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吳昌時(字來之,甲戌進士)


    明朝會試中,十八房簾官(即考官)的配置,依照舊例,由八位翰林院官員、六位官員、吏部、禮部及兵部職方司各一人,以及戶部、刑部、工部三部輪流派出的一人組成。其中,職方司郎中之所以必定參與,在連續三年海疆安寧、國家軍事得以為賴的情況下,朝廷往往會賜予其在金殿簾前一席之地以示嘉獎,這種做法自世宗以來一直沿襲。癸未科()會試因故延期至八月舉行,職方司郎中尹民興,湖南人,自七月起便發誓不再上疏,唯恐觸怒聖上,從而無法參加會試。他小心翼翼地捧著玉簡,期待能夠順利成為天子門生。


    二十五日,皇帝忽然親臨文華殿,親自審理蔣拱宸彈劾周延儒與吳昌時朋比為奸的奏疏,其中涉及的四個人——周延儒四月出征時題請隨身的兵科方士亮、兵部尹民興、戶部劉嘉績、台中郎蔣拱宸——均被傳喚參與審訊。此外,周延儒的門客董心葵也在其中,審訊現場有東廠及錦衣衛的刑具以備使用。吳昌時在接受審訊時,承認了奏疏中的所有指控。審訊董心葵時,詢問周延儒因受賄起用的官員有多少人,董心葵迴答說記不清。此時,皇帝案頭放有一部官員名錄,皇帝將這個名錄從禦案上扔下去,正好翻開的是福建道官員施元征的名字,董心葵便說:有福寧道的施元征曾向周延儒行賄。


    此時,錦衣衛已南下捉拿周延儒,而吳昌時也已被審訊。蔣拱宸說:“羅山大敗,皇帝撥發三千兩銀子在邊境收贖難民婦女,職能部門又派了二十名押送銀兩的官員,但至今兵銀竟無蹤影,你作為隨征官員,還以飛報大捷上奏,這不是欺騙皇帝是什麽?”蔣拱宸(此處可能為筆誤,應該是吳昌時)反駁:“羅山敗逃,初期確實有失銀之事,但後來各將領奮勇殺敵,仍取得了大捷。”皇帝震怒:“哪有敗軍還能取勝的道理?”下令打蔣拱宸(此處可能為筆誤,應該是吳昌時)。執行刑罰的官員對蔣拱宸(此處可能為筆誤,應該是吳昌時)當頭一擊,其紗帽破裂。皇帝憤怒至極,推翻了案桌,迅速返迴宮中,對於跪審的諸人,並未做出任何處置。錦衣衛考慮到可能會再次進行審訊,所以將所有人羈押在獄中,尹民興因此未能迴到兵部。兵部尚書張伯鯨按照慣例將職方司的印信交給協讚員外王永積,此後王永積便謀劃加入會試考官行列。


    宋應亨不屈


    宋應亨,字長元,是山東萊陽人士,於天啟乙醜年(公元1625年)考中進士。初任清豐縣令,後晉升為禮部主客司主事,繼而調任吏部,曆任驗封、考功、稽勳、文選等四個部門,不久升遷為稽勳郎。甲戌年(公元1634年)告假還鄉,時隔六年,其長子亦高中進士,被授予杭州理刑之職。宋應亨訓誡他:“勿為利益所束縛,勿草率對待人命,勿姑息養奸。”


    崇禎十五年(公元1642年)閏十一月,清軍攻克臨清,宋應亨率領士民固守萊陽。鑒於城北防守薄弱,他捐出千兩銀子建造甕城,僅十日便竣工。清軍進犯時,宋應亨獨自率軍堅守一方,設立重賞招募敢死之士,並於夜間突襲敵營,迫使清軍撤圍離去。崇禎十六年(公元1643年)二月初五日,清軍主力壓境,避開北城不攻,次日清晨,自城東北方架設雲梯發起猛攻。宋應亨頭戴平巾,身穿戎裝,親自帶領家僮在街巷中進行激烈抵抗。家人勸其更換易於隱蔽的帽子,但他堅決拒絕,激戰良久,家中仆役三十多人壯烈犧牲,宋應亨頸部遭一刀重創,雖被俘但始終堅貞不屈,最終英勇就義。


    事後,太史王崇簡以詩悼念宋應亨,詩雲: “拜手鬆楸酒一杯,傷心灑淚踏蒼苔。 寒林風起山光動,衰壑雲移海氣來。 泉路幾年空夙恨,人間此日有餘哀。 高蹤已自成千古,夕影淒淒照草萊。”聞者無不為之哀痛。


    宋應亨去世後,朝廷追贈其為太仆寺少卿。他的長子宋璜,字玉仲,通過鄉試位列榜單;次子宋琬,字玉叔,於丁亥年(公元1647年)中進士,尤其擅長詩詞,曾任陝西、浙江兩地的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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