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瞿式耜六不平
穿越必備:白話明季北略那點事 作者:明溪漱石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瞿式耜,字稼軒,號起田,江蘇常熟人,是明朝會元瞿景淳的孫子,於萬曆四十四年丙辰(公元1616年)考中進士,初任江西永豐知縣,後調任湖北江陵縣令。他因政績優異被選調入京,擔任戶科給事中。麵對當時國家大事,他深感憂慮,上書列舉了六個他認為不公正之處。
奏章說:“關於張差闖宮案,主張將張差定性為瘋癲的,是出於對皇太後與皇上的孝敬之心,但主張是有人密謀行刺太子的,也是出於對太子的保護。即使是針對有權勢的貴族子弟,突然有手持武器闖入內室刺殺的,為了嚴肅綱常紀律,也應將其捉拿審問,更何況皇宮何等重要之地,怎能任由一個狂妄男子如此胡作非為,卻僅以瘋癲二字敷衍了事?先帝在慈寧宮召見眾人時,劉光複因言辭含糊、疑似冒犯而遭到囚禁,如今已追認其忠心,多次予以贈恤、祭葬等榮譽,但王之采一心護佑太子,卻未得到應有的贈恤恩典,連官職都不肯給予恢複,至今遺體仍在城外草草安葬,不能魂歸故裏。恐怕先帝若有靈,也會憐憫他,千秋史冊,也將為他鳴冤。這是我說的第一個不平之處。
關於紅丸案,主張皇帝被毒殺的觀點固然偏激,但先帝病重至此,豈是臣子們嚐試胡亂用藥以求僥幸邀功之時?崔文升、李可灼二人未受到懲處已是僥幸,朝廷反而以優待詔書將他們遣返迴鄉,風光顯赫。如今聖上在位,賞罰分明,千古難見,孫慎行等人積極揭發奸佞,反複推敲,全力以赴,而微不足道的李可灼卻得以名列訪冊,與被廢棄的賢臣並列,如何能服眾?這是我說的第二個不平之處。
關於移宮案,楊漣、左光鬥雖行為激進、略有過錯,或許不能消除他們可能憑借功勞逼迫先帝的嫌疑,但初衷是為了維護先帝,也有防止宮廷出現變故的深意。賈繼春的論點是對移宮後處理的補充,是補充楊漣沒有說到的地方,而非與楊漣對立。如今有人卻硬將移宮案作為楊漣的罪狀,實為不公。楊漣幸虧有彈劾魏忠賢二十四條罪狀的奏疏,否則其除奸大功可能被埋沒,因此所受的贈恤待遇必須要從優安排。倘若真的采納了那些大臣們的片麵看法,豈不是會使楊漣與王之采、孫慎行一樣遭受不公?這是我說的第三個不平之處。
關於邊疆重事,導致失敗的撫臣罪責無論如何都無法逃脫。但熊廷弼被斬首且傳首九邊,而同樣喪師失地的楊鎬、王化貞卻逍遙法外,甚至有人舉薦王化貞。這如何能讓熊廷弼瞑目,又如何讓天下人心服口服?人們都知道熊廷弼因黨派之爭而非邊疆失事遭殺,卻無人敢公開為之申辯,如此處理,讓應受懲罰者接受應得的懲罰,卻讓僥幸逃脫者繼續逍遙法外,將來如何嚴懲邊臣失職?這是我說的第四個不平之處。
楊漣、左光鬥與宦官王安是否有聯係,難以確定,但他們本意都是為了輔佐先帝。他們在神宗皇帝駕崩之際,確保權力不旁落,穩固了宗廟社稷,並非與王安有私交。像崔呈秀依附魏忠賢的那樣,才是穩固的不解之交。如今有人卻輕率地將王安、楊漣、崔呈秀、魏忠賢視為同類案件進行對比,難道崔呈秀能與楊漣相提並論嗎,還是魏忠賢能與王安對等看待?又將楊漣、左光鬥與王安的交往,與崔呈秀勾結魏忠賢的行為等同並論,凡是有識之士,誰能不感到痛心呢?如今雖然對他們賜予了贈蔭恤錄等種種恩典,但這些血忠之士因此而背負惡名,難道他們在九泉之下不會飲恨遺憾嗎?這是我說的第五個不平之處。
大臣是小臣的典範,而宰相更是所有大臣的表率。過去,一些大臣結黨營私、趨炎附勢,巴結權閹作威作福,已有不少人依法伏誅,其中既有高官重臣,也有低級官員,他們眼見全朝文武大臣甘願俯首帖耳充當幹兒子,哪個不對自己的身家性命憂心忡忡,紛紛拋棄名節以求自保。如今,盡管‘五虎’之流的罪行尚未徹底清算,貪汙所得也未盡數追繳,民眾心中仍有諸多不滿,但他們已公開暴露於天下,罪狀昭彰。然而,像魏廣微那樣陰險毒辣、無所不用其極的主謀者,顧秉謙那樣卑鄙無恥、一味媚上取寵者,馮銓那樣起初諂媚權閹後來卻被厭棄者以及黃立極那樣權閹敗落後仍為其掩飾罪行者,卻能生前免於剝奪官職,死後免於戮屍,他們竊取朝廷恩惠,誇耀世代顯赫,安享晚年富貴,這如何能成為對其他大臣勾結權閹的警示呢?這就是我所說的第六個不平之處。
現今,公道已逐漸彰顯,不再有被壓製扭曲的現象。然而,或許仍有大奸臣藏身於法網之外,或許仍有忠貞之士在角落裏暗自哭泣,或許黑白混淆,短時間內仍有許多是非不分的言論,或許賞罰不明,四海之內尚未完全掃清冤屈,隻要存在這些問題中的任何一個,都不能算得上是蕩平不公。因此,我不避恩怨、不顧生死,直接向皇帝陳述事情的原委。”
譯者注:1.訪冊,用來記載官員政績的一種官方記錄。
2.瞿式耜所處的時代,朝廷內部黨爭激烈,閹黨勢力強大,朝政昏暗,社會矛盾尖銳,邊境戰事不斷,國家處於內憂外患之中。他在奏章中揭示的六個不公之處,恰恰觸及了當時明朝政治、司法、軍事和道德層麵的諸多症結。瞿式耜的奏章既是對當時社會問題的深刻揭示,也是對明朝政治改革的殷切期盼。然而,麵對複雜嚴峻的內外形勢,他的意見並未得到足夠的重視和采納,反映出明末朝廷的無力和衰敗。
奏章說:“關於張差闖宮案,主張將張差定性為瘋癲的,是出於對皇太後與皇上的孝敬之心,但主張是有人密謀行刺太子的,也是出於對太子的保護。即使是針對有權勢的貴族子弟,突然有手持武器闖入內室刺殺的,為了嚴肅綱常紀律,也應將其捉拿審問,更何況皇宮何等重要之地,怎能任由一個狂妄男子如此胡作非為,卻僅以瘋癲二字敷衍了事?先帝在慈寧宮召見眾人時,劉光複因言辭含糊、疑似冒犯而遭到囚禁,如今已追認其忠心,多次予以贈恤、祭葬等榮譽,但王之采一心護佑太子,卻未得到應有的贈恤恩典,連官職都不肯給予恢複,至今遺體仍在城外草草安葬,不能魂歸故裏。恐怕先帝若有靈,也會憐憫他,千秋史冊,也將為他鳴冤。這是我說的第一個不平之處。
關於紅丸案,主張皇帝被毒殺的觀點固然偏激,但先帝病重至此,豈是臣子們嚐試胡亂用藥以求僥幸邀功之時?崔文升、李可灼二人未受到懲處已是僥幸,朝廷反而以優待詔書將他們遣返迴鄉,風光顯赫。如今聖上在位,賞罰分明,千古難見,孫慎行等人積極揭發奸佞,反複推敲,全力以赴,而微不足道的李可灼卻得以名列訪冊,與被廢棄的賢臣並列,如何能服眾?這是我說的第二個不平之處。
關於移宮案,楊漣、左光鬥雖行為激進、略有過錯,或許不能消除他們可能憑借功勞逼迫先帝的嫌疑,但初衷是為了維護先帝,也有防止宮廷出現變故的深意。賈繼春的論點是對移宮後處理的補充,是補充楊漣沒有說到的地方,而非與楊漣對立。如今有人卻硬將移宮案作為楊漣的罪狀,實為不公。楊漣幸虧有彈劾魏忠賢二十四條罪狀的奏疏,否則其除奸大功可能被埋沒,因此所受的贈恤待遇必須要從優安排。倘若真的采納了那些大臣們的片麵看法,豈不是會使楊漣與王之采、孫慎行一樣遭受不公?這是我說的第三個不平之處。
關於邊疆重事,導致失敗的撫臣罪責無論如何都無法逃脫。但熊廷弼被斬首且傳首九邊,而同樣喪師失地的楊鎬、王化貞卻逍遙法外,甚至有人舉薦王化貞。這如何能讓熊廷弼瞑目,又如何讓天下人心服口服?人們都知道熊廷弼因黨派之爭而非邊疆失事遭殺,卻無人敢公開為之申辯,如此處理,讓應受懲罰者接受應得的懲罰,卻讓僥幸逃脫者繼續逍遙法外,將來如何嚴懲邊臣失職?這是我說的第四個不平之處。
楊漣、左光鬥與宦官王安是否有聯係,難以確定,但他們本意都是為了輔佐先帝。他們在神宗皇帝駕崩之際,確保權力不旁落,穩固了宗廟社稷,並非與王安有私交。像崔呈秀依附魏忠賢的那樣,才是穩固的不解之交。如今有人卻輕率地將王安、楊漣、崔呈秀、魏忠賢視為同類案件進行對比,難道崔呈秀能與楊漣相提並論嗎,還是魏忠賢能與王安對等看待?又將楊漣、左光鬥與王安的交往,與崔呈秀勾結魏忠賢的行為等同並論,凡是有識之士,誰能不感到痛心呢?如今雖然對他們賜予了贈蔭恤錄等種種恩典,但這些血忠之士因此而背負惡名,難道他們在九泉之下不會飲恨遺憾嗎?這是我說的第五個不平之處。
大臣是小臣的典範,而宰相更是所有大臣的表率。過去,一些大臣結黨營私、趨炎附勢,巴結權閹作威作福,已有不少人依法伏誅,其中既有高官重臣,也有低級官員,他們眼見全朝文武大臣甘願俯首帖耳充當幹兒子,哪個不對自己的身家性命憂心忡忡,紛紛拋棄名節以求自保。如今,盡管‘五虎’之流的罪行尚未徹底清算,貪汙所得也未盡數追繳,民眾心中仍有諸多不滿,但他們已公開暴露於天下,罪狀昭彰。然而,像魏廣微那樣陰險毒辣、無所不用其極的主謀者,顧秉謙那樣卑鄙無恥、一味媚上取寵者,馮銓那樣起初諂媚權閹後來卻被厭棄者以及黃立極那樣權閹敗落後仍為其掩飾罪行者,卻能生前免於剝奪官職,死後免於戮屍,他們竊取朝廷恩惠,誇耀世代顯赫,安享晚年富貴,這如何能成為對其他大臣勾結權閹的警示呢?這就是我所說的第六個不平之處。
現今,公道已逐漸彰顯,不再有被壓製扭曲的現象。然而,或許仍有大奸臣藏身於法網之外,或許仍有忠貞之士在角落裏暗自哭泣,或許黑白混淆,短時間內仍有許多是非不分的言論,或許賞罰不明,四海之內尚未完全掃清冤屈,隻要存在這些問題中的任何一個,都不能算得上是蕩平不公。因此,我不避恩怨、不顧生死,直接向皇帝陳述事情的原委。”
譯者注:1.訪冊,用來記載官員政績的一種官方記錄。
2.瞿式耜所處的時代,朝廷內部黨爭激烈,閹黨勢力強大,朝政昏暗,社會矛盾尖銳,邊境戰事不斷,國家處於內憂外患之中。他在奏章中揭示的六個不公之處,恰恰觸及了當時明朝政治、司法、軍事和道德層麵的諸多症結。瞿式耜的奏章既是對當時社會問題的深刻揭示,也是對明朝政治改革的殷切期盼。然而,麵對複雜嚴峻的內外形勢,他的意見並未得到足夠的重視和采納,反映出明末朝廷的無力和衰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