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她三歲,之後便由祖父母撫養長大。


    隻是她剛滿二十歲時,兩老相繼過世,沒有兄弟姐妹的她從此孤零零一個人,靠著父母的賠償金以及打工獨自生活。所以她非常討厭夜晚,討厭偌大的屋子隻有她一人,連唿吸聲都顯得空洞,孤寂得彷佛全世界都一起死去。


    後來她選擇夜班急診室的生活,寧可天天加班也不願迴到空無一人的家,七年來她幾乎以醫院為家,要聽到人的交談聲才能入睡,急診室的人生百態給了她迴家的感覺。


    試想一個鮮少放假的人,她不過勞誰過勞?一天工作十八個小時,再硬實的鐵人也會倒下。


    “小姐,要稱姨娘。”青玉小聲的提醒,唯恐主子犯了夫人忌諱,姨娘是半奴,稱不得主。


    不能說雪姨娘太自私,而是她能力不足,膽子又不夠大,不像杜姨娘那般和老爺有青梅竹馬的感情,如今又少了玉老夫人撐腰,雪姨娘頂多隻能顧全一名子女,而她選擇了能讓她依靠的兒子罷了。


    有時候她挺同情小姐,有娘還不如無娘,多了傷心,可是無人疼惜也比當奴婢強,至少不用服侍別人,有吃有喝有屋子住,不必擔心被賣,哪像她家三代都是家奴,不得脫籍。


    “你這小蹄子才該當心,跟你說了多少次要喊三小姐,多加一個字會要你命呀!小姐小姐的喊,小心把小命喊沒了。”一名穿藏紅色衣裙的婦人走了進來,伸手往青玉臂上一掐。


    “月嬤嬤——”


    “奶娘……”


    年約四十出頭的婦人一手輕戳三小姐眉心,怪她沒個尊卑之分,縱容丫頭沒個分寸,一手推開滿臉委屈的青玉,麵色微慍地要她小心大宅裏的勾心鬥角,別以為說的話沒人聽見。


    月嬤嬤也有一子二女,但小女兒出水痘歿了,她把自小奶大的三小姐當女兒看待,比親娘還寵她。


    隻是夫人找了名目將另一名奶娘給辭了,她一人得照顧小姐、少爺兩人,因此分身乏術,顧得了大的就照顧不了小的,小少爺年幼,她隻好在那邊待久點,待有空閑再過來三小姐這邊瞅瞅。


    但她一介下人終究起不了什麽幫助,雪姨娘自個兒都不管了,她一名領月俸的老婦又能說什麽,隻能感慨三小姐投錯娘胎。


    “那邊來人了,別再過去摘花。”這主仆倆的膽子真大,一年一年的“偷”花也不怕被發現。


    “奶娘,我們隻是……呃,撿花!花掉在地上不撿太可惜了,我們把花曬幹了磨成粉,還能加在胭脂裏增點豔色。”桃花脂、桃花膏、桃花香胰,她做的不多,僅自用,大多數都用來釀酒。


    酒越陳越香可以久放,不會有什麽後患,倒是香粉有季節性,不能放久,比例沒配好會招事的。


    月嬤嬤從鼻孔輕輕一哼。“你們還小,用不著急著上顏色,倒是那一手女紅若是學得好可是受用無窮。”


    她們私底下搗鼓什麽當她不知曉嗎?她隻是不忍心說,畢竟堂堂縣令老爺的千金竟連一帖藥也吃不起,委實讓人心疼。


    月嬤嬤心裏是有怨的,認為夫人的作法太過了,雪姨娘老老實實的做姨娘,又沒礙到夫人什麽事,偏是氣量狹小,大的小的都不讓人好過,想著折騰人的法子彰顯主母的威嚴,鞏固地位。


    “知道了,奶娘,我們就要去了,不會耽擱的。”她也明白多一份手藝多一份保障,也許哪天用得上,就跟釀酒一樣。


    她想學會鄭繡娘的雙麵繡好多一條出路,哪一天缺銀子了就來賣雙麵繡,做成團扇的繡品一件約一兩銀子,大一點的如桌屏是五兩,若是半人高屏風,一座少說七八兩。


    隻是繡法繁複,動輒要個把月到半年才完成得了,買的人多,繡的人少,有價無市,不好出手。


    閨閣中女子的繡件不能外流,攸關世人最看重的名節,除非逼不得已或以此維生的繡娘,否則稍有底氣的人家都不允許自家女兒將貼身物品示之以眾,更遑論出售。


    玉如素打聽好行情是以備不時之需,一輩子很長,誰曉得會不會一直順風順水,多學點總沒錯。


    “今兒個三老爺要考究你們功課,午膳別急著趕迴來,就在繡閣用膳,吃完歇一會兒再去書房,三老爺下午沒事,約未時中會過去,這是三老爺的吩咐。”孩子大了,三老爺不希望有苗子長歪,兒女一多也怕他們不學無術。


    譬如某個人,紈褲中的紈褲,天都敢捅破的渾人。


    “啊!我的桃花……”要是今兒個不釀,那幾筐桃花就白摘了,她損失的銀子……心痛呀!


    月嬤嬤麵色一凝看向主子。“還有奶娘在呢!怕什麽。”


    “奶娘,你待我真好。”玉如素軟聲的撒嬌。


    “不對你好對誰好,你可是吃我的奶長大的,當年小貓兒似的娃兒都快能說人家了……”一看到三小姐就想到無緣的女兒,月嬤嬤鼻頭微酸。“好了,不說了,說多了又被嫌棄嘮叨,灑水的比例說清楚了,我便能勻兌了。”


    青玉眼睜得很大。“月嬤嬤,你怎麽知道……”她們偷釀酒?


    “薑是老的辣,你們打個嚏涕我就曉得你們要什麽……”哪瞞得住她,她隻是不說而已。


    “大腳妹妹,你來了。”


    這是一句譏誚,也是不懷好意的惡意羞辱。


    本朝有裹小腳的習俗,舉凡家中小有富裕的人家都以小腳為美,女兒一到了年紀都需裹足,以三寸金蓮為最美,沒裹小腳的姑娘可嫁不到好人家。


    玉府的千金亦是如此,不足六歲便要裹足,小小的腳兒還沒女子的手掌大,纏上一層又一層的裹腳布,維持腳形不變大,往上扳折的腳趾也要固定住讓其不再生長。


    為了美無所不用其極,就連折斷骨頭的痛也能忍受,即使要忍受數年也在所不惜。


    端看弱柳扶風的玉如惠,以及迎風招搖,弱不勝衣的玉如卿,她們都有一雙三寸蓮足,走起路來蓮步款款,身形一搖一擺,搖曳生姿,走一步晃三步似的,嬌弱的姿態讓人心生憐惜,想上前一扶。


    玉如素也纏足過,但沒多久便因照料不周而傷口惡化,整個人燒得像火紅木炭,差點整條腿都要切除,後來大夫說了至少要休養一年才能再纏足,否則腳就廢了,玉老夫人心疼孫女就沒讓纏足。


    又過了一年是三老爺的科考年,大家一心撲在科舉上就忘了這迴事,她便逃過一劫。


    來年舉家外任齊南縣,這件事便不再有人提起,玉如素的小腳越長越大,早超過三寸。


    等大家想起這事時,玉如素已經十歲,想纏足卻來不及了,除非削足折腳,再切掉一根小腳趾方能塞進三寸長的繡花鞋。


    那時靈魂已穿越過來的玉如素哪肯讓人在腳上動刀,做那種變態裹小腳的事,她又吵又鬧的不準人裹腳,還跑去躲在隔壁無人居住的客房待了七天,最後準了她不裹小腳才迴來。


    那幾天她也沒餓著,青玉和月嬤嬤輪流給她送飯,好言相勸裹腳的好處,但不為所動的玉如素仍以大腳為榮。


    其實她的腳也不是很大,也就比手大了一些,和真正的大腳相比不值一提,可是與三寸金蓮為美的小腳一比,那真的大了,曳地的裙子往上一拉,一排的小腳丫子搖搖欲墜,唯獨她穩如泰山的站立,明顯的大腳與其他小腳格格不入。


    不知是天生犯衝,還是一山難容二庶,玉如惠每迴一瞧見小她兩歲的妹妹,總拿人家的大腳作文章,非要把人從頭到腳剜一層肉下來,否則誓不罷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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