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入此地獄的眾生,受苦無間斷,其苦楚,持續不斷,永無止盡。
——《無間煉獄》
我一直以為,自己是一個十分癡情的人。
“隻願得一人心,白首不分離。”
從來就是我的夢想。
結果,我卻在渣男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可是,人嘴兩皮,是非難斷!
倘若,顛倒論之,或許亦然?
在進入到我的故事之前,我不得不以一句歌詞開篇:“故事裏的事,說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
我不想這些,本意是救贖的文字,最後卻又騙到了,閱讀此書的你。
也請讀者朋友們,不要去想當然的,按圖索驥。
影響到太多人,現有的人生。
人生終無意義。
但在未終之前,我想給這個世界留下,我曾經來過的證據。
我叫跡天涯。
當然,這個名字是假的。
我是一個,“多重人格障礙症”的患者。
我知道,這是精神疾病的一種。
但我從不認為,我是一個精神病。
因為,這個“多重人格障礙”,是我自己給自己下的診斷。
真正病了的,或許是這個世界,亦未可知。
上世紀八十年代末,我出生於東北邊陲的一個小城。
如果,你能第一時間便想到,開篇的歌詞,出自於哪首歌。
甚至,還能說得出,是哪個電視劇的主題曲,並跟著哼唱起來的話,我們應該就是同齡人了。
自我出生起,直到現在。
我所能迴想起的,第一個,帶有故事性的畫麵,就是一台黑白電視上,唱著的一首歌:
“咱們老百姓啊,唿嘿,今兒個真高興!咱們那個老百姓啊,唿嘿,今兒個真高興!”
演唱的歌手,一邊唱著歌,還會一邊在舞台上,從左走到右,又從右走到左的,來迴溜達。
每溜達到一個固定的距離後,就會跟著節奏抬一下腿。
我還清楚的記得,那副歌是一大串rap。
雖然,這一首歌,與開篇的那一首,毫無聯係。
但對於我來說,這一首歌所承載的,卻是幸福。
那一天,作為歌詞裏的主角,我這個“小”老百姓,卻比歌裏麵唱的,還要高興!
因為,我的爸爸,恰好在電視台正在播放這首歌的時候,端上桌一盤熱氣騰騰的酸菜餡餃子。
餃子剛出鍋,很燙。
我記得我的媽媽,好像還說了一句:“真香!再去給我拿袋醋來!”
我那時的家,是一間平房。
飯桌子,就擺在了臥房的土炕上。
除了臥房外,那個家中可以稱為屋子的,就是那個隻有一個灶台的廚房了。
所以,當時的臥房,正在被當成“餐廳”來使用。
我剛才特意去查了一下,那首歌是1995年1月30日的春節聯歡晚會上,由解曉東演唱的。
查的時候我才發現,從那天起的四個月後,我永遠的失去了我的爸爸。
1995年的我,已經產生意識很久了。
所以,那絕對不可能是我記憶中的第一個故事。
但那應該是我現有的人生中,最美好的迴憶了。
如果人的一生,隻能保留一段記憶的話。
我十分願意,永遠留在,這個畫麵裏。
科學家說,人類的記憶有時候是會騙人的。
但我希望,那段記憶,沒有騙我。
因為,除那之外,每一個會有我的父母同框的畫麵,都是令人恐懼的。
無休止的爭吵,時常見血的暴力,就是他倆聯手繪製,並贈送與我的,名為“婚姻”的畫卷。
其實,從我的個人角度講,隻要不在爸媽身邊的時候,我記憶裏的童年,其實還蠻幸福的。
因為我有一個,十分溺愛我的爺爺。
據說,在我被爸媽拋棄,無人看管的時候,是我的爺爺,選擇了提前退休。
並且把我接到了身邊,扮演了我爸媽的角色。
我的大姑,常常會跟我念叨這樣一個畫麵:你爺爺當年,一個不到五十歲的老頭。本該是為國家建功立業的(最主要是,為了家族的繁榮昌盛而努力),最好的年華。
腦袋一熱,提前申請退休了!
每次我迴家,就看見你爺爺,曲膝躺在主屋的床上,一邊讓你的腿,搭在他的膝蓋上,一邊緊緊地攥著你的兩隻手。
然後,他的兩條腿就有節奏地,一下一下的往上頂你,嘴裏還念念有詞道:“飛咯!飛咯!我的大孫子飛起來咯!”
每當看到這個畫麵,我的大姑就會憤恨地摔門而走。
當時,家裏應該是欠了很多錢。
我的奶奶,去了另外一個城市。
給她的妹妹,也就是我的姨奶打工。
姨奶是養“招手停”的,奶奶負責給她賣票。
“招手停”,是那個年代,東北城市中的載客中巴,沒有固定的站點。
大街上隻要你想坐,隻需要對著它一招手,司機就會把車停在你的身邊。
那個時候,我才八個月大。
所以,這一段故事,是別人講給我聽的。
在這裏複述一遍的目的,隻是想說明,當我被整個世界丟在了地上的時候,是我的爺爺,放棄了整個世界,撿起了我。
我並不想賣慘。
對於一個沒斷奶的孩子來說,隻要有口奶喝,就不慘。
再有人抱著,就是幸福的。
是的,在我八個月大的時候,我的父母就離婚了。
我的媽媽,因為受不了無休止的家暴和欺騙,丟下了我,遠走他鄉。
我的爸爸,當時正在“江湖裏”浪跡著。
用奶奶的話說,就是在外邊搞一些“刀槍炮”的事。
隻是好像走了沒多久,我的媽媽就迴來了。
當時的我,也不可能知道,她到底是什麽時候迴來的。
就像,我也不會知道,她究竟是什麽時候走的。
至今也沒有人,可以給我一個準確的時間。
她說,是因為放不下我,才選擇了迴來。
而我,自然願意相信,這句話是真的。
隻是,在爸爸死之前的那些記憶裏,我就總是在媽媽的家,與爺爺的家之間徘徊。
偶爾,也會在姥姥的家中,混跡幾日。
因為,我有一個奇怪的家庭。
爸媽明明離婚了。
我卻跟著法理上,本該是淨身出戶的媽媽,一起生活。
可是,在我和媽媽過的好好的時候,爸爸就總會在某個未知的夜晚,翻牆而入。
然後,用力的砸響,最後一道房門。
吵的左鄰右舍,不得安寧。
每次,我都會被稀裏糊塗的吵醒。
然後,看著我的媽媽,渾身顫抖的去開門。
當時的我,也一定是顫抖的。
因為,我知道,家裏又要打架了。
即便不打架,我也會被攆到廳房,一個人待著。
是的,當時住的平房裏,還是有廳房的。
不止是廳房,當時的家裏,還有一個院子。
水泥地麵,幹淨整潔。
而保留著我美好記憶的那個房子,就要小了許多。
就在前幾天,我與媽媽聊起往事時,她說:“每次這個時候,都是‘大鬼’有需要了,所以才會迴來。”
“大鬼”,是所有人背地裏,對爸爸的稱唿。
而我不記得,有沒有人當麵這麽叫過。
——《無間煉獄》
我一直以為,自己是一個十分癡情的人。
“隻願得一人心,白首不分離。”
從來就是我的夢想。
結果,我卻在渣男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可是,人嘴兩皮,是非難斷!
倘若,顛倒論之,或許亦然?
在進入到我的故事之前,我不得不以一句歌詞開篇:“故事裏的事,說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
我不想這些,本意是救贖的文字,最後卻又騙到了,閱讀此書的你。
也請讀者朋友們,不要去想當然的,按圖索驥。
影響到太多人,現有的人生。
人生終無意義。
但在未終之前,我想給這個世界留下,我曾經來過的證據。
我叫跡天涯。
當然,這個名字是假的。
我是一個,“多重人格障礙症”的患者。
我知道,這是精神疾病的一種。
但我從不認為,我是一個精神病。
因為,這個“多重人格障礙”,是我自己給自己下的診斷。
真正病了的,或許是這個世界,亦未可知。
上世紀八十年代末,我出生於東北邊陲的一個小城。
如果,你能第一時間便想到,開篇的歌詞,出自於哪首歌。
甚至,還能說得出,是哪個電視劇的主題曲,並跟著哼唱起來的話,我們應該就是同齡人了。
自我出生起,直到現在。
我所能迴想起的,第一個,帶有故事性的畫麵,就是一台黑白電視上,唱著的一首歌:
“咱們老百姓啊,唿嘿,今兒個真高興!咱們那個老百姓啊,唿嘿,今兒個真高興!”
演唱的歌手,一邊唱著歌,還會一邊在舞台上,從左走到右,又從右走到左的,來迴溜達。
每溜達到一個固定的距離後,就會跟著節奏抬一下腿。
我還清楚的記得,那副歌是一大串rap。
雖然,這一首歌,與開篇的那一首,毫無聯係。
但對於我來說,這一首歌所承載的,卻是幸福。
那一天,作為歌詞裏的主角,我這個“小”老百姓,卻比歌裏麵唱的,還要高興!
因為,我的爸爸,恰好在電視台正在播放這首歌的時候,端上桌一盤熱氣騰騰的酸菜餡餃子。
餃子剛出鍋,很燙。
我記得我的媽媽,好像還說了一句:“真香!再去給我拿袋醋來!”
我那時的家,是一間平房。
飯桌子,就擺在了臥房的土炕上。
除了臥房外,那個家中可以稱為屋子的,就是那個隻有一個灶台的廚房了。
所以,當時的臥房,正在被當成“餐廳”來使用。
我剛才特意去查了一下,那首歌是1995年1月30日的春節聯歡晚會上,由解曉東演唱的。
查的時候我才發現,從那天起的四個月後,我永遠的失去了我的爸爸。
1995年的我,已經產生意識很久了。
所以,那絕對不可能是我記憶中的第一個故事。
但那應該是我現有的人生中,最美好的迴憶了。
如果人的一生,隻能保留一段記憶的話。
我十分願意,永遠留在,這個畫麵裏。
科學家說,人類的記憶有時候是會騙人的。
但我希望,那段記憶,沒有騙我。
因為,除那之外,每一個會有我的父母同框的畫麵,都是令人恐懼的。
無休止的爭吵,時常見血的暴力,就是他倆聯手繪製,並贈送與我的,名為“婚姻”的畫卷。
其實,從我的個人角度講,隻要不在爸媽身邊的時候,我記憶裏的童年,其實還蠻幸福的。
因為我有一個,十分溺愛我的爺爺。
據說,在我被爸媽拋棄,無人看管的時候,是我的爺爺,選擇了提前退休。
並且把我接到了身邊,扮演了我爸媽的角色。
我的大姑,常常會跟我念叨這樣一個畫麵:你爺爺當年,一個不到五十歲的老頭。本該是為國家建功立業的(最主要是,為了家族的繁榮昌盛而努力),最好的年華。
腦袋一熱,提前申請退休了!
每次我迴家,就看見你爺爺,曲膝躺在主屋的床上,一邊讓你的腿,搭在他的膝蓋上,一邊緊緊地攥著你的兩隻手。
然後,他的兩條腿就有節奏地,一下一下的往上頂你,嘴裏還念念有詞道:“飛咯!飛咯!我的大孫子飛起來咯!”
每當看到這個畫麵,我的大姑就會憤恨地摔門而走。
當時,家裏應該是欠了很多錢。
我的奶奶,去了另外一個城市。
給她的妹妹,也就是我的姨奶打工。
姨奶是養“招手停”的,奶奶負責給她賣票。
“招手停”,是那個年代,東北城市中的載客中巴,沒有固定的站點。
大街上隻要你想坐,隻需要對著它一招手,司機就會把車停在你的身邊。
那個時候,我才八個月大。
所以,這一段故事,是別人講給我聽的。
在這裏複述一遍的目的,隻是想說明,當我被整個世界丟在了地上的時候,是我的爺爺,放棄了整個世界,撿起了我。
我並不想賣慘。
對於一個沒斷奶的孩子來說,隻要有口奶喝,就不慘。
再有人抱著,就是幸福的。
是的,在我八個月大的時候,我的父母就離婚了。
我的媽媽,因為受不了無休止的家暴和欺騙,丟下了我,遠走他鄉。
我的爸爸,當時正在“江湖裏”浪跡著。
用奶奶的話說,就是在外邊搞一些“刀槍炮”的事。
隻是好像走了沒多久,我的媽媽就迴來了。
當時的我,也不可能知道,她到底是什麽時候迴來的。
就像,我也不會知道,她究竟是什麽時候走的。
至今也沒有人,可以給我一個準確的時間。
她說,是因為放不下我,才選擇了迴來。
而我,自然願意相信,這句話是真的。
隻是,在爸爸死之前的那些記憶裏,我就總是在媽媽的家,與爺爺的家之間徘徊。
偶爾,也會在姥姥的家中,混跡幾日。
因為,我有一個奇怪的家庭。
爸媽明明離婚了。
我卻跟著法理上,本該是淨身出戶的媽媽,一起生活。
可是,在我和媽媽過的好好的時候,爸爸就總會在某個未知的夜晚,翻牆而入。
然後,用力的砸響,最後一道房門。
吵的左鄰右舍,不得安寧。
每次,我都會被稀裏糊塗的吵醒。
然後,看著我的媽媽,渾身顫抖的去開門。
當時的我,也一定是顫抖的。
因為,我知道,家裏又要打架了。
即便不打架,我也會被攆到廳房,一個人待著。
是的,當時住的平房裏,還是有廳房的。
不止是廳房,當時的家裏,還有一個院子。
水泥地麵,幹淨整潔。
而保留著我美好記憶的那個房子,就要小了許多。
就在前幾天,我與媽媽聊起往事時,她說:“每次這個時候,都是‘大鬼’有需要了,所以才會迴來。”
“大鬼”,是所有人背地裏,對爸爸的稱唿。
而我不記得,有沒有人當麵這麽叫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