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律師:“我們辯方律師團, 來到這裏,沒有接受一分錢報酬。為什麽?就是因為我們知道, 如今這個世界, 仍然是貧富差距懸殊, 仍然是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仍然是富人可以有一萬個律師而窮人根本不知法律為何物!為什麽傑弗瑞 戴默殺人, 分屍, 『奸』-屍,吃人,卻沒有判處死刑, 而同時期僅僅是被騙販毒的貧民窟男人就因為販毒量巨大而執行了死刑!因為傑弗瑞 戴默是富人, 有的是錢去請律師, 而那個從小從沒接受過任何合規教育, 享受過這個國家溫暖的男人,根本隻是『政府』請的免費律師,那個律師甚至在辯護時一言不發!難道販毒犯比傑弗瑞 戴默更該死嗎?傑弗瑞 戴默不應該千刀萬剮嗎?再看看辛普森和羅伯特*布雷克吧?這兩個人何人不應該死?但是他們死了嗎?沒有,為什麽?他們唯一的共同點就是, 他們有錢,有常人難以想象的財富, 他們可以一審, 二審,上訴到最高法院。而那些有罪的乞丐, 貧民窟出來的窮人, 他們被分配的律師, 要麽是根本沒有律師資格,甚至是喝醉酒來到法院的。”


    辯方律師團的連律師道:“諸位,剝皮,腰斬,車裂,俱五刑,淩遲,縊首,烹煮,宮刑,刖刑,『插』針,活埋,鴆毒,棍刑,鋸割,斷椎,灌鉛,彈琵琶,抽腸,都是從華國曆史上沿用甚久,最後被廢除的酷刑。但即便是這樣的酷刑,很多都並不致死,並沒有要了人的命。而死刑,這種從原始時代沿用至今的酷刑,卻是會直接奪去一個人的『性』命,奪去一個人所有的未來。華國憲-法早就闡明,酷刑應該被廢止,但是死刑作為比這些酷刑還要嚴苛百倍的刑罰,卻仍然存在著,這樣真得合理嗎?”


    “根據美國一家獨立『性』民調機構調查,減少使用死刑,與國家的暴力犯罪率下降,正好是持正比的。根據調查結果,有超過55%的受訪民眾,對死刑持否定的態度。同樣的,許多研究表明,死刑並不能減少犯罪行為。相對的是,沒有死刑的國家,犯罪率反而較低。”


    “人類畏懼死亡,是人類與生俱來的本『性』。而人在麵對自己無法接受的後果時,往往會做出許多喪失理智的舉動。設想一下,一個人殺了一個人,知道自己必死無疑,那我索『性』就去殺更多的人。一條命,抵了一條命是剛好,抵了好幾條命,那是掙了。這就是死刑會帶來的正常而可怕的邏輯,這樣無所畏懼的犯罪者,就是死刑所導致的必然結果。”


    藍律師:“諸位,這是一份美國為死刑繳納稅款報告。從1973年到2011年的財政支出顯示,美國的納稅人為8300起死刑案件,付出了近25億美元。25億美元,在上個世紀的那個年代,可以供多少貧民窟改造,可以讓多少孤兒院的孩子吃上麵包,可以讓多少亟待幫助的病人得到救治,可以改造多少遭到汙染的河流和土地,可以提高多少戰爭後殘疾軍人的生活!平均每一個死刑犯,起碼要花費300萬美元,合計1800萬華元。而終身監-禁的犯人,花費不到其的十分之一。這些犯人在監獄裏麵,還要每天工作,為社會創造價值和財富。所以,無論是從納稅人利益,還是從社會財富的角度,死刑,都應該被廢除。”


    “諸位,現行的死刑執行辦法中,除了槍斃,絞刑等暴力辦法之外,大多采用的是注『射』死亡的辦法。而注『射』死亡,都是由醫生來現場執行的。醫生,這個救死扶傷的白衣天使,在死刑的執行中,不僅沒有履行救人的義務,反倒要直接殺害一個人,用那雙救死扶傷的手,充當一個劊子手,奪去一個人的生命。這些醫生公然違背醫德,處決犯人,難道就是道德的嗎?午夜夢迴,他們不怕被處決的犯人來找他們索命嗎?他們的良心就不會感到不安嗎?”


    世紀辯護團的律師仿佛有了發揮的機會,一個又一個地發言,慷慨激昂,口若懸河,滔滔不絕。


    “釘子釘錯了可以拔-出來,顏『色』塗錯了可以改過來,路走錯了可以迴頭再走,但是如果人死了,除了上帝,誰還能讓他們活過來,讓冤案得到平反,讓錯誤得到糾正,讓生命得以挽迴?廢除死刑,其中一個極其重要的理由就是,讓無辜者得到沉冤得雪的機會。根據世界各國的死刑犯案件調查,至少有超過4%的死刑犯是無辜的。這些無辜的人,一旦被執行了死刑,就沒有任何挽迴的機會。而隻要是人,就會出錯,就會被誤導,誰能保證即便是現行的審判機製下,所有犯人都是有罪的?之前不久的那起在死者在幾十年後迴到故鄉,而當時誤判的殺人犯已經被槍斃幾十年的冤案,你們忘了嗎?而沒有判處死刑,被無辜囚禁四十年的犯人,已經被冤枉了一輩子,毀了一輩子,可是他至少還有沉冤得雪,重見天日的機會!死刑,剝奪了人類改正錯誤的所有可能,根本就不該存在在這個世界上!”


    “死刑之所以殘忍,還因為它剝奪了犯罪者所有的未來。很多情況下,殺人犯隻是因為一時刺激,或者情緒激動,才犯下這樣的暴刑。以暴製暴,帶來的隻是對於生命的蔑視。執行死刑的將來在那裏,罪犯們已經知道自己必死的結局,他們還會改過自新嗎?’反正我就要死了,我幹嗎還要給自己找不痛快’’反正我就要死了,何不再幹一票大的?’存在這些心理的人,難道還會少嗎?而根據調查顯示,監獄裏麵的犯人,進行工作和再教育,加上長期的監控,使得他們的暴力傾向得到大部分的消解,甚至沒有。這才是人類設置刑罰的最終目的,是使得這個世界變得更加和諧,減少犯罪,而不是僅僅為了剝奪某些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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