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令一出,帝國所有人都為之瘋狂,也徹底改變了財富獲得的軌跡—如果能靠欺詐獲得財富,誰又肯去創造財富呢?


    “告緡令”確實讓帝國,帝國的掠奪之手遍及每一個角落,富裕的人家幾乎被一掃而空。


    偶然剩下幾個富戶,是因為在“告緡令”之外還有一個“不告緡令”隻要向邊關捐贈一定數量馬匹,或者一定數量糧食,就可以不被“告緡令”追究,不被“告緡令”


    追究的前提是這家人沒有現3錢,所有的財富都集中於土地。


    從古至今,很多人批評“告緡令”是赤裸裸的搶劫、敗壞社會風氣,卻很少有人提及“不告緡令”。


    在我看來,兩者相比,“不告緡令”更為惡劣。


    戰爭時期非比尋常,朝廷迫不得已出台“告緡令”情有可原。總有個把富戶通過種種渠道逃脫“告緡令”,而且,將來總還會有富人出現。問題是,“不告緡令”把所有的貨幣都引到了一個方向—土地。隻有在捐贈後購買土地,才有機會躲過帝國的“告緡令”,才有機會從帝國得到低利率貸款。於是,大家寧可去購買土地,也不願意捐款給劉徹。


    既然你還是不願意給,那我就直接搶吧。


    在推行“三官錢”的同一年(公元前113年),朝廷宣布:官方上收鑄幣權,民間不準鑄幣;收繳全國所有銅礦,上收煮鹽、鐵礦、貨物運輸權……


    這在曆史上被稱為“鹽鐵官營,均輸平準”。


    文景之時沒有農業稅,煮鹽、鑄鐵、銅礦、運輸為帝國財政提供了所有經費,這些產業都是帝國的支柱。對帝國來說,這些產業不僅意味著稅收,還創造了很多富豪、很多財富,最重要的是,這些產業吸納了帝國的頑疾—流民。


    每個人都要生存下去,西漢最常見的謀生方式就是種地,失去了土地的人,就是中國曆史上一群特有的人—流民。流民沒有土地、沒有固定的收入、沒有戶籍,屬於“三無”人員。


    但是,流民也要活下去,他們必然要尋找一種適合自己的生存方式。帝國沒有壟斷所有營利行業的時候,他們可以去煮鹽、冶鐵、采礦,還可以搞運輸。《鹽鐵論》記載,當時的大鹽商雇傭人數在千人以上,一個勞動者的收入足以買到一個六口之家的糧食。


    —現在,帝國壟斷了賺錢的行業,從事煮鹽、冶鐵、鑄錢的普通人變得無所事事。劉徹為了省錢,讓壟斷行業的勞動力都來自徭役和犯罪分子,也就是說現在這些行當不再允許“三無”人員在此生存。


    現在,帝國壟斷了賺錢的行業,從事煮鹽、冶鐵、鑄錢的有錢人同樣無事可做。有錢人不用四處流浪,他們手中的金錢卻要尋找一個去處:貨幣的本性就是要尋找低風險、高收入的迴報。


    在“不告緡令”的引導下,有錢人很自然就發現了一個低風險、高收益的渠道—土地!隨著商人手中大量的貨幣迅速轉向土地,漢帝國第一波土地兼並運動開始了。


    結果不言而喻,儒學大師董仲舒給出了那句最精準的評價:“富者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


    對漢帝國來說,土地不僅僅是一種商品,還是維持萬千小農生存的基礎。從劉邦到“文景之治”,漢帝國維持了五十年的興盛,一部分原因是工商業發達,更重要的、基礎的則是每個小農都有土地,能給工商業者提供穩定的市場和社會環境。


    現在,帝國的土地集中到有錢人手裏,小農也就失去了謀生之路。


    不過,這裏要說,這不是最壞的結果,畢竟商人買了土地也要請失去土地的農民來耕種,人民還不至於變成流民。


    可怕的是,讓商人無事可做的人,不是市場競爭者,而是“官商”。這些人,是商也是官,故稱“官商”,官在前,商在後。為了壟斷鹽鐵、運輸、酒業,劉徹增設了很多機構,漢帝國的官僚機構空前膨脹。他們壟斷了各種賺錢的買賣,對膽敢入侵其領域的普通人處以極刑。


    商人要生產、要經營、要贏利;官,不需要生產、不需要經營,贏利很辛苦,過程也很漫長,搶劫才是發家致富的捷徑。官商已經完全具備了搶劫的能力,無論什麽破爛東西,我說多少錢就是多少錢,這不是搶劫莫非是慈善?


    史書記載,官營鋪造出來的鐮刀,據說割草都嫌鈍;現存文物中有一種大鐵犁,特點是個頭特別大,大概有一米多高,因為,這樣的東西價格可以賣很高。


    這哪裏還是農具,簡直就是一堆廢鐵。這樣的破爛一樣要賣給國人,反正獨此一家,別無分號。


    在沒有任何競爭的情況下,官商迅速染上了帝國官場習氣。自此,官與商一體、權與利結合,所謂。當然,這些官商都能迅速各自把持一塊地盤,完全把民間經濟消滅幹淨。


    更可怕的是,壟斷地位賦予了官商大量的金錢,這些人同樣衝入那個致命的市場—土地。《漢書》記載了各種各樣的帝國官僚購買土地的情形:下至水衡、少府、大農、太仆,上至三公九卿,無不。


    據《漢書》記載,紅陽侯王立是皇帝的舅舅,他強占了南陽幾百頃土地,接著又將這些土地賣給了官衙,此投機倒把行為讓王立賺了一億個銅錢。有人曾經作過測算,一枚銅錢在當時可以買到一升小米,這筆生意的純利折合成今天的人民幣至少是二億六千萬元。如果考慮到漢代糧食的稀缺性,這筆生意的利潤又遠遠高於二億六千萬元。


    就算是二億六千萬元,放在今天是一個什麽概念?盤剝如此暴利,又有多少人會無家可歸?


    漢武帝打擊了商人和工商業者,卻培植出一批比商人更為可怕的人。單純的商人、地主或者有錢人,很快被官商擠出去。


    現在,丞相、王侯、大夫才是帝國真正的有錢人。此後,曆朝曆代都沒有擺脫官商的窠臼,工商業永遠成了附屬於封建官僚集團的牟利之道。自此,富人必須先是官僚,然後才能集官僚、商人、地主身份於一身。


    與普通商人、地主不同,官商對金錢的渴求根本沒有止境。畢竟單一的商人、地主或者官僚都有自己的規矩,就算欺行霸市,商人的價格也不能貴到離譜;就算地租再高,也不能不讓小農生存。


    “商人+地主+官吏”就完全不一樣了,此時整個社會的財富規律已經轉變,人們不再熱衷於生產財富,而是想著如何去搶劫財富。


    《漢書》這樣記載當時的漢帝國:亡義而有財者顯於世,欺謾而善書者尊於朝。


    行雖犬貔,家勢富足,列田畜者彌郡國最可怕的事情終於發生了。斷絕了人們正常的求利空間,一定會有另一種非正常的牟利方式出現。在西漢曆史上,這批通過非正常手段致富的人也有一個專屬名詞—“豪強”。


    帝國最有勢力的人群是封建官僚,民間精英一定會找到渠道結交帝國高官,成本則是最底層小農的生命與鮮血。最初的豪強多來源於當年被官府擠出的富豪,這些人是帝國的精英,也是創造財富的先驅,既然不能以合法的方式牟利,那麽他們也就必然同流合汙:勾結官府欺壓小農、強買強賣土地、使用暴力搶奪小農身上的最後一枚銅錢……


    所謂“豪強”,說白了就是中國第一代黑勢力,他們剪斷了維係小農生命的最後一根遊絲。


    公元前106年,四十萬流民突然湧入了漢帝國的首都長安,全國無家可歸的人則超過了百萬。畢竟長安是帝都,這裏人多、事多、錢也多,或許帝國的皇帝和官僚不能把手伸到這裏的每一個角落,或許這裏還有一點空間能養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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