當時年羹堯被雍正皇帝寵上了天,目空一切連王爺呢都不放在眼裏,沒想到的是,當時還有一大臣和他的地位不相上下,這位呢,就是隆科多。


    隆科多呀,姓佟佳氏,他們這家出了好幾位皇親國戚名氣最大的就是順治的老婆,康熙的老媽孝康張皇後,自從順治去世,康熙登基,他們家這一枝啊,就更為顯赫,隆科多的爹佟國維被賜一等公,你說這關係硬不硬?這還不算啥,更重要的是佟家呀,相繼倆閨女嫁給了康熙,其中一個呢,備受寵信臨終前被封為皇後,這就是雍正的養母孝懿仁皇後,而這位皇後有個親弟弟。這個弟弟,這就是隆科多。


    隆科多就是雍正的幹舅舅,那康熙的妻弟憑借著這層關係,隆科多和雍正的關係非常密切,所以說隆科多他也是官運亨通,在康熙二十七年的時候,他被授予一等侍衛,又被提拔為鑾儀使,兼正藍旗蒙古副都統,說到鑾儀使不知道不要緊他還有個明朝的同樣的官名叫錦衣衛指揮使,這迴就知道這個官職有多重要了吧,但是在康熙四十四年,因為他的下屬違反法典,康熙責備隆科多沒有實心辦事,給他一擼到底,但是還留著一等侍衛行走,在康熙五十年,隆科多被授予部軍統領掌握北京衛戍兵權,這個步軍統領啊,它相當於現在北京的衛戍司令兼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它的這個全名應該叫提督九門巡捕五營步軍統領,所以簡稱呢,叫步軍統領也有俗稱叫九門提督的。這個官呢?他是在這個清朝是正二品武職啊,你別看是正二品,但是權力很大,他可以調動八旗步軍營和巡捕五營。這些個部隊主要負責京師內部的安全和治安統一,由這個步軍統領衙門調動,這個步軍營主要就是內衛部隊巡捕五營就相當於現在的武警公安,他就是負責這個捕盜,然後拿賊呀維穩類似的工作,他主要就幹這些事,所以這兩支人馬加在一起,這就是我說的。他就相當於現在的北京市公安局兼北京市衛戍區,什麽維穩辦所有的機構,等於就控製了京城的治安大權,所以隆科多最後加入到了雍正的陣營。就等於雍正掌握了京城的控製權,雍正能夠順利登上皇位,少不了隆科多的鼎力幫助。


    雍正繼位之後,那為了表彰隆科多擁戴之功啊。任命他為隸部尚書,繼續兼任步軍統領。之後監管理藩院,所以隆科多的職務呢,相當於這個中央組織部部長兼北京衛戍區司令兼民族宗教委員會委員長。這還沒完,雍正皇帝還賜他太子太保,戴雙眼花翎,讓他負責聖祖仁皇帝實錄,大清會典,和明史這三部書的編撰,可以講對他的信任,一點兒不遜於年羹堯。後來,雍正皇帝甚至直唿隆科多為舅舅。因為本來就是他舅舅,這迴多了一個頭銜兒,以後再提到他的時候啊,在這個其他官名之外,還要加上舅舅這倆字,注意啊。皇上的舅舅跟皇上承認的,舅舅這不是一碼事兒,所以隆科多的這個舅舅是皇上封的,換句話說,不是哪個舅舅都能讓皇上開這個嘴兒,有清一代被皇上公開,以舅舅相稱的,大概隻有隆科多一人,可見,其地位之高。


    這麽一來,隆科多和年羹堯自然就成了雍正政權的兩根台柱子,另外呢,還團結了怡親王十三爺。一起鞏固著新生的政權,一起牽製八爺和十四爺。置對方於無能的被動地位,隨後進行青海平叛,穩定西北局勢。然後呢,他們讚成火耗歸公等各項改革,改進了康熙晚年的弊政。


    接下來我們來解釋下什麽叫火耗歸公,啥叫火耗?現在的詞兒講啊,就是附加稅,因為清朝民間啊,流通使用的是銅錢兒和碎銀子。50兩的銀錠根本就沒有。老百姓根本見不到是吧?老百姓就是頂多能用到什麽一兩的,什麽有三兩的五兩的啊,根本用不到,那都是官銀啊,那玩意兒呢,就是官府把從民間收上來的這些個碎銀子。上交朝廷之前要鑄成50兩的銀錠,那在這個鑄銀的這個過程當中,就會有人工燃料質量等損耗,所以官府就要在征收的白銀的數量上,再加收一些銀兩,抵消這個損耗,多收的這部分錢就叫火耗銀。


    康熙朝初始本來是不允許地方官兒征收火候的,但是時間一久,地方官情緒很大,因為當時財政收入要全部上交給朝廷。而地方官兒的奉祿很少啊,平時偶爾接待個上官和同僚吃個飯,雇點兒傭人啥的,手裏沒錢怎麽說啊?所以正如一位這個閩浙總督。跟康熙皇帝講說,要是地方官兒不能收火耗,那他啥事兒都辦不成。


    明清兩朝啊,這官員俸祿之低,是令人發指的。清朝一品文官年俸銀才180兩,那一兩白銀呢?按照這個購買力這麽計算,折合今天大概是300人民幣,那180兩就是。一個月不到5000,不到5000是什麽標準?現在都不用上稅,那絕對屬於低收入人群。擱今天一品文官可就是正國級了。二品文官的年俸銀是155兩,那就不到五萬人民幣,那就是那就更甭說了,那到底下七品知縣45兩一個月才合1000多一點兒呢,幾乎跟現在這低保最低工資標準都比他高的多的多的多。


    古代是沒有公款消費的。車馬服飾房子全是你自己開支,沒有國家給你分房,國家給你配車,國家給你發一匹馬,國家給你發,衣服都沒有,全都是自個兒去置辦。來了上官迎來送往,這錢都得你自個兒掏,你可以不接待上官,你讓他住驛站可以,你敢嗎?招待費都得你自己出,所以你說你再不讓我去收點兒火耗,那我能幹什麽呀?康熙一聽說對,愛卿說的沒毛病,但是這錢不能從朝廷手裏扣,那怎麽辦呢就得從百姓手裏要加收火耗銀,所以才有後麵流傳很廣的“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


    這麽一來,落後的俸祿製度和官僚製度就已經決定了地方征收火耗,無法避免。人的欲望又沒有止境,越往後火耗就收的越多,以至於許多州府收的火耗銀子比例幾乎快,和中央財政一邊兒多了,那你想就極大的加重了老百姓的負擔。


    於是雍正上台之後,在雍正二年就實行了火耗歸公,同時在給之前的工資之外,又額外增給養廉銀,這一做法有兩點重大的改革,第一是各個官員的養廉銀定額化,而是改各官自取為全省統一供給。這就意味著原來無限製的非法撈錢,改為了製度化的合法收入,並且在一定的程度上減輕了老百姓的負擔,對老百姓來說可是大好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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