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薔薇女人
我在狩獵中玩推理:莊園疑案 作者:emo琪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我迴到房間,陳歌已經在收拾行李了,我突然想到了什麽,遞給他兩張弄的皺皺巴巴還沾了點血跡的紙。
“這是什麽?”
“我在地下室的夾縫裏找到的,是栗子生前寫的。”
陳歌攤開紙草草看了兩眼,“我知道了。你手機怎麽樣,還能用嗎?”
我摸出手機,好在手機沒事。
“能用。”
“那就好,時間不早了,該走了。”
“嗯。”
萊亞把我們送到三樓,她舉著蠟燭,說:“那就由你們自己選擇了。”
“好。”
“等等!江舟先生,陳歌先生!”洛可可急匆匆地提著裙擺跑過來,手裏還拿著什麽東西。
“這是謝南爾少爺托我轉交給你們的。”
是一塊手表。
“這是……”
“少爺說了,如果以後你們遇到點急事,這塊表還能拿出來應急,就收下吧!”
萊亞也迅速摘下手腕上的紅寶石鐲子,似乎是覺得不夠,又把食指上的那枚鑲嵌著巨大藍寶石的戒指摘了下來一並遞給我。
“我的心意,還請你們收下。”
“不用了,你們以後也要生活,我們兩個大男人,餓不死的。”
“先生們!你們就收下吧!”洛可可把這些貴重物品塞進了我和陳歌的口袋,“先生們,一路順風!”
“你選。”我說。
“你來。我相信你。”
我隨手打開一扇門,我和陳歌走了進去,一陣刺眼的白光閃過,我倆出現在一座繁華的大都市裏。
“先生!這裏是哪?”我隨機叫住一個朝我迎麵走來的小胡子男人。
“哦,先生,這裏是柏林!”麵前的男人脫下帽子,長的賊眉鼠眼,長又扁平的臉上有一個凸起的大鼻頭,格外醜。
我的手還握著門把手,隻是看不見而已,如果我退迴去關上門,下一扇門通往的就不知道是哪裏了。
心裏想著,還是鬆開了手。
既來之則安之吧。
我們迴完禮,小胡子就從我們身邊走了。柏林是座肅靜的城,街道上很少有人大聲喧嘩,大多數人都是麵無表情地做著自己的事情。
一抬頭,柏林的大本鍾讓我想到了在德國留學的日子。我留學在德國的慕尼黑,母校是慕尼黑大學,當時算是研二,就讀於政治係。
關於學校裏的人和事,我已經記得不太清了,就連當時課本裏講了什麽,也是腦袋空空。關於柏林,我對它的記憶隻停留在和室友來這裏的一日遊。
好像什麽都變了,又好像什麽都沒變。
我和陳歌在街上走著,“沒想到這家店真的在。”
“什麽?”
那是街旁一個不起眼的小店鋪,賣著德國很出名的特色小吃——蘋果酥。我記得第一次來柏林就買了這個,當時店老板還和我“吹牛”,說是他的“家族企業”,我沒有反駁,卻心道無語。
“蘋果酥,很好吃的,來兩個嗎?”
“好。”
“請給我們兩個蘋果酥。”我說。
“十馬克。”
馬克是德國之前的貨幣,我到這裏的時候,已經開始用歐元了。
還好陳歌比較清楚,付了錢帶我離開。
我們穿梭在人群中,德國人生的高大,但我還是一眼被一個高挑的女人所吸引。她瘦黃,高顴骨,尖下巴,像是染了色的雕塑。
她在我們的對麵。
她走進一家花店,一分鍾左右,買了一束薔薇出來。
出於好奇,我們也進了那家花店。老板是個戴帽子的大胡子男人,還有一個矮小的瘦女人站在櫃台前數錢。
“一束薔薇。”我用英語說著,瘦女人看著我,沒有迴答,我又用德語說了一遍,她才開始動身去給我包花。
“二位也是中國人?”大胡子老板說。
“嗯。”
“剛才那個女人經常來這裏買薔薇嗎?”
“對啊,她每天這個時候都來,中國人都這麽喜歡薔薇嗎?”
德國人隻有在喪葬時才會買薔薇,這一點也是我來德國之後才知道的。第一次買的時候,花店老板還用怪異的眼神看著我,解釋之後才了解。
“因人而異。”
“你會說德語?”陳歌問我。
“我在德國留過學。”
“慕尼黑大學?”
“你怎麽知道?”
“來德國的,一般都是這個學校。為國爭光。”
前麵那句話我認同,後麵四個字,我倒聽出了一點諷刺的意味。中國人愛做閱讀理解,可能是我過度解讀了他的意思。
我接過薔薇,“多少錢?”
“二十六馬克。”
陳歌付了錢,我們離開這裏。花店左轉的第二個路口,我又見到了那個薔薇女人。
她瞥了一眼我手裏的薔薇,“您也是中國人?”
“對。”
“您也喜歡薔薇?”
“算不上喜歡。”
她的眼裏有一束淡淡的光熄滅了。
“可以問一下您的名字嗎?”我開口。
“薔薇。”她平靜的眼睛目視著前方,又轉過頭,那雙眼睛對上我的眼睛,“張薔薇。”
“江舟。”
“何時共泛春溪月,斷岸垂楊一葉舟。”
好久沒聽到納蘭性德的詞了,上次讀的時候還是在高中早自習。
綠燈亮了。
我還想說些什麽,她就抬腳向前走了。
柏林今天的天氣不太好,這麽一會兒就飄起了點細雨,蒙蒙的水珠灑在臉上,倫敦的人總是濕漉漉的,今天的柏林也是。
薔薇消瘦的身材撐不起她身上那件寬大的羊絨大衣,衣擺飄在風中,她朝右走了,徹底消失在煙雨蒙蒙中。
“怎麽,你喜歡?”
“欣賞而已。”
“不喜歡這種類型?喜歡甜的?”陳歌繼續追問。
“刻意幼態的我都不喜歡,欣賞不來。”總感覺有些怪怪的,可能我是個封建老古董吧,正常一點不挺好的嗎?
“今年流行白幼瘦。”
“我知道,但是我想說,僅是我個人觀點。”我先申明立場,“無論是什麽樣,隻要是自己喜歡的樣子就好了,沒必要刻意追求主流,自己健康快樂比什麽都重要。當然,如果真的喜歡白幼瘦,我也不反對,但前提是,得健康。之前單位來了個實習女大學生,才一百出頭,瘦的不行,還要節食減肥,我問過她,她說她就喜歡瘦,但身體很好,讓我們都別擔心。這樣的話,我覺得也不是不行。”
陳歌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種驕傲的意味,我不明白他的眼神,也不想去解讀這個眼神。
“這是什麽?”
“我在地下室的夾縫裏找到的,是栗子生前寫的。”
陳歌攤開紙草草看了兩眼,“我知道了。你手機怎麽樣,還能用嗎?”
我摸出手機,好在手機沒事。
“能用。”
“那就好,時間不早了,該走了。”
“嗯。”
萊亞把我們送到三樓,她舉著蠟燭,說:“那就由你們自己選擇了。”
“好。”
“等等!江舟先生,陳歌先生!”洛可可急匆匆地提著裙擺跑過來,手裏還拿著什麽東西。
“這是謝南爾少爺托我轉交給你們的。”
是一塊手表。
“這是……”
“少爺說了,如果以後你們遇到點急事,這塊表還能拿出來應急,就收下吧!”
萊亞也迅速摘下手腕上的紅寶石鐲子,似乎是覺得不夠,又把食指上的那枚鑲嵌著巨大藍寶石的戒指摘了下來一並遞給我。
“我的心意,還請你們收下。”
“不用了,你們以後也要生活,我們兩個大男人,餓不死的。”
“先生們!你們就收下吧!”洛可可把這些貴重物品塞進了我和陳歌的口袋,“先生們,一路順風!”
“你選。”我說。
“你來。我相信你。”
我隨手打開一扇門,我和陳歌走了進去,一陣刺眼的白光閃過,我倆出現在一座繁華的大都市裏。
“先生!這裏是哪?”我隨機叫住一個朝我迎麵走來的小胡子男人。
“哦,先生,這裏是柏林!”麵前的男人脫下帽子,長的賊眉鼠眼,長又扁平的臉上有一個凸起的大鼻頭,格外醜。
我的手還握著門把手,隻是看不見而已,如果我退迴去關上門,下一扇門通往的就不知道是哪裏了。
心裏想著,還是鬆開了手。
既來之則安之吧。
我們迴完禮,小胡子就從我們身邊走了。柏林是座肅靜的城,街道上很少有人大聲喧嘩,大多數人都是麵無表情地做著自己的事情。
一抬頭,柏林的大本鍾讓我想到了在德國留學的日子。我留學在德國的慕尼黑,母校是慕尼黑大學,當時算是研二,就讀於政治係。
關於學校裏的人和事,我已經記得不太清了,就連當時課本裏講了什麽,也是腦袋空空。關於柏林,我對它的記憶隻停留在和室友來這裏的一日遊。
好像什麽都變了,又好像什麽都沒變。
我和陳歌在街上走著,“沒想到這家店真的在。”
“什麽?”
那是街旁一個不起眼的小店鋪,賣著德國很出名的特色小吃——蘋果酥。我記得第一次來柏林就買了這個,當時店老板還和我“吹牛”,說是他的“家族企業”,我沒有反駁,卻心道無語。
“蘋果酥,很好吃的,來兩個嗎?”
“好。”
“請給我們兩個蘋果酥。”我說。
“十馬克。”
馬克是德國之前的貨幣,我到這裏的時候,已經開始用歐元了。
還好陳歌比較清楚,付了錢帶我離開。
我們穿梭在人群中,德國人生的高大,但我還是一眼被一個高挑的女人所吸引。她瘦黃,高顴骨,尖下巴,像是染了色的雕塑。
她在我們的對麵。
她走進一家花店,一分鍾左右,買了一束薔薇出來。
出於好奇,我們也進了那家花店。老板是個戴帽子的大胡子男人,還有一個矮小的瘦女人站在櫃台前數錢。
“一束薔薇。”我用英語說著,瘦女人看著我,沒有迴答,我又用德語說了一遍,她才開始動身去給我包花。
“二位也是中國人?”大胡子老板說。
“嗯。”
“剛才那個女人經常來這裏買薔薇嗎?”
“對啊,她每天這個時候都來,中國人都這麽喜歡薔薇嗎?”
德國人隻有在喪葬時才會買薔薇,這一點也是我來德國之後才知道的。第一次買的時候,花店老板還用怪異的眼神看著我,解釋之後才了解。
“因人而異。”
“你會說德語?”陳歌問我。
“我在德國留過學。”
“慕尼黑大學?”
“你怎麽知道?”
“來德國的,一般都是這個學校。為國爭光。”
前麵那句話我認同,後麵四個字,我倒聽出了一點諷刺的意味。中國人愛做閱讀理解,可能是我過度解讀了他的意思。
我接過薔薇,“多少錢?”
“二十六馬克。”
陳歌付了錢,我們離開這裏。花店左轉的第二個路口,我又見到了那個薔薇女人。
她瞥了一眼我手裏的薔薇,“您也是中國人?”
“對。”
“您也喜歡薔薇?”
“算不上喜歡。”
她的眼裏有一束淡淡的光熄滅了。
“可以問一下您的名字嗎?”我開口。
“薔薇。”她平靜的眼睛目視著前方,又轉過頭,那雙眼睛對上我的眼睛,“張薔薇。”
“江舟。”
“何時共泛春溪月,斷岸垂楊一葉舟。”
好久沒聽到納蘭性德的詞了,上次讀的時候還是在高中早自習。
綠燈亮了。
我還想說些什麽,她就抬腳向前走了。
柏林今天的天氣不太好,這麽一會兒就飄起了點細雨,蒙蒙的水珠灑在臉上,倫敦的人總是濕漉漉的,今天的柏林也是。
薔薇消瘦的身材撐不起她身上那件寬大的羊絨大衣,衣擺飄在風中,她朝右走了,徹底消失在煙雨蒙蒙中。
“怎麽,你喜歡?”
“欣賞而已。”
“不喜歡這種類型?喜歡甜的?”陳歌繼續追問。
“刻意幼態的我都不喜歡,欣賞不來。”總感覺有些怪怪的,可能我是個封建老古董吧,正常一點不挺好的嗎?
“今年流行白幼瘦。”
“我知道,但是我想說,僅是我個人觀點。”我先申明立場,“無論是什麽樣,隻要是自己喜歡的樣子就好了,沒必要刻意追求主流,自己健康快樂比什麽都重要。當然,如果真的喜歡白幼瘦,我也不反對,但前提是,得健康。之前單位來了個實習女大學生,才一百出頭,瘦的不行,還要節食減肥,我問過她,她說她就喜歡瘦,但身體很好,讓我們都別擔心。這樣的話,我覺得也不是不行。”
陳歌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種驕傲的意味,我不明白他的眼神,也不想去解讀這個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