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霸道王爺愛上我
皇叔求放過,九皇子是女兒身 作者:一口五頭豬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苟八喊人備了五隻花盆,每一隻裏麵都盛著肥沃的泥土,一小把種子撒了下去,蓋了一點薄土,澆上水。
兩隻擺在床頭,兩隻擺在門口曬太陽,還有一隻擺在窗戶上。
翌日。
睜眼一看,那嫩嫩的小尖芽穿破薄土,冒出頭來。
發芽了!
這種一手經營、收獲結果的過程令她感到無法言說的喜悅,當即把五隻花盆全部搬到床前的矮桌上,決定日日盯著瞧,要仔細嗬護。
下午,白錦衣來了。
他看似一身輕盈,可在袖子裏摸了摸,卻掏出幾個話本子來。
隻見那封麵上寫著《霸道王爺愛上我》、《暴君非我不娶》、《我給暴君生三胎,暴君嘴笑歪》等字樣,叫楚狸看得喜不自勝。
“你怎麽知道我喜歡看這個?”
這可真是雪中送炭。
相對於薑太傅日日叫她看的書籍與正史,這些話本子可好看多了。
白錦衣臉色臊紅,說不出話來。
還不是受人所托。
該死!
他去市井淘這些話本子時,可沒忘記那群鶯鶯燕燕的婦女姑娘看他的眼神,一個個眼冒金光,恨不得撲上來扒了他。
一世英名,盡毀。
“我不知道,但某人知道。”
他長嘴了。
他道:“聽某人說,昭蘭殿有一次漏雨,你的寢殿被打濕,所有東西拿到院子裏曬,某人便看見了一大箱話本子。”
楚狸抿嘴。
某人……
他不該在南疆嗎?
她心思微亂,很快又扶正,隻當是白錦衣所贈,“多謝。”
“我會為你把謝意帶到的。”
有了這些話本子,楚狸的殘疾生涯豐富了許多,雖然薑太傅每日還在‘磋磨’她,但也算是苦中作樂。
養了七八日,她種的花也長成了七八公分的小苗兒,還長出了兩個小綠葉瓣子,綠色是生機,她每日瞧著它們一點點長大,很是歡喜。
第九日,白錦衣來時,拎著一個籠子。
“這是什麽?”
“兔子。”
隻是,那兔子放出來時,卻是渾身通紅的皮毛,跟火狐狸一般紅豔豔的,眼珠子卻是藍的,與她以往見過的兔子截然不同。
“它怎麽是這樣的?”
白錦衣笑道:
“這是南疆特有的品種。”
楚狸微怔。
南疆……
她自幼生在帝都,長在帝都,鮮少離開帝都城,更別說去那麽遙遠的地方。
她第一次發現,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自詡帝都繁榮昌盛,可外麵的世界那麽陌生遼闊,充滿了她聞所未聞、見所未見的東西。
她抬頭,往外看的隻有四四方方的天。
她從不知道外麵的世界有多絢爛。
南疆的兔子竟然都是紅色的。
“這兔子溫順,活潑,不會咬人,非常好養,你將它養在身邊,也好打發光景。”白錦衣抱起兔子,放在她的腿上。
那兔子抬起腦袋,一雙湛藍色的眼珠子滴溜溜的。
楚狸去捏它的耳朵時,它癢癢的躲起來,長長的耳朵一豎一揚、一豎一揚的,煞是可愛。
於是,她養起了兔子,看起了話本子,倒是愜意。
隻不過好景不長。
才剛兩個時辰,那兔子竟蹲在花盆旁,吧唧吧唧的啃食著剛長出來的嬌嫩芽兒。
“我的花!”
楚狸大驚失色,“住嘴,住嘴!我的花!”
晚上,桌上多了兩道菜。
一個麻辣兔頭,一個紅燒兔丁。
她養病的這段時間,五皇子似乎很忙,鮮少來探望她,除了溫妃和楚傲天之外,來的最多的便是白錦衣。
這日,他竟帶了一隻威風凜凜的黑鷹來。
那鷹生得極其威武,毛發烏黑噌亮,一雙眼珠似黑曜石般尖銳逼仄,尖尖的喙子似乎能啄穿最堅硬的石塊,昂首的模樣,竟生出幾分俯視領地的高傲之感。
白錦衣道:“這是從南疆送來的鷹,擅長盤旋於山野之間,任何細微的獵物都逃不過它的眼睛,若是馴服來,更是日飛數千裏的信使。”
比鴿子好用。
還比鴿子威武。
帶它去打獵,不知要比獵狗強多少倍。
楚狸喜歡這種威武霸氣的動物,高興的收下,立馬下了命令,任何人不得來攪擾,她要馴服這隻鷹。
馴服隻有一個法子:熬。
自古便有熬鷹一說,熬過了它,才能馴服它。
於是,兩雙黑溜溜的眼珠子對視著。
她靠坐在床上,它站在細長的杆子上,雙方一言不發的對視,盯緊對方,連飯都不吃,就這麽死死的盯著。
苟八守在外頭,很是擔心,又不敢貿然攪擾。
一天。
兩天。
三天……
他實在是擔心的不行,冒著掉腦袋的風險,也強行推門進屋,結果就看見那黑鷹撲棱著翅膀,歪著脖子掉在地上,九皇子也翻著白眼、吐著舌頭,昏睡得天昏地暗。
楚狸不知道自己有沒有熬過那鷹,隻記得不知不覺便失去了意識,待到再次醒來時,竟模模糊糊看見一張冷冽的麵容……
“醒了?”
男人的聲音是實打實的,令她瞬間醒了神,彈坐起身:
“皇叔!”
他怎麽會在這裏?
下意識左右看看,窗外掃掃,警覺的猶如做賊一般。
沒有皇上旨意,擅自離開南疆,豈不是抗旨大罪?
“腿好些了?”他坐在床沿,一襲玄墨色的衣袍還穿在身上,多處起了褶子,整個人依舊清冷,卻有幾分風塵仆仆的狼狽。
他是快馬加鞭趕迴來的。
楚狸抱著被子,小心翼翼的看著他:“嗯……”
“好端端的,怎麽會從台階上摔下來?”
“有人推我!”
這句話,她連母妃都沒告訴。
因為她知道,無憑無據,根本沒人會相信她,況且當時她還喝了酒。
可她從小到大,喝酒、聽戲、看曲,玩過的樂子還少嗎?
她還沒醉到會把自己摔斷腿的程度!
楚狸說完,才發覺自己說這話沒有意義,他哪裏會信?
可楚棣遲掖著她的被角,道:“我派人去查。”
她怔了下,“皇叔,我隻是隨口說的。”
他竟然信她。
兩隻擺在床頭,兩隻擺在門口曬太陽,還有一隻擺在窗戶上。
翌日。
睜眼一看,那嫩嫩的小尖芽穿破薄土,冒出頭來。
發芽了!
這種一手經營、收獲結果的過程令她感到無法言說的喜悅,當即把五隻花盆全部搬到床前的矮桌上,決定日日盯著瞧,要仔細嗬護。
下午,白錦衣來了。
他看似一身輕盈,可在袖子裏摸了摸,卻掏出幾個話本子來。
隻見那封麵上寫著《霸道王爺愛上我》、《暴君非我不娶》、《我給暴君生三胎,暴君嘴笑歪》等字樣,叫楚狸看得喜不自勝。
“你怎麽知道我喜歡看這個?”
這可真是雪中送炭。
相對於薑太傅日日叫她看的書籍與正史,這些話本子可好看多了。
白錦衣臉色臊紅,說不出話來。
還不是受人所托。
該死!
他去市井淘這些話本子時,可沒忘記那群鶯鶯燕燕的婦女姑娘看他的眼神,一個個眼冒金光,恨不得撲上來扒了他。
一世英名,盡毀。
“我不知道,但某人知道。”
他長嘴了。
他道:“聽某人說,昭蘭殿有一次漏雨,你的寢殿被打濕,所有東西拿到院子裏曬,某人便看見了一大箱話本子。”
楚狸抿嘴。
某人……
他不該在南疆嗎?
她心思微亂,很快又扶正,隻當是白錦衣所贈,“多謝。”
“我會為你把謝意帶到的。”
有了這些話本子,楚狸的殘疾生涯豐富了許多,雖然薑太傅每日還在‘磋磨’她,但也算是苦中作樂。
養了七八日,她種的花也長成了七八公分的小苗兒,還長出了兩個小綠葉瓣子,綠色是生機,她每日瞧著它們一點點長大,很是歡喜。
第九日,白錦衣來時,拎著一個籠子。
“這是什麽?”
“兔子。”
隻是,那兔子放出來時,卻是渾身通紅的皮毛,跟火狐狸一般紅豔豔的,眼珠子卻是藍的,與她以往見過的兔子截然不同。
“它怎麽是這樣的?”
白錦衣笑道:
“這是南疆特有的品種。”
楚狸微怔。
南疆……
她自幼生在帝都,長在帝都,鮮少離開帝都城,更別說去那麽遙遠的地方。
她第一次發現,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自詡帝都繁榮昌盛,可外麵的世界那麽陌生遼闊,充滿了她聞所未聞、見所未見的東西。
她抬頭,往外看的隻有四四方方的天。
她從不知道外麵的世界有多絢爛。
南疆的兔子竟然都是紅色的。
“這兔子溫順,活潑,不會咬人,非常好養,你將它養在身邊,也好打發光景。”白錦衣抱起兔子,放在她的腿上。
那兔子抬起腦袋,一雙湛藍色的眼珠子滴溜溜的。
楚狸去捏它的耳朵時,它癢癢的躲起來,長長的耳朵一豎一揚、一豎一揚的,煞是可愛。
於是,她養起了兔子,看起了話本子,倒是愜意。
隻不過好景不長。
才剛兩個時辰,那兔子竟蹲在花盆旁,吧唧吧唧的啃食著剛長出來的嬌嫩芽兒。
“我的花!”
楚狸大驚失色,“住嘴,住嘴!我的花!”
晚上,桌上多了兩道菜。
一個麻辣兔頭,一個紅燒兔丁。
她養病的這段時間,五皇子似乎很忙,鮮少來探望她,除了溫妃和楚傲天之外,來的最多的便是白錦衣。
這日,他竟帶了一隻威風凜凜的黑鷹來。
那鷹生得極其威武,毛發烏黑噌亮,一雙眼珠似黑曜石般尖銳逼仄,尖尖的喙子似乎能啄穿最堅硬的石塊,昂首的模樣,竟生出幾分俯視領地的高傲之感。
白錦衣道:“這是從南疆送來的鷹,擅長盤旋於山野之間,任何細微的獵物都逃不過它的眼睛,若是馴服來,更是日飛數千裏的信使。”
比鴿子好用。
還比鴿子威武。
帶它去打獵,不知要比獵狗強多少倍。
楚狸喜歡這種威武霸氣的動物,高興的收下,立馬下了命令,任何人不得來攪擾,她要馴服這隻鷹。
馴服隻有一個法子:熬。
自古便有熬鷹一說,熬過了它,才能馴服它。
於是,兩雙黑溜溜的眼珠子對視著。
她靠坐在床上,它站在細長的杆子上,雙方一言不發的對視,盯緊對方,連飯都不吃,就這麽死死的盯著。
苟八守在外頭,很是擔心,又不敢貿然攪擾。
一天。
兩天。
三天……
他實在是擔心的不行,冒著掉腦袋的風險,也強行推門進屋,結果就看見那黑鷹撲棱著翅膀,歪著脖子掉在地上,九皇子也翻著白眼、吐著舌頭,昏睡得天昏地暗。
楚狸不知道自己有沒有熬過那鷹,隻記得不知不覺便失去了意識,待到再次醒來時,竟模模糊糊看見一張冷冽的麵容……
“醒了?”
男人的聲音是實打實的,令她瞬間醒了神,彈坐起身:
“皇叔!”
他怎麽會在這裏?
下意識左右看看,窗外掃掃,警覺的猶如做賊一般。
沒有皇上旨意,擅自離開南疆,豈不是抗旨大罪?
“腿好些了?”他坐在床沿,一襲玄墨色的衣袍還穿在身上,多處起了褶子,整個人依舊清冷,卻有幾分風塵仆仆的狼狽。
他是快馬加鞭趕迴來的。
楚狸抱著被子,小心翼翼的看著他:“嗯……”
“好端端的,怎麽會從台階上摔下來?”
“有人推我!”
這句話,她連母妃都沒告訴。
因為她知道,無憑無據,根本沒人會相信她,況且當時她還喝了酒。
可她從小到大,喝酒、聽戲、看曲,玩過的樂子還少嗎?
她還沒醉到會把自己摔斷腿的程度!
楚狸說完,才發覺自己說這話沒有意義,他哪裏會信?
可楚棣遲掖著她的被角,道:“我派人去查。”
她怔了下,“皇叔,我隻是隨口說的。”
他竟然信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