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新娘進門前應從炭火盆上跨過去,表示洗去進門前的晦氣和不祥。


    13、喜宴:時下頗流行中西合壁式的婚禮,大都在晚上宴請客人同時舉行觀禮儀式,在喜宴上,新娘可褪去新娘禮服,換上晚禮服向各桌一一敬酒。這個時候,我們艱難的任務就來了。表哥交代了,我們絕不能讓表姐喝多了。還得表姐擋酒、喝酒,這點思思和檸檸就算了!她們還小。


    14、送客:喜宴完畢後,新人立於家門口送客。


    15、鬧洞房:新人被整之災情大小,端視新人是否曾在其他的婚禮上戲弄別人,或平素待人夠不夠忠厚等。這項大家都別想了!表哥是不會讓人鬧洞房的!就算表哥攔不住,也是小打小鬧的,以為長輩們交代了不能太過分!”納蘭若說完看了一眼納蘭思。


    果然納蘭思立刻不滿了。


    “鬧洞房嘛,就應該熱熱鬧鬧的才好呢!表姐,不如我將婚禮上的禁忌也說了吧。讓她們知道一下,免得到時候幾位姐姐結婚的時候犯了禁忌不知道。”她就是無聊,想找點事情做。


    納蘭若看了她一眼點頭,“行啊!你說吧!”


    得到同意後,納蘭思立刻津津有味的講了起來:


    1.生花易於枯萎,故婚事諱之,隻有連招花和石榴不禁。因為前者的紅色花瓣開自葉心,其狀可以意喻閏女出嫁,誠等丈夫,後者則意諭多子多孫。


    2.新婦衣服忌有口袋,以免帶走娘家財運。


    3.安床後到新婚前夜,準新郎忌一個人獨睡新床,要找個未成年的男童,和新郎同睡在新床上。否則俗謂〝困空鋪,不死尪,亦死某″認為是兇兆。


    4.結婚當天,新娘出門時,姑嫂均要迴避,不能相送.因為“姑“跟“孤“同音,而“嫂“跟“掃“同音,都不吉利。


    5.成親之日,新娘離開娘家時,大家要哭得越快越好,〝哭發哭發,不哭不發″不哭的話反而禁忌。


    6.婚後三日,新人迴門,須在當天日落以前趕迴夫家,不能留宿。萬一有特殊原因無法迴家,夫妻也要分開睡,以免新娘子蜜月裏的血光,衝撞了娘家人使娘家倒黴。


    7.迎娶途中,若花轎和花轎相逢,叫做〝喜衝喜″,會帶來不祥。解決的辦法是所以必需互放鞭炮,或是雙方媒人各以預備的花交換,這叫做換花。不過這種概率很低。


    8.孕婦及帶孝者都不能目睹新人出門或過門,更不能觸碰到新人的衣物及新房所有的物品。


    9.新郎到女家接新娘時,新娘可能離開娘家或在過度興奮下喜極而泣,這也甚為普遍而不成問題(甚至是好事,留下“水頭”旺女家)。但過門至男家後就不能流淚。


    10.新娘於結婚吉日忌穿“舊鞋”。所有的婚紗鞋、繡花鞋及晚裝鞋等應全是新的。若恐防新鞋硬而不舒服,宜較優質的軟皮,尺寸不妨預鬆少許及加上厚墊,亦不宜穿著過高的高跟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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