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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同人] 沒你就不行 作者:林木兒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話一出,好些人就一拍大腿,對啊!還有什麽比教材的影響力更大的呢。
於是,擱在一起攢冊子,這個一句那個一句,又給補充進去不少。元山平含笑都接了,但心裏卻知道,進宮去講這個是不合適的。
終於把人都送走了,隻陳仁錫落在最後,「元先生,咱們半輩子都在念的書,若是不成了,那您說,我們的價值在哪呢?大明雖大,可有你我立足之地。」
說著,便悵然一嘆,轉身告辭了。
元山平看著桌上的冊子,又是一聲長嘆。皇上到底是個什麽樣子的,誰也沒見過,誰又能知道呢。他輾轉反側,想著,我該進宮講點什麽呢?
心裏準備的不少,但是帶著匣子一進宮,皇上開口一問,原本準備的都不能作數了。
皇上先問:「匣子裏放著的是要給朕的?」
不給都不行,「皇上,聽聞朝廷要編纂教材,因此,許多人讀書人,都免不了想要諫一諫,草民就是代為轉交。」
王成過去便接了,查驗了一翻,才遞給皇上。
四爺打開掃了兩眼,就說王成,「看皇後忙完了嗎?就說元先生來了,她要有空,一起來聽聽。」
是!
於是,桐桐這不是就來了嗎?
元山平這是第一次見皇後,哪怕是個孕婦,也瞧著格外利落。他忙起身見禮,皇後溫和的很,「免禮!請坐吧。」
四爺拉了桐桐的手坐在身邊,「瞧瞧,為教材費心的人不少。」
想來也是!
冊子上有些隻有文章的打頭一句,林雨桐哪裏都記得?她粗劣的翻看了一下,「我留下了,迴頭細看。」好歹查一下來處吧!
今兒是請人家來講學的,先請先生來講嘛!
元山平講什麽呢?見到這樣的皇帝皇後,他知道,等閑的東西是打動不了兩人的。因此,他放棄了之前準備的,開始說起了儒家治國和法家治國。
說起法家,他舉了一個例子,「草民聽聞,律院年前,就一些律條依舊在探討,爭論的尤其激烈。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瘋子傷人殺人。」
林雨桐眉頭一挑,沒想到他點了這個。精神病人犯罪如何量刑,一直存在爭論。
元山平就道,「在西周時期,《周禮》中有這樣的規定,說是『一赦幼弱,二赦老耄,三赦蠢愚』……」
林雨桐點頭,是有這樣的規定!意思是說,年紀幼小的,病弱的,年老的,蠢的瘋的,智力不全,犯罪都在赦免之列。
這種的特例一直延續到很久,久遠到像是後世出現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老年人犯罪之後的寬宥製度,以及智力不全精神不正常不具有刑事責任人犯罪不用承擔法律責任等等。
就聽元山平又道:「這是記在《周禮》之中的,但在執行的過程中,幼弱和老耄得到了赦免,可在蠢愚上,並沒有真的被執行!從西周到西漢,千年的時間裏,蠢愚一直被當做正常人,且是正常的成年人來看待的,因此,並不在赦免之列。這期間,有人提出過,說是『狂易殺人,得減重論』,而後又說了,『若母子兄弟代死,赦所代者』……」
這是說,有人覺得這種腦子不正常的人若是殺人了,可以減免刑罰,但是不是說就不處罰了。但如果家裏的母親兄弟願意替他死,替他接受懲罰,那就可以減免此人的罪責。
林雨桐皺眉,她倒是沒研究的這麽詳細過,還真是不知道這一點!但無疑,這樣的規定是無法執行的,這是挑戰人性的!
一個不正常的人,若是看著他死,別人說家人無情無義。可若以身相代,這又很荒誕!用一個正常人的死,去換一個不正常的人活著,誰也不能樂意呀!
卻不想元山平又道,「這樣的提法,得到了當時在位的漢安帝的贊同,因此,得以上下推廣。」
林雨桐:「……」這玩意聽著都不靠譜!漢安帝……也不算是明君,不糾結這個了!元山平說推廣過,那應該錯不了!他必然是考據過的。
元山平也從皇後的表情裏讀懂了她的意思,緊跟著就說道:「在魏晉時期,便有人對此提出異議。而到了隋朝,沿用的依舊是《周禮》的赦免之例,在《隋書》上有『合贖者,老小閹癡並過失之屬』。隋二世而亡,律製不算完備。而《唐律》卻不同,包括大明律在內的律法,都是依唐律為模板的。唐律對此有規定,說是八十歲以上,十歲以下,以及蠢愚者,若是參與了造反、謀逆、殺人這般的罪行,需得『上請』……」
上請,是說請示皇帝。皇帝說可赦免便赦免,若不赦,那照樣得死。
「宋律對比唐律,改動不大,但是到了元朝,改動就不小了。在《元典章》上記載過一個案子,說是有個瘋癲之人,發狂之下半夜闖到鄰居家裏,把鄰居家的男主人用棍子給打死了,且把鄰居家的其他人都打傷了,嚴重程度不一。而元朝皇帝給的審判是,『免罪,征燒埋銀』。」
是說不治罪,隻要支付喪葬費就可以了。
「而同樣的,在元朝的《刑法誌》中也有一個類似的案子,是瘋癲的孫子,殺了祖父母。結果被判了斬立決!」
林雨桐明白這個意思了,一樣的案子兩個判法,隻能說明,元朝哪怕是外來的異族,在孝道上也不敢有絲毫的馬虎。
他說的是律,可又不光是律!他是說,儒家的很多東西,深入骨髓,沒有一個統治者可以輕忽它。
於是,擱在一起攢冊子,這個一句那個一句,又給補充進去不少。元山平含笑都接了,但心裏卻知道,進宮去講這個是不合適的。
終於把人都送走了,隻陳仁錫落在最後,「元先生,咱們半輩子都在念的書,若是不成了,那您說,我們的價值在哪呢?大明雖大,可有你我立足之地。」
說著,便悵然一嘆,轉身告辭了。
元山平看著桌上的冊子,又是一聲長嘆。皇上到底是個什麽樣子的,誰也沒見過,誰又能知道呢。他輾轉反側,想著,我該進宮講點什麽呢?
心裏準備的不少,但是帶著匣子一進宮,皇上開口一問,原本準備的都不能作數了。
皇上先問:「匣子裏放著的是要給朕的?」
不給都不行,「皇上,聽聞朝廷要編纂教材,因此,許多人讀書人,都免不了想要諫一諫,草民就是代為轉交。」
王成過去便接了,查驗了一翻,才遞給皇上。
四爺打開掃了兩眼,就說王成,「看皇後忙完了嗎?就說元先生來了,她要有空,一起來聽聽。」
是!
於是,桐桐這不是就來了嗎?
元山平這是第一次見皇後,哪怕是個孕婦,也瞧著格外利落。他忙起身見禮,皇後溫和的很,「免禮!請坐吧。」
四爺拉了桐桐的手坐在身邊,「瞧瞧,為教材費心的人不少。」
想來也是!
冊子上有些隻有文章的打頭一句,林雨桐哪裏都記得?她粗劣的翻看了一下,「我留下了,迴頭細看。」好歹查一下來處吧!
今兒是請人家來講學的,先請先生來講嘛!
元山平講什麽呢?見到這樣的皇帝皇後,他知道,等閑的東西是打動不了兩人的。因此,他放棄了之前準備的,開始說起了儒家治國和法家治國。
說起法家,他舉了一個例子,「草民聽聞,律院年前,就一些律條依舊在探討,爭論的尤其激烈。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瘋子傷人殺人。」
林雨桐眉頭一挑,沒想到他點了這個。精神病人犯罪如何量刑,一直存在爭論。
元山平就道,「在西周時期,《周禮》中有這樣的規定,說是『一赦幼弱,二赦老耄,三赦蠢愚』……」
林雨桐點頭,是有這樣的規定!意思是說,年紀幼小的,病弱的,年老的,蠢的瘋的,智力不全,犯罪都在赦免之列。
這種的特例一直延續到很久,久遠到像是後世出現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老年人犯罪之後的寬宥製度,以及智力不全精神不正常不具有刑事責任人犯罪不用承擔法律責任等等。
就聽元山平又道:「這是記在《周禮》之中的,但在執行的過程中,幼弱和老耄得到了赦免,可在蠢愚上,並沒有真的被執行!從西周到西漢,千年的時間裏,蠢愚一直被當做正常人,且是正常的成年人來看待的,因此,並不在赦免之列。這期間,有人提出過,說是『狂易殺人,得減重論』,而後又說了,『若母子兄弟代死,赦所代者』……」
這是說,有人覺得這種腦子不正常的人若是殺人了,可以減免刑罰,但是不是說就不處罰了。但如果家裏的母親兄弟願意替他死,替他接受懲罰,那就可以減免此人的罪責。
林雨桐皺眉,她倒是沒研究的這麽詳細過,還真是不知道這一點!但無疑,這樣的規定是無法執行的,這是挑戰人性的!
一個不正常的人,若是看著他死,別人說家人無情無義。可若以身相代,這又很荒誕!用一個正常人的死,去換一個不正常的人活著,誰也不能樂意呀!
卻不想元山平又道,「這樣的提法,得到了當時在位的漢安帝的贊同,因此,得以上下推廣。」
林雨桐:「……」這玩意聽著都不靠譜!漢安帝……也不算是明君,不糾結這個了!元山平說推廣過,那應該錯不了!他必然是考據過的。
元山平也從皇後的表情裏讀懂了她的意思,緊跟著就說道:「在魏晉時期,便有人對此提出異議。而到了隋朝,沿用的依舊是《周禮》的赦免之例,在《隋書》上有『合贖者,老小閹癡並過失之屬』。隋二世而亡,律製不算完備。而《唐律》卻不同,包括大明律在內的律法,都是依唐律為模板的。唐律對此有規定,說是八十歲以上,十歲以下,以及蠢愚者,若是參與了造反、謀逆、殺人這般的罪行,需得『上請』……」
上請,是說請示皇帝。皇帝說可赦免便赦免,若不赦,那照樣得死。
「宋律對比唐律,改動不大,但是到了元朝,改動就不小了。在《元典章》上記載過一個案子,說是有個瘋癲之人,發狂之下半夜闖到鄰居家裏,把鄰居家的男主人用棍子給打死了,且把鄰居家的其他人都打傷了,嚴重程度不一。而元朝皇帝給的審判是,『免罪,征燒埋銀』。」
是說不治罪,隻要支付喪葬費就可以了。
「而同樣的,在元朝的《刑法誌》中也有一個類似的案子,是瘋癲的孫子,殺了祖父母。結果被判了斬立決!」
林雨桐明白這個意思了,一樣的案子兩個判法,隻能說明,元朝哪怕是外來的異族,在孝道上也不敢有絲毫的馬虎。
他說的是律,可又不光是律!他是說,儒家的很多東西,深入骨髓,沒有一個統治者可以輕忽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