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長盛從小是個苦孩子。


    出生在一個列強橫肆的年代。


    幼時母親每日帶著他睡在床底下,一旦有點風吹草動,就會將他藏在家裏的地窖裏。


    在家人的殷殷期盼中,他好不容易長大了,也來到了和平年代。


    憑著勤奮好學的態度,他成了一名光榮的工人。


    和同齡的朋友一樣,在適當的年紀娶妻生子,度過了人生很幸福的一段時光。


    人生的厄運,往往就出現在你以為自己很幸福的時候。


    人到中年,他的獨子在一次車禍中喪生,家中老妻為此身心俱疲,不到四十就從生產線上退下來,獨留他一人支撐門戶。


    他把他的一生都獻給了廠子,算得上鞠躬盡瘁死而後已。


    作為一廠之長,他的家中甚至沒有一件像樣的家具,一年到頭都穿著那身樸素的中山裝。


    就是這樣的人,卻從他家中搜出了受賄的十萬元。


    見了這麽多錢,廠子裏議論紛紛。


    小部分人覺得,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鬥。


    但大部分則是認定,覺得老廠長就是被冤枉的,肯定是有人想栽贓陷害他。


    “王麻子,用你那核桃仁大的腦子,好好想想,老廠長要受賄,還用等到今天,早些年廠子效益好的時候,為什麽不幹,非要等到現在,就你這樣的棒槌,都知道拿了錢之後出去花天酒地,老廠長家裏過得是什麽日子,大夥兒有目共睹。”


    和王麻子嗆聲之人,左右看了一眼。


    刻意將聲音壓低,分析道:“更何況他的兒子早就死了,連個後都沒有,他拿那些錢來幹什麽,墊棺材裏嗎。”


    這話一出,所有人都覺得有理,對啊,他連個兒子都沒有,拿這麽多錢來幹什麽?


    警局內


    相比較廠子裏的人對鄭長盛的信任,警察局的辦案人員則是理性很多。


    “鄭長盛,你還是老實交代,什麽時間,什麽地點,又是誰給你送的這些贓款?”


    他們已經見慣了,各種各樣表麵上看起來清貧有原則的官員,實際上私底下卻是個來者不拒的大老虎。


    如今人證(呂德樹)物證(十萬塊)俱在,難怪他們不給鄭長盛好臉色。


    “警察同誌,你們搞錯了,我鄭長盛可以對天發誓,絕對沒有收受任何賄賂,若違此誓必將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鄭長盛目光清明,希望警方能再查一次。


    “你!”


    麵對鄭長盛的‘油鹽不進’年輕的警察,有些沉不住氣。


    他的師傅立即按住菜鳥的肩膀,將人趕到一邊做筆錄,自己緩和下臉色,和鄭長盛拉起家常。


    “老鄭啊,聽說最近膠鞋廠近期的效益不錯嘛,天天大燈開著日以繼夜的加班,恐怕掙不少吧”


    鄭長盛點點頭。


    “嗯,最近廠子裏效益確實還可以,相關的情況以及稅收,早已在去年的財務報告中,已經向相關部門那邊提交過了。”


    “哦,是這樣啊,那確實是我們孤陋寡聞了,你不能和我們說說你和方箏是什麽關係。”


    七彎八拐的最後話題還是扯到方箏身上。


    鄭長盛當了這麽多年的廠長,也不比其他人傻一半,既然話題轉到了這個方麵,該是什麽就是什麽。


    “她是膠鞋廠的大客戶,去年我廠有幾十萬雙膠鞋,一並傾銷於她。”


    “你的意思是說你們雙方,除了買家與賣家的關係之外,沒有其他的關係了”


    “警察同誌,話可不是這樣說的,方箏是救助我廠於危難之中的大恩人,錦上添花容易,雪中送炭難,如果不是她,膠鞋廠現在恐怕已經步入塑料薄膜廠的後塵,開始走破產程序了。”


    想到塑料薄膜廠,鄭長盛突然意識到,這突如其來晴天霹靂的所謂行賄受賄案,會不會是就是上個月被他強硬迴絕收購案的杉下集團搞出來的。


    帝國主義亡我之心不死。


    “既然鄭廠長這般說,那這邊就有一個問題了,您又是如何未卜先知,知道方箏一舉就能成功,要不然怎麽隻用1000塊錢的定金,就給了她3萬雙鞋。”


    這個問題問得很尖銳了。


    “有句老話不知道你聽過沒有?死馬當活馬醫,一個人若是落到絕境,為了活命什麽都會想試試的。”


    這話說的讓人無言以對。


    鄭長盛年紀大了又是一廠之長,萬一真有冤情,警方也不想把事情做絕。


    他們需要更多的證據,來讓人認罪。


    ......


    海城


    警察局內,方箏的律師來得很快。


    “抱歉各位,有些事我想和我的當事人先談談”律師拿出名片,表示她需要了解人多事實。


    接待人員,比了個請的手勢,給二人提供了一個見麵場合。


    “你好,方小姐,我是白若影女士介紹來的律師,這是我的名片”


    方城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陳元曉。


    “陳女士,你好”


    身著職業裝的幹練女子,點頭迴應。


    “時間緊急,其他的話我們就先別說了,先談談警方對你的兩條指控吧。”


    “好的。”


    “第一條行賄罪,這個罪名比較大,屬於刑事糾紛,想定罪需要完整的證據鏈,具體情況必須要從警方那邊得到確切的資料之後才能做辯護。”


    “我是冤枉的,十萬塊我哪裏來那麽多錢!”


    白若影看著突然激動的方箏若有所思,就現在菲麗的流水,別說十萬就是百萬也有吧。


    “我是說去年!”


    去年的時候她還在鄉下種地,為了養母的病和方兆欠下的幾千塊,她們父女倆起早貪黑的幹,一年到頭連肉都舍不得買,十萬塊怎麽不說成百萬啊。


    “方小姐,凡事要看證據的,十萬塊確實是從另一個犯罪嫌疑人的家裏搜出來的,所以這邊建議先從長計議,如果實在不行,你要做好準備”


    白若影的話,方箏是一萬個不愛聽,說什麽做好準備,沒做的事為什麽要承認,找證據不是律師和警方的事情嗎,如果她現在還有自由身,還要他們幹什麽。


    她自己就能解決。


    白若影似乎看出了方箏的不信任,略微有些不自在的換了個姿勢,談起第二條指控。


    “至於非法經營,這一條就比較輕鬆了”


    在法律上對非法經營也有詳細的解釋,雖然方箏確實沒有經營許可證。


    但是第一她經營的範圍隻是膠鞋,不是需要辦理專門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的飲食類。


    第二她爹和膠鞋廠有簽訂明確的買賣合同,所售之物來源正規,質量也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第三,每次出攤,她都有向當地的執法部門,申請場地使用,並且按照規定繳納了租賃場地的費用,無混亂,無人員傷亡。


    說來說去,她也隻是擺了個地攤而已。


    如果事事較真兒,那全國的小攤小販全部都得被抓起來,更何況案發時她還未滿18歲,法官應該會酌情考慮這一點。。


    但鑒於她搞事能力巨大,所涉金額超過百萬,所以最後很可能會以罰款的形式結束這條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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