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牧鵝姑娘4
我在狩獵中玩推理:莊園疑案 作者:emo琪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早上醒來,貝婪已經沒了蹤影,隻留下一張字條:sorry~我還有事,先走一步啦~
陳歌看見之後,打了個哈欠,說:“你不知道嗎,他在吸。”
“我知道啊。”
“那你知道他定時定點去徐末那拿貨嗎?”他笑著穿衣服。陳歌睡覺很不老實,而且睡著睡著就喜歡把衣服全部脫掉。
“這我還真不知道。”
“對於癮君子來說,這種東西就跟他們的命一樣。”
“你是怎麽知道的,貝妄跟你說的?”
“我和他組過隊,親眼看見過他沒有那玩意兒是怎麽痛不欲生的,勸你一句,千萬別染上。”
“你也是啊。”
他意味深長地笑了一下,然後繼續穿衣服。趁他梳頭發的功夫,我開始擦眼鏡,昨天一天沒戴眼鏡,也沒感覺怎麽樣,就是睡起來之後眼睛疼的不行。
我們出門之後,那女人已經站在門口了。
“容許我先自我介紹一下,先生們。”她行了個禮,“我叫瑪芭莎。”
“江舟。”
“陳歌。”
“下麵坐著的那個,是老國王請來的偵探,據說很有名,叫歐洺。”
“哦,這樣啊。”我說,同時看向下麵。歐洺穿著一身白色的西裝,舉手投足間很是優雅,此時的他正在看報紙喝咖啡。
“你們下去吃吧,我吃過了。”她看了一眼手表,“早餐過後,你們來城中央的廣場找我。”
“好。”
“喲,還戴了副眼鏡啊。”歐洺看見我們下來,放下了報紙,一臉的不屑,可絲毫掩飾不住他的帥,他比我小一歲,可依舊不顯老。“你裝什麽?”
“那你呢,裝完了嗎?”陳歌拿過他剛才看的報紙,“看得懂嗎,認識幾個字啊?”
“比你認識的多就行。”
“喲,那恐怕要讓你失望了,你還真不一定有我認識的多。”
歐洺是富二代出身,他並不是本地人,是從上海轉學過來的,聽說是家裏人跑生意,就把他帶過來了。
至於陳歌,我不了解。
“你哪兒的?”他眼裏滿是嘲諷。
“香港。”陳歌迴答,“我小學在本地,初中去的英國,高中轉去日本,大學在港大,後來去的劍橋。你呢?我一個人在國外的時候,你在哪?嗯?”
歐洺頓時啞口無言。他家裏雖然有錢,可他自己卻沒什麽上進心,憑著一點小聰明,也算是混完了那些教育,畢業之後就去繼承公司了。
“你比我們小吧?”歐洺突然問。
“怎麽了?”
“你很沒有教養啊。”
“那你比我先死啊,也對,那我尊重一下死人吧。”
“是啊,童言無忌嘛,你不會跟小孩子計較的,對吧?”我說。
他被我們倆說的喝了口咖啡就想走,結果被咖啡嗆到,愣是憋紅了臉,離我們遠了才敢咳嗽。
“原來你是香港人啊。”我說。
“別問那個問題,求你。”
“什麽?”
“唉,我認識的都會問我,你是香港人那你有沒有香港腳。”陳歌一臉的生無可戀。
我笑了出來,“那你有沒有?”
“我服了。”他苦笑著,“沒有,沒有,沒有,以後別問了,好嗎?”
“好好好。”我咬了一口蛋糕,甜膩膩的,我早上還不習慣吃這麽甜,可能是真的老了吧。以前上初中的時候,學校門口五塊錢一個的番茄沙拉醬飯團我也照樣吃。
“話說江哥你哪兒的?”
“安徽。”
“江南水鄉啊。一生癡絕處,無夢到徽州。你們那是不是很好玩?”
“還好。”
吃完早餐,我問了門口的士兵城中央的廣場在哪,他隨手給我指了個方向,便沒有再搭理我。
我們靠著方向感,一路上跌跌撞撞,也算是到了。
瑪芭莎坐在噴泉邊喂鴿子,廣場上鴿子很多。
“別碰,都是寄生蟲。”我攔住陳歌想要觸碰的手。
“有什麽事嗎?”我問她。
她抬頭看了我們一眼,“你們和歐洺認識?”
“以前的同學。”我說。
“和他有過節嗎?”
“你問這個做什麽?”
“你說呢?他是老國王找來的,自然會把一切矛頭指向我,你們不知道嗎,我要嫁的這位王子,可是他最不看好的一個。”
“因為你,他才有的繼承權?”
“如果我死了,他就可以順理成章地削去他的王爵。”
“你想要我們幫你?”
“也是幫你自己。”她起身看著我,“你很恨他,這麽做,對我們彼此都好。”
我笑了一下,“可以。”
“歐洺會在今天下午兩點去城郊外的一棵橡樹下挖東西,就是我們昨晚遇見的地方。”
“挖什麽?需要我們做什麽嗎?”陳歌問。
“我的護身符,那個卑賤的侍女偷走了我的護身符,如果護身符在她手上,他們就可以指認她才是真公主。”
“可是現在,你證明不了你是真公主啊。”陳歌說。
“很重要嗎?你們隻需要知道,幫我對你們有好處就夠了。”
“對他有好處,那我呢?”陳歌笑著問,“你不該給我什麽報酬嗎?我不做虧本買賣。”
“你想要什麽?”
“我想要的,確實隻有你能給。”陳歌靠近她,不知道在她耳邊說了些什麽,瑪芭莎猶豫了一會兒,說:“好,我答應你,但前提是”
“前提是我們必須做的幹淨,我懂。”
“你挺上道的。”瑪芭莎有些欣賞他,“不要讓我失望,我每天隻有三十分鍾的外出活動時間,其他時間我都會被軟禁在房間裏,你們找到東西之後,剩下的就靠你們自己了。”
下午兩點,歐洺準時來到橡樹下。雖然不知道護身符為什麽會被藏在樹下,但是既然來了,就要搞個清楚。
陳歌挑了把稱手的鐵鍬,繞到背後,一鐵鍬敲暈了歐洺。
挖開那些土塊,果然發現了被埋在下麵的護身符。是一隻綠色的絲綢袋,裏麵裝著一撮頭發。
“有人來了。”我把陳歌拉到橡樹後麵。
來人騎著一匹白馬,戴著黑色的麵具,他翻身下馬,看了一眼暈倒在地的歐洺,用腳踢了踢他,然後看了眼被我們挖開的土坑,東西不見了。
他沒有反應,而且觀察起四周。
最後,他把目光鎖定在橡樹後麵。
陳歌看見之後,打了個哈欠,說:“你不知道嗎,他在吸。”
“我知道啊。”
“那你知道他定時定點去徐末那拿貨嗎?”他笑著穿衣服。陳歌睡覺很不老實,而且睡著睡著就喜歡把衣服全部脫掉。
“這我還真不知道。”
“對於癮君子來說,這種東西就跟他們的命一樣。”
“你是怎麽知道的,貝妄跟你說的?”
“我和他組過隊,親眼看見過他沒有那玩意兒是怎麽痛不欲生的,勸你一句,千萬別染上。”
“你也是啊。”
他意味深長地笑了一下,然後繼續穿衣服。趁他梳頭發的功夫,我開始擦眼鏡,昨天一天沒戴眼鏡,也沒感覺怎麽樣,就是睡起來之後眼睛疼的不行。
我們出門之後,那女人已經站在門口了。
“容許我先自我介紹一下,先生們。”她行了個禮,“我叫瑪芭莎。”
“江舟。”
“陳歌。”
“下麵坐著的那個,是老國王請來的偵探,據說很有名,叫歐洺。”
“哦,這樣啊。”我說,同時看向下麵。歐洺穿著一身白色的西裝,舉手投足間很是優雅,此時的他正在看報紙喝咖啡。
“你們下去吃吧,我吃過了。”她看了一眼手表,“早餐過後,你們來城中央的廣場找我。”
“好。”
“喲,還戴了副眼鏡啊。”歐洺看見我們下來,放下了報紙,一臉的不屑,可絲毫掩飾不住他的帥,他比我小一歲,可依舊不顯老。“你裝什麽?”
“那你呢,裝完了嗎?”陳歌拿過他剛才看的報紙,“看得懂嗎,認識幾個字啊?”
“比你認識的多就行。”
“喲,那恐怕要讓你失望了,你還真不一定有我認識的多。”
歐洺是富二代出身,他並不是本地人,是從上海轉學過來的,聽說是家裏人跑生意,就把他帶過來了。
至於陳歌,我不了解。
“你哪兒的?”他眼裏滿是嘲諷。
“香港。”陳歌迴答,“我小學在本地,初中去的英國,高中轉去日本,大學在港大,後來去的劍橋。你呢?我一個人在國外的時候,你在哪?嗯?”
歐洺頓時啞口無言。他家裏雖然有錢,可他自己卻沒什麽上進心,憑著一點小聰明,也算是混完了那些教育,畢業之後就去繼承公司了。
“你比我們小吧?”歐洺突然問。
“怎麽了?”
“你很沒有教養啊。”
“那你比我先死啊,也對,那我尊重一下死人吧。”
“是啊,童言無忌嘛,你不會跟小孩子計較的,對吧?”我說。
他被我們倆說的喝了口咖啡就想走,結果被咖啡嗆到,愣是憋紅了臉,離我們遠了才敢咳嗽。
“原來你是香港人啊。”我說。
“別問那個問題,求你。”
“什麽?”
“唉,我認識的都會問我,你是香港人那你有沒有香港腳。”陳歌一臉的生無可戀。
我笑了出來,“那你有沒有?”
“我服了。”他苦笑著,“沒有,沒有,沒有,以後別問了,好嗎?”
“好好好。”我咬了一口蛋糕,甜膩膩的,我早上還不習慣吃這麽甜,可能是真的老了吧。以前上初中的時候,學校門口五塊錢一個的番茄沙拉醬飯團我也照樣吃。
“話說江哥你哪兒的?”
“安徽。”
“江南水鄉啊。一生癡絕處,無夢到徽州。你們那是不是很好玩?”
“還好。”
吃完早餐,我問了門口的士兵城中央的廣場在哪,他隨手給我指了個方向,便沒有再搭理我。
我們靠著方向感,一路上跌跌撞撞,也算是到了。
瑪芭莎坐在噴泉邊喂鴿子,廣場上鴿子很多。
“別碰,都是寄生蟲。”我攔住陳歌想要觸碰的手。
“有什麽事嗎?”我問她。
她抬頭看了我們一眼,“你們和歐洺認識?”
“以前的同學。”我說。
“和他有過節嗎?”
“你問這個做什麽?”
“你說呢?他是老國王找來的,自然會把一切矛頭指向我,你們不知道嗎,我要嫁的這位王子,可是他最不看好的一個。”
“因為你,他才有的繼承權?”
“如果我死了,他就可以順理成章地削去他的王爵。”
“你想要我們幫你?”
“也是幫你自己。”她起身看著我,“你很恨他,這麽做,對我們彼此都好。”
我笑了一下,“可以。”
“歐洺會在今天下午兩點去城郊外的一棵橡樹下挖東西,就是我們昨晚遇見的地方。”
“挖什麽?需要我們做什麽嗎?”陳歌問。
“我的護身符,那個卑賤的侍女偷走了我的護身符,如果護身符在她手上,他們就可以指認她才是真公主。”
“可是現在,你證明不了你是真公主啊。”陳歌說。
“很重要嗎?你們隻需要知道,幫我對你們有好處就夠了。”
“對他有好處,那我呢?”陳歌笑著問,“你不該給我什麽報酬嗎?我不做虧本買賣。”
“你想要什麽?”
“我想要的,確實隻有你能給。”陳歌靠近她,不知道在她耳邊說了些什麽,瑪芭莎猶豫了一會兒,說:“好,我答應你,但前提是”
“前提是我們必須做的幹淨,我懂。”
“你挺上道的。”瑪芭莎有些欣賞他,“不要讓我失望,我每天隻有三十分鍾的外出活動時間,其他時間我都會被軟禁在房間裏,你們找到東西之後,剩下的就靠你們自己了。”
下午兩點,歐洺準時來到橡樹下。雖然不知道護身符為什麽會被藏在樹下,但是既然來了,就要搞個清楚。
陳歌挑了把稱手的鐵鍬,繞到背後,一鐵鍬敲暈了歐洺。
挖開那些土塊,果然發現了被埋在下麵的護身符。是一隻綠色的絲綢袋,裏麵裝著一撮頭發。
“有人來了。”我把陳歌拉到橡樹後麵。
來人騎著一匹白馬,戴著黑色的麵具,他翻身下馬,看了一眼暈倒在地的歐洺,用腳踢了踢他,然後看了眼被我們挖開的土坑,東西不見了。
他沒有反應,而且觀察起四周。
最後,他把目光鎖定在橡樹後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