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沒開腔的孫建國也開口說道:“不錯,拋開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你看這個案件很簡單,就是一起殺人分屍案,但是案件的恩怨如果真的是從三十年前結下的,因為時間太過久遠,根本無從考察當年他們批鬥過人。”


    “另外,案件的起因並不一定是在三十年前,或許是在大豐廠工作時積累下來的也說不好,明天讓三組深挖他們的人脈關係,都和誰發生過爭執,全部調查清楚。”


    我將事情記下來:“明白,一會我去和三組的負責人通知到位。”


    孫建國又重新躺在靠椅上,倆眼有些飄忽的看向窗外:“這起案子倒是讓我想起來十多年前的一起案子,這倆起案子都差不多,不過當時那起案子因為有些因素不了了之,現在想再翻案恐怕也沒希望了。”


    “那好像是二十年前吧,冤死的人叫陸金鳳,陸金鳳身世淒慘,在她出生不久,其父親和祖父在兩次事故中相繼去世,因而被家人和村民認定是“災星”,數度險些被家人活埋。後被其母拚死救下,但童年飽受歧視和虐待。1978年,她母親也因病去世,悲憤的繼父和舅舅用棍子把她打出家門,村裏也無人敢收留她。這一年她13歲。”


    “為了活下去,陸金鳳不得不踏上了流浪和乞討的道路。1979年,陸金鳳在運城郊外一座餐飲店外的垃圾堆中撿食剩飯時被飯店保安放狗咬傷,因流血過多昏倒路旁。飯店經理馬某見她有幾分姿色,便將她抬迴救治,後以暴力手段威逼其從事賣淫活動。1981年掃黃打非在全國展開,馬某的飯店被查封,除馬某逃脫外,陸金鳳和其他幾名賣淫女被當場抓獲。陸金鳳被處以勞動教養一年,押往渭南勞改農場服刑改造。1982年刑滿釋放,被遣返迴原籍監管。因為害怕“災星”再帶來災禍,鄉人鼓動其繼父趕快將陸金鳳嫁出。恰逢其繼父有一遠親李某某住在在陝西省慶陽縣西嶺村,從小患有殘疾,貧困無妻。”


    “父親便收了李家一千元彩禮錢,派人將陸金鳳強行押送到西嶺給李某某。李家一貧如洗,李某某常年癱瘓在床,衣食不能自理,家務事都靠老母照料,但是人性格老實內向,認命的陸金鳳決定安心服侍李某某生活。可是好景不長,同村有一惡霸胡某,平時橫行鄉裏,他見陸金鳳貌美,便起歹意,欲將其霸占。在胡某的淫威下,李家敢怒不敢言。陸金鳳雖然苦苦哀求,仍然被以兩千元的價格賣給胡某享用。胡某生性暴瘧,酗酒成性,每次醉後必對陸金鳳毒打施暴。從1982年到1983年間,陸金鳳因不堪胡某的淩辱和虐待,多次尋找機會逃跑,但每次都被抓迴毒打。胡某更製作5公斤鐵鐐一副長期將陸金鳳鎖在家中。1984年初陸金鳳再次設法逃跑,被胡某帶人追趕幾公裏抓迴後打斷右腿,從此被用鐵鎖禁錮在床上。”


    “幾周後胡某外出經商,走前托付其表弟唐某、關某看押陸金鳳。兩人卻趁機對陸金鳳多次強女幹,導致其懷孕。唐某新近喪偶,又因為孩子可能是自己的,便許諾陸金鳳將支付胡某一筆補償費以換取她的自由,並聚她為妻,使陸金鳳心生一線希望。”


    “1984年底陸金鳳在唐家生下一名男嬰。1985年春節胡某迴鄉過節,唐某心中害怕,仍將陸金鳳和孩子送迴,並咬定孩子和他無關。胡某極為暴怒,將陸金鳳剝光衣服反綁雙手吊在樹上狠抽,並用刀猛戳她的大腿和下身拷問“奸夫”,將其折磨得死去活來。當晚唐某、關某怕出人命,前來勸解,卻被盛怒下的胡某持刀追砍,導致二人死亡。次日黎明,喝得大醉的胡某將被凍得奄奄一息的陸金鳳解下,拖進屋中再次毒打至昏迷,隨後自己也恨恨地睡去。”


    “陸金鳳蘇醒後,渾身血肉模糊,疼痛難忍,卻發現兒子已經以被狠心的胡某掐死了,一時間如雷轟頂,悲憤交加,心懷絕望,失去理智,遂使盡渾身力氣,取鐮刀向熟睡中的胡某猛砍,致其死亡,並放火燒屋。火起,村民趕來救火,發現了渾身是血的陸金鳳持刀呆坐於地,而唐某、關某和胡某都被砍死。眾人大驚,憤怒的群眾將陸金鳳捆綁毆打,並將其扭送公安部門。”


    “此案被列為慶陽縣1985年特大案件,1985年3月陸金鳳被批準逮捕。經審訊,陸犯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慶陽縣法院認為陸犯雖然遭遇悲慘,其情可歎,但她是勞改釋放人員,尚在監管期,且殺人事實清楚,法律無情,又正值嚴打其間,所有罪行加重處理,應當判處死刑。陸犯不服,提出上訴,但被駁迴,最後仍舊是被處以死刑。”


    “那時候聽見的這個案件我第一反應就是這社會是法治還是人治?未免也太過於不講情麵,後來想想我沒有能力去管這樣的事情,想想陸金鳳的死反而挺好,她這樣命運悲慘的女性應該遠離這個病態的社會,在這樣的社會繼續待下去反而是一種折磨。”


    “現在的社會相比於二十年前,已經改變了很多,最起碼再也不會發生這樣的案件,在法律麵前,我覺得現在的社會差不多也考慮到了人性,這是在二十年前想都不敢想的。”


    “我不知道兇手是不是在三十年前被杜現超、郭達倆人批判的受害者,是什麽仇恨能讓一個人過去三十年還沒忘記,不像想象,也無法想象,希望兇手不是被他們當年的批鬥的受害者,不然被抓到後,恐怕又會引起社會上新一輪的輿論波流,到時候處理起來就麻煩了。”


    對於這樣的案子我在一年前才參加工作時聽見,或許會像憤青一樣,但是現在聽見除了感歎聲生不逢時再也說不了其他,過去的事情後人再怎麽說也改變不了,哪怕是法院改判也不能讓人死而複生。


    就像孫建國說的那樣,如果這次案件的兇手真的是三十年前的那場運動中的受害者,到時候又是一件棘手的案件,此時我還真希望兇手是大豐廠的工人,因為平日間積累下來的恩怨,而犯下的案子。


    孫建國坐正身子,嚴肅的看向我們三個說道:“這件案子,慎重對待,沒有直接的證據不要輕易的結案,不冤枉好人,不放過惡人,我管不了其他地方,但是在鬆海的一畝三分地上,我不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


    “明白!”


    將資料交給孫建國,吳雙雙走出了辦公室,這時我忽然想起來之前張斌說的死亡時間相差一天的事情,於是問道:“副隊長,屍體的時間不一致的事情最後是怎麽解決的?我聽斌哥說,最開始得到的結果,死亡時間最大的相差有一天,到底是怎麽迴事?”


    孫建國點了根煙,慢悠悠的解釋道:“小馬學藝不精,因為大部分屍塊上生有蛆蟲,蛆蟲的數量並不一樣,導致屍塊的各項生物指標並不一樣,才導致了死亡時間不一致,最後通過頭顱做死亡時間判定,才最終確定死亡時間。”


    “原來如此,當時聽到還把我嚇了一跳,,我還以為死者是被一塊一塊的剁下來的,一直持續了一天。”


    張斌在一旁插了句:“怎麽可能,若真像你說的那樣,人早就因為失血過多嗝屁了,怎麽可能會活到一天。”


    “行了,別扯淡了,趕緊迴去休息,明天還要大把的事情要幹,今天留你們倆個下來,就是想告訴你們倆件事,帶好新人,第二就是對於這個案子要慎重處理,不過事實就是事實,若是兇手就是三十年前的受害人,我們也要將人緝拿歸案,不能因為他是受害者就任由他殺人,這是法治社會,不是武俠江湖,有仇報仇,有怨報怨。到時候法院怎麽判是法院的事情,而我們的職責就是維護好社會治安,將兇手緝拿歸案。”


    孫建國說完就揮手讓我們倆個離開,我和張斌對視了眼,覺得留下也沒事,便準備離開,剛走到門口的時候,就看見吳雙雙氣喘籲籲的跑了過來。


    張斌疑惑的問道:“啥事啊?這麽慌得?”


    吳雙雙喘著粗氣說道:“宿舍管理員老張的身份查了出來,戶籍信息顯示他來自樓孫村,而且他之前的家人死亡時間都集中在1970年到1974年,包括他兒子也是在這個時間段失蹤的。”


    我忍不住失聲問了句:“啥玩意?老張來自樓孫村?”


    “對!這是剛剛才查出來的信息。”


    迴頭看了眼坐在椅子上的孫建國,他這會正盯著這邊看,我們幾人都沒有動作,完全被這條消息驚住了,這麽一來的話,老張作案的可能性幾乎是板上釘釘的事情,這也是我們最不願看到的情況。


    如此過了十幾秒,孫建國才緩緩的開口說道:“愣在那裏幹什麽?把資料拿給我看看。”


    吳雙雙小跑倆步將手中的資料交給他,孫建國翻開後掃了眼,一字一頓的讀道:“張磊,現年58歲,原鬆海市樓孫村人,於1978年將戶口遷至鬆海市城東區,1979年到至今在大豐廠工作。其父母於1970年在家中上吊自殺,妻子於1971年跳河自盡,其兒子於1974年在村裏走失,至今下落不明。”


    讀到這裏的時候,孫建國頓住沒有再讀,麵色複雜的將後麵的頁數看完,最後將資料丟在桌子上,揉著太陽穴說道:“小徐,明天一早將張磊帶到警局審問,今晚就讓他再自由一晚上。”


    我鼻子有些發酸,但還是應聲道:“是!”


    張斌拍了拍我肩膀,抿著嘴巴咂舌了下:“走吧,案件到現在還沒有絕對證據,一切都不好說,弄不好張磊並不是兇手,副隊長讓你把人帶迴來不是把他交給法院審判,而是按照流程在辦事,如果他沒罪的話,倒時候該放還是得放的。”


    “以後你還可能還會遇到這樣的事情,在法律麵前人人平等,雖說有時候人性也會影響審判的結果,不過那不是我們要考慮的事情,就像副隊長說的那樣,我們隻是負責抓捕,做好本職工作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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