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未擁有過的人,不會痛苦。


    擁有過再失去,才會痛苦。


    很少有人,會因為貧窮而自絕於世。


    那些“跳樓者”,往往都是擁有過一切,再又在一夜之間,失去了一切的人。


    “看成敗,人生豪邁。不過是重頭再來!”


    在這之前,我永遠都想不到,有那麽一天,我會被劉歡老師的歌曲所激勵。


    可當我真的又一次試著拿起書本時,卻發現我已經無論如何也看不進去了。


    在尹媂與丁祥之間,我選擇了後者,作為十八班的延續。


    每次下課,我都會跑到丁祥的新班級門口,把他叫出來,胡亂攀談一陣。


    當趙陽帶著“黎明幫”的勢力,進入到一中之後,很快便“打”出了自己的威名。


    借著以往的交情,我經常會與他熟絡地互相打著招唿。


    當然,當時我確實是天真的以為,和他結下友誼的那個人,是“我”。


    直到後來,在偶然的一次聊天中,我才知道,原來是他和他背後的“太子黨”們,早就調查過我的身份。知道了我的大舅,是本地的第一開發商。


    換句話說,無形之中,我其實一直是在受著媽媽的保護。


    他們之所以會“尊重”我,或許一直就與“我”無關。


    除此之外,還有我的表哥。也就是我大姨家的那個孩子,是繼我的爸爸那一輩人之後,最新崛起的下一代“大哥”。


    進入千禧年之後,“社會”與官場之間,基本上完成了相互依存型的捆綁關係。


    如果沒有保護傘的話,即使你混的再“硬”,也不過就是個隨時“進宮”的“江洋大盜”而已。


    真正的“大哥”,必須要有官二代的參與,才能被“社會”所承認。


    在我意識到,自己其實是手握著一手王炸之前,我已經自以為是“單槍匹馬”地,戰鬥了很久了。


    我的生活,曾經有過無數次,迴到正軌的機會。


    比如我的新班級,就是一個“正常”的,以學習為主流的優秀集體。


    在這個集體中,像我這種人,自然是找不到存在的感覺的。


    但在丁祥的班級,我卻很“出名”。


    在他們的眼中,我雖不是“黎明幫”的人,但卻是“黎明幫”的朋友。不僅如此,就連學校裏的“太子黨”們,看見我也總是客客氣氣的。


    但在十班這些“讀書人”的眼中,什麽太子黨啊,什麽“黎明幫”的,不過是一群無所事事的“笑話”而已。


    隻會遭人唾棄。


    位置不同,眼界就不同。


    同樣是一潑屎,農者看見了“生物肥”;醫者拿去分析了病理;人看見了髒東西,主動選擇避開;狗卻看見了食物,搖著尾巴猛撲了上去。


    所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翻譯過來就是:“在同一個事物中,你看見了什麽,相應的你就會是什麽。與這個事物的本質,毫無關係。”


    所以,當你看見了一條狗在吃屎,好心好意的想要阻止它,甚至揍它時,它一定不會感激你。它隻會覺得,你是要和它爭搶那潑屎去吃!


    那段時間的我,就像一條正在津津有味地吃著一潑“屎”的狗。


    隻會對每一個試圖阻止我“吃屎”的人,一邊吠叫著,一邊露出我鋒利的牙齒。


    當丁祥的同學們,都為他能有我這麽一個,經常會出現在他班門口,找他玩耍聊天的“朋友”,而表示出羨慕與嫉妒時,丁祥也對“屎”的味道,產生了濃厚的好奇心。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我認識了他們班級的,一個叫做吳鑫的哥們。


    我猜,應該就是吳鑫對我的崇拜,最終影響了丁祥的“判斷”。


    但最可能的是,因為丁祥自己非常喜歡這種,什麽都不用做,隻需要走在我的身邊,就可以受到眾人“追捧”的感覺,才會非常樂意與我“廝混”的。


    通過吳鑫,我又認識了他的表哥,王宇。


    那是一個,真正想“混”的人。


    王宇和我們同屆,是礦務局中學的學生。


    在十班待的極其無聊的我,便總會約著他們一起逃課。


    他們也從未爽約。


    任何時候,隻要我想,他們就會奉陪。


    後來,幾乎形影不離的我們,逐漸有了自己的名號,“四大魔頭”。


    名號有了,自然就要排排“座序”。


    因為趙本山的關係,姓吳的吳鑫,便很自然的排在了“老二”的位置。


    我很想當老大。


    因為我確實就是這四個人裏,最大的“魔頭”。


    可我還是假惺惺地,拿出了三張撲克牌,把排名交給了“命運”。


    最終的結果,抽到了a的丁祥成了大哥,


    吳鑫是二哥,


    吳鑫的表哥王宇,是三哥。


    我他媽的成了老四。


    雖極不情願,但願賭服輸的我,還是就這麽親切地叫了起來。


    我是一個,找不到生活目標的人。


    所以,我總需要有一個人或集體的出現,讓我可以為了他\/她\/它們,努力地活下去。


    尹媂與我之間,經常互相寫寫紙條。


    但距離遠了,我與她的感情,也就有些淡了。


    事實上,距離隻是個借口。


    真正讓我倆的感情變淡的,是我與麗娜之間又產生了聯係。


    但說穿了,這還是距離的遠近,導致的結果。


    麗娜的班級,與我的新班級,在同一個樓層。


    而尹媂的班級,在我的樓上。


    有好幾次,我拿著“迴信”去找尹媂的路上,偶爾碰見麗娜時,心裏都會覺得不好意思。


    總覺得是我辜負了自己的承諾,有點對不起麗娜。


    現在想想,我可真他媽是個大傻b啊。


    人家和陳峰在一起的時候,何時又曾考慮過我的感受呢?


    承諾,應該是說給“信”的人聽的。


    談戀愛不是“自嗨”,兩個人的事憑啥你一個人去承受?


    直到某一天,我偶然間讀到了兩漢時期的《古豔歌》,方才有些釋懷。


    “煢煢白兔,東走西顧。


    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原來千年以前的老祖宗們,便有著與我同樣的煩惱了。


    或許我念念不忘的,並不是舊人。


    隻是當初那個,單純的自己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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