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指證
蝶證:鬼美人殺人事件 作者:阮笙綠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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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寵開車載著葉時朝來到那處小院落,院門口停著那輛熟悉的垃圾車,垃圾車被清洗得幹幹淨淨,加了護欄,改成了小卡車的樣式。上麵堆滿了櫃子,桌子,還有大包小包的日用品,看來這家人是要搬家了。
大門是半掩著的,葉時朝在門口敲了敲門,淩河從裏麵走進來,看到葉時朝和辛寵,似乎很意外,“找我嗎?”
辛寵看著淩河,心中既意外,又覺得十分順暢,若是淩河的話,那麽她心中描繪出來的,殺費德海的兇手的畫像,就十分清晰了,不過還有一點不太對勁。
“要搬家?”葉時朝指了指門口的車。
“這裏的活幹不下去了,家裏的親戚給我在外地找了個活,工資比這邊高。”淩河老實地答著,將手裏的大箱子放到車上,扭頭又問:“你們有事兒嗎?”
葉時朝在門口站了站,指了指門裏,“介不介意我進去看看。”
淩河搖頭,“不介意,你進去就是了。”
葉時朝就走了進去,辛寵也跟著,這棟小院十分簡樸,院子也不算大,收拾得還算幹淨,三間的平房也沒什麽裝飾,像一個單身漢的住所。除了平方,院子左手邊,還有兩間瓦房,比堂屋要矮一些,似乎是當作庫房使用的。
“庫房裏放的什麽?”葉時朝問淩河。
淩河陡然緊張起來,結結巴巴,“沒……沒什麽,就一些平時用不著的東西。”
葉時朝又說:“其實警察現在懷疑殺人兇手並不是楊普世,因為他的住宅裏找不到任何飼養過昆蟲的跡象,更何況是紅火蟻這種難以飼養的昆蟲。現在警方準備全力搜查房山區,誰家裏有養過紅火蟻的跡象,誰就有可能是兇手。”
淩河的臉陡然之間變白了,身體整個堵在庫房門口,明明是涼爽的秋日,卻出了一腦門的汗。
這種情形,任誰看了都會覺得不對勁,葉時朝拉開他,推開門,探頭往裏看了看,再迴頭看淩河,淩河臉色灰敗,猛地丟下手裏的東西奪門而出,辛寵幾乎是條件反射一般,追了出去。
過了約莫半個小時,辛寵垂頭喪氣迴來了,氣得踢掉高跟鞋,抹了腦門上的汗,氣喘籲籲,“沒追上,鑽樹林裏去了。氣死我了,早知道穿平跟鞋了,在學校裏我可是短跑冠軍,跑步就沒輸過誰。”
“我知道你能跑,也能打,體能雖然比不上你哥,但是抓一個淩河綽綽有餘,不過,沒關係,他跑了反而有跑了的好處。“葉時朝麵色如常,走進淩河的庫房,裏麵有一整麵牆的昆蟲飼養盒,養的品種也不少,有蠍子,有甲蟲,但是沒有紅火蟻。不過其中一個透明的半人高的盒子是空的,裏麵還有殘留的水,一看就剛清洗過。
辛寵喘著粗氣,跟在他後麵在庫房裏繞了一圈,“他怕是把火蟻都埋了吧,還清洗了盒子,罪證消滅的夠徹底的。”
“物證沒有了,那就隻能尋找人證了。”葉時朝說,“跟你哥說,讓他把常跟淩河在一起的清潔工都召集到警局去,我有話要問。”
辛寵打完了電話,緊皺著的眉頭,想了一會,咬牙掐腰,柳眉倒豎瞪著麵前的男人,興師問罪,“你都計劃好了……計劃好了,還讓我白追這一趟!高跟鞋都跑折了,你賠不賠?”
葉時朝挑了挑眉,看著她光著的兩隻腳,腳丫不大,雪白雪白的,實在不適合踩在地上。他彎腰將她壞了的高跟鞋撿了迴來,將另外一隻沒斷的跟敲掉,高跟鞋瞬間變成了平底鞋。
他將自己親手“製作”的平跟鞋放在她腳前,仰著俊臉,“隻要你猜出來,我接下來要幹什麽就賠。”
辛寵得意起來,“那你等著掏錢吧,我這鞋可不便宜。”
第二日,警局的審訊室裏,王大姐,劉大姐,還有周濱,三人並排坐著,辛格和大良在桌子對麵,有記錄員在另外的小桌上,做著記錄。
辛格:“現在我們有理由懷疑淩河才是真兇,但是證據不足,請大家提供線索。”
王大姐:“兇手不是楊院長嗎?大家都傳開了。”
劉大姐:“你們是怎麽懷疑上淩河的?”
周濱:“淩河那膽子敢殺人?別開玩笑了。”
辛格又問:“淩河喜歡養昆蟲,這你們應該都知道吧?”
這麽一問,三個人互相看了看對方,都露出不自然的表情來。”
王大姐:“知道是知道……”
劉大姐:“誰知道他能幹出這種事?”
周濱:“我還是不信,他也就喜歡稀奇古怪的東西而已,你們懷疑他,得拿出證據來。”
辛格:“因為始終找不到楊普世跟紅火蟻有什麽關係,我們又重新檢驗了一遍,指證楊普世的那把手術刀,在刀尖中發現少量的漆,經過對比,是淩河常開的垃圾車上的漆。”
三個人都沉默了,大良敲了敲桌子,“漆隻是間接證據,定不了罪,誰要是想到什麽就說出來,到時候能申請個好市民獎什麽的,還有獎金。”
王大姐和周濱都沒吭聲,劉大姐一聽有獎金就來了精神,趕緊說:“我真有獎金?多少?”
王大姐扯了劉大姐一下,生氣質問:“劉芬,你過份了。”
劉大姐推開她,扯著嗓子嚷:“怎麽了?淩河確實養過那種咬人的螞蟻,我還沒咬過呢。”她說著,傾身向前,繪聲繪色描述:“我跟你說警察同誌,淩河確實是個好孩子,他可能是被院長利用了,就是剛報道出死人那會子,我看到過他把自己養得咬人的紅螞蟻都毒死埋了,就埋在他家後山那片亂墳崗子上。”
“好,我會派人去查。劉大姐留下來,你們兩位就先迴去吧。”辛格說著起身,與大良一起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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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寵開車載著葉時朝來到那處小院落,院門口停著那輛熟悉的垃圾車,垃圾車被清洗得幹幹淨淨,加了護欄,改成了小卡車的樣式。上麵堆滿了櫃子,桌子,還有大包小包的日用品,看來這家人是要搬家了。
大門是半掩著的,葉時朝在門口敲了敲門,淩河從裏麵走進來,看到葉時朝和辛寵,似乎很意外,“找我嗎?”
辛寵看著淩河,心中既意外,又覺得十分順暢,若是淩河的話,那麽她心中描繪出來的,殺費德海的兇手的畫像,就十分清晰了,不過還有一點不太對勁。
“要搬家?”葉時朝指了指門口的車。
“這裏的活幹不下去了,家裏的親戚給我在外地找了個活,工資比這邊高。”淩河老實地答著,將手裏的大箱子放到車上,扭頭又問:“你們有事兒嗎?”
葉時朝在門口站了站,指了指門裏,“介不介意我進去看看。”
淩河搖頭,“不介意,你進去就是了。”
葉時朝就走了進去,辛寵也跟著,這棟小院十分簡樸,院子也不算大,收拾得還算幹淨,三間的平房也沒什麽裝飾,像一個單身漢的住所。除了平方,院子左手邊,還有兩間瓦房,比堂屋要矮一些,似乎是當作庫房使用的。
“庫房裏放的什麽?”葉時朝問淩河。
淩河陡然緊張起來,結結巴巴,“沒……沒什麽,就一些平時用不著的東西。”
葉時朝又說:“其實警察現在懷疑殺人兇手並不是楊普世,因為他的住宅裏找不到任何飼養過昆蟲的跡象,更何況是紅火蟻這種難以飼養的昆蟲。現在警方準備全力搜查房山區,誰家裏有養過紅火蟻的跡象,誰就有可能是兇手。”
淩河的臉陡然之間變白了,身體整個堵在庫房門口,明明是涼爽的秋日,卻出了一腦門的汗。
這種情形,任誰看了都會覺得不對勁,葉時朝拉開他,推開門,探頭往裏看了看,再迴頭看淩河,淩河臉色灰敗,猛地丟下手裏的東西奪門而出,辛寵幾乎是條件反射一般,追了出去。
過了約莫半個小時,辛寵垂頭喪氣迴來了,氣得踢掉高跟鞋,抹了腦門上的汗,氣喘籲籲,“沒追上,鑽樹林裏去了。氣死我了,早知道穿平跟鞋了,在學校裏我可是短跑冠軍,跑步就沒輸過誰。”
“我知道你能跑,也能打,體能雖然比不上你哥,但是抓一個淩河綽綽有餘,不過,沒關係,他跑了反而有跑了的好處。“葉時朝麵色如常,走進淩河的庫房,裏麵有一整麵牆的昆蟲飼養盒,養的品種也不少,有蠍子,有甲蟲,但是沒有紅火蟻。不過其中一個透明的半人高的盒子是空的,裏麵還有殘留的水,一看就剛清洗過。
辛寵喘著粗氣,跟在他後麵在庫房裏繞了一圈,“他怕是把火蟻都埋了吧,還清洗了盒子,罪證消滅的夠徹底的。”
“物證沒有了,那就隻能尋找人證了。”葉時朝說,“跟你哥說,讓他把常跟淩河在一起的清潔工都召集到警局去,我有話要問。”
辛寵打完了電話,緊皺著的眉頭,想了一會,咬牙掐腰,柳眉倒豎瞪著麵前的男人,興師問罪,“你都計劃好了……計劃好了,還讓我白追這一趟!高跟鞋都跑折了,你賠不賠?”
葉時朝挑了挑眉,看著她光著的兩隻腳,腳丫不大,雪白雪白的,實在不適合踩在地上。他彎腰將她壞了的高跟鞋撿了迴來,將另外一隻沒斷的跟敲掉,高跟鞋瞬間變成了平底鞋。
他將自己親手“製作”的平跟鞋放在她腳前,仰著俊臉,“隻要你猜出來,我接下來要幹什麽就賠。”
辛寵得意起來,“那你等著掏錢吧,我這鞋可不便宜。”
第二日,警局的審訊室裏,王大姐,劉大姐,還有周濱,三人並排坐著,辛格和大良在桌子對麵,有記錄員在另外的小桌上,做著記錄。
辛格:“現在我們有理由懷疑淩河才是真兇,但是證據不足,請大家提供線索。”
王大姐:“兇手不是楊院長嗎?大家都傳開了。”
劉大姐:“你們是怎麽懷疑上淩河的?”
周濱:“淩河那膽子敢殺人?別開玩笑了。”
辛格又問:“淩河喜歡養昆蟲,這你們應該都知道吧?”
這麽一問,三個人互相看了看對方,都露出不自然的表情來。”
王大姐:“知道是知道……”
劉大姐:“誰知道他能幹出這種事?”
周濱:“我還是不信,他也就喜歡稀奇古怪的東西而已,你們懷疑他,得拿出證據來。”
辛格:“因為始終找不到楊普世跟紅火蟻有什麽關係,我們又重新檢驗了一遍,指證楊普世的那把手術刀,在刀尖中發現少量的漆,經過對比,是淩河常開的垃圾車上的漆。”
三個人都沉默了,大良敲了敲桌子,“漆隻是間接證據,定不了罪,誰要是想到什麽就說出來,到時候能申請個好市民獎什麽的,還有獎金。”
王大姐和周濱都沒吭聲,劉大姐一聽有獎金就來了精神,趕緊說:“我真有獎金?多少?”
王大姐扯了劉大姐一下,生氣質問:“劉芬,你過份了。”
劉大姐推開她,扯著嗓子嚷:“怎麽了?淩河確實養過那種咬人的螞蟻,我還沒咬過呢。”她說著,傾身向前,繪聲繪色描述:“我跟你說警察同誌,淩河確實是個好孩子,他可能是被院長利用了,就是剛報道出死人那會子,我看到過他把自己養得咬人的紅螞蟻都毒死埋了,就埋在他家後山那片亂墳崗子上。”
“好,我會派人去查。劉大姐留下來,你們兩位就先迴去吧。”辛格說著起身,與大良一起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