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讚內心其實也知道這種行為是不對的,這是公然違背法律和司法公正的行為,但他看著眼前的利益。


    覺得這是一個可以把握的“關口”,隻要他稍微鬆一鬆口,就能獲得不菲的迴報。


    就這樣,在金錢的驅使下,孫小果的案件終於啟動了再審程序。


    再審程序的啟動隻是他們計劃的第一步,接下來就是要實現改判。


    然而,當時反對改判孫小果案件的聲音其實是非常強烈的。


    畢竟,孫小果的罪行是如此惡劣,眾人都希望法律能夠給予他應有的嚴懲。


    但李喬忠並沒有因為這些反對的聲音而退縮,他繼續施展自己的手段。


    通過戰友的介紹,李喬忠又找到了當時雲南省省長秦光榮的秘書袁鵬。


    這無疑是他計劃中的關鍵一步,因為袁鵬背後有著省長秘書這一特殊身份所帶來的影響力。


    李喬忠向袁鵬行賄之後,袁鵬毫不猶豫地給當時的雲南省高院院長趙仁傑打了電話,並且還額外送上了3萬元。


    李喬忠深知袁鵬背後所代表的“勢力”,他相信當趙仁傑接到這個電話時,一定會考慮到這背後的複雜關係。


    趙仁傑在接到電話之後,雖然沒有明確表示要對案件進行改判。


    但他隨後暗示梁子安這個案子可以動一動,當然,前提是死刑不動,但刑期可以進行更改。


    這個案子在正常情況下,基於其嚴重的犯罪事實和確鑿的證據,是誰也不敢輕易去改動的,事實本就如此清晰明了。


    但在這一係列的權力交易和利益勾結之下,在沒有任何新證人、也沒有任何核心證據能夠支持改判的情況下。


    神通廣大的李喬忠終於通過他那一係列見不得人的手段完成了繼子孫小果的“複活”。


    就這樣,孫小果原本的死刑判決被改判為有期徒刑20年。


    這一結果無疑是對法律尊嚴的嚴重踐踏,也讓那些本應受到公正對待的受害者再次遭受了沉重的打擊。


    在成功地“攻克”法院這一關鍵環節之後,他們罪惡的計劃並未停止,下一步便是將手伸向監獄係統。


    羅正雲和李喬忠之間存在著多重關係,他們不僅是老鄉,而且羅正雲還是李喬忠在部隊時的領導。


    這種特殊的關係就像是一條隱藏在黑暗中的繩索,將他們緊緊地捆綁在一起,為他們之間的不正當交易提供了看似可靠的基礎。


    經過幾次推杯換盞,酒桌上的觥籌交錯之間,一種默契悄然形成。


    羅正雲,作為省第一監獄的政委,在酒精的作用和利益的誘惑下,做出了違背自己職責的事情。他囑咐手下的劉思源要對孫小果多加“照顧”。


    這個所謂的“照顧”,完全違背了監獄改造罪犯的初衷,是對司法公正的公然挑釁。


    於是,在服刑期間的孫小果,其待遇與其他罪犯相比有著天壤之別。


    他並沒有像普通犯人一樣住在監獄標配的牢房裏,而是住進了由倉庫改造而成的寬敞大單間。


    當別的犯人在監獄中辛苦勞作,通過勞動來改造自己、洗刷罪惡的時候。


    孫小果卻悠閑自在地在自己的單間裏看電視、玩遊戲、吃零食,仿佛他不是來服刑,而是來享受生活的。


    他在監獄中的表現更是令人匪夷所思。


    他不僅在月考中能輕鬆獲得滿分,還連續七年獲得監獄改造積極分子的稱號。


    這種成績對於一個真正在監獄中接受改造的犯人來說,幾乎是不可能的。


    然而,孫小果卻憑借著背後的不正當操作輕鬆達成。


    更離譜的是,他在監獄裏的自由度極高,可以外出探親。


    要知道,對於一般犯人來說,探親是嚴格受限的,而他卻能如此輕易地做到。


    他甚至還有時間在監獄裏抽空談戀愛,還辦理了結婚手續。


    整個監獄對於他來說,就像是一個度假勝地,完全沒有了監獄應有的懲戒和改造功能。


    但即便孫小果在監獄裏已經享受著如此特殊的待遇,孫鶴予作為母親,仍然心疼兒子。


    她為了讓兒子能夠早日出獄,可謂是絞盡腦汁。


    她想到了一個自認為絕妙的辦法,那就是直接買了一項專利送進監獄。


    在監獄相關人員的“幫助”下,她以孫小果的名義申請了國家專利。


    就這樣,一項本不屬於孫小果的專利被炮製了出來。


    當時,那些處理這件事情的官員們看到這種情況都驚呆了。


    因為他們心裏都清楚,孫小果從未讀過任何專業書籍,他怎麽可能有什麽發明創造呢?


    他所謂的“不讀書的發明”完全是一種欺詐行為。


    盡管這種欺詐行為如此明顯,隻要稍微深入調查,從孫小果自己身上就能輕易看穿。


    他在麵對審訊時,直到去世都堅稱這個發明是自己的。


    但是,當被要求把這個發明畫出來的時候,他卻根本無法做到。


    這種情況明眼人一看便知其中的貓膩,可是相關方麵卻都選擇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他們或是因為害怕得罪背後的勢力,或是被利益所誘惑,從而放棄了自己的職責。


    任由這種不公平、不公正的事情發生,這無疑是對司法公正的又一次嚴重踐踏。


    2009年1月,孫小果被轉移到了雲南省第二監獄,而後在此處竟然順利地減刑兩次。


    這一轉移事件背後隱藏著諸多不為人知的內幕。


    那麽,為何他會突然被轉監呢?


    實際上,這是因為他之前在監獄裏的非法減刑行為遇到了強大的阻力。


    李喬忠,這個在孫小果減刑事件中扮演著關鍵角色的人物,在得知孫小果一次減刑失敗後,他迅速采取了行動。


    他打電話給相關人員,在電話裏他透露孫小果在一次減刑嚐試中未能成功。


    而這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紀委書記何紹平堅決持不同意見,並且他的態度極為堅定,就像一座無法撼動的大山,屹立在那些妄圖違規操作減刑的人麵前。


    何紹平,他是一個秉持原則、剛正不阿的人,在這個充滿各種利益誘惑和權力幹擾的環境裏,他就像是一個異類。


    他不會像一些人那樣察言觀色,曲意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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