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吧,還不是錢鬧得,你也知道就那10萬塊錢嘛,就是嫁禍老廠長的那10萬塊錢,是十三他們從銀行搶劫犯那裏撿漏撿來的。”


    “撿漏撿來的?這個世界上哪有那麽多漏兒可撿呢?”


    方箏不自覺的將心底話說了出來,黃毛聽後也連連點頭。


    “可不是!雖然他們是這麽說的,可人警察不是這麽想的啊。”


    按照鄭玉笙的說法,他是在銀行裏麵發現了搶劫犯的線索,然後根據線索找到了搶劫犯的臨時老巢,結果正好碰見了劫匪內部搞內訌一死一傷,還有兩個被他的虛假警笛嚇走了。


    聽聽這像不像某一部警匪片的情節,還是完全不動腦子的那種。


    “那現在到底怎麽樣?”


    “查唄,還能怎麽樣!”


    一想到這裏,黃毛覺得自己頭發都焦白了。


    鄭玉笙是他從垃圾堆裏撿迴來,又請大夫花錢治好的,他對這小子還比其他的兄弟更多了一分感情。


    “然後除了這件事,其實還有一件事。”這件事黃毛一直在考慮要不要告訴方箏。


    雖然鄭玉笙說了,讓他不要告訴方箏,可他覺得對方做這麽多,都是為了幫老大洗脫罪名,要是不說,那不是太可憐了嗎?


    “還有什麽,說!”


    “其實,在你被洗脫罪名之前,十三那小子已經猜到了部分真相,但他沒有證據,為了抓到內鬼,所以就把老七、老九、老二、老十都抓到了廢棄工廠,警察那邊說他犯了什麽非法限製他人人身自由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罪。”


    這也是鄭玉笙被抓到拘留所的原因之一。


    原來鄭玉笙做這些,是為了她嗎?


    她這個‘偶像’何德何能,人家那些腦殘粉,自家偶像還能給粉絲唱歌跳舞什麽的,她什麽都做不了。


    說是帶他掙大錢,可方箏相信即便沒有她,就憑鄭玉笙的手段不用五年他也能嶄露頭角。


    想到這裏她一陣天旋地轉,第一次懷疑自己。


    “黃毛,我以前怎麽從沒聽過你說起過劫匪這件事,你也在瞞著我,是嗎?”


    電話對麵的方箏的語氣不善,千裏之外的黃毛覺得自己的天靈蓋都有一種酸爽的感覺,想想方箏那些層出不窮的折磨人手段,他就止不住的打激靈,連忙告饒。


    “老大你信我,我可以對天發誓,在此事爆發之前,我絕對不知道半個字兒,先前他們去跟蹤銀行劫匪的時候,就沒通知我。”


    “是嗎?”


    “真的!真的!真的!你信我!如果你不信你直接去問十三那小子,當年可是他把我排除在外的,就他還有老二,老七,老九,哦!對了,王大娃也知道他不就在你那邊嗎?”


    放下電話,方箏轉頭看到一臉無辜的王大娃。


    王大娃,哆嗦的就想往其他人背後躲。


    “說說吧,到底怎麽迴事兒?躲得了初一,躲得了十五,還能躲一輩子嗎?我很累了...”


    方箏一向是雜草生命,什麽時候都神采奕奕的,第一次在手下麵前表現出疲憊,讓王大娃等人不是滋味。


    “老大,你從拘留所出來,先好好休息一下吧,具體的事咱們明天再說,好嗎?”


    “現在就說清楚,你不說清楚,讓我如何睡得著。”


    王大娃垂頭喪氣的如同一隻喪家之犬,蹲在方箏麵前簡短的交代了一下。


    其實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就是去年有一天他正在家裏睡大覺,樓下小賣部的老板娘扯著嗓子說有他的電話,懶洋洋的下樓後。


    鄭玉笙在電話裏問他,說有筆大買賣問他做不做,當時他閑得發慌又一想到有錢就跟著去了。


    “人是十三帶我們找到的,但是我們去的時候,他們已經搞出了內訌,高個子男人脖子被割開倒在地上死了,那個中刀的就還剩一口氣,十三用警笛聲把他們嚇走之後,事後還是我們打的120,結果沒成想那小個子到醫院之後他還是死了,完全不關我們的事。”


    王大娃肢體誇張的擺手,要方箏一定要相信他。


    “然後你們還幹了些什麽?”


    “然後啊......”


    後麵他們就把錢裝到了行李箱裏麵,藏到了煙囪裏,他們六個人約定好五年之後去把那筆錢取出來用。


    因為擔心被警察發現王大娃後麵也沒敢去查看,雖然有時候沒錢的時候想一下,可也就真的隻是想一下。


    “你們就沒想過報警?也沒有想過把那兩個逃走劫匪的信息告訴警方?”


    王大娃摸著鼻子不好意的的暗想,告訴了警察,他們還怎麽分錢,不能搞錢不就是為他人做嫁衣嗎,魚沒有撈著還惹得一身腥。


    當然這個想法太不符合核心主義價值觀,王大娃沒敢當著方箏的麵說,他有些不自在的轉移話題。


    “老大,接下來咱們怎麽辦?”


    說到底,銀行又不是他們搶的,那兩個劫匪也不是他們打死的,他們最多就拿了點錢,要是為此被判個十年八年的,怎麽想都不劃算。


    “你讓我想想...”


    方箏抬手阻止了王大娃的繼續詢問,一時間接觸太多信息,她也有些不知道如何是好。


    “為今之計還是先找到劫匪還玉笙他們一個清白,能減少一個罪名算一個吧。”


    方箏感覺到了前所未有的疲憊。


    一周之後,風塵仆仆的一群人迴到江城。


    剛才警察局打聽情況,就看到警察局,押著一個男人迴來。


    仔細一問才知道,這個男人很可能就是銀行搶劫案的真兇之一,也是翻出兩萬塊錢的花盆主人的侄子。


    這家夥把搶來的錢,一部分悄摸著花了,一部分藏在了光棍老叔的家裏。


    方箏張大了嘴,不過才一周,就把逃跑了快兩年的劫匪抓到了,這速度也太快了吧。


    這就是鄭玉笙的厲害之處了。


    他其實早就知道了劫匪的底細,雖然不知道劫匪在哪裏,但他知道長相身高姓名,還能通過對劫匪的性格分析,推測出他們藏身之地。


    連辦案的警察都不得不感歎,這小子要是沒走錯路,確確實實是個人才。


    你想說鄭玉笙為什麽知道?


    很簡單,壞人一般都更了解壞人。


    而鄭玉笙恰恰巧巧是這本書裏麵的一個究極變態,要是沒遇到方箏,此刻這小子恐怕不是在黑化就是在黑化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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