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型簡陋的小蛋糕,和低調奢華的餐桌,顯得有些格格不入。


    但兩個人卻吃得很香。


    “你姐姐吃了麽?”隋玉聊家常似的聊到了江歌,剛剛的餐桌上,實在是太嚴肅了。


    江婉慢吞吞地放下咽下去口中的蛋糕,才笑著迴答道:“她吃了,她說很好吃。”


    “當時我給你打電話的時候,她就在吃,我以為她吃不了太多,結果低下頭的時候,發現她都快要吃完了。”


    “幸虧我還準備了另一份。”


    江婉說著,像是想到大家都很喜歡吃自己做的東西,笑得更加燦爛。


    她的笑容非常的內斂,甚至不敢坐在自己旁邊的隋玉,隻是一個人低垂著腦袋,看著眼前的小蛋糕微微地抿起嘴巴。


    隋玉撐著下巴,品嚐著口中有些甜的發膩的蛋糕。


    江婉很喜歡吃甜麽?


    不過倒也符合她的性格。


    “的確,做的很好吃。”


    “在家裏怎麽樣?我聽阿姨說 ,你有些無聊。”隋玉繼續問道。


    江婉正要掰下一塊小蛋糕塞到嘴裏,聽到隋玉問,又把蛋糕放了下來,迴答道:“是有一些,感覺自己和這裏格格不入,住在這裏也不知道能為你們做些什麽。”


    她還是老習慣,住在主人家,就總要為其做些什麽,白吃白喝的行為她總覺得不自在。


    看著麵前總是有些拘謹的江婉,隋玉微微勾起嘴角,眼神變得慵懶而又溫柔,“就沒有想過,要自己做些什麽?做些自己喜歡做的事情。”


    江婉天天憋在家裏,的確會憋壞。


    他應該讓江婉去做一些她自己喜歡做的事情。


    江婉聽到隋玉這麽說,一時間陷入了沉沉的思索。


    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她也不知道自己喜歡什麽。


    這些天苦惱和無聊,也隻是因為自己在隋玉的家裏白吃白喝,沒有為其做事。


    她思索了一下,說出自己的這些想法。


    隋玉輕笑,“我不需要你為我做什麽,我想解開你身份的謎團,更多是為了我的好奇心。”


    “你應該好好想想,你自己想做什麽,喜歡什麽。


    “就像有人喜歡賺錢,有人喜歡情愛,就像江歌喜歡權力,就像我喜歡探究。”


    “人總有自己喜歡的,江婉,你應該想想你自己喜歡什麽?”


    隋玉的話輕輕點在了江婉的心裏。


    她思索著這個問題,卻始終沒有獲得答案。


    最終,她隻是有些靦腆和尷尬的搖了搖頭,“抱歉,我不知道我喜歡什麽。”


    跳舞?


    她或許之前很喜歡,但現在,她實在想不到自己可以從舞蹈中獲得什麽。


    如果隋玉喜歡看的話,她會樂於跳的。


    或許三千年前也是,因為那位占疆侯喜歡看,所以她才為其舞樂。


    江婉明顯還是不知道,此刻的問題帶了些許的嚴重性。


    人生在世 ,卻連自己想要什麽都不知道,這是不是有些太過於悲哀?


    江婉不知道,隋玉也沒放在心上,他覺得江婉來到這個世界,路還很長,“時間還有很多,你會慢慢知道,你喜歡什麽的。”


    不像他一樣,生命已經看到了盡頭。


    幽藍如寶石一般的眼眸,帶了一抹沉重的鬱色。


    -


    -


    “站住!”


    “我讓你站住,你沒有聽到麽?”


    江歌喊人無果後,直接讓手下把那個那個穿著白色旗袍的女人攔下。


    沒錯,這個女人就是李小婉。


    江歌的名聲大得很,一個沒文化的大陸妹,剛在港島黑道上冒頭,就直接當上了大姐頭。


    這樣就算了,結果這個小大姐頭,年紀不大,手段倒是辣的很。


    為了在隋玉的手下盡快做出成績,江歌比那些老油條都狠得多,雖說現在手上還沒沾過人名,但身上那股勁兒和平日的行事作風,想必離著那天也不會遠。


    總之,本該被江歌統領的古惑仔,都服江歌服得很。


    那些不屬於江歌場子的混混,也同樣不敢不給江歌的麵子。


    看著江歌對著一個穿白旗袍的女人怒罵,一群人連忙圍了上去。


    李小婉沒想到自己不過出門洗幾張照片,就被這些小混混給圍上,看著一身土匪氣的江歌帶著人向自己走來,她的眼神帶了濃濃的不悅。


    “這位小姐,請問我是哪裏惹到你了麽?”


    即便被小混混圍住,李小婉也依舊語氣鎮定,這對她來說不算是大場麵。


    至於眼前的大姐頭,她也當然認識,就是和江婉一同來到港島,投奔到隋玉手下的江歌。


    江歌打量著與江婉氣質截然不同,但相貌絲毫不差的李小婉,不僅不覺得驚喜,還下意識升起了濃濃的惡意。


    現代的世界中,竟然有一個和三千年前的江婉長得一模一樣的人?


    聽起來前世今生讓人覺得有趣,但細細想想可不是什麽好事。


    尤其是自己和江婉窮的吃土,眼前的女人卻衣著華麗。倒也不是眼紅吃醋,隻是她下意識覺得不舒服.


    最重要的是…


    李小婉的手中,有疑似江婉丟失的簪子!


    聽到李小婉的質問,她拿出一張照片,道:“照相店在我們的場子旁邊,我去收保護費的時候,看到了一張照片。”


    照片上正是一根微微有些發黃的簪子。


    “那是我的簪子,怎麽了?”李小婉皺眉 ,語氣帶了不善。


    江婉又在做什麽妖?


    那個簪子又沒什麽古怪,這個江歌這樣一副鄭重地表情,很難不讓她多想。


    江歌一聽,氣極反笑,“你的簪子?那分明是我妹妹遺失的簪子!”


    “我勸你最好現在交出來,不然你今晚別想走!”


    江婉也和她說過那個簪子的事情,她就一直記在了心裏。


    這次在照相館偶然見到洗出來的簪子的照片,她隻是下意識多想,在看到一張和江婉一模一樣的臉之後, 她就徹底斷定那就是江婉要的簪子,便立刻追了出來。


    那萬一不是呢?


    江歌不管,搶迴去再說!


    李小婉聽到江歌強盜一般的話語,冷笑一聲道:“你知道我是誰麽?你的背後是隋家,我的背後是遲家,我們誰也不怕誰!”


    說著,她拿起了自己的手機,“你等著,我打個電話。”


    說著,她就要給遲嗣打電話,遲嗣雖然不與她談情說愛,但遇到這種事情,他一定會出手的!


    隻是江歌是江婉那種講道理的人麽?


    她的信用值和人品值,甚至還沒遲嗣和隋玉的高,一巴掌打飛了李小婉的手機,她直接抽出了腰間的水果刀,“我勸你最好把東西交出來,不然小妹妹,你今晚別想走出這條街!”


    李小婉沒想到,自己穿越到這個世界,竟然還會被江歌這種小嘍囉給威脅,但看著圍了一圈的小混混,她還偏偏反抗不了!


    正如她當初對待江婉的道理一樣。


    任務者在小位麵,是沒有超能力的,和普通人一樣,會被殺死。


    她握緊了手裏的包包,頗有些咬牙切齒。


    她實在是沒想到, 自己一直算計遲嗣,算計隋玉,算計江婉!


    結果一朝失手,落到了江歌這種人手裏。


    “簪子現在不在我這兒,在家裏,要不然,你們和我去家裏取?”李小婉露出一個假惺惺的笑意。


    江歌狐疑地看著這個一看就心機頗深的火辣女人,眉頭緊皺。


    隻是很快,她鬆開了眉頭,露出一個奸詐的笑容,“我們這種下九流,可不敢您住的那些個貴人區!”


    “我看你腳踩的是華倫天奴,包背的是lv,想必住的也是大別野,家裏也一定有無數個傭人吧?!”


    “大姐頭,是大別墅啦!”小弟聽著江歌說錯,忍不住糾正道。


    “什麽大別墅大別野的,我說它叫大別野它就叫大別野!”江歌被人在這個時候指出錯誤,自然是是很惱火,她把小弟退到一旁,連帶著對李小婉的語氣也更加的暴躁起來。


    “你趕快讓人,把這個簪子送過來,不然我有你好看!”


    說著,她就讓人把李小婉綁了起來。


    不管怎麽樣,李小婉拿了江婉的簪子,那就是小偷!


    她可不管李小婉背後的人是姓遲還是早!


    李小婉不可置信地看著將自己圍住的人,麵色怨毒。她不過是來市中心洗個照片,竟然被這個蠢貨給綁架?!


    當她李小婉是吃白飯的麽?


    -


    -


    “隋先生,是這樣的,我好像找到江婉丟失的簪子了!”江歌連忙到沒人的地方給隋玉打電話。


    她知道,這些天隋玉一直在派人尋找商朝時期的白玉簪,甚至還讓人根據江婉的口述畫出了那根簪子的外表,可見其重視程度。


    這麽重要的事情,她也要和隋玉說說才是。


    隋玉本就知道那簪子在李小婉的手中,之所以鬧那麽大的陣仗,也不過是想讓人把目光聚焦在李小婉身上,好讓他借機看看李小婉的廬山真麵目。


    聽到江歌這麽說,隋玉挑眉。


    江歌這是把李小婉給綁了?!


    “隋先生,我這樣做對麽?”江歌故意先斬後奏,她當然是想快點幫江婉把簪子找迴來的。


    隋玉聽著,緊抿的嘴角微微勾起,他沒在意講各的小心思,而是愉悅的笑道:“你做的很對,繼續扣住她,不要讓他跑了。”


    他倒要看看,遲嗣會要簪子,還是要人。


    -


    -


    “去把簪子找迴來,告訴隋玉,簪子是我的東西,和那個女人無關。”自從知道了江婉的存在,遲嗣對李小婉的在意幾乎降到了最低值,甚至連普通人都算不上。


    他無比後悔當時頭腦一熱,就和李小婉混在了一起,雖說沒有發生什麽,但他還是怕江婉知道。


    隻是,他的人搜遍了李小婉所住的別墅,甚至連保險櫃都開了,也沒找到那根簪子的蹤影。


    “遲先生,是不是那根簪子正在李小姐的手上?”助理忍不住猜測。


    遲嗣有些煩躁,又給自己點了一根煙,隻能是這樣了,要麽就是李小婉藏到了他們都找不到的地方。


    無論如何,這都需要李小婉告訴他們。


    現在看來,隻能再和那個難纏的隋玉打一趟交道。


    此刻的李小婉雙頰通紅,門牙都被江歌踢掉了一顆。


    “我說你是小偷,還真是個小偷啊?”


    這個女人,口口聲聲說簪子沒拿,結果她剛剛警惕了一下,搜了身,搜到了這個簪子,不然她都要被騙過去了!


    而且這個簪子,確實就是江婉一直心心念念的簪子,是她前世丈夫留下的遺物!


    江歌拿到簪子,就立刻讓隋玉派人送了迴去,自己則是留在這兒等著遲嗣來接人。


    她明顯很適合在黑道上當大姐頭的工作,言行舉止都非常的有範。


    小刀在李小婉的身上遊走,江歌時不時刺進去一些,引來李小婉的痛唿。


    “我說——”


    “江婉什麽都不記得了,忘記了一切前世的記憶,該不會都是你搞的鬼吧?!”


    李小婉從沒受過這樣的待遇,從初進入時空管理局,她就靠著自己的本領,得到了無數個命運之子和反派的喜愛,扮演過女主,治愈過反派,從無敗績!


    更別提收到這樣的屈辱!


    她疼痛難忍,眼神滿是仇恨。


    她怎麽知道江婉神什麽都不記得了?!她又沒有超能力,還能讓江婉一個任務者遺失記憶不成?!


    分明就是那個女人在自導自演!


    可是事到如今,她說什麽都沒人信。


    怪不得江婉來到這個世界不急著來找兩個反派,而是在港島大學城門口和這個女人賣地攤小吃!


    原來是打得這個主意!


    好毒的計謀!


    李小婉恨得咬牙,再也沒有剛剛的威風。


    “大姐頭,遲嗣遲先生來了!”小弟跑過來稟報。


    江歌扔下了手中的刀,給隋玉打了個電話知會一聲,便去前廳見人。


    她有個巨大的優點,就是無論見到地位多麽高的大佬,也不會露怯。


    她或許會禮貌招待,或許會諂媚附勢,但絕不會露怯,故而很能撐得住場子。


    看著映入眼簾的一張帥氣而冷漠的臉龐,江歌就皺起了眉頭。


    三白眼,鷹鉤鼻,薄唇,和想象中的難纏黑商一模一樣,怪不得隋先生囑咐說他來之前讓自己小心。


    她心中有種莫名的厭惡。


    “遲先生,久仰大名!”


    “江哥江小姐,請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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