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完他這一番話,我突然覺得賊有道理,自己之前怎麽就沒想到呢?他開始說的時候,我以為他又要開始口嗨,沒想到說的頭頭是道,張斌的思路上不僅沒有絲毫的偏差,而且有理有據,相對比來說,處理這起案件的下海警方就顯得有些蒼白無力。


    之前一直和孫建國在一起,我和張斌幹的活都是他吩咐的,所以一直沒發現張斌還有這方麵的才能,這會才覺得,要是孫建國退休或者調走,他簡直是接任人的不二之選。


    “斌哥,你這番方法可以啊,怪不得可以被加年假,我得啥時候才能成為你這樣?”


    “當我得小跟班,哪天心情好了我再教你點,保準讓你受用終身,除了那些特別扯淡的案子,一般的案子很容易的就能抓到兇手,這可是我當警察的這些年的全部精華。”


    我一聽有門道,立馬問道:“斌哥,你看我從下基層一來,哪天不是當的你小弟?對吧?所以這時候你就別賣關子了,教教我唄?以後你讓我往東,我絕對不往西。”


    張斌歪頭問道:“當真?”


    感覺有戲,我忙說:“千真萬確!我從來沒騙過你啊。”


    “好,我就先教你倆點,如果發生兇殺案,你來負責這起案件,你會從哪方麵調查起?”


    “如果是我的話,肯定先勘察案發現場,確定兇案的性質,是他殺還是自殺,作案人有幾名,然後再搜尋現場殘留的線索,是這樣的吧?”


    “沒錯,不過還有幾點你沒想到,首先在勘察案發現場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千萬不要帶進去自身的東西,所以我們在辦案的時候,往往進入案發現場的人隻有倆三人,一般不會超過三個,這麽做的原因就是為了不破壞現場,等第一波檢查過後,其他的人員才會進入現場,如果沒有搜尋到證據的話,案發現場則會一直保留著,防止他人進入。”


    “我聽過一個案子,那起案子發生後,當時並沒有在現場發現證據,於是現場被保留了下來,一直過了十多年,警察局的人都換了好幾茬,那件案子被重啟調查,經過調查人員的不懈努力,最終在屋子中的一處角落發現了兇手留下的dna線索,這案子才得以真相大白。”


    “所以說,發生命案後,第一件事就是保護案發現場,之後就是進行痕檢,這個有很多方麵,第一就是判斷死者的死因,這個通常由法醫來做,不過像我這樣經驗豐富的痕檢員,也能看出個大概。判斷出死因後,就開始根據死因調查線索,比如說死者是被砍死的,那麽就得搜尋相關鈍器、銳器,如果死者是溺死的,就得尋找附近的水源尋找證據,如果是被燒死的,就得尋找火源。總之一句話,得按部就班的來,冤有頭債有主。”


    “第二點就是線索高頻出現地,根據我這些年的經驗,兇手留下線索的主要有三處,門框處、扶手處、水龍頭,別的地方有時候也有,不過這三個地方是重災區,因為從兇手的移動路徑來看,他肯定會接觸到這些地方。你可能會疑惑為什麽水龍頭也是重災區,因為之前我也不是很理解,後來換位思考才明白。”


    “不管是兇手是用刀還是用別的兇器殺害了死者,那麽他肯定會去水龍頭去洗手,這是毋庸置疑的一點,不管身上或手上有無血跡,他都會去這麽做。可能是抱著洗去手上罪惡的想法去做這樣的事情,當然如果不是在死者家中作案的話,就另當別論了。”


    “等將這些調查完了,最後還是外圍線索的排查,比如說調監控,走訪附近居民什麽的,這些都是放在最後的,下海警方的舉動就是個反麵教材,你看他們連拋屍地還沒確定,就急於尋找兇手的線索,這樣的可能嗎?壓根不可能。”


    “這是被害人在家中遇害時應該做的事情,如果像這樣死者被拋屍別處的情況,那就應該首先該做的還是保護好現場,這點不管在什麽案子中都要首先關注的一點,就算因為接警遲到,而導致現場被圍觀群眾破壞,也不要破罐子破摔,有時候現場往往還殘留著一些線索,就看怎麽去尋找了。”


    “之後才是法醫對屍體進行屍檢,痕檢員對現場的痕跡進行勘測,這裏有一點非常的關鍵,就是微量物證在兇案中的作用。曾經辦過一個案子,死者被兇手殺害後拋屍一處湖泊裏,當時在案發現場沒發現一點有用的線索,法醫也沒有從死者身上找到什麽有用的線索。”


    “後來我又去了拋屍地,最終湖畔邊上的一處草叢中發現了一絲線索,在那處草根處發現了一粒黃豆粒大小的鋼珠,鋼珠上麵沾了些油汙,拿迴來鑒定後得出結論,鋼珠是出自自行車軸承裏麵,隨後我們對拋屍點附近的修車行進行檢查,最終找出了兇手。”


    “所以說,就算現場被破壞的再嚴重,都不要放棄尋找線索,就和上次我們說的那幾個案件,有些案件就是天命注定,想改變都不可能,就看以什麽樣的方式去破案。”


    “在結束完勘察現場的任務後,就要根據周圍的線索推斷兇手是如何進行拋屍,比如說車轍,比如說腳印,比如說拖痕,通過這些線索往往就能得出很多有用的線索,比如去年廣北的那起案子,在那起案子中,兇手是將屍體裝在麻袋中,而後再草地上拖行了一段距離進行拋屍,由此可以得出兇手的身高,體型方麵的數據。”


    “如果這些都無計可施的話,就隻能通過走訪和調監控,這些往往都是下下之策,在無計可施的情況下才會動用這一招,不過基本上都得不到什麽有用的線索。稍微有點頭腦的兇手,隻要不是激情殺人,就不會蠢到將自己暴露在他人或者攝像頭的視線範圍內,除非那種巧合的,那是能說命該如此。”


    “好了,今天就暫且教你這點,剩下的以後有空再教你,我們往河道的上遊走走,看能不能發現點兇手留下的線索,雖說我看下海警方不順眼,不過我對犯下這案子的兇手更不爽。”


    雖說張斌說的這些不是冷門的知識,也不是什麽高大上的技能,不過確實是對辦案過程的很重要總結,之前雖然我也經曆了不少案件,但從沒像這樣做過係統性的總結,這會倒將我思路從頭到尾捋了下。不過聽他最後說的事情,我忽然有了種新想法:“斌哥,萬一這人是喝多了,墜河意外身亡呢?”


    張斌頓時止住了腳步,想了下不確定的道:“額,好像也有這種可能,先不管這些,咱們先走著瞧再說。”


    除了橋附近的地方被警方封鎖以外,別的地方並沒有被警戒線隔離。沿著河道往上遊走,路上的時候我和張斌一直在觀察河道倆岸的情況,看能否發現有用的線索。


    比較令我們感到意外的是,沒過多久,我和張斌就在河道一側的圍欄上發現了有些異樣。


    走近仔細觀察了一番,發現別處的圍欄上均落滿了灰塵,而此處的灰塵卻被刮擦掉,從邊緣處的痕跡來看,還留有半塊手掌印。目光越過欄杆看河道,在欄杆背麵的石階上同樣留有倆隻手掌印。


    張斌俯下身子觀察了番掌印,有些疑惑的道:“有人在水裏翻上來過,水麵和岸邊的落差有一米五,來人應該是乘船在這裏停下,而後攀爬了上來,不過他為什麽不走大陸走水路?”


    這時我都沒想脫口而出道:“水路沒監控,他是在躲避監控。”


    “有點道理啊,不錯不錯,得到我幾分真傳了。既然既然是為了躲避監控的話,那麽他肯定是做了什麽見不得人的事情,弄不好這附近就是案發現場。走走走,為了證明我的推理沒錯,我帶你看戲去。”


    張斌帶我鑽進了一家茶館,在二樓一個靠窗的位置坐下,連杯茶都沒點,就帶著戲謔的表情看向外麵。


    “下海警方應該很快就能將死者的身份調查出來,而據我推測,死者的住處應該就在這裏不遠的地方,這個兇手是個愣頭青,換做是我的話,絕對不會從水路走,風險太大了,感覺也是個投機主義者。”


    一個小時過去,倆個小時過去,下海警察沒等來,倒是等來了茶館的服務員,說是我們坐在這裏占位置,別的客人沒地方坐了。


    於是張斌很是不爽的丟給他倆張票子,讓他看著上倆杯茶。茶上了上來,張斌顯得更是愜意,一邊喝茶,一遍饒有興趣的看向窗外,根本一點不急。


    終於在快到十二點的時候,三輛警車停在了茶館不遠處的一棟民房前,從上麵下來十幾個人,其中一人敲了敲門,等了會發現沒反應,便直接拿出工具破門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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