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仙君
西遊:我拿蟠桃當飯吃 作者:扶野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自修煉後,敖伯玉就全心沉入修行之中,若是沒有這些個先天一炁,恐怕萬年都難將這太始經修成。
但此時有取之不盡的先天一炁,加上敖伯玉本就有相應的境界和“道”。進境十分之快。
過了不知有多久,敖伯玉突然感覺太始經到達了瓶頸。
與化龍書,還有四海玄真禦水經一樣,太乙之道,不能大圓滿。
但與其餘兩門真法不同,太始經中有大圓滿的“道”可悟。
敖伯玉漸漸開始進入悟“道”的狀態。
又不知過了多久,太乙之道,終於達成究竟圓滿之境界。
敖伯玉依舊沉醉在悟道之中,直到捉摸到那一縷靈光,成就至仙境界。
所謂至仙者,仙之極境,也喚作仙君。
能提挈天地,把握陰陽,唿吸精氣,獨立守神,肌肉若一,故能壽敝天地,無有終時,此其道生。
又因黃帝內經中寫道:有至人者,淳德全道,和於陰陽,調於四時,去世離俗,積精全神,遊行天地之間。故稱作至仙境界。
感受著體內強大的法力,敖伯玉心中歡喜,突然想起要是再和猴子打一場,應是能拿下猴子了吧。
雖說修為的提升,並沒有提升太多的戰力,但敖伯玉修煉太始經,可是從其中悟出了一門造化天地的神通。
睜開眼,就見二人早已醒來。
興許是過了太久,靈素也不像之前一樣不敢直視敖伯玉,而是道:“叔叔這番修行,可是入至仙境界了?”
“確實小有所得。”敖伯玉道。
“龍君,既有所得,我等也在此待了二十餘年,該離開了吧。”洛神道。
“確實該離開了。”敖伯玉道。
周遭的黑霧早已被小鼎完全吸收煉化,此間依舊是那混沌景象。
敖伯玉收迴小鼎,打算往來時之路返迴。
洛神原本想要繼續往前,但被敖伯玉直接鎖了法力,再不與她多言。
正穿梭於混沌之中時,突然有感,連忙護住二人。
之前那無相之物,又來了。
靈素見此,連忙撐起量天尺,擋住那無相之物。
敖伯玉試著感知,雖是沒有具體感知,但心中也有了應對。
但見敖伯玉閃身離開量天尺撐開的天地,不等靈素要來救。
一股無相之力,瞬間朝敖伯玉而去。
敖伯玉自然不是以身犯險,運起法力,成功抵禦住。
修煉過太始經以後,法力也與之前相比,也有了變化,變得更加玄妙,難以言說。
敖伯玉隨即拔劍刺去,但看不見,摸不著,哪怕速度快了許多,自也難刺中。
見此,敖伯玉直接使出悟到的神通,一股太始氣息自敖伯玉周身向外擴散開來,足有十餘丈方圓。
待到那無相之物再度襲來,敖伯玉大喝一聲:“聚相。”
那無相之物,竟真的被改動了自身的“道”,聚作一身高兩丈有餘,無麵的人形。
眼見無相變為有相,敖伯玉連忙拔劍去殺,那人形卻瞬間變幻,怒衝衝騰身而起,將那巨臂高揚,探入頭頂,奮力一撕,嘩啦的一響,把外皮拗將下來。
且觀其何等兇威!噫,其狀正是個:
黑黝黝的猙獰肌體,紫幽幽的盤曲爪牙。霧沉沉的一頭亂發,冷颼颼的雙眸綻華。
陰森森的數口利齒,寒凜凜的一對血翅。威凜凜的怒目圓睜,惡狠狠的戾氣狂發。
這模樣,倒是與那乾坤宗遺跡中的怪物相似,隻是實力遠超那遺跡中的怪物。
敖伯玉雖是有些心悸,但還是鼓足勇氣殺去。
那怪利爪變作刀劍長短,與敖伯玉鬥了起來,這一場,真君對,好殺:
玉清高境真君靈,混沌幽淵魔相獰。靈霄浩渺翔仙影,魔境陰森起戰聲。施妙法,運玄精,機緣巧湊鬥輸贏。
相逢玉龍威凜凜,更遇惡盈盈。諸般異力交相搏,天地昏沉日不明。那方裏魔影穿梭,魔光亂綻;這廂中仙尊叱吒,仙術齊鳴。
真君聖德昭三界,邪威震九冥。墟地靈源,域中兇祟,皆為生死爭高低,致使舍身競輸贏。往來激戰數百合,糾糾纏纏未歇停。
二人鬥了百餘迴合,難分勝負,不論是神魂攻擊,還是神通,都難勝他。
相比之前對戰的假伏羲時,此怪好似更強了幾分。
洛神與靈素本想來助,但被敖伯玉拒絕,倒不是逞能,隻因這怪物非尋常法力能傷,她二人幫不上忙,反倒是會讓自己分心。
隻是敖伯玉也不曾想,自己剛實力大漲,第一戰就遇到敵手了。
原本想利用造化天地的神通直接殺了他,可話到嘴邊,卻立馬止住,心中暗道:“我若是以“道”直接抹殺他,我必受到反噬。”
想到此處,大喝一聲道:“你看不見。”
那怪果然如無頭的蒼蠅,四處亂劈亂砍。
隻是他能窺探敖伯玉心中所想,剛要斬他,卻又被他察覺。
幾番下來,還是沒找到機會。
敖伯玉隻得又大喝一聲:“你猜不著。”
隻是這一句說出去,整個人都頭暈眼花,勉強穩住身形,一劍斬去,直接將那怪斬作兩截。
太虛劍上的法力接觸到怪物體內,如同岩漿入水,劈啪作響。
那怪物兩截身子蠕動了一會兒,再無生機。
敖伯玉這才連忙收起神通,吞服仙藥療傷。
不多時,恢複法力,靈素就上前說道:“叔叔,那怪物好似還沒死。”
敖伯玉往怪物屍體那邊看去,就見那屍體之中,不斷冒出黑霧,隻是與之前接觸的黑霧相比,威能差了太多,並不能滲透入靈素的量天尺撐開的小天地。
敖伯玉見此,喚出小鼎,將那怪物的屍體煉化,化作鼎內土地的養分。
解決屍體,三人再次踏上歸路,隻是此地不分陰陽,更無五行,推算不出,哪裏知曉歸路在何處。
這一找,便是多年。
路上也遇到不少與那怪物相似的魔神,但都被敖伯玉斬殺。
隻是那些個怪物壓根就沒有靈智,不像是活物,哪怕擒住了,也沒法溝通。
但此時有取之不盡的先天一炁,加上敖伯玉本就有相應的境界和“道”。進境十分之快。
過了不知有多久,敖伯玉突然感覺太始經到達了瓶頸。
與化龍書,還有四海玄真禦水經一樣,太乙之道,不能大圓滿。
但與其餘兩門真法不同,太始經中有大圓滿的“道”可悟。
敖伯玉漸漸開始進入悟“道”的狀態。
又不知過了多久,太乙之道,終於達成究竟圓滿之境界。
敖伯玉依舊沉醉在悟道之中,直到捉摸到那一縷靈光,成就至仙境界。
所謂至仙者,仙之極境,也喚作仙君。
能提挈天地,把握陰陽,唿吸精氣,獨立守神,肌肉若一,故能壽敝天地,無有終時,此其道生。
又因黃帝內經中寫道:有至人者,淳德全道,和於陰陽,調於四時,去世離俗,積精全神,遊行天地之間。故稱作至仙境界。
感受著體內強大的法力,敖伯玉心中歡喜,突然想起要是再和猴子打一場,應是能拿下猴子了吧。
雖說修為的提升,並沒有提升太多的戰力,但敖伯玉修煉太始經,可是從其中悟出了一門造化天地的神通。
睜開眼,就見二人早已醒來。
興許是過了太久,靈素也不像之前一樣不敢直視敖伯玉,而是道:“叔叔這番修行,可是入至仙境界了?”
“確實小有所得。”敖伯玉道。
“龍君,既有所得,我等也在此待了二十餘年,該離開了吧。”洛神道。
“確實該離開了。”敖伯玉道。
周遭的黑霧早已被小鼎完全吸收煉化,此間依舊是那混沌景象。
敖伯玉收迴小鼎,打算往來時之路返迴。
洛神原本想要繼續往前,但被敖伯玉直接鎖了法力,再不與她多言。
正穿梭於混沌之中時,突然有感,連忙護住二人。
之前那無相之物,又來了。
靈素見此,連忙撐起量天尺,擋住那無相之物。
敖伯玉試著感知,雖是沒有具體感知,但心中也有了應對。
但見敖伯玉閃身離開量天尺撐開的天地,不等靈素要來救。
一股無相之力,瞬間朝敖伯玉而去。
敖伯玉自然不是以身犯險,運起法力,成功抵禦住。
修煉過太始經以後,法力也與之前相比,也有了變化,變得更加玄妙,難以言說。
敖伯玉隨即拔劍刺去,但看不見,摸不著,哪怕速度快了許多,自也難刺中。
見此,敖伯玉直接使出悟到的神通,一股太始氣息自敖伯玉周身向外擴散開來,足有十餘丈方圓。
待到那無相之物再度襲來,敖伯玉大喝一聲:“聚相。”
那無相之物,竟真的被改動了自身的“道”,聚作一身高兩丈有餘,無麵的人形。
眼見無相變為有相,敖伯玉連忙拔劍去殺,那人形卻瞬間變幻,怒衝衝騰身而起,將那巨臂高揚,探入頭頂,奮力一撕,嘩啦的一響,把外皮拗將下來。
且觀其何等兇威!噫,其狀正是個:
黑黝黝的猙獰肌體,紫幽幽的盤曲爪牙。霧沉沉的一頭亂發,冷颼颼的雙眸綻華。
陰森森的數口利齒,寒凜凜的一對血翅。威凜凜的怒目圓睜,惡狠狠的戾氣狂發。
這模樣,倒是與那乾坤宗遺跡中的怪物相似,隻是實力遠超那遺跡中的怪物。
敖伯玉雖是有些心悸,但還是鼓足勇氣殺去。
那怪利爪變作刀劍長短,與敖伯玉鬥了起來,這一場,真君對,好殺:
玉清高境真君靈,混沌幽淵魔相獰。靈霄浩渺翔仙影,魔境陰森起戰聲。施妙法,運玄精,機緣巧湊鬥輸贏。
相逢玉龍威凜凜,更遇惡盈盈。諸般異力交相搏,天地昏沉日不明。那方裏魔影穿梭,魔光亂綻;這廂中仙尊叱吒,仙術齊鳴。
真君聖德昭三界,邪威震九冥。墟地靈源,域中兇祟,皆為生死爭高低,致使舍身競輸贏。往來激戰數百合,糾糾纏纏未歇停。
二人鬥了百餘迴合,難分勝負,不論是神魂攻擊,還是神通,都難勝他。
相比之前對戰的假伏羲時,此怪好似更強了幾分。
洛神與靈素本想來助,但被敖伯玉拒絕,倒不是逞能,隻因這怪物非尋常法力能傷,她二人幫不上忙,反倒是會讓自己分心。
隻是敖伯玉也不曾想,自己剛實力大漲,第一戰就遇到敵手了。
原本想利用造化天地的神通直接殺了他,可話到嘴邊,卻立馬止住,心中暗道:“我若是以“道”直接抹殺他,我必受到反噬。”
想到此處,大喝一聲道:“你看不見。”
那怪果然如無頭的蒼蠅,四處亂劈亂砍。
隻是他能窺探敖伯玉心中所想,剛要斬他,卻又被他察覺。
幾番下來,還是沒找到機會。
敖伯玉隻得又大喝一聲:“你猜不著。”
隻是這一句說出去,整個人都頭暈眼花,勉強穩住身形,一劍斬去,直接將那怪斬作兩截。
太虛劍上的法力接觸到怪物體內,如同岩漿入水,劈啪作響。
那怪物兩截身子蠕動了一會兒,再無生機。
敖伯玉這才連忙收起神通,吞服仙藥療傷。
不多時,恢複法力,靈素就上前說道:“叔叔,那怪物好似還沒死。”
敖伯玉往怪物屍體那邊看去,就見那屍體之中,不斷冒出黑霧,隻是與之前接觸的黑霧相比,威能差了太多,並不能滲透入靈素的量天尺撐開的小天地。
敖伯玉見此,喚出小鼎,將那怪物的屍體煉化,化作鼎內土地的養分。
解決屍體,三人再次踏上歸路,隻是此地不分陰陽,更無五行,推算不出,哪裏知曉歸路在何處。
這一找,便是多年。
路上也遇到不少與那怪物相似的魔神,但都被敖伯玉斬殺。
隻是那些個怪物壓根就沒有靈智,不像是活物,哪怕擒住了,也沒法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