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覺到了生命在那流逝,像水流的喧囂,那些湧動流出的鮮血在帶走我是不是?隔著不透風的門,我聽不到外麵的任何聲音,身子慢慢倒下,靠在門邊。我會怎麽死,會火化嗎?還會疼嗎?我後悔了,用另一隻手拚勁全力的拍門。


    沙野推開門進來,嚇了一跳,大驚失色的看著我的手腕鮮血淋漓,染紅了身上的衣服褲子,與地磚的水混合在一起,一副未幹生動的藝術作品般妖豔。


    他慌張的將我從浴室裏抱出來,將我放在沙發上,沙發瞬間也沾上了斑斑血跡。我看不清他的樣子,視線模糊,我發出微弱的聲音,告訴他:“不要救我,讓我死,好嗎?”


    頭暈的天旋地轉,我閉著眼睛等待自己失去意識。耳朵是他翻箱倒櫃的聲音,接著他拿出了繃帶替我纏上,然後說:“我馬上帶你去醫院,不要睡,hua。”


    我想從他的大手裏爭奪開,於是拚命晃動受傷的左手,我的手好疼,接著我真的暈過去了。


    我被送到了一家私立醫院裏,手上縫了幾針,以後會留醜陋的疤。我醒來時第二天的事情了。


    “你什麽時候開始,不愛我的?因為前天晚上看見我家太亂了嗎?還是你一直都沒愛過我?”


    “我們不合適。”


    “哪裏不合適?是我長的配不上你,還是因為你的收入比我高?”


    “不光光是因為這些外在的東西……”他欲言又止。


    “你有什麽不好說的,既然想跟我分手了,還有什麽不好說出口讓我知道的?”


    “我們不合適。”他又一次強調,“我希望你樂觀陽光,有自己為之奮鬥的事業,但你沒有。為什麽你跟在倫敦的時候,差的那麽大,我喜歡的,是在倫敦的那個你。”


    “那個我已經沒了……”


    我失望透頂。


    他提出送我迴家,為他作為男朋友做最後一件事情。上車後,我讓司機開到另一個地方——yummy。


    “有一件事情,之前我很難開口告訴你,但現在可能是個最合適的時機。”


    我們站在yummy的門口,一肚子的話早已經準備好,在嘴巴與喉嚨間等著。


    “其實我在這裏工作,當服務員,離開家人,我混的很差勁。我每天在這裏炒麵或者做披薩,本來是想當點餐員的,但是我會罵客人,所以就呆在後廚了......你吃過這家店嗎,還不錯。”


    “這個時候你還能開玩笑。”


    “現在,我已經將全部的自己都告訴你了,你還有什麽要跟我說的嗎?”


    風吹的我眼睛有些疼,我看著他,等待他的答案。


    “我知道你在這裏,我跟蹤過你。”他說很自然,“那我們分手吧。”


    還是這個答案。


    嘈雜的周邊突然安靜了下來,我倔強的說:“我不同意。”


    “那你還想讓我怎麽做?說什麽?”


    “說句祝福我的話。我不同意你說分手,必須我來說。”


    “那…祝你…找到…能夠永遠擁有的幸福。”他說。


    “那我們分手吧。”這次我來說。


    我轉身的瞬間眼淚掉落,又迅速擦掉眼睛旁的淚花,並告訴他:“請把那張合影刪掉。”


    那是我們唯一的一張合影,他自然知道是哪張,也答應了我。


    雙目之下,皆無可擁抱之人。我不喜歡貶低自尊挽留對方,如果他真的愛我,他會迴來找我。現在我的心好疼,我的手也疼,我需要休息。


    忘了是怎麽迴去了,到家後睡衣也沒有換,穿著貼身的白色t恤倒在床上哭了很久。我希望他來找我,我想做王爾德口中為了愛情追來追去的蠢東西。為什麽所有男人,得到愛情後總是不珍惜呢?為什麽每一次的開頭總是這麽美好,而結尾總是這麽的突然。到底愛情是什麽?


    哭的越久我的身體就越熱,眼睛太疼了,我去洗了毛巾敷在臉上,躺在床上繼續哭。


    迷糊中睡著了,敲門聲震醒了我。


    我聽見布魯克斯的叫聲,艱難的起床去了開門。


    “怎麽了?”我問他,才發現自己都是鼻音。


    布魯克斯被我的狼狽樣震驚到了,問道:“發生什麽事情了?我可以先進來嗎?”


    “當然。”


    布魯克斯進門,馬上就跑到了洗手間,我不解跟過去看,才發現是自己忘記關洗手池的水龍頭了,水不斷湧下來,地上一片積水,估計是滲到了樓下。


    “滲到樓下了嗎?”


    “是的。”他插著腰講。


    “對不起。”


    “看來我得找個師傅修一下了。”


    “對不起。”


    “hua,你還好嗎?你的臉很紅。”


    聽到他的話,我才反應過來自己現在似乎不太好,頭暈頭疼、喉嚨痛。


    “你是不是發燒了?”


    “我有點頭疼。”


    “家裏有沒有藥?”


    我搖頭。


    “你等會兒,我下樓拿。”


    “不用了,我喝點水就好。”


    “一個人在國外,你該照顧好自己。”


    布魯克斯語重心長的說,拍拍我的肩,用擔憂的眼神看著我,然後去樓下拿藥。


    接下來,我發了整整三天的高燒,一直退不掉,但是我沒有保險,不肯去醫院看病。我的臉頰發燙,從紅潤變成蒼白又變成紅潤,喉嚨疼的說不出話來,意識一直薄弱,連上廁所都沒了力氣。


    這三天我一直在做噩夢,夢見那兩個孩子來找我,夢見廈門,夢見倫敦。我流著淚,大汗淋漓的從夢中驚醒。醒來時,看見布魯克斯坐在床前守候我,毛巾從我的額頭落了下來,掉在地上,沒什麽聲響。


    “感覺怎麽樣?hua。”


    我看到了牆上的白鍾,黑色的時針指向“2”,分針指向“6”,最細最長的秒針還在不停的轉,再轉。


    我又哭了。我抱住布魯克斯,長久的積壓和對噩夢的恐懼讓我泣不成聲。


    別人在哭的時候總會喊對方的名字,總要叫出一個人的名字,或是家人,或是愛人、朋友,將委屈痛苦的情感寄托出去。


    可我沒有,我叫誰都不對,都不符合我的規律,於是隻能大聲的哭叫著。


    我的後背很黏,草席也黏,紐約火熱的夏天在我的忽略下如期來臨,將我在過去所隱藏的“疤痕”全都揭露出來,日光下,我猶如一條被扒光的魚。


    在人的成長過程中,似乎在不斷偏離,最後形成它本該有的樣子。


    我告訴布魯克斯,我恨那些傷害我的人,可是越恨他們,我自己就越難受。


    他告訴我,神是愛,是寬容。


    我不信基督,不能理解這句話,我也不願意原諒他們。憑什麽我要去原諒那些傷害過我的人?


    紐約已經天黑了,黑夜是神的傷口。


    夜裏跟布魯克斯說完我的過去,我還是會感到好孤單,但一想有人分享了我的悲喜,孤獨的重量似乎又減輕了?我總要在這兩種情緒間來來迴迴無數遍。


    越來越多次,外麵很熱,還是下午,外麵的樟樹上總有知了的叫聲。我總會做噩各種奇怪的夢,然後在的床上驚醒,後背的汗黏著內衣和衣服,房間裏就我一個人,我會突然的流淚哭泣。


    一個人就是一座荒島,這好像是博爾赫斯說的。我在紐約一個人孤獨地飄蕩著,在人群中像一個隨時會消失、墜落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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