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魔鬼的另一張麵孔
蝶證:鬼美人殺人事件 作者:阮笙綠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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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下午,警隊真得從劉大姐指認的地方挖到了成堆的紅火蟻,葉時朝要求他們將所有的蟻屍都送迴了實驗室。
警局的拘留室裏,葉時朝將審訊錄像放給麵前蔫頭耷腦的男人看,辛寵在一旁指著自己手裏的化驗報告說:“火蟻坑裏找到了一隻勞工手套,手套裏有你的皮屑,這一次真是證據確鑿了。這麽明顯的陷害,你卻還要替她隱瞞?為了不指證她,你寧願當逃犯?”
淩河抓了把淩亂的頭發,滿是胡渣的臉上露出痛苦的神色,他抱著頭沉默了許久,才慢慢出聲:“起初,隻是借我的車用,後來我發現她偷偷進了我養蟲子的庫房,還被火蟻咬傷了。我的飼養盒都是親手做的,斷斷不能有蟻跑出來,怎麽能咬傷人?一定是被掀了蓋子。後來她說親戚家孩子喜歡玩這個,托我做了蟻盒,又分了蟻後工蟻給她。幾個月前,還托我買了黃金鬼。我知道她都給了院長的侄子,當時沒覺得有什麽,隻以為是大姐想兒子,把院長的侄子當自己兒子疼了。後來,新聞上報道出火蟻殺人的案子,我心想壞了,還跑去問她,她不承認,說自己一個女人家怎麽能幹出這麽可怕的事來?我一想也是,一個女人家怎麽也不會幹出這麽可怕的事,況且平時她跟我們關係都挺好,一鍋裏吃飯,一起幹活,嘮嗑……她還準備給我介紹個對象……”
“果然是劉大姐。”辛寵心情十分複雜,暗暗捏緊了手裏的那一疊資料,那一疊資料,除了上麵的化驗報告,下麵就是辛格和老邱費了很大的勁,從監獄服刑的犯人那裏拿到的檔案。
那個犯人是專門替人更改身份的,販賣戶籍資料新身份證,可以將一個人的痕跡完全抹去,也能讓某地自然地多出一個人來,而不引人懷疑。
檔案上的女人叫吳琴,很瘦,單眼皮,顴骨很高,跟現在的劉芬判若兩人。
這個吳琴十幾年前因為一時興起,殺了全村的狗,剖開肚子晾在主人家門前,因為社會反響太惡劣,被判了三年,之後就人間蒸發了。
十年前,村子裏離家出走的一個媳婦迴來了,就是這位胖胖的劉芬大姐,照常跟著男人過日子,前些年,男人死了,她給辦的喪事,有個兒子,去年大學畢業參加工作了,工作太忙,隻有周末有時間迴來。
葉時朝讓辛格去查劉芬的時候,辛格也問過為什麽,因為,無論怎麽去聯想,都無法將這起駭人聽聞的殺人案,跟一個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清潔工大姐聯係到一起。
葉時朝說:“她的手被咬傷了,那種膿包是紅火蟻咬傷後的症狀,她卻說是蚊子叮的。”
辛格:“也許是在外麵不小心被咬傷的呢?”
葉時朝:“醫院周圍環境並不符合火蟻棲息的要求,紅火蟻不會在這裏出沒。”
遇見昆蟲學,辛格就完全閉嘴了,畢竟人家才是專業的。
於是乖乖去查了。
可是查到了劉芬的背影也沒有用,根本找不到一絲一毫的證據,反而證據處處指向淩河,而淩河又是個木納重情誼的人,就算感覺到了什麽也不會出來指證她,隻好先設計讓他死心。
昨天在淩河家裏,他逃跑之後,很快就被大良給抓住了,都是葉時朝安排好的,演戲給劉芬看,務求真實,連辛寵都沒告訴。
不過,辛寵後來猜出來了,在她在電話裏聽到辛格說話時,那種“就等這句話了”的語氣之後。
淩河從雙掌重抬起頭,胡子拉碴的臉,顯得十分憔悴,“我昨天確實把我養的蟻都都毒死埋了,但是開車埋在了十裏外,根本沒埋在亂墳崗上。那窩蟻不是我埋的,裏麵的手套也許是我的,可是我幹重活的,幾天就壞一副手套,壞了就隨手扔了,被揀去了也很正常。”
”我等得就是這窩蟻。”葉時朝說著起身,“放心,這窩蟻能汙陷你,也能還你清白。”
實驗室裏,韓梅梅操著大嗓門為聚集在這裏的刑警們解釋:
“這裏是從劉芬指認的火蟻坑裏挖出來的蟻屍,死了大概一周吧,不可能是案發之後掩埋的。還有,我從劉芬的鞋子上取下的泥土微粒中分離出了火蟻殘肢,經過基因對比,證實跟掩埋的火蟻屬於同一族群。還有,最有意思的一點,我在其中一隻火蟻的上顎中找到一點沾了血的皮膚組織樣本,經過dna對比,皮膚組織是劉芬的。但是血是第一個受害人,趙山川的。”
這已經是鐵證了。
辛格鬆了一口氣,但是心裏卻還是輕鬆不起來。
“這個案子也太繞了,你看啊,先是楊林的蟻箱裏,搜出帶有楊普世指紋的刀,接著,從包著刀的錫箔紙上找到了淩河的指紋,接著淩河指證了劉芬,從蟻坑裏找到了劉芬的皮膚組織,而這塊皮膚組織上,又沾著趙山川的血。這一環一環套的,好像設計好的一樣。”
辛寵皺著眉去看葉時朝,葉時朝沒有說話,俊美的臉上帶著一如平日的冷靜,看不出情緒。
劉芬的審訊,沒想到會這麽順利,無論是換身份,還是殺人,都供認不諱,毫無愧疚。
“吳琴這個名字過不下去了,都叫我殺狗魔,去哪裏都有人罵,索性花錢買了這個身份。我覺得那些罵我的人特別偽善,我是魔鬼,那屠宰場不人人都是魔鬼?那些罵我的人,他們就不吃牛羊豬肉?”
“為什麽殺趙山川?他是我老家的鄰居,來醫院次數久了,就認出我來了。管我要錢,說不給錢,就去把我的事發到網上,讓我兒子丟工作。雖然這個兒子隻是個便宜兒子,但是養了這麽多年,也有感情,我不能讓他奪走我的幸福。”
“那個姓費的豬頭,他更該死,在醫院裏罵我們也就算了,有一次我兒子迴家來看我,替我拿拖把迴家,拖把上的水不小心甩到他身上,他劈頭就給了我兒子一耳光。當了這麽久的便宜媽,我都沒舍得打他一下,他怎麽敢打?其實是想剁掉他的手的,但是剁手動靜太大了,就撿好下手的眼珠子和嘴唇下手了。誰讓他總是瞪著大眼珠子罵人?都是自找的。”
負責審訊的辛格也算見過許多喪心病狂的殺人犯,但是此時麵對一個女人如此平靜地敘述自己殺人的經過,也不禁有些脊背發寒,靜默了許久,最後一句話沒說,起身,準備離開審訊室,被劉芬叫住了。
”警官,我叫吳琴,殺人的是吳琴,劉芬是我兒子的媽媽,就讓她幹幹淨淨的,我以後就不糟蹋這個名字了。“
辛寵望著監控屏幕,咬了咬下唇,心裏的感覺很奇怪,“你說,自己的媽媽換了一個人,當兒子的真得發現不了嗎?”
“發現了又怎樣?真的遺棄自己的媽媽和假的養育疼惜自己的媽媽,你選哪一個?”葉時朝將問題又拋了迴去。
”那劉芬的老公呢?沒發現……算了。”辛寵問到一半就泄氣了。
一個被老婆嫌棄的男人,一個帶著拖油瓶的光棍,迴來的老婆是不是原來的那一個,對他來說也許根本沒那麽重要。床頭有人,孩子有媽,比什麽都強。較真是個奢侈品,有些人的人生一塌糊塗到根本不配去考慮這些問題。
辛寵思考完人性,又繞迴到了這個案子,“吳琴確實符合殺費德海兇手的心理畫像,可是第一個案子,趙山川,她的動機十分明顯,作案手法卻讓人實在費解。她像是演繹了另外一個人性格。”
葉時朝沒有接話,一直看著監控屏幕,黑眸如夜裏的海麵,看不透,隱隱帶著無法預測的暗流。
辛寵十分清楚他這個表情是因為什麽,沒有再吵他,讓他安靜思考。
每當她有疑惑時,總能從他臉上看到相同的表情,這種靈魂契合的感覺讓人著迷,如果可以,她想要一直這樣看著他,這一輩子,哪裏也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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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下午,警隊真得從劉大姐指認的地方挖到了成堆的紅火蟻,葉時朝要求他們將所有的蟻屍都送迴了實驗室。
警局的拘留室裏,葉時朝將審訊錄像放給麵前蔫頭耷腦的男人看,辛寵在一旁指著自己手裏的化驗報告說:“火蟻坑裏找到了一隻勞工手套,手套裏有你的皮屑,這一次真是證據確鑿了。這麽明顯的陷害,你卻還要替她隱瞞?為了不指證她,你寧願當逃犯?”
淩河抓了把淩亂的頭發,滿是胡渣的臉上露出痛苦的神色,他抱著頭沉默了許久,才慢慢出聲:“起初,隻是借我的車用,後來我發現她偷偷進了我養蟲子的庫房,還被火蟻咬傷了。我的飼養盒都是親手做的,斷斷不能有蟻跑出來,怎麽能咬傷人?一定是被掀了蓋子。後來她說親戚家孩子喜歡玩這個,托我做了蟻盒,又分了蟻後工蟻給她。幾個月前,還托我買了黃金鬼。我知道她都給了院長的侄子,當時沒覺得有什麽,隻以為是大姐想兒子,把院長的侄子當自己兒子疼了。後來,新聞上報道出火蟻殺人的案子,我心想壞了,還跑去問她,她不承認,說自己一個女人家怎麽能幹出這麽可怕的事來?我一想也是,一個女人家怎麽也不會幹出這麽可怕的事,況且平時她跟我們關係都挺好,一鍋裏吃飯,一起幹活,嘮嗑……她還準備給我介紹個對象……”
“果然是劉大姐。”辛寵心情十分複雜,暗暗捏緊了手裏的那一疊資料,那一疊資料,除了上麵的化驗報告,下麵就是辛格和老邱費了很大的勁,從監獄服刑的犯人那裏拿到的檔案。
那個犯人是專門替人更改身份的,販賣戶籍資料新身份證,可以將一個人的痕跡完全抹去,也能讓某地自然地多出一個人來,而不引人懷疑。
檔案上的女人叫吳琴,很瘦,單眼皮,顴骨很高,跟現在的劉芬判若兩人。
這個吳琴十幾年前因為一時興起,殺了全村的狗,剖開肚子晾在主人家門前,因為社會反響太惡劣,被判了三年,之後就人間蒸發了。
十年前,村子裏離家出走的一個媳婦迴來了,就是這位胖胖的劉芬大姐,照常跟著男人過日子,前些年,男人死了,她給辦的喪事,有個兒子,去年大學畢業參加工作了,工作太忙,隻有周末有時間迴來。
葉時朝讓辛格去查劉芬的時候,辛格也問過為什麽,因為,無論怎麽去聯想,都無法將這起駭人聽聞的殺人案,跟一個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清潔工大姐聯係到一起。
葉時朝說:“她的手被咬傷了,那種膿包是紅火蟻咬傷後的症狀,她卻說是蚊子叮的。”
辛格:“也許是在外麵不小心被咬傷的呢?”
葉時朝:“醫院周圍環境並不符合火蟻棲息的要求,紅火蟻不會在這裏出沒。”
遇見昆蟲學,辛格就完全閉嘴了,畢竟人家才是專業的。
於是乖乖去查了。
可是查到了劉芬的背影也沒有用,根本找不到一絲一毫的證據,反而證據處處指向淩河,而淩河又是個木納重情誼的人,就算感覺到了什麽也不會出來指證她,隻好先設計讓他死心。
昨天在淩河家裏,他逃跑之後,很快就被大良給抓住了,都是葉時朝安排好的,演戲給劉芬看,務求真實,連辛寵都沒告訴。
不過,辛寵後來猜出來了,在她在電話裏聽到辛格說話時,那種“就等這句話了”的語氣之後。
淩河從雙掌重抬起頭,胡子拉碴的臉,顯得十分憔悴,“我昨天確實把我養的蟻都都毒死埋了,但是開車埋在了十裏外,根本沒埋在亂墳崗上。那窩蟻不是我埋的,裏麵的手套也許是我的,可是我幹重活的,幾天就壞一副手套,壞了就隨手扔了,被揀去了也很正常。”
”我等得就是這窩蟻。”葉時朝說著起身,“放心,這窩蟻能汙陷你,也能還你清白。”
實驗室裏,韓梅梅操著大嗓門為聚集在這裏的刑警們解釋:
“這裏是從劉芬指認的火蟻坑裏挖出來的蟻屍,死了大概一周吧,不可能是案發之後掩埋的。還有,我從劉芬的鞋子上取下的泥土微粒中分離出了火蟻殘肢,經過基因對比,證實跟掩埋的火蟻屬於同一族群。還有,最有意思的一點,我在其中一隻火蟻的上顎中找到一點沾了血的皮膚組織樣本,經過dna對比,皮膚組織是劉芬的。但是血是第一個受害人,趙山川的。”
這已經是鐵證了。
辛格鬆了一口氣,但是心裏卻還是輕鬆不起來。
“這個案子也太繞了,你看啊,先是楊林的蟻箱裏,搜出帶有楊普世指紋的刀,接著,從包著刀的錫箔紙上找到了淩河的指紋,接著淩河指證了劉芬,從蟻坑裏找到了劉芬的皮膚組織,而這塊皮膚組織上,又沾著趙山川的血。這一環一環套的,好像設計好的一樣。”
辛寵皺著眉去看葉時朝,葉時朝沒有說話,俊美的臉上帶著一如平日的冷靜,看不出情緒。
劉芬的審訊,沒想到會這麽順利,無論是換身份,還是殺人,都供認不諱,毫無愧疚。
“吳琴這個名字過不下去了,都叫我殺狗魔,去哪裏都有人罵,索性花錢買了這個身份。我覺得那些罵我的人特別偽善,我是魔鬼,那屠宰場不人人都是魔鬼?那些罵我的人,他們就不吃牛羊豬肉?”
“為什麽殺趙山川?他是我老家的鄰居,來醫院次數久了,就認出我來了。管我要錢,說不給錢,就去把我的事發到網上,讓我兒子丟工作。雖然這個兒子隻是個便宜兒子,但是養了這麽多年,也有感情,我不能讓他奪走我的幸福。”
“那個姓費的豬頭,他更該死,在醫院裏罵我們也就算了,有一次我兒子迴家來看我,替我拿拖把迴家,拖把上的水不小心甩到他身上,他劈頭就給了我兒子一耳光。當了這麽久的便宜媽,我都沒舍得打他一下,他怎麽敢打?其實是想剁掉他的手的,但是剁手動靜太大了,就撿好下手的眼珠子和嘴唇下手了。誰讓他總是瞪著大眼珠子罵人?都是自找的。”
負責審訊的辛格也算見過許多喪心病狂的殺人犯,但是此時麵對一個女人如此平靜地敘述自己殺人的經過,也不禁有些脊背發寒,靜默了許久,最後一句話沒說,起身,準備離開審訊室,被劉芬叫住了。
”警官,我叫吳琴,殺人的是吳琴,劉芬是我兒子的媽媽,就讓她幹幹淨淨的,我以後就不糟蹋這個名字了。“
辛寵望著監控屏幕,咬了咬下唇,心裏的感覺很奇怪,“你說,自己的媽媽換了一個人,當兒子的真得發現不了嗎?”
“發現了又怎樣?真的遺棄自己的媽媽和假的養育疼惜自己的媽媽,你選哪一個?”葉時朝將問題又拋了迴去。
”那劉芬的老公呢?沒發現……算了。”辛寵問到一半就泄氣了。
一個被老婆嫌棄的男人,一個帶著拖油瓶的光棍,迴來的老婆是不是原來的那一個,對他來說也許根本沒那麽重要。床頭有人,孩子有媽,比什麽都強。較真是個奢侈品,有些人的人生一塌糊塗到根本不配去考慮這些問題。
辛寵思考完人性,又繞迴到了這個案子,“吳琴確實符合殺費德海兇手的心理畫像,可是第一個案子,趙山川,她的動機十分明顯,作案手法卻讓人實在費解。她像是演繹了另外一個人性格。”
葉時朝沒有接話,一直看著監控屏幕,黑眸如夜裏的海麵,看不透,隱隱帶著無法預測的暗流。
辛寵十分清楚他這個表情是因為什麽,沒有再吵他,讓他安靜思考。
每當她有疑惑時,總能從他臉上看到相同的表情,這種靈魂契合的感覺讓人著迷,如果可以,她想要一直這樣看著他,這一輩子,哪裏也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