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歌沒再應聲,她用已經修煉出的靈氣凝聚成鞭子啪啪啪的抽黎辰,“閉嘴。”


    黎辰哈哈大笑,他難得這麽開懷的時候,一邊躲明歌的靈氣鞭子,他一邊又說:“明歌,你這麽生氣是因為我猜對了嗎?那你為什麽是女人呢?你應該是男人才對吧。”


    明歌累覺不愛。


    十幾歲的男孩貓狗都嫌棄,她現在深切明白了這話的意思。


    她好嫌棄現在的黎辰哦!


    這小屁孩一點都不懂的尊重長輩。


    小屁孩要是一直長不大就好。


    明歌借著抽黎辰的借口,也是在提高這家夥的戰鬥能力。


    偏偏黎辰卻以為明歌惱羞成怒,竟然高興的合不攏嘴,“明歌明歌,你還沒告訴我你為什麽是個女人呢?”


    “是不是因為你希望自己是個女人,所以才和我說你是個女人。”


    “明歌,你為什麽叫這麽個名字呢,要不然以後我叫你弟弟好了,我認你做弟弟怎麽樣?”


    這家夥就是在報複她今天讓他去喪屍群裏砍喪屍惹了一身血腥的事,明歌怒:“黎辰,你再敢多嘴一句話,我就抽你嘴巴了。”


    黎辰能屈能伸,立刻求饒:“師父我錯了,我剛剛是被那些喪屍嚇的胡言亂語,師父你千萬別放在心上。”


    有一段時間明歌誆黎辰喊她師父,這家夥倒也從善如流,小家夥聲音軟軟糯糯的喊著她師父,每天都在問師父一百零八個問題。


    後來明歌覺得好似自己收的那些個徒弟,沒一個下場好的,於是也沒再繼續強迫黎辰必須喊她師父。


    黎辰到了少年的時候,大概是青春叛逆期到了,他不再持之以恆的喊明歌師父,而是喜歡每天喊明歌的名字。


    時不時的就喊,“明歌,睡了沒”


    “明歌,你在想什麽?”


    “明歌,要不要曬曬太陽。”


    “明歌……”


    “明歌……”


    “明歌……”


    明歌煩不勝煩,每天都是有氣無力的迴應他,“黎辰,你再敢這樣有事沒事的亂叫我,我遲早要走火入魔。”


    “明歌,你真是一個妖精嗎?”


    “對。”


    “你是什麽精?”


    “你以前不知道嗎?臘腸精。”


    “明歌,你肯定沒照過鏡子,你長得一點都不像是臘腸……”


    明歌立刻打斷他,“叫臘腸精難道就要像臘腸嗎?那老幹媽也不像幹媽,老婆餅更不像老婆,夫妻肺片裏難不成還有夫妻?小辰辰,你該多學學知識了,越長大越無知,唉,真是懷念小時候神童一般的你啊。”


    “明歌。”


    “嗯?”


    “其實我覺得,你很像一個東西。”


    明歌聲音都帶了危險的意味,“今晚上把你墊椅子的那本字典好好看一看。”


    “明歌……”


    “閉嘴!”


    “明歌,其實我覺得,你用不著自卑,這世上哪個男人看到你都會自卑的……”


    明歌要氣哭,不過這不是她的風格,氣哭別人才是王道,“那你豈不是在自卑中長大的?”


    “哈哈哈,明歌你終於肯承認你自己是什麽了嗎?”


    “小辰辰好徒兒,為師觀察到前麵不遠有一大波喪屍即將來襲,準備好為你自己多增添自信心。”


    “師父,我現在認錯還來得及嗎?”


    “當然來不及。”


    十五年時間,黎辰由一個每天都在念叨父母親的無助幼童害長大成了一個可以在喪屍群裏血雨腥風都麵不改色的男人。


    而明歌,明歌還是一隻臘腸精的樣子。


    哦,她現在稍稍比十年前長了一點,足足三十多厘米,和黎辰的手臂差不多粗,


    唉,她始終沒長出手腳,也沒長出個頭,好生鬱鬱。


    黎辰卻不懂明歌的鬱鬱,他小時候喊明歌是臘腸精或者臘腸姐姐。


    哦,見到了明歌的不凡之後還喊了明歌一段時間的超人。


    再後來他獨當一麵成了少年郎,自然是無法把超人兩個字喊出口的,隻甜甜的一臉崇拜的喊師父。


    自問了明歌叫什麽名字之後,如今的他一直親切的喚明歌的名字了。


    真是越來越不可愛。


    明歌懷念被黎辰喊超人的日子。


    黎辰殺了一波喪屍,剛洗完澡的身上又是髒的不能再髒,屍臭味令人作嘔。


    他歎了口氣,找了一處河水的地方洗了個澡。


    明歌的身上裏裏外外穿了好幾件花衣服,不過黎辰已經習慣了在洗完澡洗自己衣服之前給明歌也洗個澡並換一套新衣服。


    “明歌。”


    明歌不搭理他。


    “其實你長得挺好看的,完全不用自卑,也用不著每天把自己裹得嚴嚴實實。”


    幫明歌穿好衣服,還習慣性的在明歌所謂的領口處用粉紅色的絲帶打個蝴蝶結。


    明歌蠢蠢欲動,又想修理這家夥了。


    是她自己要裹得嚴嚴實實嗎?


    明明是這個家夥給她穿了一套又一套的花裙子,戴了一個又一個他自己設計的帽子。


    明歌有時候都覺得自己每天都是一隻招搖的小孔雀。


    麻蛋,但她不是孔雀,是個丁丁。


    一個丁丁打扮的那麽花哨。


    這讓明歌覺得黎辰有怪癖……


    洗漱完畢,又在湖岸邊的青草地上搭了個爐子,黎辰吃了一頓比較單調的晚餐,這才和明歌一起修煉。


    第二天繼續上路。


    “明歌,這個城市裏,好似被人圍殺過,喪屍並不多。”


    黎辰師出明歌,雖然他無法與明歌一樣修煉光明咒,但明歌的眾多功法裏,總有適合他修煉的一部。


    十多年的時間,他每天修煉不誤,雖然比不上那些個修仙位麵裏的修仙者們,不過他在這個末世的位麵裏倒是能行走自若。


    在收徒弟方麵,明歌還是很驕傲的。


    貌似她的徒弟,沒有一個不出彩的。


    “嗯。”明歌說:“估計這城裏的必需品也都被劫光了。”


    黎辰歎了口氣,他開的是一輛改裝的房車。


    車上全部都是他日常必須品以及汽油。


    儲備汽油隻剩下一半,需要找個地方補充。


    明歌說:“要不繞過這城。”


    “沒事,進去走走,你的衣服又該換幾套了。”


    黎辰頓了頓,笑著又說:“明歌,其實說真的,你還從來沒告訴過我,你到底是不是我說的那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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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歌憂鬱臉:我覺得本宮微胖已經不是我認識的那個胖子了,美人們,你們真不願意給我寄點刀片讓我殺了那家夥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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