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進賊
我在狩獵中玩推理:莊園疑案 作者:emo琪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陳歌簡單地炒了兩個菜,這是我第一次看他做飯,賣相不太好,但味道不錯。一葷一素,擺上桌有些寒酸。
“呃,你別嫌棄,我們剛到,也沒什麽生活來源。”
“沒關係,有筷子嗎?”
我們搖了搖頭,這幾天,都是用叉子吃香腸。陳歌翻出一把新叉子遞給她,“湊合用用吧。”
薔薇接下,三個人用叉子叉菜吃,倒有些搞笑。好久沒和別人一起吃過飯了,最近的一次還是大學的時候,來到德國之後,和室友的口味不同,所以選擇去不同的地方吃飯。
有人說道不同不相為謀,我並不認可這句話,僅僅是憑借飲食口味來判斷對方是否對你心意的話,那你永遠也探尋不到他\/她的內心深處。
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架琴,有人匆匆來到,遠遠地看上一眼,又匆匆走過;有人見琴身不錯,但隻停留片刻就再次離去;還有人不在乎這架琴的琴身、新舊以及音色,隻單單喜歡,就坐下來彈奏一曲。
這頓飯吃的倉促,沒什麽談話,就草草結束。
薔薇說要走了,我提議送她下樓,她朝我身後看了一眼,像是在和什麽東西告別一樣,而我的身後,隻站著收拾盤子的陳歌。
她注意到我的目光,避開與我對視,眼睛飛快地眨了幾下,掩飾著什麽,垂下頭佯裝整理衣服。
“走吧,我送你。”
“嗯。”
“下次有空再來玩。”陳歌朝她揮手。
“好。”
我們才在樓梯上,一左一右,一前一後,她走在我的後麵,我能感覺到她想對我說些什麽,但等了好久,也沒等來一句話。
“如果您需要找工作的話,我可以幫您,您會講德語嗎?”
“會的,我來德國留過學。”
“啊。”她眼神裏流露出一種羨慕的眼神,“真好。您需要嗎?”
“不用了,不想麻煩您。”
“好。”
我看不清她的表情,把她送到樓下,看著她的身影越來越遠,最後,隻剩下一抹灰色的模糊。
迴到家,陳歌已經洗好了碗,坐在沙發上調電視機,黑白老電視畫質感人,花屏是常有的事情。中國人具備的技能之一——不管什麽東西出故障了,拍一拍就好了。
陳歌拍了幾下,電視機搖搖晃晃,屏幕閃爍,沒幾下就恢複了正常。電視裏放的是當時比較火的愛情電視劇,這幾天總是放這一集,有些台詞我已經倒背如流了。
陳歌聽不懂,但是他單靠男女主的眼神和動作也能猜出個大概,我對他的好奇更加深了一分。
“你會換算馬克?”
“會啊。”他隨口應著。
“你比我還小,怎麽會算的?”
“我小時候抓周抓的是錢,可能是天生的財迷基因吧,對這些特別敏感。”
提到抓周,我陷入了迴憶,好像沒有這個片段。林惠和我說過許多關於我小時候的事情,她常用這個來綁架我。
但是對於抓周,她隻字未提。
見我沒有了下文,陳歌把電視聲音調大了一些,看著那些滑稽的場麵,他也笑起來,絲毫不提剛才的話題。
我躺在床上,左右睡不著。從陳歌口袋裏摸出一包煙,偷偷地抽了一根,然後跑到窗邊抽起來。
柏林的大街很是冷清,似乎隻有我開窗抽煙。我們住在三樓,四樓是個年輕的女人,喜歡養花,不知道是什麽品種的花,花枝垂了下來。我伸手掐了一點,在手裏把玩,嫩綠的枝莖上還掛著一朵小小的淡紅色花苞。
我摘下花苞,把它碾得粉碎。就像我自己一樣。
我在沙發上將就了一夜。
第二天一早,陳歌還在睡,我下樓去逛逛。又走到了那家鍾表店門口,鬼使神差般,我走了進去,敲了敲櫃台,叫醒了一個大胡子男人。
“買鍾?”他帶著很重的鼻音,顯然還沒睡醒。
“招人嗎?”
他微微皺眉,濃黑的眉毛擠在一起,三角小眼睛半眯著,“先生,您是在和我開玩笑嗎?”
“我沒有,你這兒,還招人嗎?”
他眼珠子一轉,朝我打量了一下,又轉了一下,說:“招。但我提前說好,220馬克一個月,你能接受嗎?”
“我迴去考慮考慮。”
“我這不等人,今天中午之前要是沒看到你,那就默認你不來了。”
明明店裏生意冷清,說話還這麽硬氣。
“好。”向生活低頭。
“220馬克?!”陳歌站在沙發上大喊,“你知道是多少錢嗎?”
“不知道。”
“一馬克差不多是四塊多,我就按四塊五算,220馬克就是990,你確定嗎?”
“我確定。”
從此,我有了一份工作。而我的工作,就是在鍾表店裏打掃衛生,擦這些陳列的鍾表和搬貨。
工作了一下午,我得知大胡子男人名叫米勒,從小跟著母親學習修鍾表,這家鍾表店也是他母親的產業。
米勒沒有像表麵一樣不好說話,反而特別熱情,拉著我嘮家常,從出生說到現在,我挑著聽,聽到有趣的就附和幾句,有些我就微笑,聽他繼續說。
柏林的下午六點,我下班了。拿著身上僅剩的錢,買了幾個蘋果酥帶迴去。
剛一進家門,就感覺進了拆遷房。家裏被弄的不成樣子,所有的東西都散落在地上,七零八碎的。
直覺告訴我,家裏進賊了。
“陳歌?”我叫著他的名字。
不在家。
我站在門口,靠在門上,過了十分鍾,陳歌提著一袋東西迴來了,“怎麽不進……去。”他放下東西,“進賊了?”
“應該是。”
我們倆裏裏外外地檢查了一遍,一些貴重物品什麽的都沒有被偷。好不容易把家裏收拾好,才鬆下一口氣,我就立刻提了起來。
日曆,被人動過。
照片沒了。
“被偷的隻有日曆裏的那張照片。”
“他要那張照片做什麽?”
“報警吧。”
“看來,我得去警局應聘了。”陳歌躺在沙發上,歪著頭,突然,他在抱枕的後麵摸到一個東西。
是一枚戒指。
“呃,你別嫌棄,我們剛到,也沒什麽生活來源。”
“沒關係,有筷子嗎?”
我們搖了搖頭,這幾天,都是用叉子吃香腸。陳歌翻出一把新叉子遞給她,“湊合用用吧。”
薔薇接下,三個人用叉子叉菜吃,倒有些搞笑。好久沒和別人一起吃過飯了,最近的一次還是大學的時候,來到德國之後,和室友的口味不同,所以選擇去不同的地方吃飯。
有人說道不同不相為謀,我並不認可這句話,僅僅是憑借飲食口味來判斷對方是否對你心意的話,那你永遠也探尋不到他\/她的內心深處。
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架琴,有人匆匆來到,遠遠地看上一眼,又匆匆走過;有人見琴身不錯,但隻停留片刻就再次離去;還有人不在乎這架琴的琴身、新舊以及音色,隻單單喜歡,就坐下來彈奏一曲。
這頓飯吃的倉促,沒什麽談話,就草草結束。
薔薇說要走了,我提議送她下樓,她朝我身後看了一眼,像是在和什麽東西告別一樣,而我的身後,隻站著收拾盤子的陳歌。
她注意到我的目光,避開與我對視,眼睛飛快地眨了幾下,掩飾著什麽,垂下頭佯裝整理衣服。
“走吧,我送你。”
“嗯。”
“下次有空再來玩。”陳歌朝她揮手。
“好。”
我們才在樓梯上,一左一右,一前一後,她走在我的後麵,我能感覺到她想對我說些什麽,但等了好久,也沒等來一句話。
“如果您需要找工作的話,我可以幫您,您會講德語嗎?”
“會的,我來德國留過學。”
“啊。”她眼神裏流露出一種羨慕的眼神,“真好。您需要嗎?”
“不用了,不想麻煩您。”
“好。”
我看不清她的表情,把她送到樓下,看著她的身影越來越遠,最後,隻剩下一抹灰色的模糊。
迴到家,陳歌已經洗好了碗,坐在沙發上調電視機,黑白老電視畫質感人,花屏是常有的事情。中國人具備的技能之一——不管什麽東西出故障了,拍一拍就好了。
陳歌拍了幾下,電視機搖搖晃晃,屏幕閃爍,沒幾下就恢複了正常。電視裏放的是當時比較火的愛情電視劇,這幾天總是放這一集,有些台詞我已經倒背如流了。
陳歌聽不懂,但是他單靠男女主的眼神和動作也能猜出個大概,我對他的好奇更加深了一分。
“你會換算馬克?”
“會啊。”他隨口應著。
“你比我還小,怎麽會算的?”
“我小時候抓周抓的是錢,可能是天生的財迷基因吧,對這些特別敏感。”
提到抓周,我陷入了迴憶,好像沒有這個片段。林惠和我說過許多關於我小時候的事情,她常用這個來綁架我。
但是對於抓周,她隻字未提。
見我沒有了下文,陳歌把電視聲音調大了一些,看著那些滑稽的場麵,他也笑起來,絲毫不提剛才的話題。
我躺在床上,左右睡不著。從陳歌口袋裏摸出一包煙,偷偷地抽了一根,然後跑到窗邊抽起來。
柏林的大街很是冷清,似乎隻有我開窗抽煙。我們住在三樓,四樓是個年輕的女人,喜歡養花,不知道是什麽品種的花,花枝垂了下來。我伸手掐了一點,在手裏把玩,嫩綠的枝莖上還掛著一朵小小的淡紅色花苞。
我摘下花苞,把它碾得粉碎。就像我自己一樣。
我在沙發上將就了一夜。
第二天一早,陳歌還在睡,我下樓去逛逛。又走到了那家鍾表店門口,鬼使神差般,我走了進去,敲了敲櫃台,叫醒了一個大胡子男人。
“買鍾?”他帶著很重的鼻音,顯然還沒睡醒。
“招人嗎?”
他微微皺眉,濃黑的眉毛擠在一起,三角小眼睛半眯著,“先生,您是在和我開玩笑嗎?”
“我沒有,你這兒,還招人嗎?”
他眼珠子一轉,朝我打量了一下,又轉了一下,說:“招。但我提前說好,220馬克一個月,你能接受嗎?”
“我迴去考慮考慮。”
“我這不等人,今天中午之前要是沒看到你,那就默認你不來了。”
明明店裏生意冷清,說話還這麽硬氣。
“好。”向生活低頭。
“220馬克?!”陳歌站在沙發上大喊,“你知道是多少錢嗎?”
“不知道。”
“一馬克差不多是四塊多,我就按四塊五算,220馬克就是990,你確定嗎?”
“我確定。”
從此,我有了一份工作。而我的工作,就是在鍾表店裏打掃衛生,擦這些陳列的鍾表和搬貨。
工作了一下午,我得知大胡子男人名叫米勒,從小跟著母親學習修鍾表,這家鍾表店也是他母親的產業。
米勒沒有像表麵一樣不好說話,反而特別熱情,拉著我嘮家常,從出生說到現在,我挑著聽,聽到有趣的就附和幾句,有些我就微笑,聽他繼續說。
柏林的下午六點,我下班了。拿著身上僅剩的錢,買了幾個蘋果酥帶迴去。
剛一進家門,就感覺進了拆遷房。家裏被弄的不成樣子,所有的東西都散落在地上,七零八碎的。
直覺告訴我,家裏進賊了。
“陳歌?”我叫著他的名字。
不在家。
我站在門口,靠在門上,過了十分鍾,陳歌提著一袋東西迴來了,“怎麽不進……去。”他放下東西,“進賊了?”
“應該是。”
我們倆裏裏外外地檢查了一遍,一些貴重物品什麽的都沒有被偷。好不容易把家裏收拾好,才鬆下一口氣,我就立刻提了起來。
日曆,被人動過。
照片沒了。
“被偷的隻有日曆裏的那張照片。”
“他要那張照片做什麽?”
“報警吧。”
“看來,我得去警局應聘了。”陳歌躺在沙發上,歪著頭,突然,他在抱枕的後麵摸到一個東西。
是一枚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