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好厲害!」
「哥哥,等會你能抱我下去嗎,我有點怕。」
「哥哥……」
「哥哥……」
從那天起,我多了個小弟弟。
後來,我得空就會去止園。
在我一頓能吃三碗米飯的年紀,小孩卻大病了一場,躺在床上瘦的好像隻剩下了骨頭。
我看的心疼,總問他是不是很難受。
溫硯搖著頭,看著窗外那顆參天大樹,和我說:「一點也不疼,哥哥,可我現在好想去捉知了啊。」
是如火般的夏季,蟬鳴喧囂。
「我去給你抓,你好好睡覺。」
那天,我抓了三大瓶知了,隻覺園裏的蟬鳴聲都帶上了幾分驚慌和仇恨。
溫硯練字很刻苦,身體還沒有恢復好,就重新迴了書房,一練就是一天。
我常常勸他:「養身體才是最重要的啊,你現在不適合練字。」
男孩隻是搖搖頭,那張本該肉乎乎的臉頰因為生病,肉眼可見的削瘦:「爸爸和媽媽會不高興的。」
「那你高興嗎?」我問他。
男孩明顯遲疑了,頓了頓,似乎在消化這個從沒人和自己提過的問句。
而後,垂下了眼:「他們高興,我才能高興。」
在那一刻,我明白了。
我和溫硯,是一樣的。
但,又好像不一樣。
他比我乖巧,比我懂事。
所以,在我一天恨不得然三次頭,叼著煙掄酒瓶,最壞的年紀裏。
小孩成了老爺子掛在嘴邊的模範楷模。
當然,我完全贊同。
溫硯的確足夠優秀。
我不想帶壞他,所以開始躲著他。
其實,還有一個……我不得不承認的原因。
我好像,喜歡上了這個小孩。
其實,我不知道是什麽時候喜歡上的溫硯。
可能是,在我偷改誌願,成為遠近聞名的「罪人」,隻有小孩問我有沒有錄上自己喜歡的大學和專業的時候。
可能是在我十七歲生日那年,他親手做了一個醜蛋糕,傻樂著給我唱生日快樂歌的時。
可能是,運動會上,向來體質虛弱,跑幾步就喘的溫硯,陪我跑玩一千米最後一圈的時候。
可能是,我們都還很小,小溫硯說要給我做老婆的時候。
還有可能,是我在第一次見溫硯,他叫我「哥哥」的時候。
我不知道是什麽時候,我隻知道,愛意野蠻生長,強硬壓下的情感,在心口蠢蠢欲動。
可我明白,我不應該。
我應該扮演好一個哥哥的角色,除此之外,我不該在做他想。
溫硯還沒有成年,甚至剛剛上的高中,我不可能允許自己,去靠近他。
所以,我很少再去找他,我們很少見麵。
即使見麵,也隻是隨口聊幾句。
我以為,情感可以克製。
我以為喜歡就像一杯熱可可,冷掉了,也就不會再惦記。
我試圖冷下這段關係,這份感情。
所以,在我一意孤行去學習文學後,我又一意孤行的選擇出國。
在做這個決定的時候,手邊的玻璃缸裏被我塞滿菸頭。
我盯著窗外,嵐京秋季的風光。
我開車,一路沿著楓林大道,來到止園門外。
我沒有勇氣進去和溫硯告別,隻撿起一片落在柏油路上,火紅的楓葉。
我記得,溫硯喜歡楓樹,也喜歡楓葉。
更喜歡秋天。
但也就是在溫硯最喜歡的季節裏,我選擇了離開。
在美國的那三年,我將全身心都投進學習和工作裏。
因為是自己執意來的國外,我的手頭並不寬裕,所以,安頓好後,我便去了一家西餐廳兼職。
所幸,我的英文不錯,在西餐廳端了幾天盤子後,我開始著手做一些簡單的翻譯工作,日子湊活著也還能過。
半年後,我靠著翻譯工作和獎學金,不用再去西餐廳兼職。
我不喜歡吃洋人餐,一周去一次華人超市,一次屯足一周的食材。
我向來不太講究,自己做菜也很隨便,經常一天吃三次掛麵。
坐在電腦前,看著滿屏的英文,能看懂,卻又覺得是那麽的陌生。
坐到腿麻,我就端著黑咖啡站在公寓的小窗前看看風景。
那時候,我最怕見到窗外的楓葉變紅。
第二年,我在學術上取得了一些小成就,和小組一起設計研究的專題,也圓滿結束,我靠著豐厚的獎金和工資,搬進了一幢頗有請調的小別墅。
我想從原來的公寓搬走,其實有很大的原因,是因為原來的公寓,在一條種滿楓樹的大街旁。
我受不了。
第三年,我在國外教學學生學習中國文學史。
除了碧眼金髮的學生們有點難教外,我的生活,似乎已經沒什麽苦惱和不開心了。
卻也好像,沒有什麽開心的。
夏末初秋的季節,我收到了國內嵐京大學的邀約,想讓我作為特聘教授的身份教學。
迴國。
這是我很想又不敢的事情。
我天真的以為,三年的時間,足以讓自己心如止水,也足以消磨這段不該存在的情感。
直到,我見到溫硯的身邊,站著另一個男人。
「哥哥,等會你能抱我下去嗎,我有點怕。」
「哥哥……」
「哥哥……」
從那天起,我多了個小弟弟。
後來,我得空就會去止園。
在我一頓能吃三碗米飯的年紀,小孩卻大病了一場,躺在床上瘦的好像隻剩下了骨頭。
我看的心疼,總問他是不是很難受。
溫硯搖著頭,看著窗外那顆參天大樹,和我說:「一點也不疼,哥哥,可我現在好想去捉知了啊。」
是如火般的夏季,蟬鳴喧囂。
「我去給你抓,你好好睡覺。」
那天,我抓了三大瓶知了,隻覺園裏的蟬鳴聲都帶上了幾分驚慌和仇恨。
溫硯練字很刻苦,身體還沒有恢復好,就重新迴了書房,一練就是一天。
我常常勸他:「養身體才是最重要的啊,你現在不適合練字。」
男孩隻是搖搖頭,那張本該肉乎乎的臉頰因為生病,肉眼可見的削瘦:「爸爸和媽媽會不高興的。」
「那你高興嗎?」我問他。
男孩明顯遲疑了,頓了頓,似乎在消化這個從沒人和自己提過的問句。
而後,垂下了眼:「他們高興,我才能高興。」
在那一刻,我明白了。
我和溫硯,是一樣的。
但,又好像不一樣。
他比我乖巧,比我懂事。
所以,在我一天恨不得然三次頭,叼著煙掄酒瓶,最壞的年紀裏。
小孩成了老爺子掛在嘴邊的模範楷模。
當然,我完全贊同。
溫硯的確足夠優秀。
我不想帶壞他,所以開始躲著他。
其實,還有一個……我不得不承認的原因。
我好像,喜歡上了這個小孩。
其實,我不知道是什麽時候喜歡上的溫硯。
可能是,在我偷改誌願,成為遠近聞名的「罪人」,隻有小孩問我有沒有錄上自己喜歡的大學和專業的時候。
可能是在我十七歲生日那年,他親手做了一個醜蛋糕,傻樂著給我唱生日快樂歌的時。
可能是,運動會上,向來體質虛弱,跑幾步就喘的溫硯,陪我跑玩一千米最後一圈的時候。
可能是,我們都還很小,小溫硯說要給我做老婆的時候。
還有可能,是我在第一次見溫硯,他叫我「哥哥」的時候。
我不知道是什麽時候,我隻知道,愛意野蠻生長,強硬壓下的情感,在心口蠢蠢欲動。
可我明白,我不應該。
我應該扮演好一個哥哥的角色,除此之外,我不該在做他想。
溫硯還沒有成年,甚至剛剛上的高中,我不可能允許自己,去靠近他。
所以,我很少再去找他,我們很少見麵。
即使見麵,也隻是隨口聊幾句。
我以為,情感可以克製。
我以為喜歡就像一杯熱可可,冷掉了,也就不會再惦記。
我試圖冷下這段關係,這份感情。
所以,在我一意孤行去學習文學後,我又一意孤行的選擇出國。
在做這個決定的時候,手邊的玻璃缸裏被我塞滿菸頭。
我盯著窗外,嵐京秋季的風光。
我開車,一路沿著楓林大道,來到止園門外。
我沒有勇氣進去和溫硯告別,隻撿起一片落在柏油路上,火紅的楓葉。
我記得,溫硯喜歡楓樹,也喜歡楓葉。
更喜歡秋天。
但也就是在溫硯最喜歡的季節裏,我選擇了離開。
在美國的那三年,我將全身心都投進學習和工作裏。
因為是自己執意來的國外,我的手頭並不寬裕,所以,安頓好後,我便去了一家西餐廳兼職。
所幸,我的英文不錯,在西餐廳端了幾天盤子後,我開始著手做一些簡單的翻譯工作,日子湊活著也還能過。
半年後,我靠著翻譯工作和獎學金,不用再去西餐廳兼職。
我不喜歡吃洋人餐,一周去一次華人超市,一次屯足一周的食材。
我向來不太講究,自己做菜也很隨便,經常一天吃三次掛麵。
坐在電腦前,看著滿屏的英文,能看懂,卻又覺得是那麽的陌生。
坐到腿麻,我就端著黑咖啡站在公寓的小窗前看看風景。
那時候,我最怕見到窗外的楓葉變紅。
第二年,我在學術上取得了一些小成就,和小組一起設計研究的專題,也圓滿結束,我靠著豐厚的獎金和工資,搬進了一幢頗有請調的小別墅。
我想從原來的公寓搬走,其實有很大的原因,是因為原來的公寓,在一條種滿楓樹的大街旁。
我受不了。
第三年,我在國外教學學生學習中國文學史。
除了碧眼金髮的學生們有點難教外,我的生活,似乎已經沒什麽苦惱和不開心了。
卻也好像,沒有什麽開心的。
夏末初秋的季節,我收到了國內嵐京大學的邀約,想讓我作為特聘教授的身份教學。
迴國。
這是我很想又不敢的事情。
我天真的以為,三年的時間,足以讓自己心如止水,也足以消磨這段不該存在的情感。
直到,我見到溫硯的身邊,站著另一個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