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兒長得很美,美得令潘金蓮妒火灼灼;瓶兒很有錢,連西門慶也得借助於她的財力。她前後嫁了四個丈夫,除了蔣竹山,都是有錢有勢的人。然而,她又是個沒有地位的女子,她的生存要求低得可憐,隻要有人愛她,給她精神上的歡樂,她可以做妾,獻出珍寶,甚至可以忍受嫉妒和迫害;她一直在追求著自己的生活目標。生活也許太可憐她了,曾給過她光明,讓她在眾人麵前揚眉吐氣。但是這種光明隻不過是黑暗風暴中的一道閃電,電閃過後,光明連同閃電和雷聲一道消失在黑暗之中。
如果說,潘金蓮的個人選擇是以鮮明的個性去反抗傳統而謀求自己的生活目標,那麽,李瓶兒的個人選擇更多的則是盡量把自己的個性淹沒在傳統的、整體需要的共性之中去順從環境,而謀求自己的生活目標。
李瓶兒在小說中第一次出現是以花子虛的妻子身份,這是她的第二次婚姻。瓶兒出身如何,不得而知。書中告訴我們的,隻是她成年出嫁後的情況。她“先與大名府梁中書家為妾。梁中書乃東京蔡太師女婿”。瓶兒在這種人家做妾,本可以出人頭地,但是,“夫人性甚嫉妒,婢妾打死者多埋在後花園中”。這就不論地位,連性命也無有保障可言。瓶兒隻在外邊書房內住。這種尷尬的婚姻生活的結束是因為李逵大鬧大名府。瓶兒擺脫了這種名為內妾,實為外房的生活,帶了一百顆西洋大珠和二兩重一對的鴉青寶石,與養娘媽媽上東京投親。第二次婚姻很快來臨,花太監由禦前班值升為廣南鎮守,因為侄兒花子虛沒有妻室,為他娶了瓶兒。瓶兒嫁到這種人家,又是娶為正室,命運應該有個較大的改變。但是,花子虛偏偏是個好嫖愛喝的紈絝子弟,竟把瓶兒丟在一旁,常在外眠花宿柳。這時的瓶兒已不是當年在梁中書家中做妾那樣幼稚和任人擺布,她已經有了做妻子的意識,也有了對丈夫的要求。對於自己這種是妻又非妻的不正常生活越來越難以忍受。特別是在花太監死後,花子虛把家財揮霍無度,不理家事、正事。瓶兒多次勸說,他就是不聽。瓶兒的要求並不高,她希望丈夫既能在外理事,又能管顧家中;她不反對男人在外宿妓在內納妾,所以她讓花子虛把兩個丫環都收用了。其實她也反對不了,她隻希望自己的丈夫能給自己一點溫暖、一點愛撫,她隻希望自己也能享受做妻子的樂趣,哪怕是一點點,隻要不間斷。但不能實現。
維係和發展夫妻關係的因素很多,其中有一個極其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夫妻間性生活是否和諧,“一夜夫妻百日恩”絕不是一句玩笑。夫妻之間的性生活不和諧,不相對經常性,必然妨礙夫妻情感。今日,我們可以從許多離婚案卷中發現占有相當比例的直接原因就是“夫妻性生活不和諧”。瓶兒對花子虛的態度發展到難以忍受的程度,正是由於花子虛過度的嫖妓外宿已經完全剝奪了瓶兒做妻子的這一點權利。瓶兒在不滿中忍受,這個家庭早該解體。它之所以能維持下去,靠的隻是封建的倫理綱常,靠的是道德規範對女人的極不公平的壓服。瓶兒最初的忍受是為了使丈夫改變現狀,後來的忍受則是為了尋找新的出路。在這種情況下,她把求生的目光轉向了西門慶。
西門慶以一個正直、知禮、能幹、知情的男子漢形象出現在倚門盼夫歸的瓶兒麵前。瓶兒對西門慶的敬仰、愛慕便是在她認為西門慶具有截然不同於花子虛的言行中產生並發展起來的。於是,她開始背著花子虛與西門慶幽會偷情,西門慶給予她肉體上、精神上的歡樂使她如久旱禾苗逢甘霖。就像泄洪一樣,瓶兒似乎發現了自己多年尋求的目標,她把自己的情感連同私房財產全盤托交給了西門慶。她寧願做一個知情趣的、能幹的男人的小妾,也不願做一個守活寡的正室夫人。雖然,她還不十分了解西門慶這個人,但她離開花家牢籠的想法卻十分堅決。機會終於來到,花子虛在家財案了結後迴到家,瓶兒故意氣他。在他生病後,又中止醫藥,表麵上看,是瓶兒的狠毒,實質上是沒有放棄選擇權的李瓶兒求生的手段。
瓶兒是不是把西門慶看得太完美了?可以這樣說,“情人眼裏出西施”,一切又是比較而言,畢竟隻有西門慶給了她歡樂和安慰。但是瓶兒又把前麵的路想象得太平坦了,熱情太高,心情太急,一旦西門慶因為出事不能如約娶她,她便茫然不知所措,進而悲傷難堪而病倒,絕望之時相信了蔣竹山,使自己的生活道路上出現了不滿意的短暫的第三次婚姻,使自己拐了一個大彎再進入西門慶的家中。
通觀李瓶兒的四次婚姻,我們可以看到:少女在婚姻上的無權造成了她和梁中書的無知之婚姻,婦女在家庭關係中的附庸地位造成了她和花子虛的無情之婚姻,絕望的困境造成了她和蔣竹山的被迫之婚姻,對自己生活目標的追求造成了她和西門慶的希望之婚姻。前三次婚姻是這個沒有絲毫地位的女人在以男人特權為前提的傳統婚姻製度的泥坑中被踐踏或痛苦掙紮的結果,它不僅構成了瓶兒性格發展變化的縱向圖形,也形成了她進入西門慶家之後“知足而樂”,轉以傳統的道德規範要求自己來服從家庭(社會)的需要的基本思想。
在家庭關係中,女人之間的關係遠比男人之間的關係難以處理,婆媳之間、妯娌之間、姑嫂之間、姊妹之間產生矛盾、發生口角是常有的事,何況妻妾之間。因為妻妾之間不僅有經濟、思想、性格等方麵導致矛盾產生的因素,而且還有特別的因素,那就是與丈夫的關係。這種關係的內容既複雜又微妙,大概讓那些作為妻妾的女人自己來說說,也是難得清楚的。在西門慶一大家妻妾中,由這種關係構成的矛盾更複雜了。一妻五妾六個女人的出身、經曆、文化修養、性格脾性、經濟背景、愛好信仰的差距很大,其中又有一個與眾不同的潘金蓮,這個家庭的後房前院就難得有太平日子了。
瓶兒最初對潘金蓮頗有好感。這是因為她認為自己與西門慶的事金蓮幫了大忙,於是她要求西門慶把自己的住房蓋在金蓮的一處。但她沒有了解到實情,尤其沒有摸透金蓮的憂慮和嫉妒之心,她想不到自己的美貌長相和雪白皮膚會成為金蓮樹己為敵的原因;她想不到自己常常拿出錢來讓大家吃喝玩樂、幫助別人、幫助金蓮也成了金蓮嫉妒自己的又一原因;她想不到自己以委屈求平靜,以忍耐和溫順求生存反而更加激怒金蓮;她更想不到,自己那剛來到世上的嬰兒會被金蓮作為絆腳石加以清除。
終於,官哥兒死在金蓮蓄意馴練出來的貓爪之下。忍耐到極限的瓶兒依照她自己的性格慣性沒有去同金蓮拚鬥,而是隨著兒子的死也倒下了。不僅如此,她此時此刻的道德觀念竟使她自己陷入到一種“罪我”的意識狀態之中,她一再地夢見花子虛來索她的命,內心深處感到自己對花子虛犯下了大罪。她在肯定自己與西門慶的關係的同時,又在否定自己的過去,反省自己的罪孽。於是,她的靈魂便完全被千百年來對婦女迫害的傳統倫理所懾服,也被當時社會所推行的道德規範所震恐,瓶兒臨終前的全部心態實際上是這一類人物的典型心態。瓶兒在死之前,把對金蓮的怨恨集中在一句話上,那就是勸戒已經懷孕的吳月娘:“娘到明日好好生看養著,與他爹做個根蒂兒,休要似奴心粗,吃人暗算了。”這句分量不輕、痛徹心肺的話還是“悄悄同月娘哭泣”說出來的。多麽深沉的怨恨內容!又是多麽微弱的怨恨方式!
如果說,李瓶兒的溫柔在處理與眾妻妾的關係中是通過忍讓和順從表現出來,那麽她在與西門慶的關係中則更多的是賢惠和通達。傳統的道德規範告訴了每一個女人:一個已附屬於男人的女人應該一切為男人著想,應該舍棄自己的一切。“賢妻”、“賢德夫人”,還有“烈女”、“貞婦”,這些在道德本位的社會中令人仰慕的稱號,本質上是勒在婦女脖子上的絞索。瓶兒在進入西門慶家的那一刻,便結束了自己的主動追求,而轉為被動的接受。在經濟上,她對西門慶傾囊而出,完全放棄了經濟上的主動,西門慶在官場上和市場上的發達,不少的得益來自於瓶兒。在夫妻(妾)性生活上,瓶兒完全從平衡妻妾關係的角度去克製自己,顯得十分理智和謙讓,常常勸西門慶去別的妻妾房中歇宿。瓶兒的賢惠和通達最令人感動的是她彌留之際吐露出來的心思。她對西門慶一而再、再而三的勸說,真如一對恩愛夫妻的生離死別,足以使今天的不少人為之垂淚。讀了瓶兒的這些臨終話語,可以說,她在離開這個男女不平等的社會時,滿足了這個社會對她提出的要求。她算不得是一個有貞有節的女子,卻可謂是一個賢德惠淑的小妾。人們紛紛誇讚她在西門慶家的言語行為,西門慶在她死前死後發出了真心實意的慟哭,乃至為她舉行了一場當地前所未有的轟轟烈烈的葬禮。若瓶兒在地下有靈,一定會因此倍感欣慰。
多麽可憐而又可悲的女人!
在瓶兒這個人物身上,我們可以假設許多與現實相反的空想:如果瓶兒不以成為西門慶的小妾而滿足,性格不以社會和家庭的需要作為框框,順其自然而發展,朝著具有競爭特征的方向發展,甚至還可以表現為外向性,在處理與金蓮的關係時不以忍讓為先,而以相抗為主,也許她就不會失去兒子,也不會鬱悶而生發舊病,當然也就不會死去;如果她和西門慶僅僅是一夫一妻,她會生活得更好;如果生兒子並不在一個女人的一生中起到決定榮辱尊卑甚至存亡的重大作用,也許潘金蓮不至於把競爭的矛頭對準一個無辜的嬰兒,瓶兒也就不會受到極大的打擊……但現實就是現實,瓶兒所生活的時代與家庭構成了這個女人的生活環境,而這個生活環境的組成既有傳統的倫理文化積澱,又有經濟發展而產生的新的反傳統文化的衝擊,李瓶兒前期對生活理想的積極追求和後期對生活理想的消極固守使自己陷入到矛盾的生活環境的夾擊之中。
瓶兒的後期生活,選擇了一條順從道德、屈服命運的道路,但並沒有感動上天,也沒有打動周圍的人,更沒有彌補前期的“罪孽”。“獲罪於天,無所禱也”,這是潘道士在瓶兒死亡前對瓶兒的道德宣判,這個宣判來自於陰曹地府,也來自於黑壓壓的倫理社會。金瓶二豔,殊途同歸。如果說有不同,那就是潘金蓮生前還有一段我行我素的自在;雖說死得慘,但痛苦隻是瞬間的事,更慘的悲劇是在她死了之後。而瓶兒則在生時就已經遭受肉體和精神的折磨,溫順忍讓的屈從葬送了自己的一切,這也是中國婦女悲劇的本質所在!
陳東有
1992年5月
注:本文僅就《金瓶梅》中潘金蓮、李瓶兒的人物形象作簡要的分析與品評。有關詳盡論述及理論闡釋,請參閱本人學術拙著《金瓶梅—中國文化發展的一個斷麵》(花城出版社1990年版)、《金瓶梅文化研究》(台灣貫雅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92年版)、《金瓶梅詩詞文化鑒析》(巴蜀書社1994年版)、《人欲的解放》(江西高校出版社1996年版)和《現實與虛構—文學與社會、民俗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如果說,潘金蓮的個人選擇是以鮮明的個性去反抗傳統而謀求自己的生活目標,那麽,李瓶兒的個人選擇更多的則是盡量把自己的個性淹沒在傳統的、整體需要的共性之中去順從環境,而謀求自己的生活目標。
李瓶兒在小說中第一次出現是以花子虛的妻子身份,這是她的第二次婚姻。瓶兒出身如何,不得而知。書中告訴我們的,隻是她成年出嫁後的情況。她“先與大名府梁中書家為妾。梁中書乃東京蔡太師女婿”。瓶兒在這種人家做妾,本可以出人頭地,但是,“夫人性甚嫉妒,婢妾打死者多埋在後花園中”。這就不論地位,連性命也無有保障可言。瓶兒隻在外邊書房內住。這種尷尬的婚姻生活的結束是因為李逵大鬧大名府。瓶兒擺脫了這種名為內妾,實為外房的生活,帶了一百顆西洋大珠和二兩重一對的鴉青寶石,與養娘媽媽上東京投親。第二次婚姻很快來臨,花太監由禦前班值升為廣南鎮守,因為侄兒花子虛沒有妻室,為他娶了瓶兒。瓶兒嫁到這種人家,又是娶為正室,命運應該有個較大的改變。但是,花子虛偏偏是個好嫖愛喝的紈絝子弟,竟把瓶兒丟在一旁,常在外眠花宿柳。這時的瓶兒已不是當年在梁中書家中做妾那樣幼稚和任人擺布,她已經有了做妻子的意識,也有了對丈夫的要求。對於自己這種是妻又非妻的不正常生活越來越難以忍受。特別是在花太監死後,花子虛把家財揮霍無度,不理家事、正事。瓶兒多次勸說,他就是不聽。瓶兒的要求並不高,她希望丈夫既能在外理事,又能管顧家中;她不反對男人在外宿妓在內納妾,所以她讓花子虛把兩個丫環都收用了。其實她也反對不了,她隻希望自己的丈夫能給自己一點溫暖、一點愛撫,她隻希望自己也能享受做妻子的樂趣,哪怕是一點點,隻要不間斷。但不能實現。
維係和發展夫妻關係的因素很多,其中有一個極其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夫妻間性生活是否和諧,“一夜夫妻百日恩”絕不是一句玩笑。夫妻之間的性生活不和諧,不相對經常性,必然妨礙夫妻情感。今日,我們可以從許多離婚案卷中發現占有相當比例的直接原因就是“夫妻性生活不和諧”。瓶兒對花子虛的態度發展到難以忍受的程度,正是由於花子虛過度的嫖妓外宿已經完全剝奪了瓶兒做妻子的這一點權利。瓶兒在不滿中忍受,這個家庭早該解體。它之所以能維持下去,靠的隻是封建的倫理綱常,靠的是道德規範對女人的極不公平的壓服。瓶兒最初的忍受是為了使丈夫改變現狀,後來的忍受則是為了尋找新的出路。在這種情況下,她把求生的目光轉向了西門慶。
西門慶以一個正直、知禮、能幹、知情的男子漢形象出現在倚門盼夫歸的瓶兒麵前。瓶兒對西門慶的敬仰、愛慕便是在她認為西門慶具有截然不同於花子虛的言行中產生並發展起來的。於是,她開始背著花子虛與西門慶幽會偷情,西門慶給予她肉體上、精神上的歡樂使她如久旱禾苗逢甘霖。就像泄洪一樣,瓶兒似乎發現了自己多年尋求的目標,她把自己的情感連同私房財產全盤托交給了西門慶。她寧願做一個知情趣的、能幹的男人的小妾,也不願做一個守活寡的正室夫人。雖然,她還不十分了解西門慶這個人,但她離開花家牢籠的想法卻十分堅決。機會終於來到,花子虛在家財案了結後迴到家,瓶兒故意氣他。在他生病後,又中止醫藥,表麵上看,是瓶兒的狠毒,實質上是沒有放棄選擇權的李瓶兒求生的手段。
瓶兒是不是把西門慶看得太完美了?可以這樣說,“情人眼裏出西施”,一切又是比較而言,畢竟隻有西門慶給了她歡樂和安慰。但是瓶兒又把前麵的路想象得太平坦了,熱情太高,心情太急,一旦西門慶因為出事不能如約娶她,她便茫然不知所措,進而悲傷難堪而病倒,絕望之時相信了蔣竹山,使自己的生活道路上出現了不滿意的短暫的第三次婚姻,使自己拐了一個大彎再進入西門慶的家中。
通觀李瓶兒的四次婚姻,我們可以看到:少女在婚姻上的無權造成了她和梁中書的無知之婚姻,婦女在家庭關係中的附庸地位造成了她和花子虛的無情之婚姻,絕望的困境造成了她和蔣竹山的被迫之婚姻,對自己生活目標的追求造成了她和西門慶的希望之婚姻。前三次婚姻是這個沒有絲毫地位的女人在以男人特權為前提的傳統婚姻製度的泥坑中被踐踏或痛苦掙紮的結果,它不僅構成了瓶兒性格發展變化的縱向圖形,也形成了她進入西門慶家之後“知足而樂”,轉以傳統的道德規範要求自己來服從家庭(社會)的需要的基本思想。
在家庭關係中,女人之間的關係遠比男人之間的關係難以處理,婆媳之間、妯娌之間、姑嫂之間、姊妹之間產生矛盾、發生口角是常有的事,何況妻妾之間。因為妻妾之間不僅有經濟、思想、性格等方麵導致矛盾產生的因素,而且還有特別的因素,那就是與丈夫的關係。這種關係的內容既複雜又微妙,大概讓那些作為妻妾的女人自己來說說,也是難得清楚的。在西門慶一大家妻妾中,由這種關係構成的矛盾更複雜了。一妻五妾六個女人的出身、經曆、文化修養、性格脾性、經濟背景、愛好信仰的差距很大,其中又有一個與眾不同的潘金蓮,這個家庭的後房前院就難得有太平日子了。
瓶兒最初對潘金蓮頗有好感。這是因為她認為自己與西門慶的事金蓮幫了大忙,於是她要求西門慶把自己的住房蓋在金蓮的一處。但她沒有了解到實情,尤其沒有摸透金蓮的憂慮和嫉妒之心,她想不到自己的美貌長相和雪白皮膚會成為金蓮樹己為敵的原因;她想不到自己常常拿出錢來讓大家吃喝玩樂、幫助別人、幫助金蓮也成了金蓮嫉妒自己的又一原因;她想不到自己以委屈求平靜,以忍耐和溫順求生存反而更加激怒金蓮;她更想不到,自己那剛來到世上的嬰兒會被金蓮作為絆腳石加以清除。
終於,官哥兒死在金蓮蓄意馴練出來的貓爪之下。忍耐到極限的瓶兒依照她自己的性格慣性沒有去同金蓮拚鬥,而是隨著兒子的死也倒下了。不僅如此,她此時此刻的道德觀念竟使她自己陷入到一種“罪我”的意識狀態之中,她一再地夢見花子虛來索她的命,內心深處感到自己對花子虛犯下了大罪。她在肯定自己與西門慶的關係的同時,又在否定自己的過去,反省自己的罪孽。於是,她的靈魂便完全被千百年來對婦女迫害的傳統倫理所懾服,也被當時社會所推行的道德規範所震恐,瓶兒臨終前的全部心態實際上是這一類人物的典型心態。瓶兒在死之前,把對金蓮的怨恨集中在一句話上,那就是勸戒已經懷孕的吳月娘:“娘到明日好好生看養著,與他爹做個根蒂兒,休要似奴心粗,吃人暗算了。”這句分量不輕、痛徹心肺的話還是“悄悄同月娘哭泣”說出來的。多麽深沉的怨恨內容!又是多麽微弱的怨恨方式!
如果說,李瓶兒的溫柔在處理與眾妻妾的關係中是通過忍讓和順從表現出來,那麽她在與西門慶的關係中則更多的是賢惠和通達。傳統的道德規範告訴了每一個女人:一個已附屬於男人的女人應該一切為男人著想,應該舍棄自己的一切。“賢妻”、“賢德夫人”,還有“烈女”、“貞婦”,這些在道德本位的社會中令人仰慕的稱號,本質上是勒在婦女脖子上的絞索。瓶兒在進入西門慶家的那一刻,便結束了自己的主動追求,而轉為被動的接受。在經濟上,她對西門慶傾囊而出,完全放棄了經濟上的主動,西門慶在官場上和市場上的發達,不少的得益來自於瓶兒。在夫妻(妾)性生活上,瓶兒完全從平衡妻妾關係的角度去克製自己,顯得十分理智和謙讓,常常勸西門慶去別的妻妾房中歇宿。瓶兒的賢惠和通達最令人感動的是她彌留之際吐露出來的心思。她對西門慶一而再、再而三的勸說,真如一對恩愛夫妻的生離死別,足以使今天的不少人為之垂淚。讀了瓶兒的這些臨終話語,可以說,她在離開這個男女不平等的社會時,滿足了這個社會對她提出的要求。她算不得是一個有貞有節的女子,卻可謂是一個賢德惠淑的小妾。人們紛紛誇讚她在西門慶家的言語行為,西門慶在她死前死後發出了真心實意的慟哭,乃至為她舉行了一場當地前所未有的轟轟烈烈的葬禮。若瓶兒在地下有靈,一定會因此倍感欣慰。
多麽可憐而又可悲的女人!
在瓶兒這個人物身上,我們可以假設許多與現實相反的空想:如果瓶兒不以成為西門慶的小妾而滿足,性格不以社會和家庭的需要作為框框,順其自然而發展,朝著具有競爭特征的方向發展,甚至還可以表現為外向性,在處理與金蓮的關係時不以忍讓為先,而以相抗為主,也許她就不會失去兒子,也不會鬱悶而生發舊病,當然也就不會死去;如果她和西門慶僅僅是一夫一妻,她會生活得更好;如果生兒子並不在一個女人的一生中起到決定榮辱尊卑甚至存亡的重大作用,也許潘金蓮不至於把競爭的矛頭對準一個無辜的嬰兒,瓶兒也就不會受到極大的打擊……但現實就是現實,瓶兒所生活的時代與家庭構成了這個女人的生活環境,而這個生活環境的組成既有傳統的倫理文化積澱,又有經濟發展而產生的新的反傳統文化的衝擊,李瓶兒前期對生活理想的積極追求和後期對生活理想的消極固守使自己陷入到矛盾的生活環境的夾擊之中。
瓶兒的後期生活,選擇了一條順從道德、屈服命運的道路,但並沒有感動上天,也沒有打動周圍的人,更沒有彌補前期的“罪孽”。“獲罪於天,無所禱也”,這是潘道士在瓶兒死亡前對瓶兒的道德宣判,這個宣判來自於陰曹地府,也來自於黑壓壓的倫理社會。金瓶二豔,殊途同歸。如果說有不同,那就是潘金蓮生前還有一段我行我素的自在;雖說死得慘,但痛苦隻是瞬間的事,更慘的悲劇是在她死了之後。而瓶兒則在生時就已經遭受肉體和精神的折磨,溫順忍讓的屈從葬送了自己的一切,這也是中國婦女悲劇的本質所在!
陳東有
1992年5月
注:本文僅就《金瓶梅》中潘金蓮、李瓶兒的人物形象作簡要的分析與品評。有關詳盡論述及理論闡釋,請參閱本人學術拙著《金瓶梅—中國文化發展的一個斷麵》(花城出版社1990年版)、《金瓶梅文化研究》(台灣貫雅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92年版)、《金瓶梅詩詞文化鑒析》(巴蜀書社1994年版)、《人欲的解放》(江西高校出版社1996年版)和《現實與虛構—文學與社會、民俗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