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點半,一行六人準時踏入了鄴城警署大門。署長和探長都是低級公務員,小心的將各位“財政官員”迎入了略有些狹窄陰暗的小會議室。
署長探長都是三十多歲軍轉幹,健壯幹練。聯邦公務員管理極嚴,薪酬不高,更多的榮譽和地位的象征,通常都出身於家世清白的小康之家,要求受過高等教育,當然不會發生什麽多餘的事情。
稍事寒暄,林臻娜作為隊伍中的二號人物,對對方說;“範署長先生盡管去處理公務,我們這次來是接手1011007號案件,順便完成孫妍顏實習警員的人事交割。秦探長陪同交接即可。”
範署長並沒有馬上轉身離開,而是溫和的看了看孫妍顏,轉向餘不樂懇切的說:“妍顏這孩子是我們兩個看著長大的,今天有幸追隨各位長官,是她的運氣。隻是這孩子……這孩子沒有就讀公學,如果去了首都圈做出什麽得罪上官的不當舉動,還懇請長官海涵一二。若有罪責,可將她發迴鄴城警署。得罪了,長官。”
範署長鞠躬向餘不樂敬了個禮。
餘不樂稍微側身相讓了一下,“長官即父兄,範署長體恤下屬,實為我輩楷模。孫妍顏會得到公正任用。”
範署長也知道自己說多了話,告罪著離去。
餘不樂對秦探長又道:“我看過案件卷宗,既然堪查記錄是由孫前實習偵查員做的,就請她講解一下案情吧。秦探長您看合適不?”
秦探長樂得孫妍顏有表現的機會,低聲吩咐了一下孫妍顏,自己親自去磨磨蹭蹭的準備投影機,有意的給孫妍顏留出準備時間。一邊賠罪說,警署經費不高,設備陳舊,老式投影機燈泡需要預熱一下,才能投屏,一邊調整反光鏡角度,焦距,膠片位置這些。
孫妍顏站在投影幕旁邊,拿著竹製教鞭,用略帶緊張,用清晰的聲音講解起了1011007號案件的情況。
10代表610年也就是去年,1代表惡性殺人案件,10是月份,07是案件編號。這是一起已經發生四起的連環殺人案件,造成了鄴城當地輿論極大恐慌,卻遲遲不能破案,所以上報到了調查局。
610年10月11日晨,在北城牆一個死胡同角落,發現第一名死者,死者為鄴城北區紅燈區流鶯三十二歲的張茵,自幼在鄴城著名青樓翠茵閣賣藝賣身,曾經是青樓裏著名的紅牌,後年紀漸長逐漸失去身價,23歲被一孫姓老倌兒贖身納為小妾。
過了三年安穩生活,還替年逾六十的老孫頭生了個兒子。後孫老頭病故,被其子嗣以迷惑老爹為由,奪子趕出家門。失去生計的她年雖半老色尚未衰,又去夜總會做了4年舞女。因幼年受青樓培養知書達禮談吐不俗,而且之前名氣不小,又紅了幾年再遭變故,因喝醉跌倒被劃傷了臉,命運多舛的女子最終流落街頭,成為了北區紅燈區的流鶯。死後發現已經攢了25塊錢,據傳準備去別的小縣城買個小店經營為生。
這個可憐女子死的時候麵部朝下,靠牆伏地,頸骨被大力自右側折斷,分析頸部肌肉挫傷痕跡,推斷是被左手突然扭斷。廉價綢緞宮裝長裙被撩起,上身並未解開,黑色丁字內褲被撥在一側,會陰、陰v道檢查死前應有性v行v為或異物侵入摩擦痕跡,未發現精v液殘留,折頸死後大小便自然失禁,因此不能準確判斷。估計死亡時間為夜晚11點至1點間。
現場地麵為石磚地麵,找不到任何有效證據信息,幾處石縫中的草莖,城牆邊雜草受踐踏或碾壓的痕跡也被一一編號標注出來,卻不能提供有效證據。唯一值得一提的是,案發地點至紅燈區不遠,但是穿街過巷走過去,至少也有500米距離。
通常流鶯與嫖v客戶外苟合,在紅燈區附近有些常用的偏僻角落,不會走到這麽偏僻的位置,可見兇手準備充分。死者在紅燈區有租用房屋,無侵入跡象,死者房內藏銀也分文未少。
由於死者社會關係複雜,經曆非比尋常,現場又沒有遺留任何證據,當時警署的調查非常艱難,做了大量的假設性調查,卻毫無頭緒。不過不屬於案情內容,孫妍顏沒有講解。
兩個月後,還是北區紅燈區,第二個案件發生。12月24日,在第一起案件距離不過兩百米的類似位置,發現了第二個被殺的妓v女。死者23歲,胡姓花名菲菲,原名經曆不詳,據傳為周邊縣城農家女,父母病故後因姿色一般,17歲便開始在紅燈區賣身。
死狀與第一案極其相似。區別是死者穿著為西裝套裙,肉色絲襪,白色高跟鞋,女文員裝扮。死時上裝襯衫紐扣解開三顆,裙子被掀至腰際,也是丁字褲,這次的死者為白色丁字褲。依然沒有有任何有效證據提取。不過有目擊者提供前夜12點半以後曾經目擊死者獨自離開紅燈區,向北走去。
死亡時間判斷為前夜淩晨1點到3點間。不過前一日的23日為聯邦各地統一的青年成年禮日,宵禁時間比平時的十點延後兩個小時。所以兩案相似點要增加一項,死亡時間都是宵禁後1到3小時之間。
至此兩件案子被並案稱為“丁字褲殺妓案”。
第三案,發生在今年的3月7日。還是北區紅燈區流鶯,王姓女子,27歲。略有不同的是案犯地點不再是北城牆,而是紅燈區南邊一個石橋下隱秘的橋洞內。由於位置過於隱蔽,屍體在死亡兩天後,才因雨後漲水,頭發自橋洞下飄出,被玩水的孩童發現。
一樣是左手折頸殺人,死者狀態卻與前兩起案件有了較大不同。相同的是都是忽然被折頸伏地死亡,不同的是此次的死者絲襪被脫下,在身後綁住了死者的雙手。以聯邦人習武的體質,即使是細麻繩都起不到捆綁作用,那個絲襪捆綁除了顯示兇手的特殊愛好,起不到任何作用。
另外這一次的死亡場地,是橋下水邊,泥土相當潮濕,死者曾脫下絲襪給兇手再重新穿上高跟鞋,另外判斷是雙方苟合之前,曾有人拔下旁邊的水邊長草和蘆葦,在地麵簡單的鋪墊了一下。
行兇後,兇手曾經簡單整理過現場,又拔草遮掩塗抹過腳印痕跡,又被漲水後的河流衝刷,現場相當淩亂。連死亡的時間都難以判斷,隻能精確到7日晚11點死者單獨離開紅燈區,至3月8日清晨的時間段內。
經過反複討論,同樣有目擊者發現受害人單獨離開,才判定為兇手升級,被列入連續殺人案偵緝。
最後一起,是上個月6日,也就是8月6日,時隔五月又一個妓v女被扭頸殺死,更過分的是這一次現場就是第一次張姓女子被殺的現場。死者也姓王,隻有18歲,入行不到三個月,死者上身赤裸,裙子被掀起,用她自己的絲襪捆綁了雙手,打結的方式與上一案相同,佐證了上一案是相同兇手所為。
鄴城警署無力破案,而且案件影響越來越大,因此上報到首都。首都圈警察總署派人到鄴城調查了大半個月,沒有獲得實質性進展,在調查局確定成立後,便將案件轉移到了調查局。
孫妍顏逐漸褪去了緊張,除了在一些屍體裸體畫麵,或者講述到關於性v行為的位置會麵紅耳赤外,好像完全失去了話嘮屬性,講解的條理清楚,語言精煉,極其精確的講述了現場的情況。結構嚴謹理性。
照片受到設備的限製,很是模糊,更多的證據還是要靠證物編號記錄的描述講解。從孫妍顏對每一處疑似證據的編號順序,就可以看出她對現場的分析和判斷,檔案記錄描述精確,比如有幾棵草倒伏,倒伏的方向,受力模式,兇手行進的方向推斷等等。幾乎把沒有什麽證物的現場,穿起了一條故事線。
譚佳人立刻明白了長官為什麽隻看文字記錄就確定把記錄者調入檢樞處,學司法出身的她明白,這個女孩兒是個偵緝天才。
署長探長都是三十多歲軍轉幹,健壯幹練。聯邦公務員管理極嚴,薪酬不高,更多的榮譽和地位的象征,通常都出身於家世清白的小康之家,要求受過高等教育,當然不會發生什麽多餘的事情。
稍事寒暄,林臻娜作為隊伍中的二號人物,對對方說;“範署長先生盡管去處理公務,我們這次來是接手1011007號案件,順便完成孫妍顏實習警員的人事交割。秦探長陪同交接即可。”
範署長並沒有馬上轉身離開,而是溫和的看了看孫妍顏,轉向餘不樂懇切的說:“妍顏這孩子是我們兩個看著長大的,今天有幸追隨各位長官,是她的運氣。隻是這孩子……這孩子沒有就讀公學,如果去了首都圈做出什麽得罪上官的不當舉動,還懇請長官海涵一二。若有罪責,可將她發迴鄴城警署。得罪了,長官。”
範署長鞠躬向餘不樂敬了個禮。
餘不樂稍微側身相讓了一下,“長官即父兄,範署長體恤下屬,實為我輩楷模。孫妍顏會得到公正任用。”
範署長也知道自己說多了話,告罪著離去。
餘不樂對秦探長又道:“我看過案件卷宗,既然堪查記錄是由孫前實習偵查員做的,就請她講解一下案情吧。秦探長您看合適不?”
秦探長樂得孫妍顏有表現的機會,低聲吩咐了一下孫妍顏,自己親自去磨磨蹭蹭的準備投影機,有意的給孫妍顏留出準備時間。一邊賠罪說,警署經費不高,設備陳舊,老式投影機燈泡需要預熱一下,才能投屏,一邊調整反光鏡角度,焦距,膠片位置這些。
孫妍顏站在投影幕旁邊,拿著竹製教鞭,用略帶緊張,用清晰的聲音講解起了1011007號案件的情況。
10代表610年也就是去年,1代表惡性殺人案件,10是月份,07是案件編號。這是一起已經發生四起的連環殺人案件,造成了鄴城當地輿論極大恐慌,卻遲遲不能破案,所以上報到了調查局。
610年10月11日晨,在北城牆一個死胡同角落,發現第一名死者,死者為鄴城北區紅燈區流鶯三十二歲的張茵,自幼在鄴城著名青樓翠茵閣賣藝賣身,曾經是青樓裏著名的紅牌,後年紀漸長逐漸失去身價,23歲被一孫姓老倌兒贖身納為小妾。
過了三年安穩生活,還替年逾六十的老孫頭生了個兒子。後孫老頭病故,被其子嗣以迷惑老爹為由,奪子趕出家門。失去生計的她年雖半老色尚未衰,又去夜總會做了4年舞女。因幼年受青樓培養知書達禮談吐不俗,而且之前名氣不小,又紅了幾年再遭變故,因喝醉跌倒被劃傷了臉,命運多舛的女子最終流落街頭,成為了北區紅燈區的流鶯。死後發現已經攢了25塊錢,據傳準備去別的小縣城買個小店經營為生。
這個可憐女子死的時候麵部朝下,靠牆伏地,頸骨被大力自右側折斷,分析頸部肌肉挫傷痕跡,推斷是被左手突然扭斷。廉價綢緞宮裝長裙被撩起,上身並未解開,黑色丁字內褲被撥在一側,會陰、陰v道檢查死前應有性v行v為或異物侵入摩擦痕跡,未發現精v液殘留,折頸死後大小便自然失禁,因此不能準確判斷。估計死亡時間為夜晚11點至1點間。
現場地麵為石磚地麵,找不到任何有效證據信息,幾處石縫中的草莖,城牆邊雜草受踐踏或碾壓的痕跡也被一一編號標注出來,卻不能提供有效證據。唯一值得一提的是,案發地點至紅燈區不遠,但是穿街過巷走過去,至少也有500米距離。
通常流鶯與嫖v客戶外苟合,在紅燈區附近有些常用的偏僻角落,不會走到這麽偏僻的位置,可見兇手準備充分。死者在紅燈區有租用房屋,無侵入跡象,死者房內藏銀也分文未少。
由於死者社會關係複雜,經曆非比尋常,現場又沒有遺留任何證據,當時警署的調查非常艱難,做了大量的假設性調查,卻毫無頭緒。不過不屬於案情內容,孫妍顏沒有講解。
兩個月後,還是北區紅燈區,第二個案件發生。12月24日,在第一起案件距離不過兩百米的類似位置,發現了第二個被殺的妓v女。死者23歲,胡姓花名菲菲,原名經曆不詳,據傳為周邊縣城農家女,父母病故後因姿色一般,17歲便開始在紅燈區賣身。
死狀與第一案極其相似。區別是死者穿著為西裝套裙,肉色絲襪,白色高跟鞋,女文員裝扮。死時上裝襯衫紐扣解開三顆,裙子被掀至腰際,也是丁字褲,這次的死者為白色丁字褲。依然沒有有任何有效證據提取。不過有目擊者提供前夜12點半以後曾經目擊死者獨自離開紅燈區,向北走去。
死亡時間判斷為前夜淩晨1點到3點間。不過前一日的23日為聯邦各地統一的青年成年禮日,宵禁時間比平時的十點延後兩個小時。所以兩案相似點要增加一項,死亡時間都是宵禁後1到3小時之間。
至此兩件案子被並案稱為“丁字褲殺妓案”。
第三案,發生在今年的3月7日。還是北區紅燈區流鶯,王姓女子,27歲。略有不同的是案犯地點不再是北城牆,而是紅燈區南邊一個石橋下隱秘的橋洞內。由於位置過於隱蔽,屍體在死亡兩天後,才因雨後漲水,頭發自橋洞下飄出,被玩水的孩童發現。
一樣是左手折頸殺人,死者狀態卻與前兩起案件有了較大不同。相同的是都是忽然被折頸伏地死亡,不同的是此次的死者絲襪被脫下,在身後綁住了死者的雙手。以聯邦人習武的體質,即使是細麻繩都起不到捆綁作用,那個絲襪捆綁除了顯示兇手的特殊愛好,起不到任何作用。
另外這一次的死亡場地,是橋下水邊,泥土相當潮濕,死者曾脫下絲襪給兇手再重新穿上高跟鞋,另外判斷是雙方苟合之前,曾有人拔下旁邊的水邊長草和蘆葦,在地麵簡單的鋪墊了一下。
行兇後,兇手曾經簡單整理過現場,又拔草遮掩塗抹過腳印痕跡,又被漲水後的河流衝刷,現場相當淩亂。連死亡的時間都難以判斷,隻能精確到7日晚11點死者單獨離開紅燈區,至3月8日清晨的時間段內。
經過反複討論,同樣有目擊者發現受害人單獨離開,才判定為兇手升級,被列入連續殺人案偵緝。
最後一起,是上個月6日,也就是8月6日,時隔五月又一個妓v女被扭頸殺死,更過分的是這一次現場就是第一次張姓女子被殺的現場。死者也姓王,隻有18歲,入行不到三個月,死者上身赤裸,裙子被掀起,用她自己的絲襪捆綁了雙手,打結的方式與上一案相同,佐證了上一案是相同兇手所為。
鄴城警署無力破案,而且案件影響越來越大,因此上報到首都。首都圈警察總署派人到鄴城調查了大半個月,沒有獲得實質性進展,在調查局確定成立後,便將案件轉移到了調查局。
孫妍顏逐漸褪去了緊張,除了在一些屍體裸體畫麵,或者講述到關於性v行為的位置會麵紅耳赤外,好像完全失去了話嘮屬性,講解的條理清楚,語言精煉,極其精確的講述了現場的情況。結構嚴謹理性。
照片受到設備的限製,很是模糊,更多的證據還是要靠證物編號記錄的描述講解。從孫妍顏對每一處疑似證據的編號順序,就可以看出她對現場的分析和判斷,檔案記錄描述精確,比如有幾棵草倒伏,倒伏的方向,受力模式,兇手行進的方向推斷等等。幾乎把沒有什麽證物的現場,穿起了一條故事線。
譚佳人立刻明白了長官為什麽隻看文字記錄就確定把記錄者調入檢樞處,學司法出身的她明白,這個女孩兒是個偵緝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