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我倆懵逼的表情,孫建國不屑一顧的說道:“還有更離奇的案子,我跟你們說啊,這案子被隱藏了十九年,真的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午後,7歲的勇勇和4歲的弟弟寬寬跟著他們的媽媽肖學琴一起去鎮上趕集買東西。肖學琴一家4口人,生活在四川開江的永興鎮。丈夫老趙是在工地做工的,家庭生活和睦。走在鎮上的大街上時,路邊一戶人家正在熱鬧地打牌,其中一個人還招唿肖學琴進來玩。”


    “這時候,肖學琴做出了她人生中最錯誤的一個決定--走進了屋子。兩個幼童則在房門口等著媽媽出來。不一會,屋子裏的人漸漸都離開了,可是肖學琴還是沒有出來。兩個孩子正等得有些不耐煩了,忽然屋裏傳來了激烈的打鬥聲和吵鬧聲。勇勇和弟弟兩人就跑進屋子查看情況。讓他終身難忘的場景出現在了眼前:他的媽媽正在被幾個男人按在地上毒打,還有一個男人拿著一把刀直接刺向他媽媽肖學琴的後背,頓時鮮血噴湧而出。”


    “兩個孩子見到這種情景嚇得目瞪口呆。他們邊哭邊衝上去試圖保護自己的媽媽,卻因為人小力薄反而被那幾個男人捉住,關到了一個黑乎乎的房間。他們倆試圖逃跑過,但又被壞人給捉了迴去。關了很多天後,勇勇和寬寬被壞人們買到了福建莆田。從此被迫離開了自己的家。”


    “而老趙,在當天下工迴家時,發現家裏冷冷清清的。一開始他以為妻子帶著兩個兒子迴娘家了,可是在問過娘家人後,發現母子三人並沒有去過。這下老趙著急了,開始在鎮上四處打聽。鎮上有幾戶人家私下被大家叫做“人販子”--不時就會有小孩消失在他們家的屋簷下。老趙懷疑其中一個叫蒲際建的最有可能拐走了自己的妻兒。於是他報了警,警方傳喚蒲等人來問話,他們卻一口咬定沒有拐賣兒童,鑒於沒有證據,加上當地在90年代有不少女性帶著孩子離家出走,警方就沒有深究。而老趙也認為自己的妻子帶著兒子遠走他鄉了。老趙原本溫馨的小家庭瞬間破裂,他的父母也因為受打擊太大相繼去世。找了兩個月後,老趙在家譜中記下:“母子帶起跑了。””


    “到了福建以後,勇勇和寬寬先是在一個叫“阿和”的中間人家裏住了幾個星期,然後很快分別被不同的人家買走了,從此音信全無。在被賣到異鄉的歲月裏,勇勇一直無法忘記那個下午發生的罪惡。母親生死不明,自己和弟弟也分開了。而養父一家又時常毒打虐待他,讓他堅定了遲早有一天要找到自己親生父母的想法。於是勇勇用畫筆畫下了自己印象中目擊到的場景。長大後的勇勇前往了廣東,並成為了一個雕玉工。同時他也開始通過網上的誌願者尋找自己的親生父母。”


    “通過多方努力,以及憑借自己在吃川菜時吃到的折耳根和臘腸,勇勇確認自己的家鄉應該是四川。期間他多次迴到四川,尋找記憶中模糊的地名,但都無功而返。當地的報紙也對他進行了長篇報道。而也就是這個報道,為勇勇終於找到自己的家埋下了伏筆。”


    “老趙在家庭破碎後也前往外地打工,於是這篇報道讓肖學琴的家人看到了。由於母子三人同時失蹤是十分罕見的情況,事發時間也十分接近,肖學琴的家人很快就確定:勇勇就是他們家的大兒子,於是他們就聯係了誌願者。很快,老趙也接到了親戚的信息,趕迴了四川。勇勇第n次踏上迴四川尋家的道路,這一次,他終於迴家了。”


    “經過dna鑒定,勇勇和老趙確實是父子關係。勇勇把當年親眼所見的事情告訴了父親和家人,於是,在相認的當天下午,父子二人就前往派出所報案。”


    “然而,除了“拐賣”這一事實清晰,證據充足以外,勇勇所看到並記錄下的肖學琴被傷害的場景沒有任何實質證據能夠證明。警察決定從拐賣鏈條入手,逆向探尋發生在19年的事實真相。”


    “首先要找的就是那個莆田的中間人“阿和”。勇勇對於阿和的迴憶隻限於他們家的二樓有一間佛龕(因為當地的風俗)。警察到當地多方尋訪,終於鎖定阿和是個外號,隻知道他來自莆田高陽村。然而這個村很大,分了許多個大隊,房子也全是新蓋的。勇勇在村裏找了整整一個星期,也沒有找到和記憶吻合的房子。而現在,找到阿和的唯一可能,就是通過他的養父。”


    “警方在對他養父進行教育後,養父和勇勇一起繼續挨家挨戶的找著阿和。終於,他們找到了。奇葩的是,而通過阿和,警察很快順藤摸瓜找到了當年將勇勇和寬寬賣到福建的人販子--就是當年那個曾經被懷疑的蒲際建。這個蒲際建曾經以為拐賣兒童被判入獄,剛剛出獄,又被警方抓獲。”


    “蒲在被抓後,終於交代了當年他和另外一個兇手廖定傑犯下的罪惡。當天下午,二人殘忍的殺害了肖學琴,並且將其分屍裝入三個編織袋,埋入蒲際建家院子裏。後來蒲曾經挖出其中2個袋子的屍骨進行焚燒,剩下一個袋子他忘記埋在哪個位置了就作罷。於是警方開始在蒲際建的院子裏進行掘地三尺的挖掘。在第三天的傍晚,警方在菜園的青草之下,終於找到了肖學琴的遺骨。”


    “你們說信不信命?一個案子硬生生埋藏了十九年,最後還是被發現了,關鍵是案子還被破了,有時候真的是感覺命運在冥冥中操控著一切。”


    “若是這個案子還沒法說明的話,我再給你們說最後一個案子,吉林遼源正處在一年之中最寒冷的時節,室外溫度隻有零下30度。這一天,一個供暖管道工人來到一處居民區的地下管道進行維護工作的時候,聞到了一股奇怪的腐臭味。於是他用頭頂的照燈在漆黑狹窄的管道內查看,結果卻看到了讓他毛骨悚然的景象。”


    “在不遠處的管道和牆壁的夾縫中,一隻幹枯的手赫然指著他。維修工頓時嚇傻,馬上報警。警方接到報案後迅速趕到現場。來到現場以後才發現,發現枯手所在的地下管道極其狹窄,寬高都不到1米,還具有一定的坡度,隻容許一個人匍匐前進。警方爬到枯手邊,發現了屍體。”


    “屍體已高度腐敗成幹屍狀,沒有頭,沒有雙下肢。軀幹部分早已腐爛不堪,死者一隻手指向前方,好像在控訴著什麽。由於管道過於狹窄,警方沒辦法在不破壞屍體的情況下展開調查,於是隻好從地麵上向下挖坑,把屍體取了出來。挖出來以後,警察又在現場的深處找到了死者的頭顱,雙下肢,一把菜刀,女式胸罩和一個轉運珠戒指。”


    “很快,根據屍檢,法醫大大確認,死者為女性,30歲左右,身高160cm,死亡時間大概在1998年。死亡原因是根據斷了的舌骨判斷出的--被人扼頸掐死的。而發現屍體的現場又不像是殺人第一現場,更像是拋屍現場--這是因為,現場空間極其狹窄,成年人在裏麵尚且無法直立行走,更別說殺人了。死者奇怪的姿勢據推測是因為兇殺拖著她的屍體在洞裏爬行,所以當屍體腐爛後,還保持著原來的伸手狀。”


    “綜上所述:死者是在別處被人掐死後拖到地下供暖道裏藏屍了整整3年的時間。接下來,就是確定屍源。通過對比遼源當地3-5年內失蹤的30歲左右的女性,警方很快就找到了被害人--張巧巧。”


    “張巧巧失蹤的時間是在1999年9月10日。而報案人是她的丈夫孫向輝和她工作的窗簾店女老板。據其家人朋友反映,張原本定於1999年9月10日和她的老板一起出差前往沈陽出差,可是女老板表示在車站等到火車都走了也沒見到她人來。於是老板就到她家去找她,沒想到她丈夫孫向輝卻說昨晚12點他迴家的時候就沒有看到張巧巧了。而且還發現張巧巧收拾好的去出差的行李包也不見了,還以為她直接去出差了。””


    “張由於平時人緣很好,經常和朋友在晚上互動,在9月9日晚10點多時曾明確和朋友說自己明天要出差,要早睡。為什麽在10點多到12點她丈夫迴來之間的短短2個小時,卻忽然出門了呢?當時,接到報警的警察也曾經在張巧巧家進行過仔細的搜索,卻沒有發現任何可疑的地方,屋內沒有發生打鬥等場景。假如孫向輝所說的是事實,可見張巧巧是平靜離開家的。”


    “而外圍調查也顯示,孫張二人家庭生活和睦,孫也十分孝順嶽父母。張失蹤後,她的丈夫孫向輝似乎一直在失去妻子的痛苦中獨自生活,兩人的孩子寄放在孫的嶽父嶽母家。由於兩家離得近,孫幾乎天天去嶽父家吃飯,3年來工資卡也都一直放在老人處。”


    “那麽到底是誰殺死的張巧巧呢?你們知道嗎?”孫建國像是問我們,又像是自言自語,我們倆個已經聽傻了,於是就沒開口,過了倆秒,他又繼續說道:


    “發現屍體的地點距離張巧巧家非常近,可以想見,張巧巧如果出門的話,應該是在家附近就遭遇了不測,並被兇手拖入井下的。兇手能夠不引起人們注意的殺人並拋屍,那麽他的活動範圍應該就是在張巧巧家一帶。警察排除了周圍可疑的鄰居和張的前男友,最終還是將懷疑的目光放到了丈夫孫向輝身上--因為實在很難理解,為什麽一個明明說要去睡了的女性會在晚上10點多還要出門辦事,並且會帶著自己的行李呢?接下來,警察的調查更加說明了孫向輝身上的重重疑點。”


    “警察發現的疑點如下:1.窗簾店老板反映,9月10日當天她去張巧巧家裏時,發現張巧巧的包包不見了一個。而老板之前曾經和張聊天過,張說去沈陽天氣很熱,不想帶平常經常背著的那個大包,想帶個小包。但在張家裏剩下的那個沒有帶走的包是那個小包!”


    “2.孫向輝是煤礦工人,具備在黑暗狹窄的地下道裏作案的能力。3.張巧巧的家人一開始不同意二人結婚,因為孫家境很一般。而後兩人未婚先孕了,才勉強同意。4.婚後雖然孫對張家人都很孝順,但卻沾染上賭博的毛病,還曾經偷了嶽父的存折。被發現後,孫的財政大權完全由張巧巧把持,銀行卡也都放在嶽父家,每天身上隻有10、20塊錢。5.嶽父表示,張巧巧的屍體發現後,他也曾懷疑過是不是孫幹的。曾經問過他,孫迴了一句:“怎麽可能是我。我背不動她。””


    “也就是這句話讓警方決定抓捕孫向輝,你們倆知道咋迴事嗎?”


    聽到這話,我和張斌想都沒想,直接很幹脆的搖了搖頭,表示不知道。


    孫建國於是繼續說道:“這個問題其實沒什麽懸念。因為正常人脫口而出的話應該是類似:“我們感情那麽好我們這可能呢?”這樣的,但孫卻說了一句“我背不動她”簡直讓人匪夷所思。”


    “在被帶迴局裏後,孫很快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孫一直是一個極其敏感小氣的人。因為娶了一個比自己條件高很多的又漂亮的老婆,他總擔心老婆會和別的男人跑了,於是天天疑神疑鬼。剛好張巧巧又人緣好,常常在孫麵前說一些自己和朋友出去玩的事情,這就刺激到了孫的神經。其實張巧巧的做法無可厚非,有時候通過開些小玩笑刺激下老公讓老公吃點小醋,都是很正常的。沒想到孫卻都當了真,還常常把生活中的巧合和玩笑做對應,自以為掌握了妻子出軌的真相。也因為他性格內向,於是才會把這種壓力都寄托到賭博上。”


    “9月9日那天,孫迴到家時張巧巧已經睡著了。孫之前就懷疑妻子和自己的領導在家裏發生過關係,想到張第二天要出差,他就想到可以利用出差離家出走的借口掩蓋自己的罪行。於是他在床上掐死了張巧巧,並且拋屍家附近的那個地下供暖管。此後三年,一直裝無辜,還照常孝順張的父母。””


    我口瞪目呆的說道:“這麽喪心病狂的嗎?人性真的是沒法說了,一旦作惡簡直沒有絲毫人性。”


    “聽副隊長這麽說,我也想起來一起案子,在東北長白山一個男的失蹤了,但是一直都活不見人,死不見屍的。然後某一天,這個男人的姐姐,住在遼寧的一個村婦,突然千裏迢迢的來到了男人所在的地方,去報警說做夢夢見她弟弟被殺死了,而且說弟弟被埋在一個很隱蔽的地方。然後警察當然不信啊,這個姐姐就很固執說,肯定是的,因為弟弟在夢裏說的很清楚,也指給她了埋的地點。”


    “其中有個警察抱著安慰這個姐姐的想法,就說,好吧,我們跟你出一次警。結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這個從來沒有來過這裏的女人,很熟門熟路的把警察們帶到了一個非常偏僻的地方,一個鐵路的沿線荒地,在一個沙地上,有一片新翻過的沙子,姐姐說,就在這裏了。”


    “警察們一挖,果然,裏麵就是那個失蹤了的男人。那男人身高190,體重將近200斤。警察們都覺得太不可思議了,甚至懷疑姐姐是兇手,但是姐弟倆的感情很好,姐姐隻有160不到,根本不可能拖動那麽大的一個人。最關鍵的是,姐姐在弟弟被殺的時候,根本還遠在千裏之外呢。”


    “警察又懷疑姐姐是知情者,可能不方便直接報案,就假托夢境,結果後來的結果又叫人想不到,真正的兇手和姐姐根本不可能有任何的交集,根本談不上認識或者什麽的(警方開始懷疑的人,姐姐有可能認識他,但是後來的兇手就完全沒有認識的可能了)於是案子就這麽破了,最後警方也沒給出確切的答案。”


    “負責案子的警察和我說起這個事情的時候,臉上的表情啊,迷惑加敬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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