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閉著嘴巴,用喉音哼出不成調的歌。


    隻有在獨處的時候,隻有當他感覺自在的時候,才容許自己發出聲音。


    而現在,他很快樂。


    小小鬥室裏,相片印表機答答答的運作,與他的哼歌相應和。


    這台機子有點舊,不過它的列印效果很不錯。對比於他的收入,彩色墨水匣與相片紙是貴了點,尤其他又用得這麽兇,不過,能隨心所欲印出他想見的倩影,這筆支出還是很劃算。


    退一步來想,如果把檔案交給照相館或線上衝印,都會引來不必要的注意,那些無知的人會稱他為「跟蹤狂」或「偷窺狂」,說不定還會去報警咧。


    可他知道自己不是,他隻是個為愛瘋狂的男人。


    迴過身,他滿意的看著眼前那麵牆上,千百張可愛的小臉。


    盡管照片有千百張,可拍的都是同一個女人,蘇南怡。


    她的名字刻畫在他心口,他愛她,熱烈的愛著她。


    他拿起剛剛印好的一張,用最嚴苛的目光檢查,確定毫無瑕疵後,才用剪刀剪下一段雙麵膠,黏在相紙背麵,將它貼在牆壁上。


    她總是在笑,淺淺的笑,微微的笑,甜甜的笑。被她的笑臉包圍,就像讓陽光灑滿全身,幸福得不得了。


    他退後一步,用手支著下巴,審視千百個她。


    以時下審美觀來說,她不漂亮。這一帶是大學生活圈,在街上走跳的人,十個當中,有五個是大學生。大學女生最會打扮了,摩登的行頭,精致的妝容,一個個都像從雜誌裏走出來,相比之下,素顏的她就沒那麽顯眼了。


    不過,她有一種小小的向陽性,使她與其他女人都不同。


    其他女人看他的眼神,像看一個死人,一株醜哩巴嘰的室內植物,唯有她在看他時,眼中洋溢熱忱。


    他喜歡那雙清澈的眼眸。當她對他微笑時,他可以感覺到她發自內心的熱度,她是真真正正在對著「他」笑,她的眼睛看到了「他」這個人。


    她讓他在茫茫人世中,找到了自己的存在感。


    可恨他一直提不起勇氣對她說話,才會不斷的用鏡頭偷偷捕捉她。


    但是,他不能再這樣下去了,男人總得踏出第一步,他必須克服自身的缺陷,開口對她說話。


    他張開嘴巴,試著說出「蘇小姐,可以請你喝杯咖啡嗎?」,可基於某種緣故,他說不完這句話,連好好說出前三個字都有困難。


    他惱怒的踢開椅子,鬥室裏響起一陣乒乒乓乓的聲音。


    幸好她的社交生活乏善可陳,還容得下他這樣慢吞吞,不至於被人橫刀奪愛。可是,他感覺到自己逐漸不能滿足於遠距離的欣賞。


    他想得到她。


    他一定要得到。


    最慢最慢,在這麵牆被照片貼滿的那一天,他一定要展開行動。


    徐貴誌下定了決心。


    雷默的眼睛在不知不覺間張開,意識海忽然從虛無轉為清晰。


    再一次,他掉出了睡眠之外。


    他看著上方,天花板暗暗的,天還沒亮,映在上麵的幾道光條,是附近人家沒關的燈照映過來的。


    他改變姿勢,讓睡麻了的半邊身軀動一動。盡管睜開眼的刹那,就知道自己再也睡不著,可他沒急著起身。


    九個月前發生的那件事,再度接管他的大腦。


    他認識的那個女孩,愛子,那張屬於東方人的娟秀小臉上,滿是血。


    他沒有親眼看到那一幕,但後來看過調查報告。


    報告上說,她受到過度殺戮,全身上下被捅一百多刀,傷勢集中在胸腔與腹腔,兇手置她於死的意圖相當明顯,過半傷痕是在她還有氣息時造成的。


    也就是說,鋒利的刀,一下一下又一下,戳入一息尚存的她體內,她死的時候,承受巨大的痛苦。直到她氣絕身亡,兇手也不放過,她的遺體遭到嚴重損毀。兇手將屍體拋露在外,徹底表明犯下這起殺孽,他沒有愧疚之心。


    一切的一切,都在說明他對她恨之入骨。


    為什麽?雷默翻個身,第無數遍問。殺人的兇手,凱爾,是在街頭上耍狠的混混兼藥頭,被殺的受害者,吉本愛子,是品學兼優的準大學生。即使事件發生在芝加哥,即使雙方是年輕的一男一女,可兩個人的背景、出身都不同,怎麽會兜在一起?


    就算產生關連了,凱爾又為何恨她那麽深?


    這個問題困擾了他九個月。當初接下保護愛子的責任時,他誤判了其中哪一點?


    雷默閉上雙眼。也許他該接受其他人的建議,放這件事走,畢竟凱爾已被關進監牢,案件結束了。


    可是,他心裏很清楚,他還沒準備好讓一切過去。


    他又睜開眼,視線移到氣窗外,一抹幽藍天光在遠方徐徐抹開。


    鬧鍾即將從四點五十九分跳到五點整,他先一步抬起手,按下開關,鬧鈴沒有機會響起。


    他翻身坐起,像迫不及待要去麵對新的一天,可下一秒又餒了。


    這個世界不再等待他拯救,沒有誰把性命交托到他手上,他是個失格的保護者,他造成的失誤讓自己、讓家人、讓天堂角大大蒙羞。


    抹了把臉,他進浴室,寄望熱水能衝去一切。


    電話在他踏出浴室時響起,四聲過後,轉進答錄機。


    「我是迪克。」


    這四個字,令他耳朵微微一尖。


    「我知道你已經起床,也猜得到你站在旁邊聽我說話。要到什麽時候,你才會關掉這個爛機器,拿起話筒直接跟我對話?」


    他用毛巾擦拭頭發,往廚房走去。


    他的臨時居處很小,清晨很靜,迪克的話在任何角落都聽得到。


    「我在日本幫狩野處理一點事,離台灣很近,方不方便我過去跟你見個麵?」他停頓了幾下,見沒人迴應,不禁有點惱火,「你應該知道,我問,是基於禮貌,要是我想,直接到你住的地方堵你都行。」


    雷默打開冰箱,拿出吐司,放進小烤箱裏加熱。


    沒錯,如果迪克或任何一個天堂角的人要來找他,大可不說一聲。憑他們的能耐,連備份鑰匙都不必找,隨手就能搞定門鎖,直接進屋裏等他。


    他清楚過去夥伴的能耐,所以他知道,迪克雖然口氣不悅,可基本的禮貌還是維持住了。也因為這樣,他篤定迪克不會逼他太緊。


    果然,短暫停頓之後,迪克歎了一口氣,「雷默,我們都在等你歸隊……算了,等你想跟我說話的時候,再聯絡我。」


    任電話斷線,他專心的將花生醬塗抹在吐司上,一口一口慢慢吃掉。


    他想念天堂島的夥伴,懷念跟他們一起出任務的時光,還有在曙光島周邊浮潛衝浪的日子,他以前是個非常喜歡與朋友為伴的人。


    那些翻湧上來的迴憶,襯得廚房小燈格外可憐。燈映之下,湖水綠的舊櫥櫃更顯淒清。


    吃完早餐後,他把用過的盤子、抹刀洗得乾乾淨淨,擱在架子上滴水。


    朝外看一眼,天還沒全亮,大概是不會更亮了,他聞到空氣中有雨的味道。


    穿上運動外套,他跑下樓,出公寓大門時,第一波雨正好飄落。


    他拉起連身帽,帽沿垂在與天空一樣陰鬱的眼窩上方。幾個簡單的熱身動作後,他開始跑步。


    一步一步踩下去,不怕踩在空處,這是他岌岌可危的人生中,少數還能保有的踏實感,他很珍惜,幾乎奉為信仰。


    這是愛子事件發生後的第兩百七十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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