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結婚(1)
東北往事:黑道風雲20年係列(共7冊) 作者:孔二狗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混子,講的就是個麵子,講的就是個排場。這不但是張嶽的婚禮,還是當地江湖中人的盛會,那天,全市大小混子頭子基本全來了。20世紀90年代的張嶽,由於講義氣,講信譽,交際廣,而且趙紅兵、李四這樣的聞人是他的鐵杆朋友,絕對是全市婦孺皆知的江湖大哥。
二十三、我看見了幸福
在表哥跑路、李四賠錢、曉波毀容這三件煩心事過後,趙紅兵等人終於迎來了一件開心事——張嶽馬上就要結婚了。
李洋,那個癡情的女子,馬上就要成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當時特別流行的一首崔健的歌,歌名叫《一塊紅布》。
那天是你用一塊紅布/蒙住我雙眼也蒙住了天
你問我看見了什麽/我說我看見了幸福
自從李洋認識張嶽那天起,張嶽就用一塊紅布蒙住了李洋的眼睛,也蒙住了天。認識八年了,李洋眼前什麽都看不見,隻能看見幸福。不管是張嶽入獄、一次又一次的受傷,還是他每天的提心吊膽,李洋的眼前始終都是一片幸福。因為她知道,張嶽這個看似豪放不羈的男人的心裏,始終沒有別的女人。這樣的男人如果認準了一個女人,那就是,一輩子。
張嶽究竟用怎麽樣的一塊紅布蒙住了李洋的眼睛,誰也不知道。或許,李洋自己也不知道,但她一定知道什麽是愛情。
對,愛情就是這樣,就是張嶽對她這樣,這就是愛情。
前幾天,二狗在不經意間聽見有人的手機中傳出一首熟悉的歌,當二狗聽到“人說北方的狼族,會在寒風起站在城門外,穿著不鏽的鐵衣,唿喚城門開,眼中含著淚”、“人說地安門裏麵,有位老婦人,猶在癡癡等,安詳的老人,依舊等著那,出征的歸人”這幾句歌詞時,竟潸然淚下。
那是因為,二狗想起了傳說中的多年前的一個鏡頭。一群全副武裝的警察敲開了張嶽的家門。“等著我,過幾天我就迴來。”張嶽最後環視了一下李洋親手布置的溫馨的家,又仔細地端詳了一下李洋和她懷中的孩子。
“嗯!”李洋朝張嶽微笑了一下。
張嶽再也沒能迴來。
後來有人對李洋說,張嶽出不來了,判了死刑。在張嶽臨刑前,大家都叫李洋去看看他,但李洋說什麽都不去。“他不會死的,他那天走的時候對我說了,他會迴來的。”無論別人怎麽勸說,李洋都堅持不去看張嶽最後一眼。直到張嶽被執行了死刑,電視上也播了,李洋也交了五塊錢的子彈費,她才相信,張嶽再也迴不來這個家了。“人早晚會死的,他隻不過比我早去了幾年。等我把孩子養大了,我就找他去。”據說,李洋沒在人前掉過一滴眼淚。奇怪的是,雖然李洋沒有在人前掉過一滴眼淚,但是在張嶽剛被執行死刑的那幾天裏,去探望李洋的人沒有一個不落淚,包括趙紅兵。事後趙紅兵曾經在一次酒後說:“我見到李洋時,她的臉上,竟然還是幸福。”
“看到她那堅定的眼神,我也真的以為張嶽還能再迴來。看到她那癡癡的表情,沒有人能忍住不落淚。”趙紅兵補充了一句。李洋曾經說過,隻要能和張嶽結婚一天,那麽她就是這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和張嶽結婚六年,她今生無悔且無憾。李洋至今仍然未再婚,全身心地教育兒子。張嶽的這塊紅布,依然在蒙著她的眼睛。張嶽結婚,是一向比較悠閑的趙紅兵和小北京的頭號大事,他倆忙裏忙外,所有的事兒都給張嶽張羅得妥妥當當。二狗至今仍然記得張嶽的婚禮,那絕對是當地20世紀90年代最氣派的一場婚禮,比市長兒子的婚禮還氣派。酒宴,擺了上百桌。幾十台花車沒有一台是50萬元以下的,也不知道小北京等人是怎麽張羅來的。小北京和趙紅兵的破林肯,張嶽根本就不讓加入到車隊中去。但是據說黃老邪的破夏利在變道的時候一不小心混入那幾十台花車中,而且,一進去還出不來了。也就是黃老邪臉皮厚點兒,換了別人的破夏利混在那幾十台名車中,早就沒臉活了。
混子,講的就是個麵子,講的就是個排場。這不但是張嶽的婚禮,還是當地江湖中人的盛會,那天,全市大小混子頭子基本全來了。20世紀90年代的張嶽,由於講義氣,講信譽,交際廣,而且趙紅兵、李四這樣的聞人是他的鐵杆朋友,絕對是全市婦孺皆知的江湖大哥。
小北京是張嶽的伴郎。本來趙紅兵說死說活也要當伴郎,但是被張嶽一句“必須是童男才能當伴郎”給否決了。趙紅兵1987年就不是童男了,全市人民都知道。所以,趙紅兵隻好負責為張嶽接待客人,也就是說,負責為每個客人安排座位等雜務。這也是趙紅兵生平僅有的一次“伺候人”,沒辦法,為了朋友,咬牙幹了。
張嶽婚禮那天,有幾個細節趙紅兵終生難忘。這一天,改變了趙紅兵的一生。
第一個就是,他又看見了嚴春秋。據說,雖然李洋和嚴春秋在高中時是很好的朋友,但由於嚴春秋和張嶽的關係,也恨死了嚴春秋,所以根本沒邀請他。沒想到,嚴春秋不請自到,而且還隨了禮。
站在門口接待客人的趙紅兵看到了嚴春秋。連續一年多酗酒的趙紅兵記憶力有些下降,已經想不起來眼前這個一身警服的人是誰,隻是覺得有些眼熟而已。而嚴春秋看見趙紅兵,居然點頭笑了笑。
“你最近沒犯什麽事兒吧?聽說你現在挺老實?”嚴春秋居然微笑著說了這麽難聽的一句。
“……嗬嗬……沒有。”趙紅兵還沒想起來他是誰,以為是他在監獄時的管教之類的呢。
“那就好,你老實點兒啊,現在又要嚴打了。”
“哦?”趙紅兵被嚴春秋莫名其妙地問出了一肚子火。但畢竟這天是張嶽的婚禮,趙紅兵也不好發作,含糊地答了一句就去接待別的客人了。
“你最近也沒犯什麽事兒吧?”嚴春秋居然又向和趙紅兵在一起接待客人的小紀問了同樣的一句。
“嗬嗬,你別以為你穿了身綠皮、戴了個大蓋帽就誰都能管。你紀爺爺現在是良民,你們公安還能管天管地?連良民也抓?”小紀根本就沒給嚴春秋任何麵子,上來就開罵。小紀可記得嚴春秋是誰,當年小紀也暴打過他。那時候公安的警服還不像現在一身黑,是綠色的,所以小紀說他一身綠皮。
“沒惹事兒最好了,你繼續當良民吧!”嚴春秋居然沒迴擊小紀的挑釁。
嚴春秋走遠後,趙紅兵問小紀:“他誰啊?”
“嚴春秋。”
“他來這裏幹嗎?張嶽看見他還不得出事兒?你想辦法把他攆走。”
“攆能攆得走?你看看他……”小紀指了指嚴春秋。
嚴春秋的一身警服在人群中格外紮眼,隻見他走到一桌,剛坐下,這一桌的人就全散了,十個人的桌子,隻坐了嚴春秋孤零零的一個人。江湖中人聚會,來了個刑警隊的,誰不煩?
趙紅兵見狀趕緊走了過去:“嗬嗬,你和你的同學坐一桌吧。今天你們同學基本都來了,你去那邊。”趙紅兵指了指。
“哦,我剛才沒看見我的同學,我這就過去!”
“嗯!”
趙紅兵安頓好嚴春秋,轉頭又走去門外迎接賓客。剛走到門口,趙紅兵的身子就是一顫。因為他看見了高歡。穿著孕婦裝、大腹便便的高歡正向他迎麵走來,他想避也來不及了。“嗯……你也來了。”實在躲不過去了,趙紅兵硬著頭皮說了一句。朝思暮想的人赫然出現在了自己麵前,趙紅兵竟無話可說。“嗯……”高歡也像是被電擊一樣,木然地站在那裏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趙紅兵早就有在當天的婚禮上見到高歡的心理準備,他知道高歡一定會來。他一直琢磨著,見到高歡他就躲。這麽大的婚禮現場,他隨便躲哪兒都不會和高歡麵對麵地碰到。哪想到有嚴春秋這一搗亂,趙紅兵忙亂之下,竟然和高歡走了個麵對麵。
兩個人傻傻地對視了五六秒鍾,都覺得這樣實在太尷尬。“我去隨禮。”還是高歡先緩過神來。
“……哦。”趙紅兵還是有兒點手足無措。
高歡隨後進了門,在入口處,隨了禮。隨完禮後,高歡向前走了幾步,忽然迴頭,迴來後又跟寫禮的馬三要了支筆,扯過一張紅紙,寫下了幾個字,然後離去,徑直走向她同學那桌。
不一會兒,趙紅兵招待客人又走到了馬三寫禮的地方。
“紅兵大哥,剛才和你說話的那個孕婦,在這裏寫了幾個字。嘖,嘖,你看這字寫得。”馬三的表情,像是女人看見了一個限量版的lv的包一樣。
“嗬嗬,是嗎?”趙紅兵拿過那張被高歡寫著字的紙。
紙上寫著:他年得傍蟾宮客,不在梅邊在柳邊。
“紅兵大哥,那個字念什麽啊?”馬三豎起蘭花指,指著“蟾”字嗲嗲地說。
趙紅兵仿似沒聽見馬三的問話,他的思緒迴到了1987年那段他和高歡私奔的日子。那是他人生中最幸福的日子,最美好的時光。他記得有一天,他和高歡到了一個開滿牡丹的地方。
“紅兵,我給你講個故事,講一個和牡丹相關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牡丹亭》。”
“好,你說來聽聽。”
“宋代,有一個女子名叫杜麗娘,她是一個太守的女兒,溫柔賢淑、美麗大方。有一日,她在夢中夢見了一個柳姓的公子。在夢中,她與他纏綿並私訂終身。她夢醒後始終忘不了夢中的那位公子,不吃不喝,形銷骨立,不久就因為過度相思而死去。她臨終前,讓她的媽媽把她埋在了花園的梅樹下。而她夢中的這個柳姓的公子也總是夢見一個女子站在梅樹下,他也對這個女子傾慕非常,而後,他改名為柳夢梅。三年後,柳夢梅赴京趕考,借宿在了梅花庵,拾到了杜麗娘的畫像。他認定,畫中的女子就是他夢中的那個姑娘。杜麗娘魂遊故園,再次與柳夢梅幽會。隨後,柳夢梅掘開了麗娘的墳墓,麗娘死而複生,兩人隨後結為夫婦,一起赴京趕考。結果,杜麗娘的老師發現了柳夢梅掘墓的事,告發了柳夢梅。柳夢梅應試後,去給麗娘的爸爸報喜,結果卻被麗娘的爸爸當做盜墓賊囚禁。發榜後,柳夢梅高中狀元,但麗娘的爸爸始終不同意這樁婚事,絕不相信麗娘死而複生的事實。後來,事情鬧到了皇帝那裏。經皇帝裁決,柳夢梅和杜麗娘終於走到了一起,白頭偕老。”
“雖然很淒婉,但是很像一個神話故事啊。”趙紅兵說。
“是,這個故事講的就是:愛情,可以戰勝一切,包括生死。而且,裏麵的幾首詩我也很喜歡。”高歡說。
“說來聽聽。”
“麗娘臨死前寫:近睹分明似儼然,遠觀自在若飛仙;他年得傍蟾宮客,不在梅邊在柳邊。柳夢梅看了心想:無論是柳還是梅,都有我的份兒,因為我就叫柳夢梅,他就迴了一首:丹青妙處欲天然,不是天仙即地仙;欲傍蟾宮人近遠,恰似春在柳梅邊。”
“很好,我背下來了。”那時的趙紅兵還沒酗酒,記憶力不是一般的好。
“真的?”
“真的,因為很上口。”趙紅兵隨後就背了一遍。
“我們比他們幸福多了,我們都是活著的時候就認識了。”
“嗯,是。”
趙紅兵迴憶到這裏,迴頭看了看走路已經不怎麽方便了的高歡,恍如隔世。
多年前與高歡的私奔,恰如柳夢梅和杜麗娘的夢。或許,那僅僅是一夢而已,隻能當做美夢留在自己的記憶裏。
高歡的媽媽又像是那個封建衛道士麗娘的爸爸,千方百計阻止二人走到一起。
這時,趙紅兵又想起了高歡那句“我們比他們幸福多了”。
麗娘還可以還魂,但已經嫁作他人婦的高歡呢?愛情能戰勝生死,但是能戰勝婚姻嗎?能戰勝這個被倫理綱常束縛著的社會嗎?“哎,你怎麽來了,有人請你嗎?”馬三像是發現了新大陸一樣尖著嗓子驚叫了一聲。馬三看見了宋老板的二奶,用2008年流行的話說就是——小三。
“沒人請我我就不能來?”宋老板的小情婦笑吟吟地說。極少誇人的張嶽曾經誇過她“真是個好娘們兒”,張嶽絕沒看錯這個女人,這個女人真的不尋常。“你哪兒來那麽多廢話啊?”趙紅兵很煩馬三。
“我……”馬三話還沒說完。
“走吧,我幫你找個地方坐下吧!”趙紅兵對宋老板的小情婦說。
“你是張嶽的好朋友吧?我認識你。”宋老板的小情婦對趙紅兵說。
“哦,你是張嶽的朋友還是李洋的朋友?”趙紅兵已經招待了上百位客人,麻木了,順口問了一句。
“這封信,你交給張嶽,一定要記得給他!”宋老板的小情婦沒迴答趙紅兵的問題,而是交給了趙紅兵一封信。
“你是張嶽的朋友啊?”趙紅兵收下信,塞進了口袋裏。
“嗯,算是吧!”
“富貴,這姑娘坐你旁邊吧。你照顧一下,她是張嶽的朋友。”趙紅兵對剛出院的富貴說。“嗯,紅兵大哥,你放心吧!”宋老板的小情婦坐在了富貴旁邊。後來在聊天中富貴知道了,宋老板這個漂亮的小情婦,才二十一歲,叫小梅。趙紅兵剛安頓下小梅,走到門口,他就又看見了一個熟人——毛琴。“哎呀,紅兵老弟,好久不見了,你還是那麽帥。”毛琴當時已經30歲出頭了,但是徐娘半老,風韻猶存。
“嗬嗬,來了!”趙紅兵見到毛琴一次,肯定就會被毛琴調戲一次。
“張老板結婚,我能不來嗎?我還想跟張老板要口飯吃呢!再說,就算張老板不賞我口飯吃,為了能見到你,我也得來啊!”毛琴笑得很嫵媚。毛琴說著,走到了馬三寫禮的地方。
“兩份,一份是我的,一份是我弟弟的。我弟弟的這個是存折,20萬,密碼就是今天的日子。”毛琴對馬三說。
“你等等!”趙紅兵拉住了毛琴,“你替誰隨禮?”
“我弟弟呀!”
“你弟弟是誰呀?”
“趙山河。”
“……這錢我們不能收。張嶽沒趙山河這個朋友。”
“哎呀,紅兵老弟,不就是那點兒過節嗎?咱們認識這麽多年了,幫姐去說個情不行嗎?人們都知道,張嶽就聽你一個人的。”
二十三、我看見了幸福
在表哥跑路、李四賠錢、曉波毀容這三件煩心事過後,趙紅兵等人終於迎來了一件開心事——張嶽馬上就要結婚了。
李洋,那個癡情的女子,馬上就要成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當時特別流行的一首崔健的歌,歌名叫《一塊紅布》。
那天是你用一塊紅布/蒙住我雙眼也蒙住了天
你問我看見了什麽/我說我看見了幸福
自從李洋認識張嶽那天起,張嶽就用一塊紅布蒙住了李洋的眼睛,也蒙住了天。認識八年了,李洋眼前什麽都看不見,隻能看見幸福。不管是張嶽入獄、一次又一次的受傷,還是他每天的提心吊膽,李洋的眼前始終都是一片幸福。因為她知道,張嶽這個看似豪放不羈的男人的心裏,始終沒有別的女人。這樣的男人如果認準了一個女人,那就是,一輩子。
張嶽究竟用怎麽樣的一塊紅布蒙住了李洋的眼睛,誰也不知道。或許,李洋自己也不知道,但她一定知道什麽是愛情。
對,愛情就是這樣,就是張嶽對她這樣,這就是愛情。
前幾天,二狗在不經意間聽見有人的手機中傳出一首熟悉的歌,當二狗聽到“人說北方的狼族,會在寒風起站在城門外,穿著不鏽的鐵衣,唿喚城門開,眼中含著淚”、“人說地安門裏麵,有位老婦人,猶在癡癡等,安詳的老人,依舊等著那,出征的歸人”這幾句歌詞時,竟潸然淚下。
那是因為,二狗想起了傳說中的多年前的一個鏡頭。一群全副武裝的警察敲開了張嶽的家門。“等著我,過幾天我就迴來。”張嶽最後環視了一下李洋親手布置的溫馨的家,又仔細地端詳了一下李洋和她懷中的孩子。
“嗯!”李洋朝張嶽微笑了一下。
張嶽再也沒能迴來。
後來有人對李洋說,張嶽出不來了,判了死刑。在張嶽臨刑前,大家都叫李洋去看看他,但李洋說什麽都不去。“他不會死的,他那天走的時候對我說了,他會迴來的。”無論別人怎麽勸說,李洋都堅持不去看張嶽最後一眼。直到張嶽被執行了死刑,電視上也播了,李洋也交了五塊錢的子彈費,她才相信,張嶽再也迴不來這個家了。“人早晚會死的,他隻不過比我早去了幾年。等我把孩子養大了,我就找他去。”據說,李洋沒在人前掉過一滴眼淚。奇怪的是,雖然李洋沒有在人前掉過一滴眼淚,但是在張嶽剛被執行死刑的那幾天裏,去探望李洋的人沒有一個不落淚,包括趙紅兵。事後趙紅兵曾經在一次酒後說:“我見到李洋時,她的臉上,竟然還是幸福。”
“看到她那堅定的眼神,我也真的以為張嶽還能再迴來。看到她那癡癡的表情,沒有人能忍住不落淚。”趙紅兵補充了一句。李洋曾經說過,隻要能和張嶽結婚一天,那麽她就是這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和張嶽結婚六年,她今生無悔且無憾。李洋至今仍然未再婚,全身心地教育兒子。張嶽的這塊紅布,依然在蒙著她的眼睛。張嶽結婚,是一向比較悠閑的趙紅兵和小北京的頭號大事,他倆忙裏忙外,所有的事兒都給張嶽張羅得妥妥當當。二狗至今仍然記得張嶽的婚禮,那絕對是當地20世紀90年代最氣派的一場婚禮,比市長兒子的婚禮還氣派。酒宴,擺了上百桌。幾十台花車沒有一台是50萬元以下的,也不知道小北京等人是怎麽張羅來的。小北京和趙紅兵的破林肯,張嶽根本就不讓加入到車隊中去。但是據說黃老邪的破夏利在變道的時候一不小心混入那幾十台花車中,而且,一進去還出不來了。也就是黃老邪臉皮厚點兒,換了別人的破夏利混在那幾十台名車中,早就沒臉活了。
混子,講的就是個麵子,講的就是個排場。這不但是張嶽的婚禮,還是當地江湖中人的盛會,那天,全市大小混子頭子基本全來了。20世紀90年代的張嶽,由於講義氣,講信譽,交際廣,而且趙紅兵、李四這樣的聞人是他的鐵杆朋友,絕對是全市婦孺皆知的江湖大哥。
小北京是張嶽的伴郎。本來趙紅兵說死說活也要當伴郎,但是被張嶽一句“必須是童男才能當伴郎”給否決了。趙紅兵1987年就不是童男了,全市人民都知道。所以,趙紅兵隻好負責為張嶽接待客人,也就是說,負責為每個客人安排座位等雜務。這也是趙紅兵生平僅有的一次“伺候人”,沒辦法,為了朋友,咬牙幹了。
張嶽婚禮那天,有幾個細節趙紅兵終生難忘。這一天,改變了趙紅兵的一生。
第一個就是,他又看見了嚴春秋。據說,雖然李洋和嚴春秋在高中時是很好的朋友,但由於嚴春秋和張嶽的關係,也恨死了嚴春秋,所以根本沒邀請他。沒想到,嚴春秋不請自到,而且還隨了禮。
站在門口接待客人的趙紅兵看到了嚴春秋。連續一年多酗酒的趙紅兵記憶力有些下降,已經想不起來眼前這個一身警服的人是誰,隻是覺得有些眼熟而已。而嚴春秋看見趙紅兵,居然點頭笑了笑。
“你最近沒犯什麽事兒吧?聽說你現在挺老實?”嚴春秋居然微笑著說了這麽難聽的一句。
“……嗬嗬……沒有。”趙紅兵還沒想起來他是誰,以為是他在監獄時的管教之類的呢。
“那就好,你老實點兒啊,現在又要嚴打了。”
“哦?”趙紅兵被嚴春秋莫名其妙地問出了一肚子火。但畢竟這天是張嶽的婚禮,趙紅兵也不好發作,含糊地答了一句就去接待別的客人了。
“你最近也沒犯什麽事兒吧?”嚴春秋居然又向和趙紅兵在一起接待客人的小紀問了同樣的一句。
“嗬嗬,你別以為你穿了身綠皮、戴了個大蓋帽就誰都能管。你紀爺爺現在是良民,你們公安還能管天管地?連良民也抓?”小紀根本就沒給嚴春秋任何麵子,上來就開罵。小紀可記得嚴春秋是誰,當年小紀也暴打過他。那時候公安的警服還不像現在一身黑,是綠色的,所以小紀說他一身綠皮。
“沒惹事兒最好了,你繼續當良民吧!”嚴春秋居然沒迴擊小紀的挑釁。
嚴春秋走遠後,趙紅兵問小紀:“他誰啊?”
“嚴春秋。”
“他來這裏幹嗎?張嶽看見他還不得出事兒?你想辦法把他攆走。”
“攆能攆得走?你看看他……”小紀指了指嚴春秋。
嚴春秋的一身警服在人群中格外紮眼,隻見他走到一桌,剛坐下,這一桌的人就全散了,十個人的桌子,隻坐了嚴春秋孤零零的一個人。江湖中人聚會,來了個刑警隊的,誰不煩?
趙紅兵見狀趕緊走了過去:“嗬嗬,你和你的同學坐一桌吧。今天你們同學基本都來了,你去那邊。”趙紅兵指了指。
“哦,我剛才沒看見我的同學,我這就過去!”
“嗯!”
趙紅兵安頓好嚴春秋,轉頭又走去門外迎接賓客。剛走到門口,趙紅兵的身子就是一顫。因為他看見了高歡。穿著孕婦裝、大腹便便的高歡正向他迎麵走來,他想避也來不及了。“嗯……你也來了。”實在躲不過去了,趙紅兵硬著頭皮說了一句。朝思暮想的人赫然出現在了自己麵前,趙紅兵竟無話可說。“嗯……”高歡也像是被電擊一樣,木然地站在那裏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趙紅兵早就有在當天的婚禮上見到高歡的心理準備,他知道高歡一定會來。他一直琢磨著,見到高歡他就躲。這麽大的婚禮現場,他隨便躲哪兒都不會和高歡麵對麵地碰到。哪想到有嚴春秋這一搗亂,趙紅兵忙亂之下,竟然和高歡走了個麵對麵。
兩個人傻傻地對視了五六秒鍾,都覺得這樣實在太尷尬。“我去隨禮。”還是高歡先緩過神來。
“……哦。”趙紅兵還是有兒點手足無措。
高歡隨後進了門,在入口處,隨了禮。隨完禮後,高歡向前走了幾步,忽然迴頭,迴來後又跟寫禮的馬三要了支筆,扯過一張紅紙,寫下了幾個字,然後離去,徑直走向她同學那桌。
不一會兒,趙紅兵招待客人又走到了馬三寫禮的地方。
“紅兵大哥,剛才和你說話的那個孕婦,在這裏寫了幾個字。嘖,嘖,你看這字寫得。”馬三的表情,像是女人看見了一個限量版的lv的包一樣。
“嗬嗬,是嗎?”趙紅兵拿過那張被高歡寫著字的紙。
紙上寫著:他年得傍蟾宮客,不在梅邊在柳邊。
“紅兵大哥,那個字念什麽啊?”馬三豎起蘭花指,指著“蟾”字嗲嗲地說。
趙紅兵仿似沒聽見馬三的問話,他的思緒迴到了1987年那段他和高歡私奔的日子。那是他人生中最幸福的日子,最美好的時光。他記得有一天,他和高歡到了一個開滿牡丹的地方。
“紅兵,我給你講個故事,講一個和牡丹相關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牡丹亭》。”
“好,你說來聽聽。”
“宋代,有一個女子名叫杜麗娘,她是一個太守的女兒,溫柔賢淑、美麗大方。有一日,她在夢中夢見了一個柳姓的公子。在夢中,她與他纏綿並私訂終身。她夢醒後始終忘不了夢中的那位公子,不吃不喝,形銷骨立,不久就因為過度相思而死去。她臨終前,讓她的媽媽把她埋在了花園的梅樹下。而她夢中的這個柳姓的公子也總是夢見一個女子站在梅樹下,他也對這個女子傾慕非常,而後,他改名為柳夢梅。三年後,柳夢梅赴京趕考,借宿在了梅花庵,拾到了杜麗娘的畫像。他認定,畫中的女子就是他夢中的那個姑娘。杜麗娘魂遊故園,再次與柳夢梅幽會。隨後,柳夢梅掘開了麗娘的墳墓,麗娘死而複生,兩人隨後結為夫婦,一起赴京趕考。結果,杜麗娘的老師發現了柳夢梅掘墓的事,告發了柳夢梅。柳夢梅應試後,去給麗娘的爸爸報喜,結果卻被麗娘的爸爸當做盜墓賊囚禁。發榜後,柳夢梅高中狀元,但麗娘的爸爸始終不同意這樁婚事,絕不相信麗娘死而複生的事實。後來,事情鬧到了皇帝那裏。經皇帝裁決,柳夢梅和杜麗娘終於走到了一起,白頭偕老。”
“雖然很淒婉,但是很像一個神話故事啊。”趙紅兵說。
“是,這個故事講的就是:愛情,可以戰勝一切,包括生死。而且,裏麵的幾首詩我也很喜歡。”高歡說。
“說來聽聽。”
“麗娘臨死前寫:近睹分明似儼然,遠觀自在若飛仙;他年得傍蟾宮客,不在梅邊在柳邊。柳夢梅看了心想:無論是柳還是梅,都有我的份兒,因為我就叫柳夢梅,他就迴了一首:丹青妙處欲天然,不是天仙即地仙;欲傍蟾宮人近遠,恰似春在柳梅邊。”
“很好,我背下來了。”那時的趙紅兵還沒酗酒,記憶力不是一般的好。
“真的?”
“真的,因為很上口。”趙紅兵隨後就背了一遍。
“我們比他們幸福多了,我們都是活著的時候就認識了。”
“嗯,是。”
趙紅兵迴憶到這裏,迴頭看了看走路已經不怎麽方便了的高歡,恍如隔世。
多年前與高歡的私奔,恰如柳夢梅和杜麗娘的夢。或許,那僅僅是一夢而已,隻能當做美夢留在自己的記憶裏。
高歡的媽媽又像是那個封建衛道士麗娘的爸爸,千方百計阻止二人走到一起。
這時,趙紅兵又想起了高歡那句“我們比他們幸福多了”。
麗娘還可以還魂,但已經嫁作他人婦的高歡呢?愛情能戰勝生死,但是能戰勝婚姻嗎?能戰勝這個被倫理綱常束縛著的社會嗎?“哎,你怎麽來了,有人請你嗎?”馬三像是發現了新大陸一樣尖著嗓子驚叫了一聲。馬三看見了宋老板的二奶,用2008年流行的話說就是——小三。
“沒人請我我就不能來?”宋老板的小情婦笑吟吟地說。極少誇人的張嶽曾經誇過她“真是個好娘們兒”,張嶽絕沒看錯這個女人,這個女人真的不尋常。“你哪兒來那麽多廢話啊?”趙紅兵很煩馬三。
“我……”馬三話還沒說完。
“走吧,我幫你找個地方坐下吧!”趙紅兵對宋老板的小情婦說。
“你是張嶽的好朋友吧?我認識你。”宋老板的小情婦對趙紅兵說。
“哦,你是張嶽的朋友還是李洋的朋友?”趙紅兵已經招待了上百位客人,麻木了,順口問了一句。
“這封信,你交給張嶽,一定要記得給他!”宋老板的小情婦沒迴答趙紅兵的問題,而是交給了趙紅兵一封信。
“你是張嶽的朋友啊?”趙紅兵收下信,塞進了口袋裏。
“嗯,算是吧!”
“富貴,這姑娘坐你旁邊吧。你照顧一下,她是張嶽的朋友。”趙紅兵對剛出院的富貴說。“嗯,紅兵大哥,你放心吧!”宋老板的小情婦坐在了富貴旁邊。後來在聊天中富貴知道了,宋老板這個漂亮的小情婦,才二十一歲,叫小梅。趙紅兵剛安頓下小梅,走到門口,他就又看見了一個熟人——毛琴。“哎呀,紅兵老弟,好久不見了,你還是那麽帥。”毛琴當時已經30歲出頭了,但是徐娘半老,風韻猶存。
“嗬嗬,來了!”趙紅兵見到毛琴一次,肯定就會被毛琴調戲一次。
“張老板結婚,我能不來嗎?我還想跟張老板要口飯吃呢!再說,就算張老板不賞我口飯吃,為了能見到你,我也得來啊!”毛琴笑得很嫵媚。毛琴說著,走到了馬三寫禮的地方。
“兩份,一份是我的,一份是我弟弟的。我弟弟的這個是存折,20萬,密碼就是今天的日子。”毛琴對馬三說。
“你等等!”趙紅兵拉住了毛琴,“你替誰隨禮?”
“我弟弟呀!”
“你弟弟是誰呀?”
“趙山河。”
“……這錢我們不能收。張嶽沒趙山河這個朋友。”
“哎呀,紅兵老弟,不就是那點兒過節嗎?咱們認識這麽多年了,幫姐去說個情不行嗎?人們都知道,張嶽就聽你一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