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已經被他們打斷了!他們還把我關在水牢裏,放毒蛇咬我!”


    “在那裏無論男女都會被強奸!我能活著迴來,已經非常幸運了。”


    躺在病床上的莉莉(化名),渾身纏滿了白色的紗布,看上去像一具木乃伊。


    在麵對記者的采訪時,她悲憤交加,並親口講述了她在緬北所經曆過的人間煉獄。


    緬北,這個看似安靜祥和、民風淳樸的地方,實則隱藏著你永遠想象不到的黑暗,真實的緬北到底是什麽樣的?


    家境普通,尋找兼職


    莉莉來自四川省的一個小縣城,被騙到緬北時才21歲。她的父母年紀比較大,都是工廠流水線上的普通工人,兩人一個月的收入加起來才五千多塊錢。


    當時的莉莉還在上大學,父母供她上學很不容易。暑假在家的她,便想要尋找一份兼職,也好替父母分擔一下生活壓力。


    沒有任何工作經驗的莉莉,不免有些膽怯,也不知道該通過哪些途徑尋找兼職。於是,她便在網上查起了招聘信息。


    當瀏覽一個兼職招聘網站時,一則“雲南高新招聘線上客服”的字樣吸引了莉莉的目光。


    在招聘信息的詳情頁,並沒有介紹這份工作的具體內容,但莉莉並不在乎。當她看到這份工作月薪高達2萬,並且還有住宿、餐補、交通補貼、免費培訓等一係列優厚待遇時,莉莉一下子就心動了。


    很快,莉莉就記下了招聘人員的電話,並當即聯係了對方。接電話的是一位男性,聲音溫柔清朗。


    他跟莉莉說,這份工作就是做網店線上客服的,因為店鋪規模比較大,現在急需招人,所以給出了如此高的薪水。


    除此之外,這份工作還不需要坐班,可以在家用電腦辦公。莉莉是一個內向的女孩,可以在家辦公讓她的壓力小了很多。聽到這一點,她立馬就跟對方說:“我很希望得到這份工作!”


    “那太好了!不過,我們是正規公司,您入職是需要進行上崗培訓的,請問您有時間來一趟嗎?”對方殷切地說道。


    聽到對方聲稱公司地址在雲南,莉莉內心有些猶豫。但又想到月薪2萬,她又覺得公司需要線下培訓,也是情理之中。


    於是,兩人在掛斷電話後加了微信,並約定了見麵的時間。事情決定好後,莉莉便買了去雲南的火車票。


    然而,莉莉怎麽也不會想到,自己最初隻是想要尋找一份兼職,卻差點斷送了自己的生命。


    被騙緬北,折磨不斷


    莉莉按照約定的時間,到達了雲南,對方還安排了司機專門來接她,這讓莉莉感受受寵若驚。可就在上車後,司機的態度就發生了180度的轉變。


    “把手機給我!快點!”司機一改上車前的熱情,兇神惡煞的衝她吼道。


    莉莉被嚇得不敢動,但還是拒絕把手機交給司機。“為什麽要收我手機?我是來入職培訓的!”


    “不給是吧,那就別怪我自己動手了!”司機將車門緊鎖,突然拿出一把手銬,將莉莉的雙手背在身後拷住了。


    “你是警察嗎?我沒犯罪呀!”看到手銬,莉莉還以為自己是被便衣警察逮捕了。


    司機並不理她,一把奪過她的包,收走了手機、藍牙耳機等電子產品。


    接下來,在司機開車的十多個小時裏,莉莉都被拷著雙手,嘴上還被貼了膠帶,她這才想明白自己被騙了。由於身體實在疲憊,莉莉在滿心害怕中睡著了。


    當她醒來時,已經身處緬北了。司機將她趕下車,和另外五個女孩一起,被帶到了一棟破舊的居民樓。


    這裏充滿著腐敗的氣息,地上垃圾很多,上樓的路上,還時不時能見到幾個被打得渾身是血的人。


    莉莉無比後悔自己相信所謂的“高薪客服”,她害怕自己再也無法迴家了。而負責看管她們的人,還在一旁威脅到:“到了這裏,就別想著迴家了!誰要是想跑,那就是不要命了!”


    最初幾天,莉莉等人不僅要按照對方的要求,進行洗腦式的喊口號,而且她們動輒就被打罵,任何事都必須聽從負責人的指示。


    後來,負責人見莉莉她們聽話了,就命令她們做電信詐騙的工作。莉莉需要按照對方分發的電話本和話術手冊,一整天不間斷的打電話、發消息,利用“殺豬盤”等套路來騙取對方的錢財。


    作為一名大學生,莉莉受過良好的教育,做這樣的事讓她的內心很是煎熬,卻又身不由己。


    不僅如此,莉莉這一群女孩子,還經常遭到詐騙團夥裏不同男性的強迫和騷擾。一開始還隻是偷看莉莉上廁所、半夜潛入女孩的房間。


    到後來,莉莉甚至會被幾個男人綁到山上的民房裏,被輪流強奸。在這裏的女孩子們,毫無人權可言。


    水牢噩夢,終得自由


    本該在大學校園裏享受青春的莉莉,人生就這樣被毀掉了。


    身心的雙重折磨讓莉莉幾欲逃跑和自殺,但是,每當莉莉逃跑或者自殺被發現後,她麵對的將會是更慘痛的折磨。


    詐騙團夥所在的居民樓後麵,有一處水池,這裏被安裝上了鐵絲網,改造成了水牢,專門用來懲罰逃跑的人。


    莉莉被粗魯的扔進水牢,隻能露出眼睛和鼻子。更慘無人道的是,水牢裏還養著很多水蛇,它們會在莉莉的周圍遊動,然後慢慢纏上莉莉的身體,將莉莉咬的遍體鱗傷。


    水牢成了莉莉的噩夢,經曆過一次後,莉莉便喪失了逃跑的勇氣和希望。


    在她的口中,緬北的恐怖遠不止如此。除了詐騙外,非法買賣器官也是這個團夥的“業務”之一。有些逃跑被抓迴來的人,會被殘忍的挖去身體器官,隻留下一口氣苟延殘喘。


    就這樣,莉莉在緬北艱難的生存了三年,在她24歲生日那天,她被安排去參加詐騙公司的外出活動,趁看守人放鬆了警惕,莉莉當機立斷,選擇了逃跑。


    幸運的是,莉莉在瘋狂逃跑了三個小時後,遇到了一位好心人,開車將她送到了邊檢站,當看到邊檢站上“中國”二字時,莉莉熱淚盈眶。


    她終於唿吸到了自由的空氣,想必這是莉莉收到過最好的生日禮物。


    最終,莉莉在邊檢站警察的幫助下,得以順利迴國。


    莉莉所講述的經曆,顛覆了不少人對緬北的認知,也讓我們知道了真正的緬北是什麽樣的。那麽,在這個案例中,都涉及到哪些犯罪呢?


    一、莉莉被所謂的高薪客服工作欺騙,誘使她落入了對方的圈套,最終被帶到緬北,從我國《刑法》來看,緬北犯罪團夥的這一行為,構成詐騙還是偷渡呢?


    大部分人的第一反應可能就是詐騙,在我國《刑法》中規定了,詐騙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也就是說,詐騙罪要求行為人使用詐騙方法取得了受害人的財物。雖然在本案中,緬北犯罪團夥的實施了欺詐行為,但其目的是為了控製莉莉作為電信詐騙的勞動力,而不是從莉莉身上取得非法財物。


    因此,對犯罪團夥的這一行為應當以其他罪名論處。相較於詐騙罪,緬北犯罪團夥,將莉莉等人從中國境內騙至緬北的行為,其實構成了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


    這個罪名被規定在《刑法》,是指違反出入國(邊)境管理法規,非法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


    所謂組織,是指采取煽動、串連、拉攏、引誘、欺騙、強迫等手段,策劃、聯係和安排他人偷越國(邊)境。


    本案中的緬北犯罪團夥,有預謀地通過發布高薪客服招聘信息,引誘並欺騙莉莉來到雲南,然後強迫莉莉偷渡至緬北,這一係列犯罪行為都是策劃安排好的,應當定性為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


    二、緬北詐騙團夥很明顯構成詐騙罪,那麽,向莉莉這樣被脅迫從事電信詐騙工作的,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很多網友覺得,被騙到緬北從事電信詐騙的莉莉也是受害者,但實際上,即使主觀上沒有從事電信詐騙的故意,是被欺詐、脅迫參與詐騙的,也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在本案中,莉莉在被強迫的情況下,從事了電信詐騙活動,在這種已經存在詐騙事實的情況下,莉莉迴到國內後,依然會受到刑事法律製裁。


    不過,莉莉作為脅從犯,可以比照詐騙罪的既成犯,從輕或減輕處罰。如果莉莉自首,也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另外,詐騙罪的定罪量刑需要考慮詐騙數額的大小。數額較大、數額巨大以及數額特別巨大的不同情況,都有不同的量刑程度。


    三、莉莉在被騙到緬北後,長期遭受暴力傷害、強奸、猥褻等,從我國《刑法》角度來看,應該如何評價呢?


    緬北詐騙團夥的行為性質,若以我國《刑法》來看,其性質屬於犯罪集團。他們以非法拘禁、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等方式限製、剝奪了莉莉等受害者的行動自由,構成非法拘禁罪。


    該緬北犯罪集團,在非法拘禁莉莉等人的過程中,還存在著故意傷害、強奸等犯罪行為。但是,非法拘禁罪和故意傷害罪是不能數罪並罰的。


    我國《刑法》規定,非法拘禁他人,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也就是說,普通的傷害、侮辱行為是被非法拘禁罪所吸收


    但是,非法拘禁致人重傷的,構成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罪;致人死亡的,構成故意殺人罪。


    另外,非法拘禁罪與強奸罪可以數罪並罰。故意傷害行為往往和非法拘禁行為共同發生,因此二者可以相互吸收。


    但強奸行為並不是非法拘禁行為中必然發生的,緬北詐騙集團在非法拘禁莉莉等人的過程中,進行強奸、輪奸、強製猥褻等行為,都是要和非法拘禁罪數罪並罰的。


    四、緬北詐騙團夥如此猖狂,為何我國沒有對其進行製裁呢?


    刑法的管轄方式,決定了緬北詐騙集團的犯罪行為,不能適用我國《刑法》。


    屬地管轄要求犯罪發生在我國領域內,屬人管轄要求在國外的犯罪人具有我國國籍,且情節嚴重;保護管轄,要求犯罪行為在國外也構成犯罪;普遍管轄,要求我國參加了相關的國際條約。


    而緬甸地理位置偏遠,經濟水平較低,司法機關對互聯網電信詐騙的抓捕難度大。


    因此,在國家主權、政治經濟和國際法律等多種因素的影響下,我國無法直接打擊緬北的詐騙行為,也很難營救身處緬北的受害同胞,隻能從我國內部加大宣傳,提高民眾的反詐意識。


    五、對於緬北詐騙,我們必須提高警惕,那麽,緬北詐騙的方式都有哪些呢?


    隨著我國對緬北詐騙的嚴厲打擊,犯罪分子也在尋找更多的詐騙手段。像本案中,莉莉這種虛假招聘信息就是比較廣泛的方式,對方通過高報酬來誘惑受害者上當受騙,控製人身後便將其帶到緬北。


    還有較為常見的一種方式就是網絡詐騙,犯罪分子會盜取受害者家人、朋友的信息,偽裝成熟人,然後騙取財物,或者欺騙受害者前往緬甸。


    假冒旅行社或者導遊也是近年來才出現的一種方式,犯罪分子偽裝成旅行社,發布跟團旅遊的優惠信息,或者推銷低價旅遊路線,從而控製受害者的人身自由,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在生活中,還存在著許多不同的詐騙方式,比如短信詐騙、網絡賭博、虛假金融交易網站、快遞掃碼等,我們一定要擦亮雙眼,警惕身邊的各種詐騙行為。


    結語


    莉莉終究還是幸運的,還有很多同胞身陷緬北無法迴家。


    要知道,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我們永遠不要相信不等價的利益交換。


    否則,一旦讓犯罪分子得手,最終毀掉的隻會是自己的人生!


    大家對此有何看法呢?歡迎評論區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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