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大亮,縣衙門前,因瘋女魏聆儀一早在此鬧騰,聚集了不少圍觀的看客,此時還有不少人尚未散去。
“咚咚咚”三通鼓響,縣衙的兩扇朱漆大門緩緩開啟。翁雋鼎正襟危坐於公案後麵,陳文祺則充當刑房書吏,坐在公堂之下左側記錄供詞的書案旁邊。
“帶刁輥、刁瀾、酆燁、酆靈上堂。”
捕班快手早已將刁輥等人帶到耳房等候,縣太爺話音一落,便將四人帶至堂上,酆燁因有秀才功名,向縣太爺躬身施禮後站立在一旁,其餘三人則齊齊跪在公案之前,。
翁雋鼎剛要開口問話,忽聽縣衙門口有喧鬧之聲。叫來守門皂隸一問,原來是門前的看客聽說新來的縣太爺升堂問案,都要進入公堂旁觀,於是與守門皂隸發生衝突。
翁雋鼎示意讓他們進來。等眾人在公堂上站定後,便拿起驚堂木輕輕一拍,說道:
“本縣今日升堂問案,爾等要旁聽也未為不可。子曰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內自省也。爾等親曆公堂問案,耳濡目染,如見不善,愀然必以自省。且須恪守公堂秩序,若有擾亂問案者,杖責二十,轟出公堂。”
“威——武——”兩旁的站班皂隸適時喊著“堂威”。堂下諸人見此陣勢,哪敢造次?一時堂上鴉雀無聲。
翁雋鼎緩和了一下口氣,對四人說道:“堂前所跪(站)何人,一一報上名來。”
“草民刁輥。”“草民刁瀾。”“民女酆靈。”“學生酆燁。”
驗明身份不過是慣例而已,翁雋鼎點點頭,續道:“刁輥、酆燁,日前你倆俱呈狀本縣,雖然訴求各異,事由卻是一樣:同為兒女的婚姻之事。照本縣看來,此事實為民間糾紛,本不應糾問纏訟。但你們已然訴於官衙,本縣便應視情裁決。既是民間糾紛,就不必分什麽原告被告,當然更不算‘人犯’,大家站起來說話吧。”
幾人一聽縣太爺如此和氣,甚為意外,同時也對自己的官司增添了一點信心。四人齊聲謝過,刁輥父子站到了公堂的左側,而酆燁父女自然就站到公堂的右側。
“大人,事情是這樣的。”刁輥唯恐落後,搶先說道:“這位酆夫子自詡才高八鬥,多年來以‘舌耕’為業。草民以為他確有真才實學,便以三倍於普通塾師的脩金請他到府坐館一年,條件是教得小兒識文斷字。酆夫子滿口答應,並與草民立下‘合約’,若一年之後不能教得小兒識文斷字,願許女兒與小兒為妻。這一年來,盡管小兒早去晚歸,從未缺課,仍然目不識丁,故此草民要求按約行事。但他父女百般抵賴,拒不踐約。草民無奈,隻好訴請官府,懇請大人給草民做主。”說完,將一封信箋雙手遞到翁雋鼎案前,說道:“這是酆夫子與草民所訂之合約,請大人過目。”
翁雋鼎接過合約略略一掃,便放在案上,難以置信地問道:“你說令郞在塾館讀了一年的書,仍然不識一字?”
“正是如此。大人若是不信,可當場驗證。”
翁雋鼎話中有話的說道:“令郞若‘要’不識字,驗不驗證都是一樣。酆夫子,你有何話說?”
酆燁隨即答道:“大人,學生在刁家坐館一年,隻教習弟子刁瀾一人,他學得如何,學生了如指掌。這一年中,四書五經他雖然未讀,但開蒙的三本書他還是能讀、能背、能寫完整的。”
刁輥反問道:“你說的是《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三本書嗎?小兒如何能讀、能背、能寫?可有證據?”
“這……東西裝在他肚子裏,酆某實難舉證。”
刁輥冷笑一聲說道:“哼哼,你的意思是小兒存心抵賴了?就算小兒存心抵賴,他平日所寫總該在吧?你且拿出來讓大家瞧瞧。”
“這……令郞平日的習字帖,酆某閱過即還,並未留下。”
“嘿嘿,說來說去,都是空口無憑,你讓誰能相信?”
酆燁一時語塞。
刁輥見狀,趁機向翁雋鼎說道:“大人,酆夫子既然無話可說,便請大人為草民做主,責令酆燁父女履約。”
翁雋鼎說道:“本縣有一事不明。教人讀書是師傅和弟子雙方的事情,師傅固然要認真教,弟子也要刻苦學才行吧。俗話說,師傅領進門,修行靠個人。孔聖人弟子三千,賢人也不過七二。你說令郞一字不識,怎麽能夠全怪在師傅頭上?本縣說句不中聽的話,如果令郞資質平平、水過無痕,師傅又能如何?”
這時,一個身穿淺色“直身”、頭戴“純陽巾”、蓄著三綹短須的中年男子,越出人群高聲說道:“大人,可否容在下說幾句?”
“你是何人?”
“在下乃是刁輥刁老爺聘請的訟師。”
“訟師?刁輥,他的話可是屬實?”
“大人,他的確是草民所請的訟師。”刁輥答道。
“你叫什麽名字?”翁雋鼎向中年男子問道。
“在下鄭方達。”
姓鄭?看來此人就是刁家下人口中的“真先生”無疑。
“既然是刁輥請的訟師,本縣準你說話。”
“謝大人。適才大人說的確有道理,弟子若是蠢笨如牛,師傅終是無能為力。但據在下所知,這位酆塾師在與敝東簽訂這個‘合約’之前,對刁公子的資質考察了一個月之久。若非刁公子不是孺子可教,大人請想,這位酆塾師豈肯簽這個合約?”
“既然酆夫子對刁公子考察了一個月,而且又知他堪可栽培,想必是一月之間已經認識了幾字,緣何現在反而一字不識?這豈不是自相矛盾?”
“學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若是此後塾師懈怠,並未認真治學,刁公子原先所學,當然就會‘完璧歸趙’了。”鄭方達侃侃說道。
“話雖如此,但如你等存心賺他家女兒,待到合約一簽,這位刁公子裝作不識字,酆夫子怎能奈何於他?”
鄭方達心中暗笑,正是如此,然怎奈我何?口裏卻辯白道:“大人實在冤枉了敝東。試想酆塾師滿腹經綸,自是聰敏過人。如果敝東有意賺他,他應該早已識破。可他直到臘月二十,都未提出異議,這又作何解釋?”
酆燁說道:“學生早已言明,開蒙課本‘三’、‘百’、‘千’刁瀾確實能讀、能背、能寫完整,隻是他在臘月病過一場之後,便說不識一字,顯然是有意抵賴、誣陷於我,如此淺顯的伎倆,任誰都能看出。”
“照酆塾師的說法,這麽簡單的欺瞞手法人人都能看出,那麽請問,當日你與敝東簽訂合約時,為何沒有指出?”鄭方達反問道。
“當時……當時並未想到會有如此荒唐的事情發生。”
“與人簽約,理當慎思慎行,豈能以‘當時並未想到’作為脫責的借口?”鄭方達教訓般對酆燁說了一句,然後轉向堂上說道:“大人,在下冒昧說一句,此事無論是教不得法還是學不用心、無論刁瀾是資質愚鈍還是有意隱瞞,合約均無明確限定條款。根據大明例律,雙方自願簽訂的合約應受朝廷律法保護,任何一方如果違約,應當追究違約責任。還請大人秉公而斷。”
翁雋鼎沉默了片刻,向酆燁問道:
“酆燁,你還有何話說?”
“大人,刁輥父子顯然是圖謀不軌,還請大人為學生做主,救救小女。”酆燁早已忘記自己的秀才身份,“噗通”一下跪在堂上。
“民女寧死不進刁家,懇請大人救救民女。”酆靈搶步跪在翁雋鼎麵前,磕頭如搗蒜,額頭上已是血跡斑斑。
翁雋鼎怕出意外,喝令站班皂隸架起酆靈,轉而對刁輥勸道:“刁輥,你親眼所見,酆姑娘並不願意嫁與令郞。俗話說,強迫不成買賣,捆綁不成夫妻。與其勉強而為,不如順水推舟,讓她自尋夫婿,令郞另覓佳偶,大家都是海闊天空。至於酆燁的違約責任,就令他按一年所得的脩金加倍賠償,你看如何?”
刁瀾害怕爹爹改變主意,未等刁輥迴答,急忙說道:“此事斷然不行,既然簽了合約,就應按合約辦事。”
翁雋鼎看著刁瀾說道:“刁瀾,你可要想清楚,若是這般將酆姑娘領迴家去,隻怕你們未成夫妻反變冤家,終日吵吵鬧鬧、哭哭泣泣,那種日子你願意過嗎?”
“我……當然願意。”一絲兇狠的神色在刁瀾臉上一閃即逝。
翁雋鼎一針見血:“你是打算日後‘棍棒之下出乖妻’吧?好,你既然不肯放手,本縣也不能強行毀去合約。但既經本縣裁定,就要與你約法三章,若做不到,本縣便有理由裁定合約無效。”
“什麽法什麽章?總不能不許我碰她,讓我將她當花瓶擺著、當菩薩供著吧。”他心底齷齪,聽說要約法三章,首先想到的就是能否與美人親熱。
“本縣堂堂命官,焉能薄唇輕言?所約三章,總是有利家庭和睦的規矩罷了。”
隻要不是禁止與美人親熱,刁瀾心中的石頭就落下地,他連忙點頭道:“好吧,大人快說。”
“其一,你既如此在乎酆靈,便要與她偕老白頭,不許始亂終棄、朝秦暮楚。本縣要你保證此生隻娶酆靈一位女士為妻,不得另覓新歡。這一條你可做得到?”
“這……這……,大人,納妾也不行嗎?”刁瀾沒有想到縣官大人有此一說,有些著急地問道。
翁雋鼎心中暗笑,你還是先擔心酆姑娘能否娶迴去吧,納妾不納妾還早著哪。口中卻說:“至於納妾嘛——本縣不管。”
刁瀾鬆了一口氣,說道:“那……這一條我答應便是。”
“其二,據本縣所知,酆靈自幼許下心願,此生隻願做那才子之婦,而你卻一字不識,本縣今日雖是按約裁決,依然如同本縣毀了她的夙願。因此,本縣要你另覓良師,刻苦讀書,縱然做不了才子,以後也能勉強婦唱夫隨。這一條你可做得到?”
“做得到,做得到。”這一條倒是沒什麽妨礙,刁瀾一口答應。
“其三,今日眾人所見,酆靈並不願意下嫁於你,日後爭吵難免,本縣要你以禮相待、相敬如賓,你若拳腳相向、棍棒相加,本縣絕不輕饒。這一條你可做得到?”
“做……做得到。”刁瀾這次猶豫了一下,勉強說道,聲音小了許多。隨後又精神一振,問道:
“大人,三條我全都答應了,現在我們可以迴家了吧?”說完就向酆靈走去。
“且慢,空口無憑,日後你若反悔怎麽辦?須立下保證才行。”翁雋鼎說道。
旁邊鄭方達說道:“大人,他目不識丁,如何能立保證書?在下雖可代勞,也未曾帶有紙墨筆硯啊。”他料定縣官大人是以簽訂書麵保證的名義,誘使刁瀾露出破綻。
翁雋鼎朝左側一指,說道:“紙墨筆硯與捉刀之人現成就有,隻須他口述、按手印即可。”
刁瀾望望鄭方達,又看看刁輥,見兩人點點頭,便撓著頭想一陣,然後無可奈何地說道:
“大人,您那三章有點不好記,我隻說個大概可行?”
“那看你說的如何,不行還得重說。”
刁瀾邊想邊說道:“我保證,第一,此生隻要酆靈一個人做老婆,不過……納妾除外。”說完這一句,他惶恐地看了翁雋鼎一眼,唯恐他不許寫上“納妾除外”。
翁雋鼎搖搖頭:“粗俗至極,要說‘保證此生隻娶酆靈一位女士為妻’。”
刁瀾見縣官大人沒反對他“納妾除外”,心裏暗喜,便跟著說道:
“保證此生隻娶酆靈一位女士為妻,納妾除外。”見翁雋鼎點頭認可,接著說道:“第二,保證找個好先生認真讀書。第三,保證不打不罵老婆。大人,這樣行不行?”
“好吧,你能做到這幾條就算不錯了。”翁雋鼎往左側一望,見陳文祺已將手中狼毫擱在硯台之上,知他已然寫好,便向刁瀾說道:“那邊‘保證書’已代你寫好,你去按上手印就行。”
刁瀾正要動身,鄭方達一把將他拉住,說道:“大人,刁公子一字不識,若是書吏沒有原原本本地按他說的寫,豈不曲解了他的意思?可否容在下先過目一下?”
翁雋鼎心想,此人真不愧為“訟棍”,這至關重要的一處關節被他堪破。幸好先前已有預案,不然這半日豈非徒勞無功?他不悅地說道:
“本縣身為膚施縣的父母官,難道會偏袒哪一方不成?如果大家都如你這般想法,你過目之時,酆燁那邊疑你作祟,自然也要看看;他看過之後你又懷疑他做手腳,複要過目一下……如此一來二去,怎有結局?但你既有疑問,本縣也要讓你心服口服。這樣,在這旁觀的人群中,你們雙方共同挑選一個彼此放心的人上來,讓他照本宣科地誦讀一遍,這總可以吧?”
理由冠冕堂皇,辦法不失公允。鄭方達隻好照辦,在人群中挑選了一位儒士打扮的中年人,酆燁也無異議,便將那儒士帶到堂前。
翁雋鼎將那儒士審視了一番,問道:“你是本地人?”
“迴大人,草民就住在城內。”
“你與他們可曾認識?”
儒士搖搖頭答道:“素昧平生。”
“好。由你代勞將‘保證書’誦讀一遍。記住,要照本宣科,不可多念或少念一個字,不然的話,本縣的板子可不吃素。”
“是,大人。”儒士走到左側書案前,拿起陳文祺寫好的‘保證書’,麵對眾人準備開讀。
“呔,大膽。你怎如此沒有規矩,背對縣太爺?轉過身去。”班頭大聲斥道。這也是先前交待好的,不讓眾人看見誦讀人的表情。
儒士慌忙轉身麵向翁雋鼎,將後背對著眾人。翁雋鼎下巴一揚,示意他開始誦讀。儒士雙手拿著“保證書”,輕聲咳嗽了一下,大聲念道:
“保證書。我保證,第一,此生隻娶……”讀到這裏,儒士有些詫異,停頓下來。
翁雋鼎喝道:“為何停下來?從頭再念,如再停頓,刑罰侍候。”
儒士滿腹狐疑,複又念道:“保證書。我保證,第一,此生隻娶酆靈一位女士為妻,納妾除外;第二,保證找個好先生認真讀書。第三,保證不打不罵老婆。以上三條如有反悔,任憑官府處置。膚施縣某鄉某裏刁家莊刁瀾,弘治三年五月初九立。”
不足百字的“保證書”念完,那儒士已是冷汗涔涔,雙手顫抖不已。他將“保證書”小心翼翼的放迴原處,擦了一把額上沁出的冷汗,抬眼望著翁雋鼎。
翁雋鼎微微一笑,說道:“很好,你下去吧,不可胡言亂語。”
“是,大人。”說完慌忙退到人群之中。
翁雋鼎掃視了一下眾人,然後盯著鄭方達說道:“大家都聽到了吧,除了落款以外,每個字都是刁瀾所說。如果再無異議,是否應該按手印了?”
刁瀾望望鄭方達,看見他點了一下頭,便走到左側案前,以右手拇指在早已準備好的印泥盒中蘸滿印泥,正要往“保證書”上按下,突然發現不對,結結巴巴地說道:“大……大人,錯……錯了。”
“錯了?你知道你錯了?”翁雋鼎明知故問。
“不……不是我錯了,是……是……”刁瀾“是”了半天,還是沒說“是”什麽。
“刁瀾,你遲遲不按手印,是否不敢保證做到那三條?如再不按的話,本縣就裁判合約作廢。”
“大人,不……不是……”刁瀾似有難言之隱,吞吞吐吐的欲言又止。
“大膽,你竟敢說大人‘不是’?”皂隸班頭喝道。
“不,不,不是這個意思。”刁瀾雙手亂搖,然後一咬牙說道:“是這上麵寫錯了。”
“寫錯了?”翁雋鼎一副不可置信的樣子,“寫錯什麽了?”
“寫錯了四個字。”
“刁瀾,不可胡說。”鄭方達與刁輥異口同聲阻止。
翁雋鼎驚堂木一拍,大聲說道:“站班皂隸何在?”
“威——武——”
“誰敢阻止刁瀾說話,亂棍轟出公堂。”
“威——武——”
翁雋鼎用鼓勵的眼神對刁瀾說道:“接著說,有事本縣與你做主。”
刁瀾有些無奈地說道:“他寫錯了四個字。”
“啊?竟有這等事?”翁雋鼎很感興趣的樣子,旋即指著陳文祺問道:“你知他是何人?”
這半日,大家都將注意力集中在刁、酆兩家的合約紛爭之上,誰會注意角落中的記錄書吏?經翁雋鼎一問,眾人紛紛將目光移到陳文祺身上。一看之後,便有幾人驚唿起來:
是他?
翁雋鼎“嗬嗬”一笑,介紹道:“他乃新科狀元陳文祺,是本縣的同年學兄,因有要事路過膚施縣,今日客串一次本縣的刑房書吏。”又對刁瀾說道:“陳狀元文不加點、夢筆生花,區區百字竟能寫錯四字?別瞎說,別瞎說,不要汙了他的名聲。”
這時陳文祺站起來,向刁瀾一抱拳,說道:“不知在下寫錯了哪四個字?請刁公子指教。”
刁瀾狠狠瞪了陳文祺一眼,氣急敗壞地說道:“寫錯了‘酆靈一位’四字。”
陳文祺拿起小幾上的“保證書”,大聲念道:“‘此生隻娶酆靈一位女士為妻’,不是這樣嗎?何錯之有?”
“‘酆’,是姓氏,《百家姓》上有‘俞任袁柳,酆鮑史唐’。你這個‘瘋’字好像不對。”刁瀾引經據典,唯恐陳文祺不認賬。
“‘酆鮑史唐’之酆?那該是如何寫?”陳文祺提起狼毫,拿出一張白紙,思索著不知如何下筆。
刁瀾看著著急,一把將毛筆搶過,在那張白紙上歪歪扭扭的寫了一個“酆”字,隨後將筆塞在陳文祺的手上,賣弄地說道:“喏,就是這個字。”
身後的鄭方達、刁輥已經明白,陳文祺使的是引蛇出洞之計,以證刁瀾並非不識字。欲要提醒他不要中計,無奈翁雋鼎說過,誰要阻止刁瀾說話,亂棍轟出公堂,隻好暗暗叫苦。
“原來是這個字啊,這麽多筆畫,實在有些難記。那麽,這酆靈的‘靈’字如何也不對了?”
刁瀾接著說道:“酆靈的‘靈’,他爹爹說過是百靈的靈。”
“我這個豈非不是百靈之‘靈’?”陳文祺依然故作不解。
刁瀾沒好氣地說道:“當然不是,是‘圖寫禽獸,畫彩仙靈’之‘靈’,而尊駕所寫,卻是‘聆音察理,鑒貌辨色’之聆,極少有人以它命名的。你沒讀過《千字文》?”
“這兩個‘靈’(聆)不是一迴事?有什麽不同嗎?”
刁瀾複又奪過毛筆,在紙上分別寫下“靈”與“聆”,倒轉筆杆指著它們向陳文祺問道:“你看這是一樣嗎?”
陳文祺點點頭說道:“果然不一樣,怪在下沒有問清楚她的姓名。”
“哼,寫錯姓名倒也罷了,可這‘一位’,明明就是就是一個兩個的意思,而尊駕所寫,全然不知什麽意思。”
陳文祺又低頭看看手中的“保證書”,說道:“唔,‘一位’,你看,不就是‘儀魏’嗎?”
“尊駕這個‘儀’,是禮儀之‘儀’,《三字經》裏‘為人子,方少時,親師友,習禮儀’,就是這個意思;尊駕之‘魏’,一為姓氏:《百家姓》裏有‘孔曹嚴華,金魏陶薑’,二為國名,《千字文》裏有‘晉楚更霸,趙魏困橫’之句。尊駕將此二字連在一起,簡直不知所雲。”說到此處,刁瀾臉上露出鄙夷的神情,那意思好似說,就這點本事還能高中狀元?
陳文祺假作尷尬的說道:“這麽說,真是我錯了?既如此,待我改過便是。”說完,轉身走迴小幾,卻並未提筆改寫。
正在刁瀾暗叫僥幸的時候,猛聽翁雋鼎稱讚道:“刁公子,你何止是‘識文斷字’?本縣看你確有真才實學哩,這‘三’、‘百’、‘千’你可是倒背如流、張口就來呀。”說完大喝一聲:“來人哪,將刁輥、刁瀾父子給我拿下。”
刁瀾雖知自己在無奈之中弄巧成拙,仍然故作糊塗的高喊:“大人,為何要抓草民?”
翁雋鼎冷笑一聲,說道:“你連新科狀元寫的錯字都能看出,並且還能引經據典、說文解字,你說,這算不算目不識丁?”
站在公堂右側的酆燁父女,這才知道縣太爺與陳狀元精心設局,“逼”出刁瀾“識文斷字”的事實,不禁喜極而泣。
刁輥知事已敗露,無法挽迴,隻好以“哀兵”之法博得同情,爭取寬大處理。他恭恭敬敬地朝翁雋鼎磕了幾個頭,說道:“大人,草民父子一時糊塗,不該以欺騙的手段強與酆先生攀親。但酆先生在草民家坐館一年,草民始終厚待於他;小兒雖然鍾情於酆小姐,也從未對她有過無禮的行為。懇請大人看在尚未鑄成大錯的份上,從寬發落。”
“尚未鑄成大錯?說得輕巧。若非陳狀元剛好碰上,你們父子已將酆姑娘強搶迴家,依酆姑娘的性格,她必不肯苟活;酆夫人本已悲傷成疾,聽聞女兒身亡,豈有命在?如此一來,酆家便是家破人亡。這豈止是大錯,根本就是大罪……呃,鄭訟師請留步。”翁雋鼎瞥見鄭方達想溜,揚聲將他喊住。
鄭方達轉身問道:“大人有何見教?”
“刁輥父子請你作訟師,此案未了,你就要離開?”
“既然他父子已經認罪,自然也無須申辯,在下留在此地已無必要。”
“是嗎?設謀誘取民女、公然幫訟分利,這兩條可否留住尊駕?”
聽縣太爺一說,酆燁這才知道自己自一開始便在別人的算計之中,不免悔恨交加;酆靈知道鄭方達是始作俑者,圓瞪杏眼,心裏“惡人、狗賊”的罵了個夠;一旁看熱鬧的眾人也是指指點點,紛紛指責刁家父子卑鄙齷齪、鄭方達不做人事兒。
“大人,說話要有根據。您說在下‘設謀誘取民女、公然幫訟分利’,可有證據?”鄭方達猶自嘴硬。
“本縣公務繁忙,沒時間與你多費口舌。來呀,帶證人。”
一名捕班快手從側門帶進一個人來,鄭方達一看,那日在裏屋與刁輥密談後,提著刁輥酬謝的三百兩紋銀出門時,正是遇見了此人,還差點與他撞了個滿懷。是他偷聽了我們的談話?不會吧,我們說話的聲音並不大啊。對了,刁瀾這小子沉不住氣,聽我說了計謀之後,得意忘形之中嚷嚷了幾句,若被他聽見,這個罪名真的坐實了。正胡思亂想之間,猛聽翁雋鼎大聲說道:“鄭方達,你還要狡辯嗎?”
原來那人已將那日密談的情形已經原原本本的說了一遍。看到刁輥父子和鄭方達等人對他瞪著眼,那人似乎有恃無恐,說道:“東家、少東家和‘真’先生可不要怨恨小人,是你們做事太歹毒,小人若不說出來,良心要譴責一輩子。”
奸謀敗露,鄭方達縱是鐵嘴鋼牙,此時也是理屈詞窮,啞口無言。
翁雋鼎見此情形,便將驚堂木一拍,沉聲說道:“刁輥、刁瀾父子夥同鄭方達,暗中設下圈套誘使酆燁簽下無前置條件的合約,以達到騙娶酆燁之女酆靈之目的。根據大明刑律二十一條第二款:‘凡設方略,而誘取良人及略賣良人為奴婢者,皆杖一百、流三千裏;為妻妾子孫者,杖一百、徒三年’,本應從重處罰。但念爾等尚存敬畏王法之心、訴諸官衙而未強自履約,亦未造成嚴重後果,本縣從輕發落如下:一、前酆燁與刁輥所簽合約即行廢止,酆燁所得脩金為正當報酬,刁家不得追償;二、刁輥、刁瀾因設謀誘取民女,各杖二十,另處罰金紋銀一百兩;三、鄭方達因幫他人設謀,杖二十,因幫訟分利,沒收不當得利紋銀三百兩,自此不得代人爭訟;四、呈狀人孟廣雲、證人闞岩,嫉惡如仇、見義勇為,各獎紋銀二百兩。”
酆燁父女終於洗清了冤枉、擺脫了刁家的糾纏,自然欣喜異常,連聲稱謝;孟、闞二人履仁蹈義,得到官家褒獎,亦感前之所為於心無愧;刁輥父子與鄭方達雖蝕點銀兩卻免於徒刑,心中怨懟之餘又暗道僥幸。總之各方自得其所,均表示服判。
退堂之後,陳文祺向翁雋鼎一豎大拇指,讚道:“進退有度,寬嚴相濟,有張有弛,舉重若輕。了不起。”
翁雋鼎擺擺手不好意思地說道:“陳年兄謬讚。若非陳年兄‘隻娶瘋聆儀魏女士為妻’(隻娶酆靈一位女士為妻)之妙句,在下可是束手無策。”
陳文祺笑著說:“好了,好了,咱倆也別互吹互擂,該去會會幫助我們斷了此案的‘大功臣’了。”
“咚咚咚”三通鼓響,縣衙的兩扇朱漆大門緩緩開啟。翁雋鼎正襟危坐於公案後麵,陳文祺則充當刑房書吏,坐在公堂之下左側記錄供詞的書案旁邊。
“帶刁輥、刁瀾、酆燁、酆靈上堂。”
捕班快手早已將刁輥等人帶到耳房等候,縣太爺話音一落,便將四人帶至堂上,酆燁因有秀才功名,向縣太爺躬身施禮後站立在一旁,其餘三人則齊齊跪在公案之前,。
翁雋鼎剛要開口問話,忽聽縣衙門口有喧鬧之聲。叫來守門皂隸一問,原來是門前的看客聽說新來的縣太爺升堂問案,都要進入公堂旁觀,於是與守門皂隸發生衝突。
翁雋鼎示意讓他們進來。等眾人在公堂上站定後,便拿起驚堂木輕輕一拍,說道:
“本縣今日升堂問案,爾等要旁聽也未為不可。子曰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內自省也。爾等親曆公堂問案,耳濡目染,如見不善,愀然必以自省。且須恪守公堂秩序,若有擾亂問案者,杖責二十,轟出公堂。”
“威——武——”兩旁的站班皂隸適時喊著“堂威”。堂下諸人見此陣勢,哪敢造次?一時堂上鴉雀無聲。
翁雋鼎緩和了一下口氣,對四人說道:“堂前所跪(站)何人,一一報上名來。”
“草民刁輥。”“草民刁瀾。”“民女酆靈。”“學生酆燁。”
驗明身份不過是慣例而已,翁雋鼎點點頭,續道:“刁輥、酆燁,日前你倆俱呈狀本縣,雖然訴求各異,事由卻是一樣:同為兒女的婚姻之事。照本縣看來,此事實為民間糾紛,本不應糾問纏訟。但你們已然訴於官衙,本縣便應視情裁決。既是民間糾紛,就不必分什麽原告被告,當然更不算‘人犯’,大家站起來說話吧。”
幾人一聽縣太爺如此和氣,甚為意外,同時也對自己的官司增添了一點信心。四人齊聲謝過,刁輥父子站到了公堂的左側,而酆燁父女自然就站到公堂的右側。
“大人,事情是這樣的。”刁輥唯恐落後,搶先說道:“這位酆夫子自詡才高八鬥,多年來以‘舌耕’為業。草民以為他確有真才實學,便以三倍於普通塾師的脩金請他到府坐館一年,條件是教得小兒識文斷字。酆夫子滿口答應,並與草民立下‘合約’,若一年之後不能教得小兒識文斷字,願許女兒與小兒為妻。這一年來,盡管小兒早去晚歸,從未缺課,仍然目不識丁,故此草民要求按約行事。但他父女百般抵賴,拒不踐約。草民無奈,隻好訴請官府,懇請大人給草民做主。”說完,將一封信箋雙手遞到翁雋鼎案前,說道:“這是酆夫子與草民所訂之合約,請大人過目。”
翁雋鼎接過合約略略一掃,便放在案上,難以置信地問道:“你說令郞在塾館讀了一年的書,仍然不識一字?”
“正是如此。大人若是不信,可當場驗證。”
翁雋鼎話中有話的說道:“令郞若‘要’不識字,驗不驗證都是一樣。酆夫子,你有何話說?”
酆燁隨即答道:“大人,學生在刁家坐館一年,隻教習弟子刁瀾一人,他學得如何,學生了如指掌。這一年中,四書五經他雖然未讀,但開蒙的三本書他還是能讀、能背、能寫完整的。”
刁輥反問道:“你說的是《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三本書嗎?小兒如何能讀、能背、能寫?可有證據?”
“這……東西裝在他肚子裏,酆某實難舉證。”
刁輥冷笑一聲說道:“哼哼,你的意思是小兒存心抵賴了?就算小兒存心抵賴,他平日所寫總該在吧?你且拿出來讓大家瞧瞧。”
“這……令郞平日的習字帖,酆某閱過即還,並未留下。”
“嘿嘿,說來說去,都是空口無憑,你讓誰能相信?”
酆燁一時語塞。
刁輥見狀,趁機向翁雋鼎說道:“大人,酆夫子既然無話可說,便請大人為草民做主,責令酆燁父女履約。”
翁雋鼎說道:“本縣有一事不明。教人讀書是師傅和弟子雙方的事情,師傅固然要認真教,弟子也要刻苦學才行吧。俗話說,師傅領進門,修行靠個人。孔聖人弟子三千,賢人也不過七二。你說令郞一字不識,怎麽能夠全怪在師傅頭上?本縣說句不中聽的話,如果令郞資質平平、水過無痕,師傅又能如何?”
這時,一個身穿淺色“直身”、頭戴“純陽巾”、蓄著三綹短須的中年男子,越出人群高聲說道:“大人,可否容在下說幾句?”
“你是何人?”
“在下乃是刁輥刁老爺聘請的訟師。”
“訟師?刁輥,他的話可是屬實?”
“大人,他的確是草民所請的訟師。”刁輥答道。
“你叫什麽名字?”翁雋鼎向中年男子問道。
“在下鄭方達。”
姓鄭?看來此人就是刁家下人口中的“真先生”無疑。
“既然是刁輥請的訟師,本縣準你說話。”
“謝大人。適才大人說的確有道理,弟子若是蠢笨如牛,師傅終是無能為力。但據在下所知,這位酆塾師在與敝東簽訂這個‘合約’之前,對刁公子的資質考察了一個月之久。若非刁公子不是孺子可教,大人請想,這位酆塾師豈肯簽這個合約?”
“既然酆夫子對刁公子考察了一個月,而且又知他堪可栽培,想必是一月之間已經認識了幾字,緣何現在反而一字不識?這豈不是自相矛盾?”
“學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若是此後塾師懈怠,並未認真治學,刁公子原先所學,當然就會‘完璧歸趙’了。”鄭方達侃侃說道。
“話雖如此,但如你等存心賺他家女兒,待到合約一簽,這位刁公子裝作不識字,酆夫子怎能奈何於他?”
鄭方達心中暗笑,正是如此,然怎奈我何?口裏卻辯白道:“大人實在冤枉了敝東。試想酆塾師滿腹經綸,自是聰敏過人。如果敝東有意賺他,他應該早已識破。可他直到臘月二十,都未提出異議,這又作何解釋?”
酆燁說道:“學生早已言明,開蒙課本‘三’、‘百’、‘千’刁瀾確實能讀、能背、能寫完整,隻是他在臘月病過一場之後,便說不識一字,顯然是有意抵賴、誣陷於我,如此淺顯的伎倆,任誰都能看出。”
“照酆塾師的說法,這麽簡單的欺瞞手法人人都能看出,那麽請問,當日你與敝東簽訂合約時,為何沒有指出?”鄭方達反問道。
“當時……當時並未想到會有如此荒唐的事情發生。”
“與人簽約,理當慎思慎行,豈能以‘當時並未想到’作為脫責的借口?”鄭方達教訓般對酆燁說了一句,然後轉向堂上說道:“大人,在下冒昧說一句,此事無論是教不得法還是學不用心、無論刁瀾是資質愚鈍還是有意隱瞞,合約均無明確限定條款。根據大明例律,雙方自願簽訂的合約應受朝廷律法保護,任何一方如果違約,應當追究違約責任。還請大人秉公而斷。”
翁雋鼎沉默了片刻,向酆燁問道:
“酆燁,你還有何話說?”
“大人,刁輥父子顯然是圖謀不軌,還請大人為學生做主,救救小女。”酆燁早已忘記自己的秀才身份,“噗通”一下跪在堂上。
“民女寧死不進刁家,懇請大人救救民女。”酆靈搶步跪在翁雋鼎麵前,磕頭如搗蒜,額頭上已是血跡斑斑。
翁雋鼎怕出意外,喝令站班皂隸架起酆靈,轉而對刁輥勸道:“刁輥,你親眼所見,酆姑娘並不願意嫁與令郞。俗話說,強迫不成買賣,捆綁不成夫妻。與其勉強而為,不如順水推舟,讓她自尋夫婿,令郞另覓佳偶,大家都是海闊天空。至於酆燁的違約責任,就令他按一年所得的脩金加倍賠償,你看如何?”
刁瀾害怕爹爹改變主意,未等刁輥迴答,急忙說道:“此事斷然不行,既然簽了合約,就應按合約辦事。”
翁雋鼎看著刁瀾說道:“刁瀾,你可要想清楚,若是這般將酆姑娘領迴家去,隻怕你們未成夫妻反變冤家,終日吵吵鬧鬧、哭哭泣泣,那種日子你願意過嗎?”
“我……當然願意。”一絲兇狠的神色在刁瀾臉上一閃即逝。
翁雋鼎一針見血:“你是打算日後‘棍棒之下出乖妻’吧?好,你既然不肯放手,本縣也不能強行毀去合約。但既經本縣裁定,就要與你約法三章,若做不到,本縣便有理由裁定合約無效。”
“什麽法什麽章?總不能不許我碰她,讓我將她當花瓶擺著、當菩薩供著吧。”他心底齷齪,聽說要約法三章,首先想到的就是能否與美人親熱。
“本縣堂堂命官,焉能薄唇輕言?所約三章,總是有利家庭和睦的規矩罷了。”
隻要不是禁止與美人親熱,刁瀾心中的石頭就落下地,他連忙點頭道:“好吧,大人快說。”
“其一,你既如此在乎酆靈,便要與她偕老白頭,不許始亂終棄、朝秦暮楚。本縣要你保證此生隻娶酆靈一位女士為妻,不得另覓新歡。這一條你可做得到?”
“這……這……,大人,納妾也不行嗎?”刁瀾沒有想到縣官大人有此一說,有些著急地問道。
翁雋鼎心中暗笑,你還是先擔心酆姑娘能否娶迴去吧,納妾不納妾還早著哪。口中卻說:“至於納妾嘛——本縣不管。”
刁瀾鬆了一口氣,說道:“那……這一條我答應便是。”
“其二,據本縣所知,酆靈自幼許下心願,此生隻願做那才子之婦,而你卻一字不識,本縣今日雖是按約裁決,依然如同本縣毀了她的夙願。因此,本縣要你另覓良師,刻苦讀書,縱然做不了才子,以後也能勉強婦唱夫隨。這一條你可做得到?”
“做得到,做得到。”這一條倒是沒什麽妨礙,刁瀾一口答應。
“其三,今日眾人所見,酆靈並不願意下嫁於你,日後爭吵難免,本縣要你以禮相待、相敬如賓,你若拳腳相向、棍棒相加,本縣絕不輕饒。這一條你可做得到?”
“做……做得到。”刁瀾這次猶豫了一下,勉強說道,聲音小了許多。隨後又精神一振,問道:
“大人,三條我全都答應了,現在我們可以迴家了吧?”說完就向酆靈走去。
“且慢,空口無憑,日後你若反悔怎麽辦?須立下保證才行。”翁雋鼎說道。
旁邊鄭方達說道:“大人,他目不識丁,如何能立保證書?在下雖可代勞,也未曾帶有紙墨筆硯啊。”他料定縣官大人是以簽訂書麵保證的名義,誘使刁瀾露出破綻。
翁雋鼎朝左側一指,說道:“紙墨筆硯與捉刀之人現成就有,隻須他口述、按手印即可。”
刁瀾望望鄭方達,又看看刁輥,見兩人點點頭,便撓著頭想一陣,然後無可奈何地說道:
“大人,您那三章有點不好記,我隻說個大概可行?”
“那看你說的如何,不行還得重說。”
刁瀾邊想邊說道:“我保證,第一,此生隻要酆靈一個人做老婆,不過……納妾除外。”說完這一句,他惶恐地看了翁雋鼎一眼,唯恐他不許寫上“納妾除外”。
翁雋鼎搖搖頭:“粗俗至極,要說‘保證此生隻娶酆靈一位女士為妻’。”
刁瀾見縣官大人沒反對他“納妾除外”,心裏暗喜,便跟著說道:
“保證此生隻娶酆靈一位女士為妻,納妾除外。”見翁雋鼎點頭認可,接著說道:“第二,保證找個好先生認真讀書。第三,保證不打不罵老婆。大人,這樣行不行?”
“好吧,你能做到這幾條就算不錯了。”翁雋鼎往左側一望,見陳文祺已將手中狼毫擱在硯台之上,知他已然寫好,便向刁瀾說道:“那邊‘保證書’已代你寫好,你去按上手印就行。”
刁瀾正要動身,鄭方達一把將他拉住,說道:“大人,刁公子一字不識,若是書吏沒有原原本本地按他說的寫,豈不曲解了他的意思?可否容在下先過目一下?”
翁雋鼎心想,此人真不愧為“訟棍”,這至關重要的一處關節被他堪破。幸好先前已有預案,不然這半日豈非徒勞無功?他不悅地說道:
“本縣身為膚施縣的父母官,難道會偏袒哪一方不成?如果大家都如你這般想法,你過目之時,酆燁那邊疑你作祟,自然也要看看;他看過之後你又懷疑他做手腳,複要過目一下……如此一來二去,怎有結局?但你既有疑問,本縣也要讓你心服口服。這樣,在這旁觀的人群中,你們雙方共同挑選一個彼此放心的人上來,讓他照本宣科地誦讀一遍,這總可以吧?”
理由冠冕堂皇,辦法不失公允。鄭方達隻好照辦,在人群中挑選了一位儒士打扮的中年人,酆燁也無異議,便將那儒士帶到堂前。
翁雋鼎將那儒士審視了一番,問道:“你是本地人?”
“迴大人,草民就住在城內。”
“你與他們可曾認識?”
儒士搖搖頭答道:“素昧平生。”
“好。由你代勞將‘保證書’誦讀一遍。記住,要照本宣科,不可多念或少念一個字,不然的話,本縣的板子可不吃素。”
“是,大人。”儒士走到左側書案前,拿起陳文祺寫好的‘保證書’,麵對眾人準備開讀。
“呔,大膽。你怎如此沒有規矩,背對縣太爺?轉過身去。”班頭大聲斥道。這也是先前交待好的,不讓眾人看見誦讀人的表情。
儒士慌忙轉身麵向翁雋鼎,將後背對著眾人。翁雋鼎下巴一揚,示意他開始誦讀。儒士雙手拿著“保證書”,輕聲咳嗽了一下,大聲念道:
“保證書。我保證,第一,此生隻娶……”讀到這裏,儒士有些詫異,停頓下來。
翁雋鼎喝道:“為何停下來?從頭再念,如再停頓,刑罰侍候。”
儒士滿腹狐疑,複又念道:“保證書。我保證,第一,此生隻娶酆靈一位女士為妻,納妾除外;第二,保證找個好先生認真讀書。第三,保證不打不罵老婆。以上三條如有反悔,任憑官府處置。膚施縣某鄉某裏刁家莊刁瀾,弘治三年五月初九立。”
不足百字的“保證書”念完,那儒士已是冷汗涔涔,雙手顫抖不已。他將“保證書”小心翼翼的放迴原處,擦了一把額上沁出的冷汗,抬眼望著翁雋鼎。
翁雋鼎微微一笑,說道:“很好,你下去吧,不可胡言亂語。”
“是,大人。”說完慌忙退到人群之中。
翁雋鼎掃視了一下眾人,然後盯著鄭方達說道:“大家都聽到了吧,除了落款以外,每個字都是刁瀾所說。如果再無異議,是否應該按手印了?”
刁瀾望望鄭方達,看見他點了一下頭,便走到左側案前,以右手拇指在早已準備好的印泥盒中蘸滿印泥,正要往“保證書”上按下,突然發現不對,結結巴巴地說道:“大……大人,錯……錯了。”
“錯了?你知道你錯了?”翁雋鼎明知故問。
“不……不是我錯了,是……是……”刁瀾“是”了半天,還是沒說“是”什麽。
“刁瀾,你遲遲不按手印,是否不敢保證做到那三條?如再不按的話,本縣就裁判合約作廢。”
“大人,不……不是……”刁瀾似有難言之隱,吞吞吐吐的欲言又止。
“大膽,你竟敢說大人‘不是’?”皂隸班頭喝道。
“不,不,不是這個意思。”刁瀾雙手亂搖,然後一咬牙說道:“是這上麵寫錯了。”
“寫錯了?”翁雋鼎一副不可置信的樣子,“寫錯什麽了?”
“寫錯了四個字。”
“刁瀾,不可胡說。”鄭方達與刁輥異口同聲阻止。
翁雋鼎驚堂木一拍,大聲說道:“站班皂隸何在?”
“威——武——”
“誰敢阻止刁瀾說話,亂棍轟出公堂。”
“威——武——”
翁雋鼎用鼓勵的眼神對刁瀾說道:“接著說,有事本縣與你做主。”
刁瀾有些無奈地說道:“他寫錯了四個字。”
“啊?竟有這等事?”翁雋鼎很感興趣的樣子,旋即指著陳文祺問道:“你知他是何人?”
這半日,大家都將注意力集中在刁、酆兩家的合約紛爭之上,誰會注意角落中的記錄書吏?經翁雋鼎一問,眾人紛紛將目光移到陳文祺身上。一看之後,便有幾人驚唿起來:
是他?
翁雋鼎“嗬嗬”一笑,介紹道:“他乃新科狀元陳文祺,是本縣的同年學兄,因有要事路過膚施縣,今日客串一次本縣的刑房書吏。”又對刁瀾說道:“陳狀元文不加點、夢筆生花,區區百字竟能寫錯四字?別瞎說,別瞎說,不要汙了他的名聲。”
這時陳文祺站起來,向刁瀾一抱拳,說道:“不知在下寫錯了哪四個字?請刁公子指教。”
刁瀾狠狠瞪了陳文祺一眼,氣急敗壞地說道:“寫錯了‘酆靈一位’四字。”
陳文祺拿起小幾上的“保證書”,大聲念道:“‘此生隻娶酆靈一位女士為妻’,不是這樣嗎?何錯之有?”
“‘酆’,是姓氏,《百家姓》上有‘俞任袁柳,酆鮑史唐’。你這個‘瘋’字好像不對。”刁瀾引經據典,唯恐陳文祺不認賬。
“‘酆鮑史唐’之酆?那該是如何寫?”陳文祺提起狼毫,拿出一張白紙,思索著不知如何下筆。
刁瀾看著著急,一把將毛筆搶過,在那張白紙上歪歪扭扭的寫了一個“酆”字,隨後將筆塞在陳文祺的手上,賣弄地說道:“喏,就是這個字。”
身後的鄭方達、刁輥已經明白,陳文祺使的是引蛇出洞之計,以證刁瀾並非不識字。欲要提醒他不要中計,無奈翁雋鼎說過,誰要阻止刁瀾說話,亂棍轟出公堂,隻好暗暗叫苦。
“原來是這個字啊,這麽多筆畫,實在有些難記。那麽,這酆靈的‘靈’字如何也不對了?”
刁瀾接著說道:“酆靈的‘靈’,他爹爹說過是百靈的靈。”
“我這個豈非不是百靈之‘靈’?”陳文祺依然故作不解。
刁瀾沒好氣地說道:“當然不是,是‘圖寫禽獸,畫彩仙靈’之‘靈’,而尊駕所寫,卻是‘聆音察理,鑒貌辨色’之聆,極少有人以它命名的。你沒讀過《千字文》?”
“這兩個‘靈’(聆)不是一迴事?有什麽不同嗎?”
刁瀾複又奪過毛筆,在紙上分別寫下“靈”與“聆”,倒轉筆杆指著它們向陳文祺問道:“你看這是一樣嗎?”
陳文祺點點頭說道:“果然不一樣,怪在下沒有問清楚她的姓名。”
“哼,寫錯姓名倒也罷了,可這‘一位’,明明就是就是一個兩個的意思,而尊駕所寫,全然不知什麽意思。”
陳文祺又低頭看看手中的“保證書”,說道:“唔,‘一位’,你看,不就是‘儀魏’嗎?”
“尊駕這個‘儀’,是禮儀之‘儀’,《三字經》裏‘為人子,方少時,親師友,習禮儀’,就是這個意思;尊駕之‘魏’,一為姓氏:《百家姓》裏有‘孔曹嚴華,金魏陶薑’,二為國名,《千字文》裏有‘晉楚更霸,趙魏困橫’之句。尊駕將此二字連在一起,簡直不知所雲。”說到此處,刁瀾臉上露出鄙夷的神情,那意思好似說,就這點本事還能高中狀元?
陳文祺假作尷尬的說道:“這麽說,真是我錯了?既如此,待我改過便是。”說完,轉身走迴小幾,卻並未提筆改寫。
正在刁瀾暗叫僥幸的時候,猛聽翁雋鼎稱讚道:“刁公子,你何止是‘識文斷字’?本縣看你確有真才實學哩,這‘三’、‘百’、‘千’你可是倒背如流、張口就來呀。”說完大喝一聲:“來人哪,將刁輥、刁瀾父子給我拿下。”
刁瀾雖知自己在無奈之中弄巧成拙,仍然故作糊塗的高喊:“大人,為何要抓草民?”
翁雋鼎冷笑一聲,說道:“你連新科狀元寫的錯字都能看出,並且還能引經據典、說文解字,你說,這算不算目不識丁?”
站在公堂右側的酆燁父女,這才知道縣太爺與陳狀元精心設局,“逼”出刁瀾“識文斷字”的事實,不禁喜極而泣。
刁輥知事已敗露,無法挽迴,隻好以“哀兵”之法博得同情,爭取寬大處理。他恭恭敬敬地朝翁雋鼎磕了幾個頭,說道:“大人,草民父子一時糊塗,不該以欺騙的手段強與酆先生攀親。但酆先生在草民家坐館一年,草民始終厚待於他;小兒雖然鍾情於酆小姐,也從未對她有過無禮的行為。懇請大人看在尚未鑄成大錯的份上,從寬發落。”
“尚未鑄成大錯?說得輕巧。若非陳狀元剛好碰上,你們父子已將酆姑娘強搶迴家,依酆姑娘的性格,她必不肯苟活;酆夫人本已悲傷成疾,聽聞女兒身亡,豈有命在?如此一來,酆家便是家破人亡。這豈止是大錯,根本就是大罪……呃,鄭訟師請留步。”翁雋鼎瞥見鄭方達想溜,揚聲將他喊住。
鄭方達轉身問道:“大人有何見教?”
“刁輥父子請你作訟師,此案未了,你就要離開?”
“既然他父子已經認罪,自然也無須申辯,在下留在此地已無必要。”
“是嗎?設謀誘取民女、公然幫訟分利,這兩條可否留住尊駕?”
聽縣太爺一說,酆燁這才知道自己自一開始便在別人的算計之中,不免悔恨交加;酆靈知道鄭方達是始作俑者,圓瞪杏眼,心裏“惡人、狗賊”的罵了個夠;一旁看熱鬧的眾人也是指指點點,紛紛指責刁家父子卑鄙齷齪、鄭方達不做人事兒。
“大人,說話要有根據。您說在下‘設謀誘取民女、公然幫訟分利’,可有證據?”鄭方達猶自嘴硬。
“本縣公務繁忙,沒時間與你多費口舌。來呀,帶證人。”
一名捕班快手從側門帶進一個人來,鄭方達一看,那日在裏屋與刁輥密談後,提著刁輥酬謝的三百兩紋銀出門時,正是遇見了此人,還差點與他撞了個滿懷。是他偷聽了我們的談話?不會吧,我們說話的聲音並不大啊。對了,刁瀾這小子沉不住氣,聽我說了計謀之後,得意忘形之中嚷嚷了幾句,若被他聽見,這個罪名真的坐實了。正胡思亂想之間,猛聽翁雋鼎大聲說道:“鄭方達,你還要狡辯嗎?”
原來那人已將那日密談的情形已經原原本本的說了一遍。看到刁輥父子和鄭方達等人對他瞪著眼,那人似乎有恃無恐,說道:“東家、少東家和‘真’先生可不要怨恨小人,是你們做事太歹毒,小人若不說出來,良心要譴責一輩子。”
奸謀敗露,鄭方達縱是鐵嘴鋼牙,此時也是理屈詞窮,啞口無言。
翁雋鼎見此情形,便將驚堂木一拍,沉聲說道:“刁輥、刁瀾父子夥同鄭方達,暗中設下圈套誘使酆燁簽下無前置條件的合約,以達到騙娶酆燁之女酆靈之目的。根據大明刑律二十一條第二款:‘凡設方略,而誘取良人及略賣良人為奴婢者,皆杖一百、流三千裏;為妻妾子孫者,杖一百、徒三年’,本應從重處罰。但念爾等尚存敬畏王法之心、訴諸官衙而未強自履約,亦未造成嚴重後果,本縣從輕發落如下:一、前酆燁與刁輥所簽合約即行廢止,酆燁所得脩金為正當報酬,刁家不得追償;二、刁輥、刁瀾因設謀誘取民女,各杖二十,另處罰金紋銀一百兩;三、鄭方達因幫他人設謀,杖二十,因幫訟分利,沒收不當得利紋銀三百兩,自此不得代人爭訟;四、呈狀人孟廣雲、證人闞岩,嫉惡如仇、見義勇為,各獎紋銀二百兩。”
酆燁父女終於洗清了冤枉、擺脫了刁家的糾纏,自然欣喜異常,連聲稱謝;孟、闞二人履仁蹈義,得到官家褒獎,亦感前之所為於心無愧;刁輥父子與鄭方達雖蝕點銀兩卻免於徒刑,心中怨懟之餘又暗道僥幸。總之各方自得其所,均表示服判。
退堂之後,陳文祺向翁雋鼎一豎大拇指,讚道:“進退有度,寬嚴相濟,有張有弛,舉重若輕。了不起。”
翁雋鼎擺擺手不好意思地說道:“陳年兄謬讚。若非陳年兄‘隻娶瘋聆儀魏女士為妻’(隻娶酆靈一位女士為妻)之妙句,在下可是束手無策。”
陳文祺笑著說:“好了,好了,咱倆也別互吹互擂,該去會會幫助我們斷了此案的‘大功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