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凱是鐵了心的要處理花百川,即便不弄死他也要讓他脫一層皮,如此心裏才舒坦順暢。
盡管兩人這是第一次碰麵,本沒有什麽不共戴天的殺父之仇與奪妻的深仇大恨,但是他還是要處理這小子。
原因很簡單,他就是看這小子不爽,非常的不爽。
這些年,敢於像花百川這般衝他說話的人,也不是沒有,但他們有的墳頭已經長草了,有的還躺在床上。
花百川當然不能例外。
如果沒有遇到他也就算了,既然遇到,那麽在這安曲縣內,自然得教教他如何做人,自然得告訴他誰才是這個地方的爺。
當然,他得承認,一開始他純粹是一時興起,僅僅是想打消掉,少女心頭的最後一絲希望,順帶著給這不知從何處冒出來的小子,一點教訓而已。
但誰他娘的知道這小子居然這麽裝逼?比他還能裝?
這就怪不得他丁凱心狠手辣了!
要怪隻能怪這小子運氣不好,命運不好。
因為在這安曲縣內,他丁凱容不得一個比他還囂張狂妄的人存在。
作為青陽寨二當家的獨子,丁凱在習武資源這一方麵,自然不可能太遜色,雖不是極品武學,但也絕不是手底下那些狗腿子的三腳貓功夫能夠比擬的。
他的實力明顯高出他們一大截,遠的不說,至少在速度上就快了很多。
在直衝的過程中,隻見大馬刀在他手中翻轉舞動,一絲絲刀芒環繞流轉,寒意肆虐。
趁著花百川還在對付另外一名狗腿子之餘,丁凱不由得露出了一抹陰惻惻的笑意。
他看不透那小子的實力如何,但他清楚自己這一刀的厲害之處,他想著,這小子一旦硬接下他這一刀,下場必定好不到哪去。
他將渾身力道匯聚在右臂膀中,瞄準時機,微微躍起,瞬時朝著花百川腦門斬下,頗有一種力劈華山之勢。
花百川眼角餘光早已洞察到襲來的丁凱,神色依舊從容,不見一絲慌亂。思維在這一刻異常的活躍清晰,如何應對抵擋這一刀,當下已是有了路數。
他牢牢握緊住手裏的落日長槍,一槍刺出,槍背拍打在那名狗腿子握刀的手腕處,那人吃痛,大馬刀頓時拿捏不穩,哐當一聲響,當即跌落地麵上。
落日長槍順勢上移,槍背下壓,猛然砸在他的右肩膀上,攜帶的極大力道,似乎要將那人的肩膀砸碎似的,直接將其砸趴在地。
電光火石之間解決掉最後一名狗腿子後,花百川陡然轉身,手腳並用。見得他左腳一步邁出,緊踏地麵,同時右手下滑握住槍尾,左手上滑握住槍杆差不多三分之一的地方,不由分說,將落日長槍高舉頭頂,橫貫在上方。
這一過程道起來緩慢,實則也就在頃刻之間完成。
而此舉看似隨意,可在外人觀來,不知怎地,竟隱隱有一種一夫當關,萬夫莫開的勢頭,直教人心底暗自折服不已。
尤其是那少年,一雙明亮的眸子,直直的盯著,似乎看的有些癡呆。
便在這時,丁凱的大馬刀斬來。
鏘!
刀槍碰撞,霎時一聲巨響,竟使得在場的部分人,禁不住身子都跟著顫抖了一下,除外,更是震耳發聵,耳朵裏一時也出現嘶鳴之聲。
非但如此,還有人竟然看見了四射的火星子。
隻見那大馬刀已應聲斷成了兩截,刀尖部分,哐當一聲跌落地麵。
見此狀,不少人下意識的咂了咂嘴,直接看的懵逼,呆愣。
我滴個乖乖,這得多大力道?那長槍也太堅硬了吧!
丁凱右手臂直接被震的麻木,一時失去了知覺。
他緊握著半截大馬刀,一時瞪大了眼珠,神色滿是不可置信。
若是平日裏見著這樣一柄堅硬的神槍,他絕對會動心思惦記,但眼下,委實生不出半分念頭。就像是找不到方向的麋鹿,陷入了短暫的愣神中,完全無法理解,接受這樣的局麵。
敵我對峙,刀劍無眼,稍有不慎就會陷入困境當中,輕則受傷,重則命隕。因此,對戰中精神需得高度集中,打起十二分精氣神應對。
學武之人皆知曉這一點,尤其不能分神,故分神乃是第一大忌。
丁凱原本也知道這一大忌,但他已經很久沒有與人這般對戰過了,這些年生活太過舒適安逸,大部分時間他都是同女人在房中度過的,以至於漸漸忘卻了這一大忌。
為此,他自然而然要為自己的行為買單,付出相應的代價。
反觀花百川硬接下丁凱這自認為兇猛的一刀,並未挪動分毫,也無任何不適。
既已瞧出丁凱的狀況,若是錯失良機的話,那個人絕對是天底下徹頭徹尾的大笨蛋。
花百川當然不是這樣的笨蛋,沒有最快,隻有更快。趁著丁凱這一短暫愣神的時間,他右腳猛然朝前踏出,長槍迅速變招。
待丁凱迴悟過來,想要變招迴防已是晚之又晚,錯過了最佳時間,隻能夠眼睜睜的看著槍尾部分,宛如鐵棒一般,重重的拍打在自己的胸部。
丁凱看見自己離那杆長槍,離那個小子越來越遠,好像耳朵也出現了錯覺,隱隱聽見了肋骨斷裂的聲音。
除此之外,丁凱感覺喉嚨還有些鹹,有東西不受控製地從嘴裏噴了出來。
這還不算完。
伴隨著嘭的一聲,他知道自己這是撞在了破舊的壁牆上,登時整個人幾乎快散架了一般難受。
非但他覺得散架,此刻就連整個酒招子都險些散架,明顯晃了晃。
嘴裏再次無法遏製地噴出了東西。
丁凱跌落到了地麵上,沒有立即暈厥過去,這才發現自己嘴裏噴出來的是血,還有之前吃喝的東西。
頓時,一陣惡心上頭,真想眩暈過去。
但渾身的疼痛感刺激著神經,又讓他無法眩暈過去。
這是一種無與倫比的疼痛,一種鑽心的疼痛,一種深入骨髓的疼痛,席卷蔓延了全身,讓人身心摧殘,備受煎熬。
長這麽大,他還從來沒有經曆過這種疼痛,下意識地痛哼出聲。
花百川完全不給丁凱爬起來的機會,右手握住長槍,朝著丁凱刺了過去。
他的速度極快,槍尖極為鋒利無比,似乎刺破了空氣,眨眼之間,長槍就懸在了丁凱眉心上方,間隔也就一個大拇指那麽長,隻要他想,右手稍微發力,槍尖就會刺進丁凱的眉心。
花百川神色冷峻,居高臨下地俯視丁凱。
有幾個狗腿子作勢前衝,欲過來查看丁凱的狀況,然後將其攙扶起來。
但瞧見那柄銀色光亮,寒芒逼人的長槍後,相互看了一眼,微微縮了縮脖子,最終僵立在原地。
花百川開口道:“說說吧,第一次碰麵,我到底哪兒招惹,得罪你了?”
丁凱死死的盯著花百川,迴道:“在這安曲縣,我丁凱打人,還需要理由嗎?小爺我就是看你不爽,就是看不慣你小子,就是想痛扁你這小子一頓。”
花百川聽到這理由,一時間苦笑不得,這是什麽邏輯?未免也太過扯淡,太過荒謬絕倫了。
第一次碰麵,僅僅因為自己心裏不爽對方,看不慣對方,然後就挑事找對方麻煩,甚至最後痛扁對方一頓?
可對方犯了什麽錯呢?
花百川微微皺了皺眉,心裏很不滿意丁凱這個答案,也委實不能理解,在他看來,這人定然是個荒唐之人!
唯有荒唐的人,才會說出這般荒謬的話,也唯有荒唐的人,才能夠做出這般荒謬的事。
但凡稍微正常那麽一點點,也不至於如此極端行事。
花百川眼搖了搖頭,冷聲道:“你這人實在是乖謬。”
“普天之下有太多不爽,看不慣別人的人,如果誰都像你這般思想,豈不是亂了套?”
丁凱脫口而出:“其他地方我管不著,但在這安曲縣內,凡是讓我不爽之人,都該打。”
便在這時,一道聲音傳來:“小心此人,他身上藏有暗器,淬有劇毒。”
花百川抬眼看去,見得說話之人正是那位長得格外好看的少年。
少年正踱步朝著這邊走來。
對於他的善意提醒,花百川對著他禮貌的笑了笑。
忽然之間,他眼角餘光瞥見了丁凱的異動,無暇細想,一種本能的反應,速度快到極致,左腳後踏,猛然側身。
咻!
一枚漆黑的飛鏢,幾乎貼著花百川胸前的衣服麵,險之又險的劃過,釘打在酒招子陳舊的房梁柱上。
少年見狀,大驚失色,一顆心幾乎提到了嗓子眼,三步並作兩步走到花百川身前,心驚膽戰的看著花百川。
他提醒花百川本是好意,卻不想丁凱這卑鄙小人竟然趁機下狠手發難,倘若因此弄巧成拙,害了花百川的話,那麽他一千個、一萬個不能原諒自己。
不過好在花百川功夫過人,險之又險的避過,安然無恙,完好無損。
少年心頭著實鬆了一口氣。
泥人尚有三分火,匹夫自有匹夫怒!
花百川不是泥人,但他是一個匹夫。
花百川轉身,臉色瞬間陰沉下來,目色冷冽的凝視著丁凱,長槍依舊懸在他的眉心上方。
他本來不想再傷害這人的,奈何這人實在是可惡,他委實說服不了自己啥也不做就放過他。
花百川道:“你說的很對,讓自己不爽,看不慣的人不但該打,而且應該打到他爹娘都不認識為止。”
“現在,我就看你不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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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百川當然不能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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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誰他娘的知道這小子居然這麽裝逼?比他還能裝?
這就怪不得他丁凱心狠手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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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在這安曲縣內,他丁凱容不得一個比他還囂張狂妄的人存在。
作為青陽寨二當家的獨子,丁凱在習武資源這一方麵,自然不可能太遜色,雖不是極品武學,但也絕不是手底下那些狗腿子的三腳貓功夫能夠比擬的。
他的實力明顯高出他們一大截,遠的不說,至少在速度上就快了很多。
在直衝的過程中,隻見大馬刀在他手中翻轉舞動,一絲絲刀芒環繞流轉,寒意肆虐。
趁著花百川還在對付另外一名狗腿子之餘,丁凱不由得露出了一抹陰惻惻的笑意。
他看不透那小子的實力如何,但他清楚自己這一刀的厲害之處,他想著,這小子一旦硬接下他這一刀,下場必定好不到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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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牢牢握緊住手裏的落日長槍,一槍刺出,槍背拍打在那名狗腿子握刀的手腕處,那人吃痛,大馬刀頓時拿捏不穩,哐當一聲響,當即跌落地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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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過程道起來緩慢,實則也就在頃刻之間完成。
而此舉看似隨意,可在外人觀來,不知怎地,竟隱隱有一種一夫當關,萬夫莫開的勢頭,直教人心底暗自折服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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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槍碰撞,霎時一聲巨響,竟使得在場的部分人,禁不住身子都跟著顫抖了一下,除外,更是震耳發聵,耳朵裏一時也出現嘶鳴之聲。
非但如此,還有人竟然看見了四射的火星子。
隻見那大馬刀已應聲斷成了兩截,刀尖部分,哐當一聲跌落地麵。
見此狀,不少人下意識的咂了咂嘴,直接看的懵逼,呆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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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他自然而然要為自己的行為買單,付出相應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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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凱跌落到了地麵上,沒有立即暈厥過去,這才發現自己嘴裏噴出來的是血,還有之前吃喝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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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渾身的疼痛感刺激著神經,又讓他無法眩暈過去。
這是一種無與倫比的疼痛,一種鑽心的疼痛,一種深入骨髓的疼痛,席卷蔓延了全身,讓人身心摧殘,備受煎熬。
長這麽大,他還從來沒有經曆過這種疼痛,下意識地痛哼出聲。
花百川完全不給丁凱爬起來的機會,右手握住長槍,朝著丁凱刺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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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百川開口道:“說說吧,第一次碰麵,我到底哪兒招惹,得罪你了?”
丁凱死死的盯著花百川,迴道:“在這安曲縣,我丁凱打人,還需要理由嗎?小爺我就是看你不爽,就是看不慣你小子,就是想痛扁你這小子一頓。”
花百川聽到這理由,一時間苦笑不得,這是什麽邏輯?未免也太過扯淡,太過荒謬絕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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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百川眼搖了搖頭,冷聲道:“你這人實在是乖謬。”
“普天之下有太多不爽,看不慣別人的人,如果誰都像你這般思想,豈不是亂了套?”
丁凱脫口而出:“其他地方我管不著,但在這安曲縣內,凡是讓我不爽之人,都該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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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之間,他眼角餘光瞥見了丁凱的異動,無暇細想,一種本能的反應,速度快到極致,左腳後踏,猛然側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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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枚漆黑的飛鏢,幾乎貼著花百川胸前的衣服麵,險之又險的劃過,釘打在酒招子陳舊的房梁柱上。
少年見狀,大驚失色,一顆心幾乎提到了嗓子眼,三步並作兩步走到花百川身前,心驚膽戰的看著花百川。
他提醒花百川本是好意,卻不想丁凱這卑鄙小人竟然趁機下狠手發難,倘若因此弄巧成拙,害了花百川的話,那麽他一千個、一萬個不能原諒自己。
不過好在花百川功夫過人,險之又險的避過,安然無恙,完好無損。
少年心頭著實鬆了一口氣。
泥人尚有三分火,匹夫自有匹夫怒!
花百川不是泥人,但他是一個匹夫。
花百川轉身,臉色瞬間陰沉下來,目色冷冽的凝視著丁凱,長槍依舊懸在他的眉心上方。
他本來不想再傷害這人的,奈何這人實在是可惡,他委實說服不了自己啥也不做就放過他。
花百川道:“你說的很對,讓自己不爽,看不慣的人不但該打,而且應該打到他爹娘都不認識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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