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頁
[歷史同人] 在大秦當完美太子 作者:無字驚鴻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有太子殿下珠玉在前,他們這些臣子真是很難做。
還有,王上為什麽隻嫌棄他不嫌棄蒙毅?這不公平!
李斯迴府之後就發憤圖強,開始絞盡腦汁地琢磨自己還能靠什麽立個大功。
處理奏摺的能力一時半會兒是很難超過太子的,畢竟太子都陪著王上處理了好些年了,經驗十分充足。
那就隻能另闢蹊徑。
統一文字、度量衡、車同軌這些已經開始推行了,雖然沒有下達正式的文書廢除原本的文字等,但那隻是名義上的事情而已。
廢分封這個現在還不能提,要等大一統。律法也修訂過了,他李斯現階段還能做什麽呢?
李斯算了算自己的功勞,覺得不太夠。
這些如果是他一個人的功績,他肯定能飄上天。奈何王上和太子也早有此意,就顯得他李斯不夠獨特了。
雖然換個方向想,他李斯居然能和兩位君上腦迴路對上,說明他比旁人都更有遠見。但是,和君主撞了思路還是很容易叫人抑鬱的。
你想做的,君主比你更先提出。你從一個提出優秀建議的人,變成了一個隻能執行的人,檔次一下子低了很多。
執行誰都能做,建議卻不是誰都想得到的。
李斯完全不知道他家太子是重生的,拿著日後的成就挨個套給現在的大秦。所以大秦的缺漏都被太子補上大半了,在現有的基礎上想建功可不容易。
即便如此,身為千古第一相的李斯苦思冥想好幾天,還是找到了一個新的切入點。
數日後的早朝。
李廷尉精神抖擻地出列:
「啟稟王上,臣有一計可安百越。」
秦王政十分意外:
「哦?說來聽聽。」
扶蘇可沒跟他說過李斯上輩子提過什麽「安百越之計」,他這是壓榨出李斯的更多潛力了?
王綰忍不住迴頭看了一眼李斯。
這傢夥一個廷尉搞得和相國似的,考慮得是不是太多了點?野心不小啊。
李斯無視了王綰警惕的眼神,將自己的計策娓娓道來。
作為法家弟子,李斯最擅長的就是建立法度。規定統一的文字、統一的度量衡這些,其實就是法度嚴明的體現。
縱觀李斯的功績,基本都和法與規則脫不開關係。
於是李斯便想著,中原人能用律法來管理,為何蠻夷不行?任何群體都有他們自己的生存規則。之前不行,隻是因為中原的律法不適合他們而已,不代表以法治國本身有問題。
李斯決定以百越作為試點。
如果百越這邊嚐試成功了,或許就能修修改改推行到匈奴那邊去,隻要提出的律法是符合匈奴族群習性的即可。
他表示,百越之民習慣了在山林中的遊獵生活,很難用現存的秦法約束他們。大秦不妨專門為百越製定合適的律法,施行一國兩律的政策。
「百越可以先保留部落製的生活方式,不強令他們改變。大秦製定新的規範,禁止他們互相攻伐和侵犯中原庶民。之後再慢慢普及中原的教育和技術,一點點教化百越之民。」
等過個三五代,百越人自然也會習慣男耕女織的安穩生活。而不是去山林裏朝不保夕地採摘野果、獵殺野獸果腹。
秦王政聽得十分認真。
一個國家施行兩種不同的律法製度,確實很大膽。要是搞不好的話,可能會引起庶民的不滿,認為憑什麽別人比他們寬鬆。
但秦國之前其實已經這麽做過了。
關中秦人沿用嚴苛的舊律,新收復的三晉則使用寬鬆版秦律。目前還沒有生出亂子來,因為關中也在慢慢放寬限製,到大一統時就能與三晉持平。
可百越那個不同,百越的律法至少要延續幾十甚至上百年。而且習慣了那種律法的百越人,以後能接受律法變革為嚴苛的中原秦律嗎?
李斯認為可以徐徐圖之。
每年加一條,一點點地往秦律的方向修改。先從不起眼的律法開始,不會涉及到庶民的利益,他們的反抗就不激烈了。
而且在新條律增加的同時,還可以輔以其他好處。比如像之前頒布新田稅製度時,給予部分貴族一段時間的免稅優惠。
另外還有一個手段則是借勢。
發生了某個案件時,順勢推出與之相關的條例,告訴庶民這是對原律法的補充。以輿論分析的方式宣傳補充條例的優越性,告訴庶民增加這個條例是為他們好,而不是官府故意限製他們。
有現成的案子擺在跟前,庶民自然沒法反駁,說不定還會很歡迎。
當然,這一整套流程裏最重要的,還是得先製定出適合百越民情的律法。
早朝後秦王政留下重臣一同商議細節。
李斯拿著自己問商隊要到的資料,細細與眾人分析起來。
部落製的百越地區暫時還不習慣國家管理,那就先保留部落模式,然後以合作的方式派出官吏協助。
一開始不要派太多人過去,免得他們生出逆反來。
「一部分差役是過去維護治安的,一部分小吏是過去協助管理的。給每個部落劃分自己的領地範圍,小吏負責在雙方部落起衝突時進行協調,以及在部落裏傳授各種先進技術。」
總會有人願意嚐試農耕,而不是維持遊獵的。
農耕累人,看起來好像不如採摘和儲存現有的食物方便。但山林裏物資再豐富,冬日也是難捱的。
還有,王上為什麽隻嫌棄他不嫌棄蒙毅?這不公平!
李斯迴府之後就發憤圖強,開始絞盡腦汁地琢磨自己還能靠什麽立個大功。
處理奏摺的能力一時半會兒是很難超過太子的,畢竟太子都陪著王上處理了好些年了,經驗十分充足。
那就隻能另闢蹊徑。
統一文字、度量衡、車同軌這些已經開始推行了,雖然沒有下達正式的文書廢除原本的文字等,但那隻是名義上的事情而已。
廢分封這個現在還不能提,要等大一統。律法也修訂過了,他李斯現階段還能做什麽呢?
李斯算了算自己的功勞,覺得不太夠。
這些如果是他一個人的功績,他肯定能飄上天。奈何王上和太子也早有此意,就顯得他李斯不夠獨特了。
雖然換個方向想,他李斯居然能和兩位君上腦迴路對上,說明他比旁人都更有遠見。但是,和君主撞了思路還是很容易叫人抑鬱的。
你想做的,君主比你更先提出。你從一個提出優秀建議的人,變成了一個隻能執行的人,檔次一下子低了很多。
執行誰都能做,建議卻不是誰都想得到的。
李斯完全不知道他家太子是重生的,拿著日後的成就挨個套給現在的大秦。所以大秦的缺漏都被太子補上大半了,在現有的基礎上想建功可不容易。
即便如此,身為千古第一相的李斯苦思冥想好幾天,還是找到了一個新的切入點。
數日後的早朝。
李廷尉精神抖擻地出列:
「啟稟王上,臣有一計可安百越。」
秦王政十分意外:
「哦?說來聽聽。」
扶蘇可沒跟他說過李斯上輩子提過什麽「安百越之計」,他這是壓榨出李斯的更多潛力了?
王綰忍不住迴頭看了一眼李斯。
這傢夥一個廷尉搞得和相國似的,考慮得是不是太多了點?野心不小啊。
李斯無視了王綰警惕的眼神,將自己的計策娓娓道來。
作為法家弟子,李斯最擅長的就是建立法度。規定統一的文字、統一的度量衡這些,其實就是法度嚴明的體現。
縱觀李斯的功績,基本都和法與規則脫不開關係。
於是李斯便想著,中原人能用律法來管理,為何蠻夷不行?任何群體都有他們自己的生存規則。之前不行,隻是因為中原的律法不適合他們而已,不代表以法治國本身有問題。
李斯決定以百越作為試點。
如果百越這邊嚐試成功了,或許就能修修改改推行到匈奴那邊去,隻要提出的律法是符合匈奴族群習性的即可。
他表示,百越之民習慣了在山林中的遊獵生活,很難用現存的秦法約束他們。大秦不妨專門為百越製定合適的律法,施行一國兩律的政策。
「百越可以先保留部落製的生活方式,不強令他們改變。大秦製定新的規範,禁止他們互相攻伐和侵犯中原庶民。之後再慢慢普及中原的教育和技術,一點點教化百越之民。」
等過個三五代,百越人自然也會習慣男耕女織的安穩生活。而不是去山林裏朝不保夕地採摘野果、獵殺野獸果腹。
秦王政聽得十分認真。
一個國家施行兩種不同的律法製度,確實很大膽。要是搞不好的話,可能會引起庶民的不滿,認為憑什麽別人比他們寬鬆。
但秦國之前其實已經這麽做過了。
關中秦人沿用嚴苛的舊律,新收復的三晉則使用寬鬆版秦律。目前還沒有生出亂子來,因為關中也在慢慢放寬限製,到大一統時就能與三晉持平。
可百越那個不同,百越的律法至少要延續幾十甚至上百年。而且習慣了那種律法的百越人,以後能接受律法變革為嚴苛的中原秦律嗎?
李斯認為可以徐徐圖之。
每年加一條,一點點地往秦律的方向修改。先從不起眼的律法開始,不會涉及到庶民的利益,他們的反抗就不激烈了。
而且在新條律增加的同時,還可以輔以其他好處。比如像之前頒布新田稅製度時,給予部分貴族一段時間的免稅優惠。
另外還有一個手段則是借勢。
發生了某個案件時,順勢推出與之相關的條例,告訴庶民這是對原律法的補充。以輿論分析的方式宣傳補充條例的優越性,告訴庶民增加這個條例是為他們好,而不是官府故意限製他們。
有現成的案子擺在跟前,庶民自然沒法反駁,說不定還會很歡迎。
當然,這一整套流程裏最重要的,還是得先製定出適合百越民情的律法。
早朝後秦王政留下重臣一同商議細節。
李斯拿著自己問商隊要到的資料,細細與眾人分析起來。
部落製的百越地區暫時還不習慣國家管理,那就先保留部落模式,然後以合作的方式派出官吏協助。
一開始不要派太多人過去,免得他們生出逆反來。
「一部分差役是過去維護治安的,一部分小吏是過去協助管理的。給每個部落劃分自己的領地範圍,小吏負責在雙方部落起衝突時進行協調,以及在部落裏傳授各種先進技術。」
總會有人願意嚐試農耕,而不是維持遊獵的。
農耕累人,看起來好像不如採摘和儲存現有的食物方便。但山林裏物資再豐富,冬日也是難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