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小紅帽4
我在狩獵中玩推理:莊園疑案 作者:emo琪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昨晚居然真的沒有死人。”德魯森的眼睛亮晶晶的,有些興奮。
“昨晚沒有,今晚說不定就有。”陳歌潑了他一盆冷水。
“行了,別嚇唬他了。”我把陳歌推到旁邊,“德魯森,你去告訴大家,讓大家都穿上紅衣服,門口也要掛上紅布。”
“你這是要把我們鎮子都喂狼嗎?”
“讓你做就做,哪那麽多廢話,你還想不想知道殺你哥的兇手是誰了。”陳歌說。
“當然想了。”
“想的話,就按我們說的做。”
德魯森翻出來一件紅色的皺巴巴的襯衣,穿上有些難看,但他說這是唯一一件紅衣服了。
我把腰間的紅綢子掛在他家門口,引來了不少人的非議:
“這是幹什麽?這不是找死嗎?”
“就是啊,不要命了嗎?”
……
“大家,聽我說——”陳歌走出來,“所有人,都像德魯森一樣,換上紅衣服,在家門口掛上紅布。”
“你們是幫我們還是幫狼人啊?”
“你們也說了,狼人似乎看見紅色會興奮,那就是沒有依據,就算它興奮,也不可能把你們都殺光吧,那我們倆是吃素的咯?”
鎮上的人半信半疑,“那……那你們……能保證不會出事嗎?”
是瑪珊。
她的頭發盤在左側,上麵還纏了一根藍色的絲帶,她的女兒梳著麻花辮,穿著藍色的裙子,被她抱在懷裏。
她抬起頭,露出一副可憐的表情。
“我保證。”我說。
“你拿什麽保證?”一個男青年說。
“大不了我拿我這條命出去獻祭。”
聽見獻祭兩個字,他們才有些相信了,紛紛迴去找紅衣服穿。
“那個——”瑪珊叫住我。
“怎麽了?”
“德魯森,他還好嗎?”
“還好,不算太糟,怎麽了?”
“沒什麽……沒什麽……”她搖搖頭,抱著女兒離開了。
不太對勁啊。
直覺告訴我,她和德魯森的關係不一般。
德魯森氣喘籲籲地跑了迴來,“我都辦好了,他們都按你們說的做了。”
“嗯,不錯。”我給他倒了一杯水,“等晚上吧。”
晚上,有人按捺不住,敲開了我們的房門。是瑪珊。
“我……我太害怕了,我不能死,我還有女兒……”她帶著哭腔。
德魯森抱過她的女兒,“萊瑟爾,我們去那邊玩吧。”
“你女兒叫萊瑟爾?”我問。
她點點頭,看著女兒和德魯森在一起玩耍的情景,不由地露出微笑,“我很愛她。”
愛她?還是愛他?
或者,愛的是哪個他?
我看向她的眼神有些複雜,但還是為她拉開椅子,給她倒了一杯水,“您叫什麽名字?”
“瑪珊。”
我們聊了一些東西,當然,她沒有透露一點她和佩安德的關係,還有她短命的丈夫。
“狼來了。”陳歌說,隨即挑開窗簾給我看。
“不太一樣。”
“我剛想說。”
“德魯森,帶她們倆去樓上。”我說。
“你看他的動作。”陳歌指了指這狼人,跑、跳,都比昨晚的敏捷很多,肯定不是一個人。
“他對紅色很敏感。”說完,就見他徒手拆了一家的大門,鮮豔的紅布被他撕扯下來,“皮毛也不一樣,新鮮的。”陳歌說,“快出去!”
我們倆推開門衝了出去,在那狼人即將要殺人的時候,陳歌朝他開了一槍,子彈擦破皮毛,打在旁邊的牆上。
這麽強?
它被惹怒了,朝著我們倆奔來,我跳上他的後背,舉起匕首刺了下去,一路向下,劃開了他的後背,撕下了一塊皮毛。
“是穿上去的。”我看見了針腳,很粗糙,我手上還有些線頭。
“那就好辦了。”陳歌微微一笑,和那狼人扭打在一起,我把那家人安頓好,轉身投入戰場。
那狼人很聰明,見陳歌難纏,轉頭開始攻擊我,一口咬在我的肩膀上。絕對不是人的咬合力,我感覺我的肩胛骨都要被咬裂開了。
陳歌把匕首刺進它的喉嚨,即使這樣他也沒能鬆口,直到我感受不到疼痛了,猛地用頭撞上它的頭,陳歌剛準備朝它都腹部開槍,它就瞬間“空”了。
漆黑的夜,隻剩下一副皮囊。
“你怎麽樣?”陳歌撕開我的衣服,“你有感覺嗎?”
“剛開始疼,後來就沒知覺了。”我迴頭去看傷口,卻什麽都沒有,“怎麽迴事?”
“我也不清楚,它沒了。”
我揉了揉肩膀,想起佩安德的死法,會不會也是這樣,“先迴去,把這張皮也帶著。”
在燈光下,我們都看清了我肩膀上的東西,是一個牙印,經過陳歌的比對,和佩安德脖子上的牙印一模一樣。
“看來襲擊我們的,和襲擊佩安德的,是同一隻。”
“你是說,就是這張皮殺了我哥?”
“當然不是,是有心者披著這張皮作祟。”我說,把手放在皮毛上摸了一下,“新鮮的?”
“嗯。”陳歌翻過來看了一下,“又不是,做工不錯啊,除了針腳有些粗糙之外,其他的挑不出任何毛病。”
“什麽意思?”
“整張皮,包括毛發,都是人工做的。”
“這麽厲害?”我拽下幾根毛聞了聞,“確實沒有野獸的腥味。”
“瑪珊呢?”我突然想起來。
“在你們旁邊呢。”德魯森指了指我們旁邊熟睡的母女倆,“她們不敢去樓上,我隻有讓她們睡在這了。”
陳歌以餓了支開了德魯森,說:“應該死不了,除非有毒,但是隻有牙印,按理來說是下不了毒的。”
“那要是有別的辦法呢?他都能徒手做一張狼皮,下毒這件事,還難得倒他嗎?”
“做狼皮不難,下毒也不難,但是可以憑空消失,可以讓自己變得那麽高大,這才難。”
“你懷疑有同夥?”
“可能還不止一個。”
“聊什麽呢?快吃吧。”德魯森拿著能噎死人的幹麵包和齁死人的草莓果醬來了。
我咬了一口,還是和昨晚一樣噎人。算了,就當鍛煉脖子肌肉了。
陳歌沒吃,隻舀了一勺果醬含在嘴裏,他低下頭,看不清他的表情。
突然,他把手放在了我的大腿上,在我腿上寫著字。起初,我還以為他是無聊,因為他寫的是:好吃嗎?
但後來,他又往我這坐了點,更加肆無忌憚了,寫道:我知道是誰做的皮了。
“昨晚沒有,今晚說不定就有。”陳歌潑了他一盆冷水。
“行了,別嚇唬他了。”我把陳歌推到旁邊,“德魯森,你去告訴大家,讓大家都穿上紅衣服,門口也要掛上紅布。”
“你這是要把我們鎮子都喂狼嗎?”
“讓你做就做,哪那麽多廢話,你還想不想知道殺你哥的兇手是誰了。”陳歌說。
“當然想了。”
“想的話,就按我們說的做。”
德魯森翻出來一件紅色的皺巴巴的襯衣,穿上有些難看,但他說這是唯一一件紅衣服了。
我把腰間的紅綢子掛在他家門口,引來了不少人的非議:
“這是幹什麽?這不是找死嗎?”
“就是啊,不要命了嗎?”
……
“大家,聽我說——”陳歌走出來,“所有人,都像德魯森一樣,換上紅衣服,在家門口掛上紅布。”
“你們是幫我們還是幫狼人啊?”
“你們也說了,狼人似乎看見紅色會興奮,那就是沒有依據,就算它興奮,也不可能把你們都殺光吧,那我們倆是吃素的咯?”
鎮上的人半信半疑,“那……那你們……能保證不會出事嗎?”
是瑪珊。
她的頭發盤在左側,上麵還纏了一根藍色的絲帶,她的女兒梳著麻花辮,穿著藍色的裙子,被她抱在懷裏。
她抬起頭,露出一副可憐的表情。
“我保證。”我說。
“你拿什麽保證?”一個男青年說。
“大不了我拿我這條命出去獻祭。”
聽見獻祭兩個字,他們才有些相信了,紛紛迴去找紅衣服穿。
“那個——”瑪珊叫住我。
“怎麽了?”
“德魯森,他還好嗎?”
“還好,不算太糟,怎麽了?”
“沒什麽……沒什麽……”她搖搖頭,抱著女兒離開了。
不太對勁啊。
直覺告訴我,她和德魯森的關係不一般。
德魯森氣喘籲籲地跑了迴來,“我都辦好了,他們都按你們說的做了。”
“嗯,不錯。”我給他倒了一杯水,“等晚上吧。”
晚上,有人按捺不住,敲開了我們的房門。是瑪珊。
“我……我太害怕了,我不能死,我還有女兒……”她帶著哭腔。
德魯森抱過她的女兒,“萊瑟爾,我們去那邊玩吧。”
“你女兒叫萊瑟爾?”我問。
她點點頭,看著女兒和德魯森在一起玩耍的情景,不由地露出微笑,“我很愛她。”
愛她?還是愛他?
或者,愛的是哪個他?
我看向她的眼神有些複雜,但還是為她拉開椅子,給她倒了一杯水,“您叫什麽名字?”
“瑪珊。”
我們聊了一些東西,當然,她沒有透露一點她和佩安德的關係,還有她短命的丈夫。
“狼來了。”陳歌說,隨即挑開窗簾給我看。
“不太一樣。”
“我剛想說。”
“德魯森,帶她們倆去樓上。”我說。
“你看他的動作。”陳歌指了指這狼人,跑、跳,都比昨晚的敏捷很多,肯定不是一個人。
“他對紅色很敏感。”說完,就見他徒手拆了一家的大門,鮮豔的紅布被他撕扯下來,“皮毛也不一樣,新鮮的。”陳歌說,“快出去!”
我們倆推開門衝了出去,在那狼人即將要殺人的時候,陳歌朝他開了一槍,子彈擦破皮毛,打在旁邊的牆上。
這麽強?
它被惹怒了,朝著我們倆奔來,我跳上他的後背,舉起匕首刺了下去,一路向下,劃開了他的後背,撕下了一塊皮毛。
“是穿上去的。”我看見了針腳,很粗糙,我手上還有些線頭。
“那就好辦了。”陳歌微微一笑,和那狼人扭打在一起,我把那家人安頓好,轉身投入戰場。
那狼人很聰明,見陳歌難纏,轉頭開始攻擊我,一口咬在我的肩膀上。絕對不是人的咬合力,我感覺我的肩胛骨都要被咬裂開了。
陳歌把匕首刺進它的喉嚨,即使這樣他也沒能鬆口,直到我感受不到疼痛了,猛地用頭撞上它的頭,陳歌剛準備朝它都腹部開槍,它就瞬間“空”了。
漆黑的夜,隻剩下一副皮囊。
“你怎麽樣?”陳歌撕開我的衣服,“你有感覺嗎?”
“剛開始疼,後來就沒知覺了。”我迴頭去看傷口,卻什麽都沒有,“怎麽迴事?”
“我也不清楚,它沒了。”
我揉了揉肩膀,想起佩安德的死法,會不會也是這樣,“先迴去,把這張皮也帶著。”
在燈光下,我們都看清了我肩膀上的東西,是一個牙印,經過陳歌的比對,和佩安德脖子上的牙印一模一樣。
“看來襲擊我們的,和襲擊佩安德的,是同一隻。”
“你是說,就是這張皮殺了我哥?”
“當然不是,是有心者披著這張皮作祟。”我說,把手放在皮毛上摸了一下,“新鮮的?”
“嗯。”陳歌翻過來看了一下,“又不是,做工不錯啊,除了針腳有些粗糙之外,其他的挑不出任何毛病。”
“什麽意思?”
“整張皮,包括毛發,都是人工做的。”
“這麽厲害?”我拽下幾根毛聞了聞,“確實沒有野獸的腥味。”
“瑪珊呢?”我突然想起來。
“在你們旁邊呢。”德魯森指了指我們旁邊熟睡的母女倆,“她們不敢去樓上,我隻有讓她們睡在這了。”
陳歌以餓了支開了德魯森,說:“應該死不了,除非有毒,但是隻有牙印,按理來說是下不了毒的。”
“那要是有別的辦法呢?他都能徒手做一張狼皮,下毒這件事,還難得倒他嗎?”
“做狼皮不難,下毒也不難,但是可以憑空消失,可以讓自己變得那麽高大,這才難。”
“你懷疑有同夥?”
“可能還不止一個。”
“聊什麽呢?快吃吧。”德魯森拿著能噎死人的幹麵包和齁死人的草莓果醬來了。
我咬了一口,還是和昨晚一樣噎人。算了,就當鍛煉脖子肌肉了。
陳歌沒吃,隻舀了一勺果醬含在嘴裏,他低下頭,看不清他的表情。
突然,他把手放在了我的大腿上,在我腿上寫著字。起初,我還以為他是無聊,因為他寫的是:好吃嗎?
但後來,他又往我這坐了點,更加肆無忌憚了,寫道:我知道是誰做的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