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癸醜拷夾百官


    《甲乙史》記載:賊軍的稽勳司官員手持名單,召集京城官員劉餘佑、孫承澤前來,兩人剛坐下,就向劉餘佑索要四萬兩銀子,向孫承澤索要兩萬兩,並且警告說:“你們應該盡快交出,如果拖延兩天,就沒有時間從容應對了。”午後,他們還召集所有文武官員點名,隨後將這些人關押起來並斷食一天一夜。直到次日早晨點名過後,賊軍共捆綁了八百多名官員,五人一組,全部押送到外戚田弘遇


    府中,由劉宗敏使用夾棍進行拷問,逼迫他們承認並交出所藏的贓銀,這一過程持續了整整十晝夜。同時,賊軍還逮捕了京城內的富商和居民,采取極其殘忍的手段逼迫他們交出財物,導致一千多人死亡。


    各前朝官員每天黎明時分就要等待被點名,直到日中時分劉宗敏才出來,逐一點名審問。追拷坐贓的金額,重者達到數萬兩,輕者也有上千兩。其中有一位名叫沈學錄的官員最為貧困,也被迫招認藏了一百兩銀子,其他官員的情況可見一斑。對於交不出足夠數額銀兩的官員,便被押解到前門的朝廷特許經營的店鋪借錢,店主即便不認識借貸人,看到債券也立刻不敢不答應。有人見過這些債券,上麵寫著:“某官與其妻某氏,為求活命借款若幹兩”。所有的追贓工作主要由劉敏政、李牟兩個偽都督主持,被捕官員一旦被帶到,就會遭受嚴刑拷打,有一個禦史甚至悄悄混入劉宗敏府中,成為他的幕僚,通過歌唱嬉戲的方式,得以免遭災禍。所有投降的官員中,那些年輕貌白者,更是被賊軍百般戲弄,甚至被迫充當同性孌童。


    野史記載,賊軍向各官員攤派軍餉,無論是否啟用他們,一律要求如數繳納,稍有辯駁就會受到夾棍懲罰。有的官員在賊軍各營被夾打,有的在監牢中被夾打,甚至負責押送的賊軍也個個都能動用刑罰。他們對內閣官員每人勒索十萬兩,對各部、督察院等主官、錦衣衛指揮使每人勒索七萬兩,對科道、吏部郎官勒索五萬或三萬兩,對翰林勒索一萬兩,對各部的下級官員按千兩計算,而對勳貴則沒有固定的數額,總之要榨取他們所有的財產,甚至要他們的命。英國公遭受酷刑而死,最為慘烈。


    自二十三日至二十六日,賊軍在全城範圍內到處抓捕士大夫們,路上的行人也慌張如同熱鍋上的螞蟻。二十七日,牛金星在會極門點名,被留用的官員從東華門出,送往吏部登記錄用,其姓名被張貼在部門門外;未被留用的官員則從西華門出,被持刀騎兵押送到劉宗敏、李牟二賊的私人寓所。錦衣衛鎮撫司梁清宏及史館、衛幕等雜流人員都被嚴刑拷打,竟然日夜不停。


    二十八日,被賊軍留用的官員頭戴高帽、身著華服,趾高氣昂地走在長安道上,未被留用的官員被逼迫交納錢財,整條街坊都迴蕩著他們淒慘的哭喊聲。那些遭受刑罰的官員,結果各有不同。楊汝誠因獻上美女得以免於夾打,但未被留用;張忻未遭受刑罰,但他的妻子家人已被拷打,直到他交出一萬兩銀子才被釋放;郝晉交出五千兩銀子後得到釋放,但未被留用;王都三次遭受夾打,每次交銀後都被釋放,最後一次夾打結束後便死去;顧鋐被夾打,他的仆人盜走財物後逃跑。


    賊軍準備撤退時,那些因索要錢財未果而受到嚴酷夾打的官員中,最嚴重的有大臣李遇知、王正誌,詞臣楊昌祚、林增誌、衛允文;相對較輕的有金之俊、王鼇永、張維機、胡世安、李明睿等人。高鬥光被追討銀兩,賊軍準備夾打他,他的兒子請求代替受刑,最終得以免於夾打。張允翔、雷跳龍、沈維炳、方拱幹、楊士聰、趙士錦、李士淳、劉明某、吳邦臣等人則未被夾打,而是被囚禁。


    四月初一日,宋獻策說:天象慘淡,陽光微弱,應當暫停刑罰。初七日,李自成經過劉宗敏府邸,見到庭院中被夾打的三百多人哀嚎連連,半死不活。李自成說:上天已經降下警示,宋軍師說應當減輕刑罰,應該酌情釋放他們。於是釋放了其中的十一名縉紳官員,以及其他的雜流、武弁、辦事人員,總計釋放一千餘人。然而,此時已有過半的人死去。劉宗敏逼拷出上億兩銀子,李牟較為寬容,所獲銀兩不足一半,但他用自己的財產補足,因此受到人們的稱讚。


    初八日己醜,賊軍釋放了所有被囚禁的官員。於是,吳履中、張鳳翔等人得以南歸。禦史馮候用、梁清宏身體肥胖,不堪用刑,釋放後不久便死去。


    賊軍剛進城時,殺人並不嚴重,但幾天後開始大規模殺戮,即使已經投降並被授予官職的官員,也會被各個賊將輪番審問,隻要聽說他們家中有金銀,就會被鎖去拷打。一個賊將審完後,另一個賊將會再來審問,拷打不斷。每個賊將帶領五十名隨從,負責調查官民隱藏的財物,隨從每人每天必須上報一件相關線索,被稱為“公刺”。


    賊軍大肆搜刮,當時他們與前朝官員的隨從及一些流氓無賴勾結,讓他們擔任向導。這些人紛紛聚集在當地的鄉紳如周鏘、劉餘佑、梁以樟、米萬鍾、吳邦臣、沈自彰等人家中,任意掠奪財物,與抄家沒收無異。即使是普通的讀書人和普通百姓,隻要有稍微像樣的房屋,也無法幸免。賊軍士兵滿大街遊蕩,手裏拿著麻繩,見到體型稍胖的人就懷疑他們有錢財,向其勒索贖金,有的人中途向他人借錢得以釋放,也有人被押迴家中,任由賊軍挑選財物後才被釋放。如果被綁到劉宗敏的府邸,那就必死無疑。


    賊軍剛進城時,先是假裝頒布禁止殺戮的法令,聲稱如有在民間淫掠的士兵,將立即處以淩遲。他們假裝處決了四名因其他事犯罪的賊軍士兵,將他們每人分為五段,聲稱是因為他們犯有淫殺之罪。民間百姓信以為真,於是放心開店,市場看似平靜如常。但自從開始借貸交納贖金的事情發生以來,官員們的金銀用完後, 可以繼續用綾羅綢緞代替,但是每匹綢緞隻折抵一兩銀子,商人的錢貨也被搶掠一空。賊軍的搶劫手段如此狡猾。


    四五天後,賊軍開始肆無忌憚地燒殺搶掠。他們先令十家為一保,如果有任何一家逃亡,其餘九家都要一同斬首。十家之中,若有富戶,李自成親自點名抄家,其中的中下之家則由各賊兵瓜分。此外,民間的馬騾、銅器也被命令上繳到各營。於是,京城全城百姓家家戶戶都被洗劫一空。


    對於被拷打的百官,基本上家產達萬兩銀子者,會被追繳兩三萬兩,數額稍有不足,就會再次嚴加拷打。夾打、炮烙等酷刑無所不用其極,直到人死方休。如果有願意投降的,就被帶往陝西,生死未卜。


    《燕都日紀》記載:三月二十一日,百官到齊,其中勳衛、懿戚等官員暫時由賊軍精兵押送,讓他們住在民房中,並集中在一處,不允許分散。有些官員連續兩夜沒吃到食物。二十四日,賊軍點名五百多名勳衛武職官員,將他們綁至平子門外斬首。


    追繳贓款時,見到銀子要加價兩倍。首飾的價值僅為原價十分之一,珠玉玩物一律被丟棄,嶄新的衣物按市價折算,大緞匹價值不到一兩銀子,羅緞則更低。前門商鋪中,凡是有親友牽連的,無一不被搜刮殆盡,如同蝗蟲過境,草木為之一空。


    賊軍中凡有與官員舊仇宿怨的,無一不立刻報複。例如總兵王樸,當初被朝廷重判入獄,其子王琦拿出千兩銀子委托陳君美從中活動,陳君美以甜言蜜語欺騙王琦並吞沒了這筆錢。如今王琦已加入賊軍,他派人傳喚陳君美,陳君美仗著與王琦父親有舊交,欣然前往拜訪。王琦當麵曆數陳君美的罪狀,將其捆綁起來並殘忍地剁成了肉塊。


    《大事記》記載:三月二十二日,錦州的偽官逮捕並殺害了鄉紳曹吏部,沒收了他的家產。這些偽官大多是陝西洪洞縣出身的沒有正式學籍的生員,他們奸淫貪婪,濫殺無辜,導致百姓無法正常生活,深感痛不欲生。


    《甲乙史》記載:四月初一,京畿地區、山東、河南等地的地方長官,多為來自秦、晉地區的無賴之徒,他們孤身赴任,恣意橫行,濫用權力,首要任務便是征收助餉。地方士紳在他們的脅迫之下,稍有不從便會遭受侮辱。他們還征召年輕女子服侍,而且倚仗地方驛站傳遞信息,百姓們十分憤怒,暗暗懷念過去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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