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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同人] 當同人文推到秦皇漢武麵前 作者:西羚墨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雖然宋代又補充寡婦可以招後夫,也就是「招贅」的形式再婚,實際上寡妻沒有財產所有權,隻是使用權。
唐宋時期對贅婿也多有限製,但是宋神宗開始增加贅婿對嶽家的財產繼承權,到明清時期,贅婿與繼子已經能同享嶽父母的家產繼承權。
從財產繼承權就可以看出,在古代,還是當男人好。】
「還是女人關心女人,都說那呂後狠毒,我看倒是那呂後頒布的法律對女子更好。」
北宋時期,除了有更多的職業女性經商,也流行金石學,流行考古,在這樣的風氣下,有不少官家千金有機會接觸史書,知道一些歷史典故。
聽到天幕對法律的介紹,幾位官家千金紛紛議論起來:
「哎,呂後那時候女子還能封侯有爵位有封地,大唐的公主也是有封地,現在別說封地,連公主的封號都變成了虛銜,什麽燕國長公主,若換成是在大唐那就真是封地在燕國,享用燕國的稅收。但是看看咱們大宋,長公主連燕地有多少戶人家都不知道!」
「噓——」
其他人連忙捂住她的嘴。
燕國長公主,是宋真宗的姊妹,宋仁宗的姑母,說前朝還好,說當朝貴族,那是找流放。
大家齊齊頓了頓,再次轉移了話題,還是說起前朝:
「武後當政時期也是大唐風氣最開明的時期,還有好多女人當官。」
「還有鄧太後,開辦的元初宮邸學堂可以男女同校學習!」
「可惜了劉太後不……」
再次提起當朝人物的千金又被捂住了嘴。
劉太後穿龍袍祭天本就被大臣和民間文人各種指責,現在重提此事,若是隔牆有耳豈不是迴家要被父親罵個不停!
連續幾次捂嘴,弄的叛逆千金意興闌珊。
想想現在的情況,千金更加了無生趣。
最後,都聊不下去,齊齊安靜了。
【我們現代就有純粹是盯上女方家財而入贅的男人,在古代同樣有。還有盯上女方家傳技術的。等嶽父母一去世就露出原型,孤女想要打官司也上告無門。
所以最好先了解相關律法,知道在哪些方麵可以進行限製。
比如唐朝時贅婿繼承嶽家財產是需要嶽父立遺囑,而且要求男子父母雙亡才能當贅婿。
宋代在宋神宗之前也是如此,宋神宗取消了遺囑,限製就變小了很多。宋神宗以後漸漸的贅婿也能完全繼承遺產。
還有家暴法律,其實各朝律法也有所限製。
根據現代出土的《睡虎地秦簡》可以看到,秦朝有關於家暴的法律,其中明確記載「妻悍,夫毆治之,決其耳,若折肢指、膚體,問夫何論?當耐」,也就是:丈夫毆打了妻子,使妻子受了傷,丈夫就要被施以耐刑,也就是刮掉鬍子。
還有若是丈夫通姦,妻子將其殺死免罪:「夫為寄豭,殺之無罪」。
秦始皇在這一方麵對男女是公平的,「防隔內外,禁止淫佚,男女絜誠」,無論是男是女,都不許亂搞!對待姦夫和家暴,秦律有完善的各種刑罰,從耐刑到死罪,非常齊全。】
嬴陰嫚突然對後世失去了興趣。
她崇敬地看向父皇:「難怪父皇是千古一帝,果然父皇才是最英明的!」
嬴政卻不知道在想著什麽,眉頭緊皺。
嬴陰嫚隻好又看向李斯,這位典型的法家代表,他對大秦律法的製訂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後世都誇秦律好,豈不是說明李大人真得很厲害!
贏陰嫚有些心動。
大兄有儒生老師,胡亥都有趙高做老師,自己若是跟父皇請求要李斯做自己老師,不知道李大人會不會接受?
扶蘇以異樣的眼光看向李斯。
曾經他當然是更信任儒家,因為天幕劇透李斯的陰謀,扶蘇對李斯的人品更加不喜。
但也同樣因為天幕,扶蘇不得不承認,李大人人品不行,但是才能的確厲害,難怪父皇如此重視。
秦律隔了幾千年還被後人讚賞,已經足以證明它經得起時間的考驗。
日後,他也要好好學習學習法家典籍,請教請教李大人。
【再往後的各個朝代嘴上罵著秦朝暴政,在家暴這一方麵還不如秦朝。
漢朝時期「妻悍而夫毆笞之,非以兵刃也,雖傷之,毋罪」,意思是隻要丈夫不是用兵器毆打妻子就屬於無罪。
唐律也同樣不公平,《唐律·鬥律》規定,丈夫「毆傷妻者,減凡人二等;死者,以凡人論。」且認為「殺妻,仍為『不睦』。」
但是,「諸妻毆夫,徒一年;若毆傷重者,加凡鬥傷三等;需夫告,乃坐。死者,斬。」
意思是丈夫打死妻子才算重罪,但是妻子毆打丈夫就要被流放徒一年。
而明、清法律都規定,夫毆妻致死者絞,比妻毆夫死的處斬要輕一等。
妻子故意殺夫,明、清兩朝都要處以淩遲的極刑。
妻子即使是過失殺夫,也是死罪,然而丈夫過失殺妻,法律是不過問的。
但是這公平嗎?男人一拳頭多大的力量,女人一拳頭多大的力量?
男人打死一個還可以娶下一個,女人過失殺人都得死罪,不愧是吃人的古代封建社會。】
這一次,所有男人感覺齊齊被罵。
偏偏,法律列舉的清清楚楚,他們無從辯解。
甚至有些男人起了惡毒的心思:既然法律都這麽規定,他早就看現在的妻子不順眼了,不如「失手」一下,換一個更年輕美貌更有家財背景的?
唐宋時期對贅婿也多有限製,但是宋神宗開始增加贅婿對嶽家的財產繼承權,到明清時期,贅婿與繼子已經能同享嶽父母的家產繼承權。
從財產繼承權就可以看出,在古代,還是當男人好。】
「還是女人關心女人,都說那呂後狠毒,我看倒是那呂後頒布的法律對女子更好。」
北宋時期,除了有更多的職業女性經商,也流行金石學,流行考古,在這樣的風氣下,有不少官家千金有機會接觸史書,知道一些歷史典故。
聽到天幕對法律的介紹,幾位官家千金紛紛議論起來:
「哎,呂後那時候女子還能封侯有爵位有封地,大唐的公主也是有封地,現在別說封地,連公主的封號都變成了虛銜,什麽燕國長公主,若換成是在大唐那就真是封地在燕國,享用燕國的稅收。但是看看咱們大宋,長公主連燕地有多少戶人家都不知道!」
「噓——」
其他人連忙捂住她的嘴。
燕國長公主,是宋真宗的姊妹,宋仁宗的姑母,說前朝還好,說當朝貴族,那是找流放。
大家齊齊頓了頓,再次轉移了話題,還是說起前朝:
「武後當政時期也是大唐風氣最開明的時期,還有好多女人當官。」
「還有鄧太後,開辦的元初宮邸學堂可以男女同校學習!」
「可惜了劉太後不……」
再次提起當朝人物的千金又被捂住了嘴。
劉太後穿龍袍祭天本就被大臣和民間文人各種指責,現在重提此事,若是隔牆有耳豈不是迴家要被父親罵個不停!
連續幾次捂嘴,弄的叛逆千金意興闌珊。
想想現在的情況,千金更加了無生趣。
最後,都聊不下去,齊齊安靜了。
【我們現代就有純粹是盯上女方家財而入贅的男人,在古代同樣有。還有盯上女方家傳技術的。等嶽父母一去世就露出原型,孤女想要打官司也上告無門。
所以最好先了解相關律法,知道在哪些方麵可以進行限製。
比如唐朝時贅婿繼承嶽家財產是需要嶽父立遺囑,而且要求男子父母雙亡才能當贅婿。
宋代在宋神宗之前也是如此,宋神宗取消了遺囑,限製就變小了很多。宋神宗以後漸漸的贅婿也能完全繼承遺產。
還有家暴法律,其實各朝律法也有所限製。
根據現代出土的《睡虎地秦簡》可以看到,秦朝有關於家暴的法律,其中明確記載「妻悍,夫毆治之,決其耳,若折肢指、膚體,問夫何論?當耐」,也就是:丈夫毆打了妻子,使妻子受了傷,丈夫就要被施以耐刑,也就是刮掉鬍子。
還有若是丈夫通姦,妻子將其殺死免罪:「夫為寄豭,殺之無罪」。
秦始皇在這一方麵對男女是公平的,「防隔內外,禁止淫佚,男女絜誠」,無論是男是女,都不許亂搞!對待姦夫和家暴,秦律有完善的各種刑罰,從耐刑到死罪,非常齊全。】
嬴陰嫚突然對後世失去了興趣。
她崇敬地看向父皇:「難怪父皇是千古一帝,果然父皇才是最英明的!」
嬴政卻不知道在想著什麽,眉頭緊皺。
嬴陰嫚隻好又看向李斯,這位典型的法家代表,他對大秦律法的製訂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後世都誇秦律好,豈不是說明李大人真得很厲害!
贏陰嫚有些心動。
大兄有儒生老師,胡亥都有趙高做老師,自己若是跟父皇請求要李斯做自己老師,不知道李大人會不會接受?
扶蘇以異樣的眼光看向李斯。
曾經他當然是更信任儒家,因為天幕劇透李斯的陰謀,扶蘇對李斯的人品更加不喜。
但也同樣因為天幕,扶蘇不得不承認,李大人人品不行,但是才能的確厲害,難怪父皇如此重視。
秦律隔了幾千年還被後人讚賞,已經足以證明它經得起時間的考驗。
日後,他也要好好學習學習法家典籍,請教請教李大人。
【再往後的各個朝代嘴上罵著秦朝暴政,在家暴這一方麵還不如秦朝。
漢朝時期「妻悍而夫毆笞之,非以兵刃也,雖傷之,毋罪」,意思是隻要丈夫不是用兵器毆打妻子就屬於無罪。
唐律也同樣不公平,《唐律·鬥律》規定,丈夫「毆傷妻者,減凡人二等;死者,以凡人論。」且認為「殺妻,仍為『不睦』。」
但是,「諸妻毆夫,徒一年;若毆傷重者,加凡鬥傷三等;需夫告,乃坐。死者,斬。」
意思是丈夫打死妻子才算重罪,但是妻子毆打丈夫就要被流放徒一年。
而明、清法律都規定,夫毆妻致死者絞,比妻毆夫死的處斬要輕一等。
妻子故意殺夫,明、清兩朝都要處以淩遲的極刑。
妻子即使是過失殺夫,也是死罪,然而丈夫過失殺妻,法律是不過問的。
但是這公平嗎?男人一拳頭多大的力量,女人一拳頭多大的力量?
男人打死一個還可以娶下一個,女人過失殺人都得死罪,不愧是吃人的古代封建社會。】
這一次,所有男人感覺齊齊被罵。
偏偏,法律列舉的清清楚楚,他們無從辯解。
甚至有些男人起了惡毒的心思:既然法律都這麽規定,他早就看現在的妻子不順眼了,不如「失手」一下,換一個更年輕美貌更有家財背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