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靈珊記得,眼前的粉妝少女正是當日在草埠門外河坡上被趙四誣為偷錢的女孩。


    這時,一個衣著光鮮的老者喝道:“欠債還錢,天公地道。枉你熟讀聖賢之書,難道不懂這個道理?”


    儒生怒道:“無中生有。吾何曾向汝借過錢來?”


    “白紙黑字,豈是你抵賴得了的?你若不認賬,我們官府評理去。”衣著光鮮的老者一揮手,壯漢二話不說,拖著儒生便往外走。


    儒生足蹬門檻,一邊抗拒一邊說道:“吾不欠汝,何須官府理論?”無奈壯漢孔武有力,饒他百般掙紮,還是被壯漢拽出門外。


    “爹,您不能去。”粉妝少女抱著儒生的一隻手臂,亦被帶出門外。


    門外圍觀之人雖多,卻無人出麵勸解。


    沈靈珊、方浩玲有心調停,卻又不知原委。而且老者的話甚有道理,既然雙方起了爭執,也隻好請官府評判,為何這儒生不肯相從?


    這時,那少女見拉不住爹爹,上前抓住壯漢的手張嘴便咬。壯漢勃然大怒,將她猛力一推,少女踉蹌幾步,仰麵便要跌倒。


    方浩玲來不及多想,箭步上前將那少女扶住,沉聲喝道:“這位兄台,對付一個弱小女子,未免下手太重吧?”


    壯漢雙眼一瞪,粗聲說道:“你不見她要咬我?”


    方浩玲一想也是,情急之下力氣大了點也說得過去,便不再與他爭辯,轉身對儒生說道:“這位大叔,聽您二位言來語去,他說您借錢未還,您說不曾借過他的錢,是吧?既然雙方爭執不下,理當請官府來評判呀,為何您不願與他一起去見官呢?”


    儒生憤然答道:“公子,汝真以為公堂上‘明鏡高懸’?吾如隨他見官,乃自墜陷阱也。”


    “欠錢不還,又不去見官,你到底想如何?行,趙蟠,將那女娃帶迴去,讓他拿錢來換人。”老者吩咐壯漢。


    壯漢——趙蟠鬆開儒生,抓住少女的臂膀,拖住便走。


    “爹——”少女驚恐莫名,扭著身子喊道。


    “怎麽?你們竟敢綁架?難道沒有王法了?”儒生一急,顧不得“之乎也者”,大聲喝道。


    沈靈珊走到壯漢身邊,伸手在壯漢手肘處一拂,那壯漢頓覺一條臂膀酸麻不已,五指一鬆,放開了那少女。


    “這位大叔,您一麵疑官家不公不法,一麵又指責別人不遵王法,豈非自相矛盾?在這武昌城中,有江夏縣、武昌府,還有湖廣布政使司,難道沒有一個衙門是‘明鏡高懸’?若您真個有理,何懼見官?似這樣糾纏,何時是個頭?”沈靈珊連勸帶激。


    “見官也行,隻是不去江夏縣。”儒生說道。


    “江夏縣怎麽了?你身為江夏縣的子民,難道吳大人就管不了你的事?”這時,從人群外走進兩個捕快,為首一人虎背熊腰,太陽穴高高鼓起,看來有一身橫練功夫,剛才說出那番話的就是此人。


    老者好似遇見救星,連忙說道:“你們來得正好,這個酸儒借錢不還,你們官府要與老夫主持公道。”


    “什麽,借錢不還?”領頭的捕快皺皺眉,轉向儒生問道:“果有此事?”


    “他信口雌黃,哪有此事?”儒生答道。


    領頭的捕快又轉向老者,問道:“你說他借錢不還,可有證據?”


    “有。”老者從懷中取出一張微微發黃的紙,雙手遞給捕快,“喏,這是他親筆寫的借據。”


    捕快看了“借據”一眼,向儒生問道:“借據都在人家手裏,你還有何話說?”


    儒生昂首說道:“這不是在下寫的。”


    捕快看看老者,又看看儒生,說道:“你們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走,去縣衙請吳大人評判。”


    “不,我不去江夏縣。”


    捕快瞪著儒生,一字一句地說道:“你還真的以為吳大人管不了你?帶走!”


    旁邊那個捕快一聽,立即架住儒生。


    “爹——”


    “你也去。”捕快一把拉住少女,分開人群,往外便走。沒走兩步,前麵有兩個人擋住去路。


    “你們是何人?竟敢妨礙本差爺公幹?還不與我讓開!”領頭的捕快瞪著雙眼,氣勢洶洶地說道。


    “敢問差爺,您這是作何‘公幹’?”沈靈珊忿然問道。


    “你沒帶眼睛?看不見嗎?”捕快氣咻咻地答道。幹捕快十餘年,所到之處,誰不是敬而遠之?今日竟有人公然擋道,是可忍孰不可忍,領頭的捕快差不多要發作了。


    沈靈珊似乎沒有注意到捕快的神色變化,淡淡地說道:“看差爺這身裝扮,想是衙門的捕快吧……”


    話沒說完,旁邊那個捕快截口說道:“算你還有點眼光,他就是縣衙捕快班頭閻鶴閻爺。”


    沈靈珊假裝吃驚地說道:“呀,原來是閻班頭?失敬失敬!”


    閻鶴鼻子“哼”了一聲,趾高氣揚地說道:“既知是本班頭,還不讓開?”


    沈靈珊“嗤”的一笑,佯作懼怕般說道:“我讓,我讓。”抬腳正要退到路邊,忽又站迴原處,“哦,我想起來了,捕快的‘公幹’不就是緝拿人犯嗎?敢問閻班頭,他們父女所犯何罪?”


    “這……”閻鶴一時語塞,又惱沈靈珊捉弄自己,不禁怒道:“本差爺的事,你管的著嗎?”


    沈靈珊斂起笑容,正色說道:“在下一介草民,自然管不著捕快‘大人’,可大明律——閻班頭,大明律管的著你麽?他們兩人因事爭吵,不過是民間糾紛,民不告,官不究。你們強押他父女去縣衙,遵的是大明律哪一條哪一款?”


    “是啊,這種事情捕快怎麽能當犯人拘呢?”圍觀的人群中有人質問。


    討債的老者見閻鶴下不了台,忙出來解圍:“老夫要錢他不還,讓他去官府評理也不去,換作是你們該怎麽辦?他們(指著兩個捕快)不過是主持公道,何錯之有?”


    方浩玲怕把事情鬧僵,溫言說道:“老伯,若他確實賴賬不還,你可訴至官府,隻要官府立案,自會傳他到堂質證。倘若傳他不到,才可拘傳。這二位差爺的確操之過急了。”


    “那好,老夫這便告官去。”說罷領著壯漢去縣衙告狀。


    閻鶴放開少女,向同伴說了句“我們走”,悻悻地離開現場,臨走時狠狠地瞪了沈靈珊一眼。


    沈靈珊拉過少女,輕聲問道:“小妹妹,你還認識我嗎?”


    少女麵色一紅,抽出被沈靈珊握住的手,搖頭說道:“我不認識公子。”


    沈靈珊這才省起自己是女扮男妝,這少女怎麽認識?心裏暗地一笑,又說道:“哦,是在下唐突了。大叔,您有借據在人家手中,怎可賴賬?若是實在拿不出錢,本……公子身上有點散碎銀兩,”說著自袖中摸出幾塊碎銀,“您看夠不夠?”


    儒生看也不看,將遞到麵前的銀兩推迴去,說道:“多謝公子傾囊相助。然吾與他素不相識,何來賴賬之說?”


    沈靈珊、方浩玲兩人大吃一驚,不認識?那借據又是怎麽迴事?難道是假的?那老者的目的是什麽?


    方浩玲勸說道:“老人家,你們既然素不相識,而今他拿著借據來討債,你就不想搞清楚是什麽事情嗎?聽在下勸一句,你還是去官府討個說法吧。”


    儒生倔強無比,梗著脖子說道:“要去,吾也不去縣衙。”


    “這又是為何?”方浩玲耐心地問道。


    少女插言道:“那老……老伯伯對爹爹說,如果不還錢,就要縣衙裏來人捉拿爹爹去坐牢。他說,縣衙裏頭有他家的人。”


    原來如此。


    “大叔,去哪裏不去哪裏,現在隻怕由不得您了。那老伯已去縣衙告狀,不要多久便要傳您到堂質證,您若不去,那是真要拘人的。而且大明律有規定,‘凡軍民詞訟,皆須自下而上陳告’,不能越級稱訴的。”沈靈珊解釋道。


    “如此說來,那朝中有人的豈非為所欲為了?這是什麽律法?”激憤之下,儒生又顧不得“之乎者也”了。


    沈靈珊笑道:“也不盡然。大明律還有‘聽訟迴避’的規定,隻要大叔提出縣衙中某人與那老伯有關係,便可要求某人迴避。”


    方浩玲附耳讚道:“沈姑娘還精通律法啊。”


    “可是,吾並不知何人與他有幹係啊。”儒生為難地說。


    話音未落,忽見一衙役裝束的漢子手舉“執”字簽子,來到眾人麵前,問道:“誰是舒莘?”


    “吾便是。”


    “奉江夏縣吳大人令,傳舒莘即刻前去縣衙公堂質證。舒莘,吳大人已經在堂上等著呢,這便走吧。”衙役說道。


    舒莘想起剛才沈靈珊說過“傳訊不到便可拘人”的話,無奈地搖搖頭,隨著那衙役走了。


    “爹。”少女邊追趕邊喊。


    “芸兒,你看好家,爹爹去去就迴。”舒莘吩咐道。


    少女哪裏肯聽,依然緊追不舍。


    沈靈珊拉住少女,說道:“姑娘,你爹爹如沒事,你去不去都無妨;如你爹爹有事,你去了不也搭進去了?這樣吧,你跟著我們暗中去縣衙看看,可千萬別出頭。”


    一行人尾隨傳訊的衙役來到縣衙。正要進門,卻見閻鶴雙手把門,喝道:“縣太爺問案,你們跟進去幹什麽?”


    “這本是民間糾紛,又不是什麽刑名大案,如何不能旁聽?”方浩玲爭辯道。本朝例製,縣衙審理一般案件是允許百姓旁聽的。


    “是呀,我們隻是旁聽而已,又不擾亂公堂,為何不能進去?”喜歡看熱鬧的人紛紛附和。


    旁觀眾人紛紛攘攘,情緒高昂,喧鬧聲傳進縣衙驚動了縣令吳維。吳維皺了皺眉頭,高聲喝道:


    “閻鶴,讓他們進來。”


    閻鶴極不情願地移開雙手,側身讓眾人進了公堂。


    “舒莘,趙友德狀告你欠債不還,可有此事?”吳維開始問案。


    “大人,學生與他素不相識,何來欠債之說?”舒莘以問作答。


    吳維自案上拿起一張紙,問道:“你們素不相識?這張借據你作何解釋?”


    “什麽借據?學生不知。”


    “好,本縣讓他告訴你。”吳維轉臉向老者問道:“趙友德,舒莘說與你素不相識。本縣問你,你家住何處?”


    “迴大人,草民家在草埠門外通青山。”


    “通青山在城北,靈山在城西,兩處距離不近呢。你是如何認識舒莘的?”


    “迴大人,舒莘原本家住通青山,我們兩家早先是鄰居。”趙友德張口就說。


    “滿口胡言,吾何曾住過什麽通青山?”舒莘漲紅著臉說道。


    “舒莘,不可插話。”吳維拍了一下驚堂木,向舒莘提出警告。爾後繼續問道:“這張借據是怎麽迴事?”


    “那年,舒莘來我家,說是家中拮據,生活不支,乞我借他五貫錢。當時我家並不寬裕,但念他可憐,而且又是鄉鄰,便擠出兩貫銅錢借予他,這張借據便是舒莘當時所寫。”


    “無稽之談、無中生有、無妄之禍、無法無天,大人您可要明察啊。”舒莘急得喊道。


    “舒莘,不可咆哮公堂。”閻鶴喝道。


    “趙友德,借據的日期是天順三年,迄今三十餘載,為何時至今日才來索債?”吳維質疑道。


    “迴大人,舒莘借錢後不久,舉家遷往他處,不知所蹤。這些年來,草民尋遍武昌府,才在靈山腳下找到他。”趙友德對答如流。


    “你……”


    “舒莘,不要幹擾吳大人質證。”閻鶴截住舒莘。


    “但舒莘並不承認向你借錢,你如何證明借據的真假?”


    趙友德“嘿嘿”一笑,說道:“借據是真是假,大人核對一下筆跡不是清楚了?”


    吳維一忖,扭頭叫道:


    “來人,紙筆侍候。”


    片刻後,一個衙役端來筆墨和宣紙,吳維吩咐:“舒莘,你寫幾個字本縣看看。”


    “寫什麽?”


    “寫……”吳維將公案上的借據遞給那端紙筆的衙役,說道:“你照這個念給他聽。”


    “是。”那衙役念道:“借據。今借到趙友德銅錢兩貫,按每月一百文計息。此據,舒莘。天順三年七月六日。”


    “這……學生並未借他銀錢,如何能寫?”舒莘將毛筆一放,憤然說道。


    “讓你寫你就寫。隻是核對一下筆跡,又不是真的借據,你怕什麽?”吳維說道。


    舒莘無奈,複又拿起毛筆,掭了一下墨。


    “子虛烏有,子虛烏有。”舒莘邊寫邊說。寫完將筆一扔,說道:“大人請看,學生的筆跡與它相同否?”


    吳維接過衙役呈上來的兩張“借據”,左右看了一看,然後嘴角一挑,將兩張“借據”反過來說道:“你自己看看,有何不同?”


    呈現在堂下眾人眼前的兩張借據,筆跡如出一轍,難辨真偽。


    舒莘頓時驚愕無比,連連說道:“這怎麽可能?這怎麽可能?”


    筆跡高度的相似,倒令沈靈珊起了疑心。她向吳維說道:“大人,草民有句話,不知當講不當講?”


    “知縣大人問案,禁止閑人喧嘩,否則逐出公堂。”閻鶴高聲喝道。


    沈靈珊原本不願與他囉嗦,但見他三番幾次吆五喝六,忍不住譏諷道:“閻‘官差’,今日又是把門又是喝堂威的,你究竟是快班班頭還是皂班班頭?你不覺得此時你與草民一樣,都是‘閑人’嗎?”


    在州縣衙門,皂、壯、快三班衙役各司其職:皂班值堂役,快班司緝捕,壯班做力差。閻鶴是快班衙役,“把門”“喝堂威”自然不是他的職責。


    吳維任職江夏縣,一直以來都是小心翼翼、如履薄冰。這是因為武昌城藏龍臥虎,不僅有知府衙門、行省衙門,還有都司衙門、按察司衙門,甚至還有楚王府、郡王府,隨便出來一個人可能都比自己的品級高得多。此時聽沈靈珊語言犀利,又覺似曾相識,懷疑她並非普通的市井小民,他揚手製止閻鶴,向沈靈珊說道:


    “這位公子,你是……”


    沈靈珊怕他憶起兩年前“水煮銅錢”的事情,趕快說道:“大人,草民初次上縣衙公堂,不知問案的規矩。若是不能說話,草民不說好了。”


    “你有何話,說來聽聽。”


    “謝大人。大人,常聽人言,‘字如其人’。但就算是同一個人,在不同的時候寫出的字並不完全一樣。就像顏真卿在寫《祭侄文稿》時,‘悲情所至筆凝噎,無心作書化血淚’,其字全然少了平日的淡然謹慎。此借據如確為舒莘在天順三年所寫,當時的他正值弱冠之年,多少會有一些虛浮和稚嫩,應該寫不出如此蒼勁、沉穩的書法。還請大人詳察。”


    吳維聽“他”所言似有道理,一時又不知如何“詳查”,隻好將此疑問拋給趙友德:“趙友德,你怎麽說?”


    “大人,這完全是強詞奪理。試問,這借據如果不是他所寫,又怎麽能夠與他的筆跡如此一致?”趙友德倒是成竹在胸,立時反駁道。


    “這倒也是。”吳維點點頭,向舒莘說道:“舒莘,若你拿不出其他證據,本縣可要宣判了啊。”


    “大人,沒借便是沒借,學生又有什麽證據?”舒莘無力地申辯道。


    沈靈珊暗中說道:“這吳知縣怎地如此心急,那麽多的疑點都沒排除就要宣判?”


    方浩玲低聲向沈靈珊說道:“沈姑娘,單從筆跡看,的確不像假的。”


    “但這舒莘迂腐木呐,也不像說謊啊。”沈靈珊說道。


    方浩玲不知沈靈珊心有疑慮另有原因。舒莘的債主姓趙,家也在草埠門外,捕快班頭閻鶴的一舉一動也好似全向著他,她懷疑這與當日在河坡欲行不軌的趙四有關,但一時又沒有辦法查證。眼看吳維在公案上奮筆疾書,接下來便要當眾裁決,情急之下,沈靈珊悄悄將“芸兒”拉到縣衙門外,掏出一方手帕,指著遠處的知府衙門(江夏縣衙與武昌府衙在同一條街上,而且相距不遠,中間隻隔著一家漕運糧倉)對“芸兒”說道:“快,你將這手帕送到知府衙門,交給知府大人,若他要問什麽,你實話實說就行。”


    她知道舅舅久尋自己不著,見到他當年買給自己的手絹,必會趕來縣衙。


    “芸兒”知道事關自家清白,接過手絹撒腿便向知府衙門跑去。


    沈靈珊信步返迴公堂,隻聽吳維正在宣讀判詞:“經查,舒莘於天順三年七月向趙友德借錢兩貫,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本縣裁定借據有效。自天順三年七月至弘治四年冬月,共三十三年又四個月,根據當年雙方約定月息一百文,應付利息四十貫,加上原借本金兩貫,舒莘應償還趙友德本息四十二貫,限一月內付清。退……”


    “大人,學生不服,我要去知府衙門申訴。”舒莘激憤地喊了一聲,轉身就往外跑。


    “威——武——”當值衙役高喝堂威,將舒莘擋住。


    “知府大人到——”縣衙外傳來守門衙役的喊聲。


    沈靈珊一聽,忙對方浩玲低聲說道:“方姑姑,我內急,去去就來。”說完一轉身,躲在人群的後麵。


    吳維正要出門迎接,韓明已經來到公堂。他顧不得理會吳維,眼睛在人群中掃視了一遍,隨後向“芸兒”問道:“在哪裏?”


    “剛才還與這位公子站在一塊,怎麽不見了?”“芸兒”手指方浩玲,茫然地答道。


    韓明正要開口向方浩玲詢問,卻見舒莘猛地在跟前一跪,說道:“學生冤枉,懇請大人明察。”


    韓明一愣,向趕過來施禮的吳維問道:“吳大人,你這是在升堂問案?”


    “是,大人。”吳維垂手答道。


    “呀,是本府唐突了。”韓明對跪在身前的舒莘說道:“起來說話吧。喏,今兒是吳大人升堂,有何冤屈便對吳大人說,他會秉公而斷的。”又轉身對方浩玲說道:“這位公子,可否借一步說話?”


    方浩玲一家長住深山,與官府鮮有接觸,特別是經過“嘯聚山林”的指控後,更是對官府敬而遠之,而且對“知府大人”尤為反感。此時這位知府大人主動邀自己“借一步說話”,心裏老大不自在。初來乍到,兩人又是萍水相逢,而且彼此身份懸殊,有何話說?當下委婉推辭道:“大人,您還是先辦公事吧。吳大人的案問完了,這位大叔正要去知府衙門申訴呢。”


    眾目睽睽之下碰了個“軟釘子”,韓明有些尷尬。但見眼前這位公子不像兇惡之徒,對沈靈珊的擔心放下了大半。一聽事主未出縣衙便要去知府衙門申訴,甚覺蹊蹺,轉身向吳維發問:“申訴?吳大人,這是怎麽迴事?”


    “大人,是這樣……”吳維請韓明到公堂一側,將借據糾紛以及問案經過說了一遍。


    “吳大人,你糊塗啊。既然舒莘辯稱與趙友德素不相識,你為何不詳查?”韓明聽完,不悅地說道


    “大人,卑職以為,舒莘此言不足采信。不然的話,趙友德手中的借據從何而來?”


    “難道就不能偽造?”


    吳維將公案上的兩張借據呈給韓明,說道:“大人請看,這張是趙友德保存的借據,這張是舒莘適才所寫,兩個字跡完全一樣。若是兩人素不相識,趙友德又如何能夠偽造出舒莘的筆跡?”


    韓明接過借據,仔細看了又看,最後還邊看邊踱起步來。忽然,韓明大步走到吳維跟前,“吳大人,這借據是偽造的。”


    “大人,您何以肯定它是偽造的?”吳維吃驚地問道。


    韓明沒有迴答,徑直走到公案後坐下,朝堂下掃視了一番,這才問道:“誰是原告?”


    趙友德匍匐在地,答道:“迴大人,草民趙友德。”


    韓明點點頭,“嗯”了一聲:“站起來迴話。誰是被告?”


    “學生舒莘見過知府大人。”舒莘說罷就要下跪。


    按照例製,秀才見了七品知縣,不用下跪行禮,但知府均為從四品或五品,那還是要跪的。


    韓明手一抬,說道:“免了,就站著迴話吧。”


    韓明手舉兩張借據,不動聲色地說道:“原、被告,你倆因借據而起糾紛,原本不算什麽大事,但如其中有觸犯大明律法之嫌,則另當別論。當然,如果你們主動說明情況,就算有違律法,本府可以既往不咎。故此,本府在後麵的質證當中,希望你們能說實話,以免自誤。你們聽明白了?”


    “聽明白了,大人。”兩人齊聲答道。


    “好。趙友德,你說你與舒莘兩家曾經是鄰居,而舒莘則堅決否認。這事要查不難,隻須找到其他鄰居一問便知……”


    “大人,那都是三十多年前的事了,除了草民和他,當年的鄰居去世的去世、搬家的搬家,已經找不到人了。”趙友德急忙說道。


    “是嗎?這麽巧?那也不是什麽難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隻要還有人在,任他搬往何處,官府自會找到他的。不過——”韓明笑了笑,說道:“些須小事,本府不想費此周折,權當你所說是實。”


    “謝大人。”趙友德鞠躬作禮。


    “大人,這全是子虛烏有的事,不能相信他。”舒莘急道。


    韓明不急不惱,溫言說道:“夫子稍安勿躁。待本府問完話,許你申辯。”


    “還有,”韓明繼續向趙友德說道:“這兩張借據,字跡完全一樣。本府對書法理解甚淺,但亦知字如其人的道理。試問,一個人曆經三十餘載,字跡怎能毫無變化?”見趙友德欲要申辯,搖手說道:“本府知道你想說什麽。的確,這隻不過是按常理揣度,如要硬說沒有變化,本府亦無從反駁。因此,本府權當這張借據確為舒莘所寫。”


    “謝大人。”趙友德開始有些得意了。


    “大……”


    “舒莘,難道忘記本府剛才說的話了?”韓明依然笑容可掬。


    “還有,”韓明又抖了抖借據,說道:“這借據所用之紙,雖然有些泛黃,但要查明它是三十年前所造還是最近所造,亦是不難。”


    趙友德一聽,臉上現出一絲的不安,吳維亦是麵現窘色。


    韓明假裝視而不見,繼續說道:“總之,這借據糾紛,可查疑點甚多,但要查實這些,需要時間。隻要你如實迴答後麵三個問題,前麵這些本府不再追究。你看如何?”


    “謝大人,草民一定如實迴話。”趙友德下意識地擦了擦額上的汗跡。


    “好。第一個問題,你確定這張借據是天順三年所寫?”


    什麽時候寫的與借據真偽有何關係?趙友德心裏嘀咕,堂下旁聽的百姓也大惑不解。


    “迴大人,確是天順三年寫的。”趙友德不知韓明問話的意思,但也不能否認借據上的日期,索性點頭認定。


    韓明追問道:“為何如此肯定。”


    趙友德似乎早有準備,脫口說道:“迴大人,草民記得很清楚,天順三年五月至九月,湖廣境內普遍大旱,糧食歉收,故此米價大漲,舒莘就是在這種情形下向草民借錢的。”


    韓明點頭首肯道:“不錯,本府雖未親曆那場大旱,然武昌府府誌確有明文記載,‘天順三年,武昌各縣均遭大旱,糧食歉收,饑民無數’。如此說來,你這是實話?”


    “草民句句是實,不敢欺騙大人。”趙友德似乎被韓明的肯定所鼓舞,毫不猶疑地答道。


    韓明不置可否,繼續問道:“第二個問題,你確定當時借給舒莘的是銅錢而非金銀、寶鈔?”


    此話一出,堂下聽眾竊私語,隻聽有人低聲說道:“先前幾個問題那麽重要,他放著不查,現在卻問這些雞毛蒜皮的問題,看來這知府大人還是嫩了點。”


    方浩玲附和地向沈靈珊說道:“真是的,前麵幾個問題一查便知真假,偏偏被他放棄了,現在問這些無足輕重的事,恐怕沒用。”


    沈靈珊相信舅舅不會無的放矢,遂低聲笑道:“騎驢看唱本——走著瞧。”


    趙友德可不是這樣想,他覺得韓明的問話大有玄機,但他無論如何猜不透借銅錢與借金銀、寶鈔有何不同?而借據上明明寫著“借銅錢兩貫”,若說不是銅錢更為不妥,於是硬著頭皮答道:


    “迴大人,是銅錢沒錯,草民親手交給他的兩貫錢。”話雖如此,卻不知後果如何,趙友德的頭上竟是冷汗涔涔。


    “大人,這事年代久遠,趙友德他一個鄉下人,年紀又大,許多事情隻怕記得不清,若讓他迴憶這些細枝末節的事情,恐怕他亂說一通,於質證不利。”見趙友德有些招架不住,閻鶴沉不住氣,趕緊為他解圍。


    韓明剛才還是和顏悅色,一聽此話,頓時滿麵烏雲,峻聲問道:“你是何人?未經本府允許,緣何薄唇輕言、擾亂公堂?”


    吳維在一旁趕快說道:“大人,他是敝縣快班班頭閻鶴。”


    韓明怒氣未消,厲聲斥道:“吳大人,貴縣問案的時候,衙役都可隨意插話?有這個規矩麽?”


    一句話問得吳維麵紅耳赤,遂惱怒地向閻鶴一揮手,暴喝道:“還不與我滾!”


    方浩玲悄笑道:“這個知府與莫仁興倒是大不一樣,對百姓臉軟心慈,對治下卻嚴厲得很。”


    沈靈珊抿嘴一笑,沒有做聲。


    將閻鶴逐出公堂,韓明麵色稍霽,又繼續向趙友德說道:“趙友德,本府這兩個問題,你是否如實迴答,自己心裏清楚。本府再問你一個問題,這可是最後一次機會,你可要好好把握,免得後悔。”


    趙友德此時是十五個吊桶打水——七上八下。當下咬牙答道:“大人,草民說的句句是實,懇請大人明察。”


    方浩玲疑惑地對沈靈珊說道:“這個知府大人問出什麽來了?不會是詐他的吧?”


    沈靈珊雖然同樣有疑惑,但她相信舅舅不會是虛張聲勢。


    “自洪武爺開始,本朝曾經幾次禁用銅錢。趙友德,本府問你,朝廷最近一次恢複銅錢流通,是在哪一年?”


    此言一出,石破天驚!


    原來,朝廷為了推行大明寶鈔,不僅停止鑄造銅錢,還先後於洪武二十七年、正統十三年禁用銅錢交易,直到天順四年才恢複銅錢流通,而銅錢的鑄造迄今仍未恢複。


    韓明此前所問借據時間和所借是否銅錢,為的是敲釘轉角,不讓趙友德有辯解的理由。


    趙友德張口結舌、不知所措。原以為這個局設的毫無破綻,誰知百密一疏,竟忘記了朝廷曾經禁用過銅錢這檔子事兒。仔細一想,天順三年銅錢尚未解禁,那時如將銅錢外借,豈非違反朝廷禁令、觸犯大明刑律?


    趙友德“噗通”一下跪在公堂,連聲說道:“大人,我招,我全招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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