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話就是明歌的禁忌,偏黎辰有事沒事就要拿出來說說。
每次黎辰會因為這事兒挨打,卻總是不長記性。
“明歌,真的,你現在越來越長得像我說的那種東西了,也不知道你自己有沒有見過,唉,那你到底有沒有照過鏡子啊,你趕緊瞅瞅後視鏡……”
黎城話還沒說完,又被明歌的靈氣攻擊著嗷嗷直叫喚,“饒命,饒命明歌,我錯了,我再也不提了,明歌你別生氣,我們去這城裏找找有沒有什麽衣服,我再幫你改幾件小衣服好不好,用毛線給你編一頂帽子也不錯。”
明歌沒說話。
黎城伸手戳了戳副駕駛位置的口袋裏放著的明歌,“明歌,你不會生氣了吧。”
一個人獨行實在太過寂寞,所以黎城駁迴了明歌自己待在背包裏的請求,下車的時候他時候直接把明歌用自製的前背包將明歌裹在他胸前,車上的時候明歌則是在副駕駛位置的背包袋裏。
哦,副駕駛位置的背包袋是粉色蕾絲花邊的,當然,這樣的背包袋黎辰為她做了好多個,雖然款式什麽的都不一樣,不過大致都是那種少女心的粉色波點或者粉色蕾絲。
明歌的抗議對黎辰來說就是親自動手再繼續做一個讓明歌抗議的蕾絲袋……
路上太無聊,所以兩個人一直都是吵吵吵。
這十幾年如一日,總把明歌裹在懷裏的黎辰就是在最熱的夏天也從不曾讓明歌離身。
明歌一開始真心尷尬,畢竟她這長相實在太特麽的灼眼,她自己都嫌棄自己啊,她受不了黎辰的懷裏有她這麽一根存在。
太特娘的紮眼睛了。
但是人家黎辰不嫌棄,這讓明歌漸漸就忽略了自己的外貌事件。
但她想忽略,可黎辰卻時不時的總提起啊。
“明歌,你別生氣好不好,我錯了,我以後再也不提了。”
這話黎辰說了無數次,可特娘的隔三差五還是要提起。
明歌這次絕對不讓步,她要用沉默抗議到底。
“明歌,其實我一直覺得,你既然,既然都可以寄居在這東東的身上,是不是也可以寄居在別人的身上。”黎城斟酌著自己的語氣,“要不然下次我留意一下有沒有完整的喪屍,你試試好不好?”
黎辰已經不是當初的五歲小孩子啊,他自己就長著那玩意,不是他多想,是明歌實在和那玩意太像,而且還是個巨無霸型的。
如今他越來越成熟,也就越來越不想明歌一個女孩子寄居在“丁丁”裏麵。
明歌也想啊,但這想法早在她領著黎辰剛開始在喪屍群裏打拚的時候就消失了。
因為她發覺,她縱然可以操縱精神力說話或者攻擊,可她卻沒法離開現在的這所謂“身體”。
這個身體就是宿主啊,她就是再厲害,也沒法離開宿主,畢竟她如今就是宿主。
所以,她以後就是再強大,可能也要頂著這麽個外形……
想想就悲催。
明歌不想打擊黎辰這希望滿滿的聲音,“以後再說吧,你現在的武力值還不高,要是遇到了大波喪屍,也是被咬的份,你還是專心的好好修煉。”
黎辰嗯了一聲,大概是想到了什麽,這次沉默著沒再繼續說話。
這城市被異能者們清理過,裏麵不僅沒有喪屍,也沒有可補充給黎辰的食物,不過衣物什麽的倒是不缺。
很多商場裏還有衣服。
黎辰尋了幾件小女孩們的衣服,然後坐在商場外的台階下,掏出自己背包裏的針線和剪刀,幫著明歌改衣服。
明歌不滿的抗議:“怎麽總找這麽一些衣服。”
都是小女孩那種帶蕾絲帶花邊的,而且都是嫩黃、嫩紅或者嫩粉的顏色。
雖然這種顏色的確看著賞心悅目。
可她實在沒法想象她現在這身體穿了這種衣服的效果。
一個青筋畢露的丁丁套上這種衣物,讓人乍一眼看去,肯定會覺得黎辰是個戀丁丁的變/態。
偏偏黎辰沒聽懂明歌的話外之意,“隻有這樣的衣服才適合明歌穿。”
明歌歎氣,“這衣服還真不適合我穿。”
“沒事,我改一改就適合了。”一人一丁四處流浪的日子裏,黎辰最大的愛好就是為明歌做衣服做帽子。
他這家夥手挺巧,就算明歌是一根丁丁,他也能用自己做的那些衣服把明歌打扮成個小公主。
可惜了這家夥沒個妹妹,不然天天被他打扮成個小公主多幸福啊。
不是黎辰的妹妹,也不是個女孩子,所以黎辰這些衣服再美,明歌也不會感冒,更加不會覺得美美噠。
她每次看著黎辰給她穿那些衣服就覺得黎辰需要去看心理醫生。
從小養到大的孩子啊,畢竟也是有感情的,明歌可真不希望他有戀丁丁癖……
明歌的身體還在黎辰懷裏,她盯著黎辰穿針引線的手,斟酌著又說:“那個,辰辰,其實我覺得你該找個地方安頓下來了。”
她懷疑黎辰就是因為太孤單才這樣子。
黎辰專心縫衣服,不置可否的“嗯”了一聲。
明歌卻在心底開始打算這件事了。
人畢竟屬於群居的,而且黎辰如今算是個大男人了,也該找個自己喜歡的女孩子在一起,省的總是這麽變/態。
黎辰忙忙碌碌裁剪衣服的時候還打死了幾個喪屍。
這種事經常發生,總是會有不長眼的喪屍時不時就從四周冒出來。
習慣了這種日子也就無所謂了。
弄死了喪屍,黎辰洗了洗手後就繼續幫明歌弄衣服。
車上有明歌的專屬衣櫃,明歌的衣服已經把那個不算小的櫃子塞的滿滿的了。
給明歌做衣服帽子就是黎辰的日常樂趣。
衣服好了以後,黎辰在城裏轉悠了一圈。
可用的資源基本都被搬空,這幾乎算是一座空城。
城裏的那些加油站都沒油了,雖然黎城的車裏備用的油還有,但不能加油讓他還是略憂慮。
自喪屍爆發十多年的時間裏,人類從一開始的被動被咬、被喪屍肆虐,如今已經自發的組織了隊伍開始清理那些喪屍,並建立一些安全屋以及交易所。
這樣惡略的環境下,變異的人們越來越多。
在經曆的悲慘的喪屍肆虐後,人們漸漸又開始走向了一個新的時代。
其實黎辰,也該融進這個新時代裏去。
所以在黎辰把她放在副駕駛的固袋子裏後,明歌說:“黎辰,廣播裏是不是有說出了這嶺城,再往北走二百裏地有個安全屋呢?你要不要去那裏給你注冊一個身份安頓下來。”
每次黎辰會因為這事兒挨打,卻總是不長記性。
“明歌,真的,你現在越來越長得像我說的那種東西了,也不知道你自己有沒有見過,唉,那你到底有沒有照過鏡子啊,你趕緊瞅瞅後視鏡……”
黎城話還沒說完,又被明歌的靈氣攻擊著嗷嗷直叫喚,“饒命,饒命明歌,我錯了,我再也不提了,明歌你別生氣,我們去這城裏找找有沒有什麽衣服,我再幫你改幾件小衣服好不好,用毛線給你編一頂帽子也不錯。”
明歌沒說話。
黎城伸手戳了戳副駕駛位置的口袋裏放著的明歌,“明歌,你不會生氣了吧。”
一個人獨行實在太過寂寞,所以黎城駁迴了明歌自己待在背包裏的請求,下車的時候他時候直接把明歌用自製的前背包將明歌裹在他胸前,車上的時候明歌則是在副駕駛位置的背包袋裏。
哦,副駕駛位置的背包袋是粉色蕾絲花邊的,當然,這樣的背包袋黎辰為她做了好多個,雖然款式什麽的都不一樣,不過大致都是那種少女心的粉色波點或者粉色蕾絲。
明歌的抗議對黎辰來說就是親自動手再繼續做一個讓明歌抗議的蕾絲袋……
路上太無聊,所以兩個人一直都是吵吵吵。
這十幾年如一日,總把明歌裹在懷裏的黎辰就是在最熱的夏天也從不曾讓明歌離身。
明歌一開始真心尷尬,畢竟她這長相實在太特麽的灼眼,她自己都嫌棄自己啊,她受不了黎辰的懷裏有她這麽一根存在。
太特娘的紮眼睛了。
但是人家黎辰不嫌棄,這讓明歌漸漸就忽略了自己的外貌事件。
但她想忽略,可黎辰卻時不時的總提起啊。
“明歌,你別生氣好不好,我錯了,我以後再也不提了。”
這話黎辰說了無數次,可特娘的隔三差五還是要提起。
明歌這次絕對不讓步,她要用沉默抗議到底。
“明歌,其實我一直覺得,你既然,既然都可以寄居在這東東的身上,是不是也可以寄居在別人的身上。”黎城斟酌著自己的語氣,“要不然下次我留意一下有沒有完整的喪屍,你試試好不好?”
黎辰已經不是當初的五歲小孩子啊,他自己就長著那玩意,不是他多想,是明歌實在和那玩意太像,而且還是個巨無霸型的。
如今他越來越成熟,也就越來越不想明歌一個女孩子寄居在“丁丁”裏麵。
明歌也想啊,但這想法早在她領著黎辰剛開始在喪屍群裏打拚的時候就消失了。
因為她發覺,她縱然可以操縱精神力說話或者攻擊,可她卻沒法離開現在的這所謂“身體”。
這個身體就是宿主啊,她就是再厲害,也沒法離開宿主,畢竟她如今就是宿主。
所以,她以後就是再強大,可能也要頂著這麽個外形……
想想就悲催。
明歌不想打擊黎辰這希望滿滿的聲音,“以後再說吧,你現在的武力值還不高,要是遇到了大波喪屍,也是被咬的份,你還是專心的好好修煉。”
黎辰嗯了一聲,大概是想到了什麽,這次沉默著沒再繼續說話。
這城市被異能者們清理過,裏麵不僅沒有喪屍,也沒有可補充給黎辰的食物,不過衣物什麽的倒是不缺。
很多商場裏還有衣服。
黎辰尋了幾件小女孩們的衣服,然後坐在商場外的台階下,掏出自己背包裏的針線和剪刀,幫著明歌改衣服。
明歌不滿的抗議:“怎麽總找這麽一些衣服。”
都是小女孩那種帶蕾絲帶花邊的,而且都是嫩黃、嫩紅或者嫩粉的顏色。
雖然這種顏色的確看著賞心悅目。
可她實在沒法想象她現在這身體穿了這種衣服的效果。
一個青筋畢露的丁丁套上這種衣物,讓人乍一眼看去,肯定會覺得黎辰是個戀丁丁的變/態。
偏偏黎辰沒聽懂明歌的話外之意,“隻有這樣的衣服才適合明歌穿。”
明歌歎氣,“這衣服還真不適合我穿。”
“沒事,我改一改就適合了。”一人一丁四處流浪的日子裏,黎辰最大的愛好就是為明歌做衣服做帽子。
他這家夥手挺巧,就算明歌是一根丁丁,他也能用自己做的那些衣服把明歌打扮成個小公主。
可惜了這家夥沒個妹妹,不然天天被他打扮成個小公主多幸福啊。
不是黎辰的妹妹,也不是個女孩子,所以黎辰這些衣服再美,明歌也不會感冒,更加不會覺得美美噠。
她每次看著黎辰給她穿那些衣服就覺得黎辰需要去看心理醫生。
從小養到大的孩子啊,畢竟也是有感情的,明歌可真不希望他有戀丁丁癖……
明歌的身體還在黎辰懷裏,她盯著黎辰穿針引線的手,斟酌著又說:“那個,辰辰,其實我覺得你該找個地方安頓下來了。”
她懷疑黎辰就是因為太孤單才這樣子。
黎辰專心縫衣服,不置可否的“嗯”了一聲。
明歌卻在心底開始打算這件事了。
人畢竟屬於群居的,而且黎辰如今算是個大男人了,也該找個自己喜歡的女孩子在一起,省的總是這麽變/態。
黎辰忙忙碌碌裁剪衣服的時候還打死了幾個喪屍。
這種事經常發生,總是會有不長眼的喪屍時不時就從四周冒出來。
習慣了這種日子也就無所謂了。
弄死了喪屍,黎辰洗了洗手後就繼續幫明歌弄衣服。
車上有明歌的專屬衣櫃,明歌的衣服已經把那個不算小的櫃子塞的滿滿的了。
給明歌做衣服帽子就是黎辰的日常樂趣。
衣服好了以後,黎辰在城裏轉悠了一圈。
可用的資源基本都被搬空,這幾乎算是一座空城。
城裏的那些加油站都沒油了,雖然黎城的車裏備用的油還有,但不能加油讓他還是略憂慮。
自喪屍爆發十多年的時間裏,人類從一開始的被動被咬、被喪屍肆虐,如今已經自發的組織了隊伍開始清理那些喪屍,並建立一些安全屋以及交易所。
這樣惡略的環境下,變異的人們越來越多。
在經曆的悲慘的喪屍肆虐後,人們漸漸又開始走向了一個新的時代。
其實黎辰,也該融進這個新時代裏去。
所以在黎辰把她放在副駕駛的固袋子裏後,明歌說:“黎辰,廣播裏是不是有說出了這嶺城,再往北走二百裏地有個安全屋呢?你要不要去那裏給你注冊一個身份安頓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