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宋上下雖然看似非常平靜,但隻有皇上和三五個權臣知道,火器軍城牆內,量產鐵管火槍的車間正熱火朝天、如火如荼地進行著。


    我帶了衛隊督查火器軍,到了城門口,卻被一名鎮守禁軍中年將領將我的衛隊擋了下來。禁軍將領是梁太尉新近調來之將,他拿出聖旨說道:“稟殿帥,皇上有旨,除皇上、梁太尉、宿太師、張左相、吳樞密使和殿帥外,其餘任何人及其侍衛都不可進火器軍城門,即使皇上到來,護衛之責也交由鎮守禁軍負責,其他任何人不得踏進火器軍城池半步!”


    我聽了也不強求,畢竟最早提出提高安保級別的人就是我李逵,我總不能出爾反爾,和美國佬一樣總是搞雙標那套?於是,叫梁一刀帶了衛隊在城門外候著,我進去轉轉就迴。


    進去一看,與之前的安靜環境大大相徑庭,現在城牆內到處是車床聲、應答聲、射擊、拉運聲。來自全國各地的知名匠人正全神貫注地操作著各種機械,加班加點趕進度,廢寢忘食造火槍,車間內一派熱火朝天的景象。在鉚焊車間,鋼花四濺、機床轟鳴,秩序井然。工匠們都在為生產趕進度,到了午飯時間,工匠們還在換班加緊幹活。一些家屬也投入到搬運大軍中來。有著多年車間經驗的老工匠一邊熟練地調整著工件,一邊說:“誰不願意多休息?可是軍隊的需求量這麽大,時不我待啊!車間越繁忙,越說明國家準備打仗了。我們工匠平時多流汗,大宋官兵戰時就會少流血。”


    走進組裝車間,看到有二百多名工人正在做組裝槍支。這裏也是一片繁忙景象,工匠們正在進行緊張勞作,勞動熱情高漲。


    門外,家屬轉運隊正等著轉運槍械。一位老大爺說:“俺兒子被朝廷征用到此,我們家屬也被接到這裏,還給了我們家屬掙錢養家的工作,我身體也好,多搬運武器,也是盡我自己的微薄之力。”


    最後一關是試射車間,車間在偏僻的城牆一角。火槍經家屬拉運隊拉運來後,專業官兵在這裏試射檢驗,不合格產品會被送迴旁邊的老專家車間,查找原因,再次維修。維修合格,再送迴試射車間做最後檢驗,直至試射檢驗合格,再經家屬拉運隊拉運至合格火槍庫房貯藏。這裏由石板砌成,有重兵把守......


    蔣敬告訴我:“這裏的條件非常簡陋,但士氣挺高。缺少原料,就自己動手創造;沒有專用設備,就用手工加工。製造過程中,槍管加工是難點。沒有深孔加工設備,工人就在車床上人工鑽孔;沒有拉線機,工人就用冷擠壓的方法製造膛線。很快,依靠群策群力,大宋第一批火槍就製造出來了......”


    我一路看來,欣喜不已,拍著蔣敬的肩膀說:“兄弟辛苦了!”又對蔣敬身旁的衛隊長、陪戎校尉李忠及其十名陪戎副尉說:“各位弟兄,火器軍軍長蔣敬現在是皇上關注之人,拜托弟兄們全力保護,保證其安全!出了事情非同小可!”李忠等抱歉道:“謹遵殿帥吩咐!”


    我不再打擾火器軍生產,轉身告辭出來,帶了衛隊準備迴去。腦子裏全是火器軍營裏熱火朝天的繁榮景象。


    突然,先前那名阻攔我的衛隊進火器軍營城門的中年將領攔在我的馬前,跪倒在地。梁一刀先前被攔,不讓進城,早就窩著一肚子氣,見他又攔住不讓走,也不管人家軍銜大小,跳上前去,一腳踢翻,還要再打。我嗬斥一聲:“梁一刀,你反了天了?他不過是領旨辦事,你打他作甚?”


    梁一刀隻好站在那裏,怒目而視。


    我喝道:“將軍謹守城池便是遵旨,皆為皇上做事,自家兄弟,跪著做甚?站起來說話!”


    那中年將領膚白體壯,立即站起身來,抱拳說道:“殿帥,前時阻攔殿帥衛隊,是為公;這時攔在殿帥馬前,卻是為私。”


    我聽了立即天下馬來,說道:“你先安排城門值守,再來馬前迴話吧。”


    那中年將領快步跑過去,向另一名紅臉青年將領吩咐幾句,然後跑迴來。向我講起他攔我馬前的原因。原來,這中年將領是步軍營指揮使,名叫王佐,母親去世,葬於紹興獅子塢。上一個月,王佐母親的墳墓突然被人盜掘,遺骸被亂丟於荒野。在中國人的觀念中,掘人墳墓、戮人屍骸,是對人最嚴重的羞辱,也是罪同殺人、法有嚴懲的惡行。當時王佐的弟弟王公袞,剛被提名為烏江縣縣尉(相當於縣警局警長),還未赴任,正居家候任。得悉母親遺骸被辱,當然十分憤怒。但是,當地衙門卻遲遲破不了案。王公袞是一個有著刑偵天賦之人,決定親自出手抓捕盜墓賊。經過一番明查暗訪,果然讓他查出發掘母親墳墓的人,是本村無賴嵇泗德。那個嵇泗德,也是一個盜墓的慣犯,“掘塚至十數”,曾因掘墓失敗而被官府逮住過,卻未知何故,又給放了出來,繼續偷偷幹著盜墓的勾當。王公袞訪得嵇泗德下落,很快就將他抓住,押送到紹興府治罪。按照《宋刑統》,“諸發塚者,加役流;已開棺槨者,絞。”犯下盜掘他人墳墓罪行的人,判加役流刑;如果不但掘墓,還打開棺槨,屬於侮辱屍體,罪至絞刑。嵇泗德掘墓開棺,曝人屍骸,顯然已經觸犯了死罪。然而,不知為何,紹興府卻給嵇泗德判了輕刑:“止從徒斷,黥隸他州”,即刺配他州,總之被輕判了。


    王公袞得知侮辱母親遺骸的罪犯才給判了一個撓癢癢一般的刑罰,不勝悲憤。此時,嵇泗德還被關在紹興府鈐轄司的監獄內,尚未釋放。王公袞便尋了一個理由,誘使監獄的守卒飲酒,將幾個守卒灌醉後,王公袞手執尖刀,進了關押嵇泗德的牢房,手起刀落,一刀結果了嵇泗德的性命。又斬下嵇泗德的腦袋,用手提著到衙門投案自首。依大宋律法,故意殺人,當判死刑。但在中華法係中,這類“刺殺辱母者”的血親複仇,一直都得到一定程度的諒解。即便在後世法治國家,王公袞的行為通常也會歸入暴力型“私力救濟”的範疇,跟一般殺人罪行不太一樣。宋朝政府也是將血親複仇跟一般殺傷罪區別開來,《宋刑統》規定:“如有複祖父母、父母之仇者,請令今後具案,奏取敕裁。”宋徽宗時又立法補充:“有因祖父母為人所毆而子孫毆之以致死者,並坐情理可憫奏裁”。據此法意,“刺死辱母者”顯然屬於“情理可憫”的行為,對這一刑案,地方無權作出終審判決,需奏請大理寺、刑部裁決。因此,紹興府將王公袞係獄之後,馬上呈報朝廷裁判。王公袞的兄長王佐得知弟弟殺人入獄,就想趕緊設法營救。得知我來火器軍營,便想將自己的軍職交還皇帝,願意用自己的官職來換取替弟弟的死罪。


    我一聽,原來是此等事情。罵道:“將士們日夜操勞,卻被一個鄉間盜墓賊惹得寢食不安。還有什麽公理?”


    我安慰王佐認真鎮守,其弟王公袞之事交給我來辦。王佐見我官居高位,竟然輕易答應為一名下級將領幫忙,高興不已,立即爬下叩頭。我大罵一句:“王佐,男人膝下有黃金,軍人隻能站著死,絕不跪著生!你再叩頭,我便不管這事!”


    王佐立即站起來,抱拳說道:“謝殿帥!無論事成與否,王佐必將不忘殿帥允諾之恩!”


    我罵道:“事尚未做,不敢言謝!我盡力吧。你認真鎮守,靜待消息。”


    王佐立即抱拳,卻什麽也不說,轉身跑向城門。我帶上衛隊直接去了一趟大理寺。大理寺卿李光耀聽說我來了,慌忙出來迎接。不關我官職大小的事,我與他其實不相隸屬。隻是因為上次督案,與他有些交情。他叫我請進客房,立即端吃端喝,非常殷勤。我罵道:“李大人,端茶倒水,自有役卒,你如此作為,叫人以為你是李某下屬?”


    李光耀大笑道:“李帥,大宋官場,我李光耀最佩服的隻有李帥一人,便是做你下屬,為你端茶倒水,有何不可?”


    我罵道:“李大人慎言,隔牆有耳!”


    李光耀大笑道:“李帥,隔牆有耳又如何?我李光耀自任大理寺卿以來, 最不受掣肘、辦案辦的暢快淋漓之日,便是李帥上次督案之時。李帥之胸襟如海如山,不像有些大人,一竅不通卻指手畫腳......”


    我連忙罵道:“李大人,叫你慎言,是為你好,你反倒不知進退了!”


    李光耀笑道:“李帥,那就不說。您老無事不登三寶殿,自擢升殿前司都指揮使以來,大理寺再未見您的蹤影,今日前來有何見教?”


    我笑道:“李大人,見教談不上。請教卻是真有其事。”


    李光耀問道:“何時能驚動李帥?”


    我笑道:“李大人可聽說過紹興王公袞殺人案?”


    李光耀從身後櫃裏拿出一份文書,笑道:“李帥原來是為王公袞殺人案而來,李帥日理萬機,怎麽知道這等小事?”


    我便把王公袞兄長王佐攔馬跪求、願意麵館救弟之事從頭到尾說了一遍。


    李光耀問道:“李帥以為此事該當如何?”


    我笑道:“李大人不記得我當時是如何督案的??”


    李光耀笑道:“以李帥的脾性,一定不會插手斷案。”


    我笑道:“知我者李大人也,我李逵不僅不會插手大理寺,甚至軍隊之事,我也是權力下沉,很少越級過問。”


    李光耀正色道:“大宋有李帥,人民幸甚,國家幸甚!”


    我罵道:“你知我李逵脾性,別說那些沒用的!哥忙得很,你就說,這事準備咋辦?”


    李光耀答道:“李帥,這是昨日我尚且猶豫,既然今日李帥來了,我已有主意!您且忙您的事。將士們日夜操勞,卻被一個鄉間盜墓賊惹得寢食不安。還有什麽公理?”


    我一聽哈哈大笑起來。李光耀驚問我何故大笑。我答道:“李大人,你剛才最後一句‘將士們日夜操勞,卻被一個鄉間盜墓賊惹得寢食不安。還有什麽公理?’正是我一個時辰前對王公袞兄長王佐所說之言,因而發笑。”


    李光耀也忍不住大笑幾聲,說道:“所謂英雄所見略同,李帥與我所言相同,我也算是英雄了?”


    我答道:“陛下前日曾言,李光耀的大理寺辦事一向證據確鑿。今日誰還敢說你李大人不是英雄?”


    於是,胡亂扯了些閑話,便告辭出來。


    次日,皇上趙佶下詔讓大理寺卿李光耀、刑部尚書侯蒙等人議王公袞殺人一案。這叫做“雜議”,是宋代裁決疑案的一項司法機製:“天下疑獄,讞有不能決,則下兩製與大臣若台諫雜議。”議法的時候,李光耀發表了一番立意深刻的演說,闡明國家立法與司法的基本精神。李光耀首先提出:“複仇,義也。夫仇可複,則天下之人,將交仇而不止。於是聖人為法以製之,當誅也,吾為爾誅之;當刑也,吾為爾刑之。以爾之仇,麗吾之法。於是為人子而仇於其父母者,不敢複,而惟法之聽。何也?法行則複仇之義在焉故也。”啥意思?就是李光耀認為,血親複仇乃是自然正義的表現,但是,如果任由複仇行為肆行,則天下將陷入冤冤相報何時了的死循環。故而,需要國家立法控製私人暴力,由法律來實施正義。為人子者,當他們的父母不幸被人侮辱、殺害,卻不敢以私人暴力複仇,那是因為他們相信,法律將會給他們主持公道、實現正義。


    基於這樣一種對於法律精神的理解,李光耀又說:“今夫佐、公袞之母,既葬而暴其骨,戮屍也,父母之仇,莫大於是。佐、公袞得賊而輒殺之,義也。而莫之敢殺也,以謂有法焉。律曰:‘發塚開棺者,絞。’二子之母遺骸散逸於故藏之外,則賊之死無疑矣。賊誠死,則二子之仇亦報。此佐、公袞所以不敢殺之於其始獲而必歸之吏也。”意思是說,王佐、王公袞兄弟的母親安葬於地下,卻被嵇泗德挖出來,曝屍於野外,王公袞抓獲嵇泗德,若是私自殺了,也不違自然正義。但王公袞沒有殺人,而是將賊人交給法庭。按大宋律法,嵇泗德理當判死刑。此人伏法,即表示法律為王氏兄弟伸張了正義。這也是王公袞沒有私自複仇的道理。然而,“獄成,而吏出之,使賊洋洋出入閭巷,與齊民齒。夫父母之仇,不共戴天者也。二子之始不敢殺也,蓋不敢以私義故亂法;今獄已成矣,法不當死,二子殺之,罪也;法當死,而吏廢法,則地下之辱,沉痛鬱結,終莫之伸,為之子者,尚安得自比於人也哉!佐有官守,則公袞之殺是賊,協於義而宜於法者也。”就是說,王公袞之所以最後殺了嵇泗德,是因為法律沒有替他受辱的母親討迴公道。假如嵇泗德法不當死,而王公袞殺了他,那顯然需要問王公袞殺人之罪;但現在分明是嵇泗德罪已至死,卻被法庭故縱。看著掘墓戮屍的賊人逍遙於法外,請問如何告慰受辱的母親地下之靈?為人子者又如何心安於人世間?因此,王公袞殺嵇泗德,合乎自然正義,也不違背國家立法的精神。說到這裏,李光耀提出他的司法建議:刺死辱母者,應判無罪;王佐提出替弟弟贖罪之請,請朝廷駁迴;依法追究紹興府法院司法官員“故縱失刑”的法律責任。


    李光耀的演說,顯然說服了議法的同僚,他們一致同意李光耀的看法,呈報給皇帝。趙佶下旨,命王佐“依舊供職”;“紹興府當職官皆抵罪”;王公袞不用負刑事責任,隻是他畢竟殺了人,所以還是受到“降一官”的行政處分。後來,李光耀提出的裁決意見,也經受了時間的考驗。多年後,王公袞被任命為“敕令所刪定官”(即主持立法的官員)。一日,宋徽宗召王公袞入對,跟左右說:“這位,便是當年手斬發塚盜的王先生。”對王公袞昔日的複仇行為頗為讚賞。不過這是後話,不提也罷。


    李光耀將皇上的旨意提前透露與我,李公公也給我透露過李光耀議法的說辭。不管李光耀是否因我辦事,但這番說辭卻令人佩服。


    總之是王公袞的命保下了,王佐也依任原職,皆大歡喜。是夜,侍衛保火器軍鎮守營指揮使王佐求見。我知其來意,覺得像王佐這類下級將領,軍餉不高,求見必是帶了厚禮感謝,於心不忍,便叫李二挑了一把齊整些的二等寶劍,出去傳話:“殿帥已經睡下,你的心意殿帥已知。隻要你好好做事,便是感謝殿帥。殿帥見你鎮守謹慎,特賜你隨身佩劍一把,囑咐你認真鎮守火器軍營,將來有你好處。倘若鎮守不力,混進壞人破壞,休怪殿帥無情!”


    王佐雙手接過寶劍,感動得啜泣許久。然後不發一言,往腰上掛了佩劍,手提禮品盒子,翻身上馬,策馬而去。此人後來成為殺敵先鋒,也許與我李逵的出手相助有些關係。這也是後話,不提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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