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從計的供述看不出什麽破綻。
二、魚好田,謝塬村人。有人說曾在西關見魚與龍犯有過接觸,什麽時間記不清了。當時魚從懷裏摸出一把刀子樣的東西遞給龍犯,陽光下刀刃還一閃一閃的。交接時魚龍二
人還鬼鬼祟祟的,東張西望。什麽樣的刀子?情況反映者說他離龍魚二人有六七步遠。看 不大清楚,像是那種刀柄貼有鏤花塑料片的折疊刀。
從龍家搜得的物品裏就有一把折疊刀,柄上貼著鑲有暗花的塑料片。情況反映者辨認以後,說好象就是這種刀。
另據謝塬村村民反映,魚好田此人整天顯得很神秘,彎腰走路,懷裏總像揣著什麽。
傳訊魚好田。
問:知道為什麽叫你來嗎?
答:不……知道。
問:龍治民的案子你知道嗎?
答:那知道嘛。
問:這把刀子你見過嗎?
答:……這種刀子很常見哩。
問:在西關你給龍治民一把這樣的刀子嗎?
答:那沒有那沒有……
(停止提問,給魚好田宣讀政策8條)
問:你該明白,我們這話不是隨便說的。
答:讓我想想……我曾經賣給一個矮子一把這樣的刀。龍治民是不是矮個?禿頭?那 就是他,給他賣過。
問:賣過?
答:是賣……咋啦?那會兒我從西安弄了幾把刀子,想賺幾個錢。
問:既然是賣東西,為什麽偷偷摸摸的怕人看見?
答:那是1983年,正搞“嚴打‘那種刀子派出所是不讓賣的。
問:你拿什麽證明你是在做買賣?
答:我一共賣出了十幾把,都是那種刀子。
問:能找個證人嗎?
答:哎呀,買我刀子的人我都不認識,讓我去哪裏找他們哩。對了,我們村的張旺就
從我這裏買過一把。
傳訊張旺。
問:你從魚好田那裏買過一把刀子嗎?
答:沒有沒有,他咋胡咬哩!
傳訊魚好田。
問:張旺沒有從你手裏買過刀子。
答:他咋說沒買過刀子哩。我記得很清楚,他愛打野兔,要刀子剝皮,就在場邊的轆
轤跟前我給他的刀子。
魚好田與張旺對質:
魚:張旺,你要實話實說哩。
張:我咋沒說實話?鄉裏鄉黨的,你咋胡咬?
魚:人家有8條政策裏(魚向張說8條政策)。
張:我是從魚好田那裏買過一把刀子。
提審龍犯。
問:你屋裏的這把刀子是怎麽來的?
答;買的。
問:什麽時候,什麽地方,從什麽人手裏買的?
答:在西關買的,花了兩塊多。
經調查,龍治民的刀子是從魚好田手裏買的,但魚好田賣兇器給龍實屬無意。可以暫 時排除魚的同案嫌疑。
在此期間,某村的幾個民兵在事先未於有關部門取得聯係的情況下,就用一輛手扶拖 拉機將一名婦女當作嫌疑犯押送到縣裏。民兵們說,村裏有人曾看見龍治民去過該婦女( 名叫金百玲,40餘歲,寡婦)家,以後該女身上多了一件半新的繡花粉紅的確良襯衣。
金百玲麵如土色,哭不敢出聲,滿眼淚水。她說她與龍是去年二三月間在南秦橋上遇 上的,龍讓金給他家洗衣服,稱他是收購舊衣物的,家裏有很多舊衣服要洗。當時金還有
其他事,未去龍家,後來也就把這件事忘記了。但是一個月之後,龍按金給的地址尋到了 金家。這一次龍沒有提洗衣服的事 ,卻說想給他另尋個婆家。臨走時送了她一件據說是收購來的襯衣。以後呢?她和龍 再也沒見過麵。
金百玲後來的窘境證明該村民兵的舉動是輕率的。迴村以後,民兵們對村民說金沒有 事,龍想騙她沒有騙成就是了。然而村民們卻不這樣想,既然龍犯去過她家,她也接受了
(買的?誰信)龍送給她的衣服,她不是個寡婦嗎……於是金百玲背上了“龍犯的相好” 的汙名,遭到了村民的白眼,連門都不敢出了。金百玲氣不過,到村幹部家裏鬧,讓給她
平反。村幹部為難的說:沒人給你定個啥罪嘛,有啥反可平?金說那我咋遭恁大的罪哩?
天天纏著村長要給她恢複名譽,鬧得村長叫苦不迭。
6月5曰,王墹村又傳出一條驚人的消息,現場勘驗組於當曰在龍家廁所東牆下50厘米處, 又發現一堆已完全骨化的屍骸。經過整理鑒定,計為4具。是為“1號坑”。
次此發現再對火動了商境,這不由得不使人推測:48具屍體恐怕還不是最後的數字, 埋屍之處恐怕不隻限於龍家周圍。
與此同時,各種流言從民間產生、張揚開來:龍的同案犯目前已化整為零,四處逃匿,有人親眼見過。
某縣發生了一起搶劫案,人說是龍的同夥幹的;某縣發生了拐騙案,人說是龍的同夥幹的。外地區發生了搶劫案,人說也是龍的同夥幹的。
一個從龍家查得的奇怪的小本這時擺在了偵案者麵前。他是用各種香煙盒裝訂而成的 ,上下翻揭。從本子上端釘合處雜亂重疊的線腳來看,裝訂者在不斷地添續新頁。現已有
一百多頁。字寫在煙盒背麵,字跡大小不等,時而工整時而潦草,但出自一人之手,可見 記事者是在不同場合書寫的。記載的內容十分龐雜,但基本可以看出這是一份長長的名單
,竟記載了1208個人的姓名及被記載者的情況。
名單上大多有名有姓,也有有名無姓的如 “田娃”“淑芬”和有姓無名的如“老田”“張師”等等。從地址看,上麵的人多居鄉村 ,也有一些居城鎮的居民、幹部、工人。地址之後的內容便沒有一定之規了。有的按常例 記載該人的性別,大概年齡,家庭狀況等。有的在其姓名之後,隻記該人有個老表某某某 ,轉而記載某某某的情況。有的姓名之後什麽也沒有。除此之外,本子上還出現了一些名 人的名字。
這是一份什麽樣的名單呢?像民間傳說的那樣,上麵記載的都是龍犯已殺或要殺的人 嗎?然而名單上沒有杜長英、李雲、薑三合及其他幾個已被親屬認領的死者的名字。同案
犯的名單嗎?這很難說,不能用龍犯不可能有一千多個同案犯這樣的想法來否定在名單中 會藏匿有同案犯的名字。或許名單的龐雜甚至記上名人的名字是龍犯的障眼法呢?但話又 說迴來,龍犯會把同案犯的名字記在本子上嗎?
提審龍犯。
問:龍治民,這個本子是你的吧?
答:是。
問:上麵的東西是你寫的吧?
答:那當然麽。
問:上麵記的都是什麽人?
答:啥人都有。
問:你都認識?
答:咋能都認識哩。認識就不記他了。要說認識也隻是在啥地方見過一麵,閑講兩句 ,過後我就把他們記下來。大部分我連麵也沒見過,都是聽別人說的。我在街上轉,聽別人在一邊說誰誰誰咋了咋了,我把別人說的那人記下來。
問:你為什麽要記下這些人?
答:……也不為啥。真的不為啥,記著耍哩。
問:耍哩,這話誰能相信?
答:真是耍哩,別人我敢哄,你們我咋敢哄哩!
……
商縣=局有兩個炊事員的名字居然也被龍治民列在了名單上。當詢問到他們時,兩個 炊事員破口大罵,繼而賭咒發誓:根本與龍沒有打過交道。至於他們的名字怎麽會出現在 那小本子上,“我們咋知道呢?”
偵破領導小組決定:必須把名單上所記的一千多人逐個查清!
這可是一個大工程。調查走訪組亦隨著成倍的擴大,幾百個人分成一百多個調查分組 撒向商洛全境。後來王扣成迴憶說:“那個小本可把人整苦了,光是就它的調查材料摞起 來,就有半人高!”調查結果表明:
一、名單的由來確如龍犯所言,大多是道聽途說得來的。
二、龍犯記此名單是為了曰後到其中一些人家裏騙吃騙喝。
三、名單中大部分的名字對龍沒有實際意義。也許真如龍所言,“記著耍”?
調查的結果另人失望,案情顯得更加複雜了。
許多幹部曾懷疑此案有政治因素,這種看法起初也影響了具體辦案人員。同時,龍治 民在此間隻承認殺人而在殺人動機的問題上含糊其詞,而573元的贓款與48具屍體這兩個數
字也實難使人得出謀財害命的結論,於是民間關於此案作案動機(除謀財害命這一普遍看 法除外)的種種傳說便引起了他們的關注。
民間說,五六十年代商縣西南鄉不是出過一個叫“秦嶺縱隊”的反革命組織嗎?頭目叫吳子俊,傳聞是大土匪古世珍的舊部。牽涉的人很多,其中一個叫龍誌宏的人。龍誌宏
與龍治民同村。龍治民會不會與此組織有染?
龍治民的原籍已成南秦水庫庫區,同鄉人被遷移到周圍各鄉。偵察人員多方查訪,得知龍誌宏10年前已死去。被詢問者說:聽人說龍誌宏是參加過一個啥組織,幹了些啥沒見過。沒有聽說過龍治民與這個組織有啥關係。龍治民當時二十歲。
龍治民的原籍龍碾子村有一山名天子山,民間傳說天子山要出一位天子。此傳說緣於 何時?傳說的“天子”於何時出現?說法不一。龍治民的犯罪活動是否與這一傳說有關係 ?
這一傳說引起偵案人員的關注,解放前的土匪聚眾起事,往往假類似“出天子”的封建迷信說法,為自己的活動尋找一種蠱惑人心的借口。舊時土匪隊伍結夥開張時,往往先殺幾個人,一來恐嚇鄉裏,二來使從伍者絕去退路,稱“祭刀”。那48具屍體會不會是假 “天子出世”之名成立的反動組織開張時的祭刀品呢?
審訊中,當問到:你知道天子山要出天子的傳說嗎?龍治民說:“聽人說過。咋了?”他並無異常反應。
偵察人員暫且放棄了這件事的究查。
傳說有一占卦者給龍治民占過一卦,說龍在40歲左右將遇有大難,若避此難,需用七 七四十九條生靈的血光衝之。
偵察人員對境內的巫婆神漢和流竄於境內曾流竄於並盡可能找得到的相麵先生進行了調查,沒有結果。而龍犯在審訊中振振有辭(態度也頗顯認真)的說:“咱是念過書的人 ,咋能相信那些東西哩!”
後來,辨認屍體及其遺物的工作逐步展開,有力地推動了偵案工作的,使偵案人員撥 開重重迷霧,漸漸從一些也可以說是畢經的誤區裏走了出來。
讓我們迴過頭,看看辨認屍體及遺物的過程中所發生的故事。
早在5月31曰晚省長李慶偉聽取地區=處處長段學斌關於王墹現場發掘情況的匯報以後曾說:“……我估計死者家屬來,會對我們很不滿,如不讓其認屍,反倒情況會更加嚴重 。”
此話是針對白天發生的事講的。
5月31曰白天,當發掘、勘驗工作正在緊張的進行的時候,就有失蹤者的家人在圍觀的 人群裏大放悲聲。他們在圍觀者善意的鼓動下,數次試圖衝過警戒線前去認屍,均被武警 攔截,這樣一來引起了他們及圍觀者的不滿、哭鬧、指責,甚至有一些好事者呐喊起哄,在人群中造成一陣陣騷亂。到了下午,約有一百多人聚集在商縣=局門前,要求領導出來
說話,要求認屍。其中有人鑒於48人被殺而事前=局竟無絲毫覺察這一點,罵道:“養了一群白吃飯的?”
事態會不會進一步擴大呢?地、縣黨政領導十分擔心。聯係到商洛地區的相對落後、貧困,聯係到近年來一些地方部門或緊張或淡漠的幹群關係,聚集在縣=局的人會不會走上街頭,從而影響更多的趕往王墹看熱鬧的人,加入到他們的行列呢?商州人忠厚淳樸,但誰又能預料會出什麽事呢?為此,李慶偉指出:“……群眾有怨氣可以想見,要熱情接待,耐心做工作,盡量滿足他們的要求,平息他們的怨氣。”
作為偵案(尤其對於此案)的一個重要環節,辨認屍體及遺物的工作必不可少。問題是何時辨認,在何處辨認。技術部門的勘驗工作尚未完結時,不可能讓群眾介入其中辨認屍體,以往的人命案,辨認屍體都在屍庫,而此案的48具屍體不可能移送屍庫--本縣也沒有如此容量的屍庫。就地辨認,當著成千上萬的圍觀者的麵辨認嗎?那會造成什麽樣的局麵?死者親屬哭天喊地,圍觀者會借機湧到跟前,可能存在的同案犯會趁亂做手腳……
有關部門采取了一個折衷的方法,成立一個接待處,專門接待有親屬失蹤的人家,請他們講明情況,進行登記,發給證件,告之其等待認屍。
龍家東側兩坑的屍骸本不可辨認,西大坑被辨認出7具,加上屋內3具共辨認出10具。而大部分屍體隻有通過遺物來辨認了。
出於種種考慮,辨認遺物的地點放在了西距王墹僅一華裏的楊峪河鄉鄉=所在地。
鄉=院內橫空扯起了幾道鐵絲,上麵搭滿了從龍犯家中搜出的衣物,有的可以看出已經過洗滌,但血痕猶在。這些衣服幾乎沒有一件象樣的,或質料低廉,或破破爛爛,抖掉塵埃,可見許多衣服的領袖口和肘部、膝部早已被磨爛,一看便知主人是終年從事體力勞動的人。鞋也一樣,幾乎沒有皮鞋,大多是步鞋和已經過時但為農民喜愛的仿軍用膠底鞋……這些遺物看來頗令人心酸。一位觀者歎道:看來他們都不是享福人啊!而後來龍犯實為謬說的“三不殺”原則之所以能在民間流傳並為許多人所信,也與楊峪河鄉=院內鐵絲上的情景給人留下的印象有關。
辨認遺物的人來了。
嘈雜的院子安靜下來。
有的人一進門便大放悲聲。有的人默默走進來,直到他(她)在某件遺物前突然哭喊,人們才知道他(她)是苦主而不是看熱鬧的。但他們進門時的緊張是共同的,他們失蹤的親人的東西會在這裏找見嗎?每一個人都一次又一次在心中向神靈祈禱不要讓他們在這裏看見什麽熟悉的東西……在接待處登記報失的有一百餘家,死者的數目是48人,這就是是說,其中有一多半失蹤者不在此劫難中。但一百多家登記報失的人家趕往楊峪河鄉時,百分之百都抱著僥幸,抱著希望……所以進門就哭的不多,大多來辨認遺物的人起初都不願讓人知道他們是來辨認遺物的。他們走進院子以後,遠遠望著那些像掛在舊貨市場上的東西,遲遲不敢上前。當他們認出了某物是自己失蹤的親屬所有時,仍不肯放棄希望,想道,那樣的衣服,那樣的鞋穿著的人多著呢。或者,過去了這麽長時間,誰還記得準他(
她)走時穿的什麽?直到事實鐵板釘釘一樣擺在麵前,他們仍在尋找種種安慰自己的理由。想著想著便痛號一聲,或一言不發昏厥過去。沒有認出來什麽的人,離開鐵絲遠遠蹲在一邊,臉色蒼白,心仍在戰栗;是不是翻看的太粗疏?但不願去查看第二遍,又不得不去查看。“真的沒有真的沒有,咱娃不在裏邊……”心中向留在家裏不敢來的家人報信。同時又仿佛聽到家人在心悅之餘又小心翼翼地發出的疑問:是不是所有死者的遺物都在那院子裏?沒有被龍犯處理掉的麽?末了他(她)捂著臉嗚咽起來:你到哪裏去了啊!
先後有30多個遇害者被認,其餘的則成了無主之魂。
而代他們講述他們悲慘遭遇的,可以說是那些被民間稱之為“從龍爪下逃生”的人。
邵根正(男,59歲,趙村人):
就是去年,記得是秋天,就是秋天,地裏的包穀棒棒都多大了。我去王墹看電影。看完電影我往迴走,走到村口的時候,一堵矮牆底下忽地立起個人,嚇我一跳!我還當是一條大狗,一條大狗立起來也就恁高。不是龍治民是誰?就是他。他問我是哪個村的,我說趙村。他說天都黑成啥了你還迴去呀。我說不迴咋辦?再黑也得迴嘛。他讓我睡他家,說他家有活幹。當時我還想:今晚上是咋了?運氣恁好,看了電影還有錢掙。我說我沒給家裏說呀。他說那怕啥?咱這地方一個男人一晚上不迴家還不跟一條狗沒迴家一樣?不算啥事。這話倒也是,不是尋見了活幹,就是讓朋友拉住了閑講,家裏還能咋想?那就住下吧。等我一進他家--天爺!我說我家髒,他家還要髒十倍哩!也不知道是啥味,一陣一陣的,比茅子還嗆人。我就沒脫衣服,和他在炕上將就睡了一夜,天一亮趕緊走。走的時候我還罵了一句:“做啥活哩!”那天夜裏他為啥沒敢害我?我不是嫌屋裏難聞麽?夜裏我起來好幾迴,吸了好幾根煙。他八成是看我睡的不踏實,沒機會下手……
杜xx(男,王墹村人,縣化工廠職工):
窩邊草他也吃哩!這件事聽起來像瞎編的,同村的人他也不認識嗎?真的不認識。龍治民是個獨人,和村裏人甚不來往,大家當然都知道他,他不一定知道村裏所有的人,尤其像我這樣在外邊工作的人。那天是個星期六,家裏捎信要我迴去鋤洋芋。我就迴來了,騎的自行車,到王墹的時候天都暮下來了。王墹在半坡上,一到村邊我推著車走,龍家東邊不是農機站的茅池嗎?我在那裏解了個手。這時龍治民從屋裏走了出來,問我找誰。我懶得和他說話,就說不找誰。他說:“到屋裏歇歇再走吧。”說著跳到路上要替我推車。我心裏說:真是個仍懷皮!沒有理他,推車走了。第二天我和兄弟去鋤洋芋,路過村口時龍治民看見了,他楞了一下,說:“我當是誰,是你呀。”
劉麥珍,女,31歲,王四村人。她坐在灶火邊,不時用油膩的襖袖揩著那雙被淚水漬紅的眼睛。因為她曾去過龍治民家,並拿迴幾件衣服,現在落入和金百玲同樣的處境。在調查人員和村幹部的一再開導下,她才開口說話:
那是前年8月見的事,我娘家捎話過來,說梨子下樹了--我娘家院子裏有幾棵梨樹--讓我迴去幫爹把梨拉到10號信箱賣。10號信箱的工人錢多,能賣個好價。等我迴到娘家,性急的爹已經拉上梨先走了。我就攆,一直攆到10號信箱也沒看到我爹。後來我才知道我爹是在半路上讓造紙廠的人叫走了。我就到城裏找,去城裏的路上我遇見了龍治民。他說你是不是尋人哩?我想:他咋知道我尋人哩?是不是我爹問過這人見沒見過我,他才猜出我?我說我尋我爹哩。把事情講了一遍。他說他見過我爹,梨剛拉到10號信箱就讓工人搶著買光了。我說那我在路上咋沒見我爹迴呢?
龍治民說說不定你爹把車寄放到誰那兒了,這陣上城裏逛去了。我心眼實,信了他的話,心也不急了。我想迴去,我身上沒裝錢也沒背饃,在城裏找不到我爹咋辦?再說我屋裏也有活。我就折頭往迴走,龍治民一路和我廝跟著。他問我家在哪兒,我就說在哪兒,又問我曰子咋樣,我說糧夠吃了,就是錢緊,家裏全憑娃他爹一年冬天到外賣工掙幾個錢。他說他是收購舊衣服的,問我想不想到他家洗衣服,走時拈幾件衣服就行了。我說給錢行不行,他說給錢也行,洗一天三個元,再添幾毛錢,就能給兒子買個有兩根係係的洋書包了。
二、魚好田,謝塬村人。有人說曾在西關見魚與龍犯有過接觸,什麽時間記不清了。當時魚從懷裏摸出一把刀子樣的東西遞給龍犯,陽光下刀刃還一閃一閃的。交接時魚龍二
人還鬼鬼祟祟的,東張西望。什麽樣的刀子?情況反映者說他離龍魚二人有六七步遠。看 不大清楚,像是那種刀柄貼有鏤花塑料片的折疊刀。
從龍家搜得的物品裏就有一把折疊刀,柄上貼著鑲有暗花的塑料片。情況反映者辨認以後,說好象就是這種刀。
另據謝塬村村民反映,魚好田此人整天顯得很神秘,彎腰走路,懷裏總像揣著什麽。
傳訊魚好田。
問:知道為什麽叫你來嗎?
答:不……知道。
問:龍治民的案子你知道嗎?
答:那知道嘛。
問:這把刀子你見過嗎?
答:……這種刀子很常見哩。
問:在西關你給龍治民一把這樣的刀子嗎?
答:那沒有那沒有……
(停止提問,給魚好田宣讀政策8條)
問:你該明白,我們這話不是隨便說的。
答:讓我想想……我曾經賣給一個矮子一把這樣的刀。龍治民是不是矮個?禿頭?那 就是他,給他賣過。
問:賣過?
答:是賣……咋啦?那會兒我從西安弄了幾把刀子,想賺幾個錢。
問:既然是賣東西,為什麽偷偷摸摸的怕人看見?
答:那是1983年,正搞“嚴打‘那種刀子派出所是不讓賣的。
問:你拿什麽證明你是在做買賣?
答:我一共賣出了十幾把,都是那種刀子。
問:能找個證人嗎?
答:哎呀,買我刀子的人我都不認識,讓我去哪裏找他們哩。對了,我們村的張旺就
從我這裏買過一把。
傳訊張旺。
問:你從魚好田那裏買過一把刀子嗎?
答:沒有沒有,他咋胡咬哩!
傳訊魚好田。
問:張旺沒有從你手裏買過刀子。
答:他咋說沒買過刀子哩。我記得很清楚,他愛打野兔,要刀子剝皮,就在場邊的轆
轤跟前我給他的刀子。
魚好田與張旺對質:
魚:張旺,你要實話實說哩。
張:我咋沒說實話?鄉裏鄉黨的,你咋胡咬?
魚:人家有8條政策裏(魚向張說8條政策)。
張:我是從魚好田那裏買過一把刀子。
提審龍犯。
問:你屋裏的這把刀子是怎麽來的?
答;買的。
問:什麽時候,什麽地方,從什麽人手裏買的?
答:在西關買的,花了兩塊多。
經調查,龍治民的刀子是從魚好田手裏買的,但魚好田賣兇器給龍實屬無意。可以暫 時排除魚的同案嫌疑。
在此期間,某村的幾個民兵在事先未於有關部門取得聯係的情況下,就用一輛手扶拖 拉機將一名婦女當作嫌疑犯押送到縣裏。民兵們說,村裏有人曾看見龍治民去過該婦女( 名叫金百玲,40餘歲,寡婦)家,以後該女身上多了一件半新的繡花粉紅的確良襯衣。
金百玲麵如土色,哭不敢出聲,滿眼淚水。她說她與龍是去年二三月間在南秦橋上遇 上的,龍讓金給他家洗衣服,稱他是收購舊衣物的,家裏有很多舊衣服要洗。當時金還有
其他事,未去龍家,後來也就把這件事忘記了。但是一個月之後,龍按金給的地址尋到了 金家。這一次龍沒有提洗衣服的事 ,卻說想給他另尋個婆家。臨走時送了她一件據說是收購來的襯衣。以後呢?她和龍 再也沒見過麵。
金百玲後來的窘境證明該村民兵的舉動是輕率的。迴村以後,民兵們對村民說金沒有 事,龍想騙她沒有騙成就是了。然而村民們卻不這樣想,既然龍犯去過她家,她也接受了
(買的?誰信)龍送給她的衣服,她不是個寡婦嗎……於是金百玲背上了“龍犯的相好” 的汙名,遭到了村民的白眼,連門都不敢出了。金百玲氣不過,到村幹部家裏鬧,讓給她
平反。村幹部為難的說:沒人給你定個啥罪嘛,有啥反可平?金說那我咋遭恁大的罪哩?
天天纏著村長要給她恢複名譽,鬧得村長叫苦不迭。
6月5曰,王墹村又傳出一條驚人的消息,現場勘驗組於當曰在龍家廁所東牆下50厘米處, 又發現一堆已完全骨化的屍骸。經過整理鑒定,計為4具。是為“1號坑”。
次此發現再對火動了商境,這不由得不使人推測:48具屍體恐怕還不是最後的數字, 埋屍之處恐怕不隻限於龍家周圍。
與此同時,各種流言從民間產生、張揚開來:龍的同案犯目前已化整為零,四處逃匿,有人親眼見過。
某縣發生了一起搶劫案,人說是龍的同夥幹的;某縣發生了拐騙案,人說是龍的同夥幹的。外地區發生了搶劫案,人說也是龍的同夥幹的。
一個從龍家查得的奇怪的小本這時擺在了偵案者麵前。他是用各種香煙盒裝訂而成的 ,上下翻揭。從本子上端釘合處雜亂重疊的線腳來看,裝訂者在不斷地添續新頁。現已有
一百多頁。字寫在煙盒背麵,字跡大小不等,時而工整時而潦草,但出自一人之手,可見 記事者是在不同場合書寫的。記載的內容十分龐雜,但基本可以看出這是一份長長的名單
,竟記載了1208個人的姓名及被記載者的情況。
名單上大多有名有姓,也有有名無姓的如 “田娃”“淑芬”和有姓無名的如“老田”“張師”等等。從地址看,上麵的人多居鄉村 ,也有一些居城鎮的居民、幹部、工人。地址之後的內容便沒有一定之規了。有的按常例 記載該人的性別,大概年齡,家庭狀況等。有的在其姓名之後,隻記該人有個老表某某某 ,轉而記載某某某的情況。有的姓名之後什麽也沒有。除此之外,本子上還出現了一些名 人的名字。
這是一份什麽樣的名單呢?像民間傳說的那樣,上麵記載的都是龍犯已殺或要殺的人 嗎?然而名單上沒有杜長英、李雲、薑三合及其他幾個已被親屬認領的死者的名字。同案
犯的名單嗎?這很難說,不能用龍犯不可能有一千多個同案犯這樣的想法來否定在名單中 會藏匿有同案犯的名字。或許名單的龐雜甚至記上名人的名字是龍犯的障眼法呢?但話又 說迴來,龍犯會把同案犯的名字記在本子上嗎?
提審龍犯。
問:龍治民,這個本子是你的吧?
答:是。
問:上麵的東西是你寫的吧?
答:那當然麽。
問:上麵記的都是什麽人?
答:啥人都有。
問:你都認識?
答:咋能都認識哩。認識就不記他了。要說認識也隻是在啥地方見過一麵,閑講兩句 ,過後我就把他們記下來。大部分我連麵也沒見過,都是聽別人說的。我在街上轉,聽別人在一邊說誰誰誰咋了咋了,我把別人說的那人記下來。
問:你為什麽要記下這些人?
答:……也不為啥。真的不為啥,記著耍哩。
問:耍哩,這話誰能相信?
答:真是耍哩,別人我敢哄,你們我咋敢哄哩!
……
商縣=局有兩個炊事員的名字居然也被龍治民列在了名單上。當詢問到他們時,兩個 炊事員破口大罵,繼而賭咒發誓:根本與龍沒有打過交道。至於他們的名字怎麽會出現在 那小本子上,“我們咋知道呢?”
偵破領導小組決定:必須把名單上所記的一千多人逐個查清!
這可是一個大工程。調查走訪組亦隨著成倍的擴大,幾百個人分成一百多個調查分組 撒向商洛全境。後來王扣成迴憶說:“那個小本可把人整苦了,光是就它的調查材料摞起 來,就有半人高!”調查結果表明:
一、名單的由來確如龍犯所言,大多是道聽途說得來的。
二、龍犯記此名單是為了曰後到其中一些人家裏騙吃騙喝。
三、名單中大部分的名字對龍沒有實際意義。也許真如龍所言,“記著耍”?
調查的結果另人失望,案情顯得更加複雜了。
許多幹部曾懷疑此案有政治因素,這種看法起初也影響了具體辦案人員。同時,龍治 民在此間隻承認殺人而在殺人動機的問題上含糊其詞,而573元的贓款與48具屍體這兩個數
字也實難使人得出謀財害命的結論,於是民間關於此案作案動機(除謀財害命這一普遍看 法除外)的種種傳說便引起了他們的關注。
民間說,五六十年代商縣西南鄉不是出過一個叫“秦嶺縱隊”的反革命組織嗎?頭目叫吳子俊,傳聞是大土匪古世珍的舊部。牽涉的人很多,其中一個叫龍誌宏的人。龍誌宏
與龍治民同村。龍治民會不會與此組織有染?
龍治民的原籍已成南秦水庫庫區,同鄉人被遷移到周圍各鄉。偵察人員多方查訪,得知龍誌宏10年前已死去。被詢問者說:聽人說龍誌宏是參加過一個啥組織,幹了些啥沒見過。沒有聽說過龍治民與這個組織有啥關係。龍治民當時二十歲。
龍治民的原籍龍碾子村有一山名天子山,民間傳說天子山要出一位天子。此傳說緣於 何時?傳說的“天子”於何時出現?說法不一。龍治民的犯罪活動是否與這一傳說有關係 ?
這一傳說引起偵案人員的關注,解放前的土匪聚眾起事,往往假類似“出天子”的封建迷信說法,為自己的活動尋找一種蠱惑人心的借口。舊時土匪隊伍結夥開張時,往往先殺幾個人,一來恐嚇鄉裏,二來使從伍者絕去退路,稱“祭刀”。那48具屍體會不會是假 “天子出世”之名成立的反動組織開張時的祭刀品呢?
審訊中,當問到:你知道天子山要出天子的傳說嗎?龍治民說:“聽人說過。咋了?”他並無異常反應。
偵察人員暫且放棄了這件事的究查。
傳說有一占卦者給龍治民占過一卦,說龍在40歲左右將遇有大難,若避此難,需用七 七四十九條生靈的血光衝之。
偵察人員對境內的巫婆神漢和流竄於境內曾流竄於並盡可能找得到的相麵先生進行了調查,沒有結果。而龍犯在審訊中振振有辭(態度也頗顯認真)的說:“咱是念過書的人 ,咋能相信那些東西哩!”
後來,辨認屍體及其遺物的工作逐步展開,有力地推動了偵案工作的,使偵案人員撥 開重重迷霧,漸漸從一些也可以說是畢經的誤區裏走了出來。
讓我們迴過頭,看看辨認屍體及遺物的過程中所發生的故事。
早在5月31曰晚省長李慶偉聽取地區=處處長段學斌關於王墹現場發掘情況的匯報以後曾說:“……我估計死者家屬來,會對我們很不滿,如不讓其認屍,反倒情況會更加嚴重 。”
此話是針對白天發生的事講的。
5月31曰白天,當發掘、勘驗工作正在緊張的進行的時候,就有失蹤者的家人在圍觀的 人群裏大放悲聲。他們在圍觀者善意的鼓動下,數次試圖衝過警戒線前去認屍,均被武警 攔截,這樣一來引起了他們及圍觀者的不滿、哭鬧、指責,甚至有一些好事者呐喊起哄,在人群中造成一陣陣騷亂。到了下午,約有一百多人聚集在商縣=局門前,要求領導出來
說話,要求認屍。其中有人鑒於48人被殺而事前=局竟無絲毫覺察這一點,罵道:“養了一群白吃飯的?”
事態會不會進一步擴大呢?地、縣黨政領導十分擔心。聯係到商洛地區的相對落後、貧困,聯係到近年來一些地方部門或緊張或淡漠的幹群關係,聚集在縣=局的人會不會走上街頭,從而影響更多的趕往王墹看熱鬧的人,加入到他們的行列呢?商州人忠厚淳樸,但誰又能預料會出什麽事呢?為此,李慶偉指出:“……群眾有怨氣可以想見,要熱情接待,耐心做工作,盡量滿足他們的要求,平息他們的怨氣。”
作為偵案(尤其對於此案)的一個重要環節,辨認屍體及遺物的工作必不可少。問題是何時辨認,在何處辨認。技術部門的勘驗工作尚未完結時,不可能讓群眾介入其中辨認屍體,以往的人命案,辨認屍體都在屍庫,而此案的48具屍體不可能移送屍庫--本縣也沒有如此容量的屍庫。就地辨認,當著成千上萬的圍觀者的麵辨認嗎?那會造成什麽樣的局麵?死者親屬哭天喊地,圍觀者會借機湧到跟前,可能存在的同案犯會趁亂做手腳……
有關部門采取了一個折衷的方法,成立一個接待處,專門接待有親屬失蹤的人家,請他們講明情況,進行登記,發給證件,告之其等待認屍。
龍家東側兩坑的屍骸本不可辨認,西大坑被辨認出7具,加上屋內3具共辨認出10具。而大部分屍體隻有通過遺物來辨認了。
出於種種考慮,辨認遺物的地點放在了西距王墹僅一華裏的楊峪河鄉鄉=所在地。
鄉=院內橫空扯起了幾道鐵絲,上麵搭滿了從龍犯家中搜出的衣物,有的可以看出已經過洗滌,但血痕猶在。這些衣服幾乎沒有一件象樣的,或質料低廉,或破破爛爛,抖掉塵埃,可見許多衣服的領袖口和肘部、膝部早已被磨爛,一看便知主人是終年從事體力勞動的人。鞋也一樣,幾乎沒有皮鞋,大多是步鞋和已經過時但為農民喜愛的仿軍用膠底鞋……這些遺物看來頗令人心酸。一位觀者歎道:看來他們都不是享福人啊!而後來龍犯實為謬說的“三不殺”原則之所以能在民間流傳並為許多人所信,也與楊峪河鄉=院內鐵絲上的情景給人留下的印象有關。
辨認遺物的人來了。
嘈雜的院子安靜下來。
有的人一進門便大放悲聲。有的人默默走進來,直到他(她)在某件遺物前突然哭喊,人們才知道他(她)是苦主而不是看熱鬧的。但他們進門時的緊張是共同的,他們失蹤的親人的東西會在這裏找見嗎?每一個人都一次又一次在心中向神靈祈禱不要讓他們在這裏看見什麽熟悉的東西……在接待處登記報失的有一百餘家,死者的數目是48人,這就是是說,其中有一多半失蹤者不在此劫難中。但一百多家登記報失的人家趕往楊峪河鄉時,百分之百都抱著僥幸,抱著希望……所以進門就哭的不多,大多來辨認遺物的人起初都不願讓人知道他們是來辨認遺物的。他們走進院子以後,遠遠望著那些像掛在舊貨市場上的東西,遲遲不敢上前。當他們認出了某物是自己失蹤的親屬所有時,仍不肯放棄希望,想道,那樣的衣服,那樣的鞋穿著的人多著呢。或者,過去了這麽長時間,誰還記得準他(
她)走時穿的什麽?直到事實鐵板釘釘一樣擺在麵前,他們仍在尋找種種安慰自己的理由。想著想著便痛號一聲,或一言不發昏厥過去。沒有認出來什麽的人,離開鐵絲遠遠蹲在一邊,臉色蒼白,心仍在戰栗;是不是翻看的太粗疏?但不願去查看第二遍,又不得不去查看。“真的沒有真的沒有,咱娃不在裏邊……”心中向留在家裏不敢來的家人報信。同時又仿佛聽到家人在心悅之餘又小心翼翼地發出的疑問:是不是所有死者的遺物都在那院子裏?沒有被龍犯處理掉的麽?末了他(她)捂著臉嗚咽起來:你到哪裏去了啊!
先後有30多個遇害者被認,其餘的則成了無主之魂。
而代他們講述他們悲慘遭遇的,可以說是那些被民間稱之為“從龍爪下逃生”的人。
邵根正(男,59歲,趙村人):
就是去年,記得是秋天,就是秋天,地裏的包穀棒棒都多大了。我去王墹看電影。看完電影我往迴走,走到村口的時候,一堵矮牆底下忽地立起個人,嚇我一跳!我還當是一條大狗,一條大狗立起來也就恁高。不是龍治民是誰?就是他。他問我是哪個村的,我說趙村。他說天都黑成啥了你還迴去呀。我說不迴咋辦?再黑也得迴嘛。他讓我睡他家,說他家有活幹。當時我還想:今晚上是咋了?運氣恁好,看了電影還有錢掙。我說我沒給家裏說呀。他說那怕啥?咱這地方一個男人一晚上不迴家還不跟一條狗沒迴家一樣?不算啥事。這話倒也是,不是尋見了活幹,就是讓朋友拉住了閑講,家裏還能咋想?那就住下吧。等我一進他家--天爺!我說我家髒,他家還要髒十倍哩!也不知道是啥味,一陣一陣的,比茅子還嗆人。我就沒脫衣服,和他在炕上將就睡了一夜,天一亮趕緊走。走的時候我還罵了一句:“做啥活哩!”那天夜裏他為啥沒敢害我?我不是嫌屋裏難聞麽?夜裏我起來好幾迴,吸了好幾根煙。他八成是看我睡的不踏實,沒機會下手……
杜xx(男,王墹村人,縣化工廠職工):
窩邊草他也吃哩!這件事聽起來像瞎編的,同村的人他也不認識嗎?真的不認識。龍治民是個獨人,和村裏人甚不來往,大家當然都知道他,他不一定知道村裏所有的人,尤其像我這樣在外邊工作的人。那天是個星期六,家裏捎信要我迴去鋤洋芋。我就迴來了,騎的自行車,到王墹的時候天都暮下來了。王墹在半坡上,一到村邊我推著車走,龍家東邊不是農機站的茅池嗎?我在那裏解了個手。這時龍治民從屋裏走了出來,問我找誰。我懶得和他說話,就說不找誰。他說:“到屋裏歇歇再走吧。”說著跳到路上要替我推車。我心裏說:真是個仍懷皮!沒有理他,推車走了。第二天我和兄弟去鋤洋芋,路過村口時龍治民看見了,他楞了一下,說:“我當是誰,是你呀。”
劉麥珍,女,31歲,王四村人。她坐在灶火邊,不時用油膩的襖袖揩著那雙被淚水漬紅的眼睛。因為她曾去過龍治民家,並拿迴幾件衣服,現在落入和金百玲同樣的處境。在調查人員和村幹部的一再開導下,她才開口說話:
那是前年8月見的事,我娘家捎話過來,說梨子下樹了--我娘家院子裏有幾棵梨樹--讓我迴去幫爹把梨拉到10號信箱賣。10號信箱的工人錢多,能賣個好價。等我迴到娘家,性急的爹已經拉上梨先走了。我就攆,一直攆到10號信箱也沒看到我爹。後來我才知道我爹是在半路上讓造紙廠的人叫走了。我就到城裏找,去城裏的路上我遇見了龍治民。他說你是不是尋人哩?我想:他咋知道我尋人哩?是不是我爹問過這人見沒見過我,他才猜出我?我說我尋我爹哩。把事情講了一遍。他說他見過我爹,梨剛拉到10號信箱就讓工人搶著買光了。我說那我在路上咋沒見我爹迴呢?
龍治民說說不定你爹把車寄放到誰那兒了,這陣上城裏逛去了。我心眼實,信了他的話,心也不急了。我想迴去,我身上沒裝錢也沒背饃,在城裏找不到我爹咋辦?再說我屋裏也有活。我就折頭往迴走,龍治民一路和我廝跟著。他問我家在哪兒,我就說在哪兒,又問我曰子咋樣,我說糧夠吃了,就是錢緊,家裏全憑娃他爹一年冬天到外賣工掙幾個錢。他說他是收購舊衣服的,問我想不想到他家洗衣服,走時拈幾件衣服就行了。我說給錢行不行,他說給錢也行,洗一天三個元,再添幾毛錢,就能給兒子買個有兩根係係的洋書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