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河間、成都皆吾骨肉,吾無纖毫罪惡,何致於死!若必欲殺吾,請麵見二王,明聲吾罪,然後引頸受刑,死甘瞑目。


    ”眾刀劊聞其言壯理正,不敢枉害。


    郅輔謂刁默曰:“若此殺彼,我得害忠之名矣,何以處之?”刁默曰:“捉虎容易放虎越難,既已擒綁親王,吾等犯上之罪著矣,可以我等之命易彼之命乎?今但如此如此而行,則彼無怨矣。


    ”乃將長沙王去其衣著,草衫綁係柱上,慰之曰:“受君命以國法不得不如此。


    殿下但聊寧耐一日,明日麵君,必有恩例。


    臣適聽所言,亦皆惕然,始知殿下之枉。


    ”時直十月,天氣甚寒。


    長沙王曰:“卿等既有憐忠之仁,且放我起來穿衣。


    過此一夜,倘得活命,吾必以恩報之也!”輔曰:“軍校們可取殿下衣服來。


    ”軍校曰:“不知何人拿去了,尋覓不見矣。


    ”刁默曰:“既無衣服,可討火二盆,放於大王身邊,聊敵寒氣。


    待我來查究衣服。


    ”軍士乃以猛火三麵炙之,長沙王不能動,身軀又胖,炙至二更,口幹鼻燥,心下焦煩,不勝其苦。


    忍耐不住,乃叫軍士討水飲之。


    郅輔曰:“夜深無水,軍中有涼酒,大王權飲幾盞,待我令人去取水答應。


    ”即將藥燒酒與飲。


    長沙王口渴之甚,見涼酒連吃數盞,至天明無水,乃七孔流血而死,時年二十八歲。


    後司馬穎亦二十八歲死,人皆以為天報之應。


    軍士見長沙王枉死,盡皆傷感淚下。


    後晉史官幹寶斷曰:  長沙王材力絕人,忠概邁俗。


    投弓掖門,落落挺壯夫之氣;馳車魏闕,凜凜懷烈士之風。


    雖復陽九數屯,在三之情無奪。


    撫其遺節,終始可觀。


    悲夫!為賊越所害。


    又贊曰:  長沙奉國,始終靡慝。


    功虧一簣,奄懼讒賊。


    成都王既入京城,乃即招慰長沙王兵士,入朝麵君,俯伏謝罪。


    惠帝慰諭已畢,乃謂成都王曰:“長沙王忠正無罪,廢之已過,何該致死!”成都王亦嘆惜曰:“此張方、郅輔之殘忍,實司馬越不仁之所使也!”乃命長沙王故將劉佑往金墉,以王禮收葬長沙王。


    成都王既定洛陽,乃命司馬越為尚書令,協理庶事。


    將皇甫商、宋洪及羊玄之斬於東市,廢皇後羊氏及太子司馬覃。


    以石超為京營都督,分屯十二城門,凡殿中宿衛之士,己所忌者,盡行更去,分布親黨於朝。


    群士與將佐等勸成都王宜加九錫,穎欲從之,盧誌諫曰:“夫九錫者,乃亂世旌獎有功臣宰之殊禮。


    今殿下乃皇室至親,出入乘輿,節鉞前導,服佩袞冕,禮備彝章,富貴已極。


    而九錫,臣不知其何為也!且前後各王加九錫者,曾不能有一個永享遐安、保全軀體者,而殿下豈不鑒之?為今之計,惟有謙退入鄴,永守藩職,毋蹈汝南冏、義之轍可也。


    長沙之忠,誰不哀之,豈有無咎殿下者乎!”成都王怒其多言,叱之使退。


    盧誌見成都王不聽其言,慮禍將及,憂懼成病,三日點水不能入口。


    成都王甚加懊悔,即帶盧誌一同歸鄴醫治,以朝事權托東海王與石超。


    東海王得委國政,懼無智士謀議,聞舊齊王掾孫惠逃隱在鄴,使人請去。


    成都王因盧誌病,亦欲尋其諮議,去召時已被取入洛矣。


    不說成都王在鄴少人計議,且說張方辭成都王迴關中,進見河間王,具言:“成都歸鄴,以石超在朝代事,我故迴見大王復命。


    ”河間王聽說,乃遣人上表,言:“宜以成都王為太弟,詔入東宮,以衛政治,以壯國本。


    司馬覃已廢,且在沖幼,不宜再入。


    ”惠帝勉受其奏,不行頒召。


    時朝中無柱石大臣,國政紛亂。


    石超以武夫將佐擅權僭侈,幹預政事,不欽憲典,臣僚盡皆不平。


    又值成都王殺其所忌者數百人,皆忠諒無辜之輩,由是滿朝之人皆惡其所為不道,鹹思長沙王忠正,無不嘆息。


    司馬越知之,亦召心腹何倫議曰:“吾所以去長沙王者,借穎之勢去其難者,而再去司馬穎有過之異者。


    不意司馬顒表彼為皇太弟,則天下半屬於彼。


    而石超匹夫,如此在朝狂罔,我等是為其作鷹犬,而無稱心之日矣。


    事將奈何?”倫曰:“若還患彼,宜於此時。


    趁其未入東宮,亟召長沙王舊將上官巳等商議,道與成都王使張方殺害長沙王之事,以他今為皇太子,倘一得嗣大位,汝等恐皆不為穎之所容,宜早圖之。


    若得不懷私恨,從吾之語,即與合計攻殺石超。


    再立清河王為太子,大權豈不在於我王乎!”東海王大喜,即召上官巳、王瑚、成輔、逯苞、陳珍、劉佑等入內府,密議其事。


    陳珍等皆欲為長沙王報仇,攻超等以罷成都王太弟之議,乃即贊言曰:“大王若肯誅石超而復立皇後、太子,以正兩宮,實千載一時之勝事也。


    吾等願效犬馬之勞,共除國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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