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吧?你想用這些號碼給她打電話?」
「差不多吧。」成鈺拿了張卡裝到自己手機裏,「劉盼生雖然去世了,但是有人可以替她提起訴訟。」
「這要近親屬呢,劉盼生還有別的親戚啊?」
「她還有個親姐姐。」
「哦。」
孫聰端起水杯,正要喝茶,片刻後才反應過來,差點將水噴出,不敢置信地看向成鈺,「你今天不是發燒了吧?你覺得劉招娣會主動來公安局,就為了替一個死人打官司?」
他瞪著眼睛,「是我瘋了還是你瘋了?」
「我覺得她會。」
之前確認死者是劉盼生後,警方也撥打過溫良登記的手機,發過簡訊,但是沒有人接聽也沒有迴覆。成鈺估計溫良已經不用那個號碼了,但不確定微信有沒有換,用新手機號註冊了微信,再去添加對方。
孫聰在一旁看得直搖頭,「她不可能理你吧?」
「她會的。」
成鈺把手機的提示音打開,添加用戶時敲下一行備註:
「我找到了收買她的人。」
第43章 早夜-04
詢問筆錄
(第 1 次)
時間:2022 年 9 月 2 日 9 時 20 分至 2022 年 9 月 2 日 11 時 30 分
地點: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
詢問人:歐冰川、李承明
被詢問人:楊博,男,1982 年 10 月 29 日出生,現住朝陽區東相裏社區第 24 號樓 2 單元 102 號。
問:是誰讓你報導劉某娣一案的?
答:我是有工作郵箱的,一些報導內容是通過郵箱的投稿內容篩選出來的。劉某娣的案件是郵件投稿的,那個郵件是 2021 年 12 月收到的。選題的時候,我認為這個案件有報導性,就聯繫了郵件上留的電話。接電話的是個話都說不清楚的女人,不過她兒子聽說我是記者,就把劉某娣案件的具體情況告訴我了。
問:你在報導時有對案情進行核實嗎?
答:我不是警察,也不是公訴人法官,我是記者。我要做的是挖掘案件裏的人性醜惡,而不是偵破案件,查明事實。
問:那你知道劉某娣的報導會帶來什麽樣的影響嗎?
答:每一個報導輿論的發展方向都是不固定且無法預測的,在報導發出前我也不能確定。
問:你在當事人那裏看過案件的判決書嗎?
答:沒看過,我隻聽對方口述了案情。
問:新聞報導的要求是真實、全麵、客觀、公正……你在劉某娣案件上一個也沒有做到,是因為你知道如果引導民眾去網暴女性被害人,會比較容易獲得流量嗎?
答:在劉某娣的案件上,我是被劉軍等人利用的,他們利用我對這一類社會新聞的渴望,來達到他們人肉劉某娣的目的。而且現在我和我的家人也被網絡暴力迫害,從結果上看,我也是受害者。
……
「你今天真沒發燒啊?」孫聰嘖嘖稱奇,「我還沒見過這麽釣魚的,薑太公在世呀。」
成鈺自動屏蔽掉聒噪的孫聰,再一次添加溫良,在備註裏將盼生是她親妹妹的事告訴對方。
她敲下「童養媳」這三個字時,覺得如果不是自己穿著警服,真希望這些人的身上也能發生點意外。這個念頭在她腦海裏一閃而過時,成鈺就清楚地認識到,就算正義被實現,虐待罪的刑罰和盼生在那個家庭裏受到的傷害相比輕若鴻毛。如果不是對程序正義失望,又怎麽會產生這樣的幻想。
成鈺等了一會,沒有收到溫良的迴覆。見孫聰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成鈺就打算先找點別的事做,分散一下注意力,於是先去了劉愷辦公室,「羅全聯繫到了嗎?」
「聯繫到了,估計明天就能到局裏。」劉愷說,「本來是要求他今天到局裏的,但是他說提前約好了,今天要幫人搬家,就跟我商量,能不能明天過來。」
「他這樣幫人搬家,能賺多少錢啊?」
「看有幾場吧?正常搬一次,連搬帶運在一百五到三百之間,有時候也會幫人運貨卸貨什麽的,他負責在群裏找人,賺個外包錢。」
「你是說,他會在群裏發布招工信息?」
「是啊。他有什麽活需要幫工時,就會發到群裏,群裏要是有人想去,就會找他報名。」
「這個群的記錄有嗎?」
「這個群消息挺多的,有大幾千條,就沒有恢復,怎麽了?」
成鈺提出一種假設:「你說,劉招娣會不會也在這個群裏?」
「你的意思是,劉招娣在群裏看到了他的招工信息,然後找到他所在的位置,故意遺留了身份證?」
「不然這也太巧了。」成鈺問,「她之前住的民宿是幾號訂的?」
劉愷找來和民宿房東確認過的信息記錄:「是 8 月 5 日入住的。」
「有電話嗎?」成鈺說,「讓他把平台訂單生成的流水單發過來,上麵有預訂信息,如果能和羅全在群裏發布的情況對上,那就說明劉招娣是在看到信息後才預訂的民宿。」
劉愷去打電話了,可能因為時間尚早,對方的電話一直沒有接通。成鈺記了號碼,打算等會再打電話和對方核對。
月初,陳朗組織了兩隊警員開八月工作總結會,涉及近期偵破的光明村火災案、趙立建綁架案、徐風大學學生自殺案、永利商場被盜案以及十數起電信詐騙案件。參辦案件的警員各有想法,現場氣氛很是活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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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多吧。」成鈺拿了張卡裝到自己手機裏,「劉盼生雖然去世了,但是有人可以替她提起訴訟。」
「這要近親屬呢,劉盼生還有別的親戚啊?」
「她還有個親姐姐。」
「哦。」
孫聰端起水杯,正要喝茶,片刻後才反應過來,差點將水噴出,不敢置信地看向成鈺,「你今天不是發燒了吧?你覺得劉招娣會主動來公安局,就為了替一個死人打官司?」
他瞪著眼睛,「是我瘋了還是你瘋了?」
「我覺得她會。」
之前確認死者是劉盼生後,警方也撥打過溫良登記的手機,發過簡訊,但是沒有人接聽也沒有迴覆。成鈺估計溫良已經不用那個號碼了,但不確定微信有沒有換,用新手機號註冊了微信,再去添加對方。
孫聰在一旁看得直搖頭,「她不可能理你吧?」
「她會的。」
成鈺把手機的提示音打開,添加用戶時敲下一行備註:
「我找到了收買她的人。」
第43章 早夜-04
詢問筆錄
(第 1 次)
時間:2022 年 9 月 2 日 9 時 20 分至 2022 年 9 月 2 日 11 時 30 分
地點: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
詢問人:歐冰川、李承明
被詢問人:楊博,男,1982 年 10 月 29 日出生,現住朝陽區東相裏社區第 24 號樓 2 單元 102 號。
問:是誰讓你報導劉某娣一案的?
答:我是有工作郵箱的,一些報導內容是通過郵箱的投稿內容篩選出來的。劉某娣的案件是郵件投稿的,那個郵件是 2021 年 12 月收到的。選題的時候,我認為這個案件有報導性,就聯繫了郵件上留的電話。接電話的是個話都說不清楚的女人,不過她兒子聽說我是記者,就把劉某娣案件的具體情況告訴我了。
問:你在報導時有對案情進行核實嗎?
答:我不是警察,也不是公訴人法官,我是記者。我要做的是挖掘案件裏的人性醜惡,而不是偵破案件,查明事實。
問:那你知道劉某娣的報導會帶來什麽樣的影響嗎?
答:每一個報導輿論的發展方向都是不固定且無法預測的,在報導發出前我也不能確定。
問:你在當事人那裏看過案件的判決書嗎?
答:沒看過,我隻聽對方口述了案情。
問:新聞報導的要求是真實、全麵、客觀、公正……你在劉某娣案件上一個也沒有做到,是因為你知道如果引導民眾去網暴女性被害人,會比較容易獲得流量嗎?
答:在劉某娣的案件上,我是被劉軍等人利用的,他們利用我對這一類社會新聞的渴望,來達到他們人肉劉某娣的目的。而且現在我和我的家人也被網絡暴力迫害,從結果上看,我也是受害者。
……
「你今天真沒發燒啊?」孫聰嘖嘖稱奇,「我還沒見過這麽釣魚的,薑太公在世呀。」
成鈺自動屏蔽掉聒噪的孫聰,再一次添加溫良,在備註裏將盼生是她親妹妹的事告訴對方。
她敲下「童養媳」這三個字時,覺得如果不是自己穿著警服,真希望這些人的身上也能發生點意外。這個念頭在她腦海裏一閃而過時,成鈺就清楚地認識到,就算正義被實現,虐待罪的刑罰和盼生在那個家庭裏受到的傷害相比輕若鴻毛。如果不是對程序正義失望,又怎麽會產生這樣的幻想。
成鈺等了一會,沒有收到溫良的迴覆。見孫聰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成鈺就打算先找點別的事做,分散一下注意力,於是先去了劉愷辦公室,「羅全聯繫到了嗎?」
「聯繫到了,估計明天就能到局裏。」劉愷說,「本來是要求他今天到局裏的,但是他說提前約好了,今天要幫人搬家,就跟我商量,能不能明天過來。」
「他這樣幫人搬家,能賺多少錢啊?」
「看有幾場吧?正常搬一次,連搬帶運在一百五到三百之間,有時候也會幫人運貨卸貨什麽的,他負責在群裏找人,賺個外包錢。」
「你是說,他會在群裏發布招工信息?」
「是啊。他有什麽活需要幫工時,就會發到群裏,群裏要是有人想去,就會找他報名。」
「這個群的記錄有嗎?」
「這個群消息挺多的,有大幾千條,就沒有恢復,怎麽了?」
成鈺提出一種假設:「你說,劉招娣會不會也在這個群裏?」
「你的意思是,劉招娣在群裏看到了他的招工信息,然後找到他所在的位置,故意遺留了身份證?」
「不然這也太巧了。」成鈺問,「她之前住的民宿是幾號訂的?」
劉愷找來和民宿房東確認過的信息記錄:「是 8 月 5 日入住的。」
「有電話嗎?」成鈺說,「讓他把平台訂單生成的流水單發過來,上麵有預訂信息,如果能和羅全在群裏發布的情況對上,那就說明劉招娣是在看到信息後才預訂的民宿。」
劉愷去打電話了,可能因為時間尚早,對方的電話一直沒有接通。成鈺記了號碼,打算等會再打電話和對方核對。
月初,陳朗組織了兩隊警員開八月工作總結會,涉及近期偵破的光明村火災案、趙立建綁架案、徐風大學學生自殺案、永利商場被盜案以及十數起電信詐騙案件。參辦案件的警員各有想法,現場氣氛很是活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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