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這麽重要的事情托付給小叔,媽媽心裏半分都不願意,隻是看婉玉和表姐夫他們都說好,而他們的眼光一向很好,不得已,才勉勉強強地答應了,心裏還是將信將疑。


    婉玉看得出來,媽媽她很窩心,小叔上在一世的“豐功偉績”,隻有婉玉自己見過。就算眼看媽媽難受,婉玉也沒法說,難道告訴她自己重生而來,小叔辦這樣的事兒太拿手了,簡直小菜一碟。這樣還不把媽媽嚇死?隻能希望小叔快點攻下這個“堡壘”,可此事又不能催的太急,恐失了先機。


    此事也不怪媽媽,小叔給全家人留下的印象實在不好,沒臉沒皮,好吃懶做,占盡便宜,幹啥事兒都超不過一個月,村裏人開玩笑,給他起綽號叫“不滿月”。但他真的太能拉關係了,八竿子打不著的親戚,隻要有用,沒有他不知道沒用過的。


    婉玉記得本家有一個出嫁的老老姑娘,老到婉玉不知道該叫什麽,早就斷親了很多年,因為那家的孫子忽而混好了,當了官,有了出息,小叔不知道怎麽和人家聯係拉攏的關係,又和當親戚走動起來,還給小叔的兒子找了工作。


    還有一個外村的人,他兒子想在部隊裏提幹,找不到關係,小叔不知道托了多少人,多少關係,幫人家辦成了。後來小叔喝醉酒吹牛,說那家人一次性給了他兩萬,兩萬塊是當時鄉政府普通公務員將近兩年的工資。


    中國幾千年的社會一直是關係社會,你可能不喜歡,卻越不過。有的人蠅營狗苟,那副諂媚巴結的嘴臉讓人不惡心,可他卻能辦成很多正派人辦不成的事。找對了人,一切皆可談,沒有談成,是開的價碼不夠,自家這件事隻要開到讓小叔滿意的價錢,小叔定能談成。


    婉玉的心在肚子裏放的很平穩,和娜娜姐天天研究糕點的做法,倆星期下來,個子明顯長高了,體重也跟著往上躥。不行,不行,再不敢隨心所欲,想吃就吃了。相比之下,娜娜姐雖然吃的飯比婉玉多了近一倍,可依然是瘦瘦的,不管是胳膊腿,還是小臉兒,都是細長、苗條的,叫人羨慕。


    “娜娜姐,你咋做到光吃不長肉的?”知道問了也白問,婉玉還是不死心。


    “白白胖胖,肉嘟嘟的多好看,我想吃成你這樣還長不成呢。”娜娜姐故意氣人一樣,看著婉玉,一臉羨慕的樣子。


    表姨夫捎信來說,找了縣裏的一家蛋糕店,娜娜可以去學。方案有兩種,一種是在那裏當一年的學徒工,一年期滿之後,老板教你技術,就是讓你白幹一年。另一種是花錢買技術,交一百塊錢,老板負責教你,教會為止。


    爸爸媽媽又是發愁,婉玉的意思是選第二種,交錢學技術。


    “技術學成在娜娜身上,誰都拿不走。迴來了咱家給她開工錢,按道理這錢該她自己拿。”媽媽說。


    “媽,論理是這樣,可娜娜姐家裏哪有這份錢?她家啥條件你又不是不知道。”


    “人心隔肚皮,娜娜和她爸媽這是多少年的老鄰居了,知根知底,還好說。可娜娜過完年十五歲了,馬上要說婆家,誰知道她將來的男人是個啥樣子,想想不可靠。”媽媽的擔心不無道理。


    “這是好事,咱把娜娜姐和大伯大娘都喊來,一塊兒說說。光咱自家人在這想能想出什麽?我去喊他們吧。”


    爸媽點頭,商量商量吧。


    喊來娜娜家的人,婉玉大致說了此事,也明白的說出了擔憂之處。“大伯,大娘,娜娜姐,先小人,後君子。想必你們也能理解。”


    “石頭,春梅,你嫂子身體不好,你們是照顧俺們家,讓娜娜小小年紀來這兒做工掙錢,俺得知道好歹。按理說,這一百塊錢咋也輪不到你們,可你知道俺家的情況,能不能借給俺,俺打欠條,今年秋裏賣了莊稼先還點兒,啥事兒都擱住,先還這份錢。”大伯說著,大娘的淚出來了,在那裏不停地擦,“都怨我這身子……”娜娜咬著牙,“叔,嬸子,我知道你們應是怕我成家後,做不了主,我可以不嫁人,我也不想嫁人。”


    “哥,嫂子,咱是來一起商量商量,不能讓你們沒法生活……”爸爸看見他們仨這樣,心裏很不是滋味兒。


    “其實咱們可以簽合同。”婉玉說。


    “合同?”幾人一起愣住了。


    婉玉給他們解釋了合同的內容,其中雙方要承擔的義務與責任,要想具有法律效率還必須有個中間人作保。


    “簽了合同,娜娜姐不管嫁不嫁人,必須遵守,否則就違約了,違約就要賠錢,賠五千塊錢。要承擔法律責任。”


    “五千塊錢?”幾個大人都吃驚。


    “我同意,把合同寫的嚴重些,反正我不會違約。”她朝著婉玉一笑,“你還記得我們的秘密嗎?”


    婉玉笑著點頭,“當然記得。簽了合同,娜娜姐去學習的生活費、路費什麽的還是算我們家的。”娜娜心裏無比感激,婉玉把什麽都幫自己想到了,一定好好學,共同做好生意。娜娜爸媽本來覺得五千塊錢是那麽多,轉念一想,閨女不違約,啥事兒沒有,去學習的生活費路費石頭家都出,上哪找這麽好的事?也是感動得說不出話來


    “你倆啥時候有秘密啦?到底是啥?”婉玉媽扭頭問,娜娜媽也隨聲附和,“就是,啥秘密?”看來,女人的八卦之心遠勝過男人。


    “咱們得先把這批月餅做出來,我才能去縣裏。”娜娜忽然說。


    “那當然,咱們這是第一次接到這麽大的訂單,一定不能出錯,必須打出個好名聲,這可是咱走出竹林的第一戰。加油!”婉玉緊握拳頭,朝著娜娜姐喊道。


    “加油!定要打贏這一仗!”娜娜姐也緊握拳頭。


    “看,姐妹倆好的像一個人,咱們大人想的是不是多餘?”婉玉媽覺得自己是不是薄氣了些,有點兒不信任人?“弟妹,親兄弟,明算賬!倆孩子再親,也不妨礙簽合同。這樣大家都安心。”大伯是個明理人。


    第二天,婉玉把寫好的合同條款給娜娜看,除了昨天說的之外,娜娜發現合同上寫著:李娜必須為婉玉家的糕點店服務十年,十年之後合同自動作廢,如有需要雙方再簽。


    在婉玉的店裏幹活,自己當家,還給開工錢,十年之後,自己才二十五歲,想開店完全來得及。說:“婉玉,合同上的時間寫成二十年吧。”


    “娜娜姐,到時候如果我們還想在一起,再續合同就好了。你如果想走,我硬攔著也不好。十年時間完全夠了,咱們一起發大財。”


    娜娜眼裏閃著光,“好,咱們一起發大財!看誰還會再看不起女孩子。”


    “對啊!啥都沒有掙錢實在,咱們一起發大財!”倆女孩你看我,我看你,哈哈笑起來。


    “這倆閨女瞞著咱們,想偷偷幹啥?閨女,你倆不會幹啥壞事吧?”媽媽擔憂的問。


    “就不告訴你,就不告訴你們——”婉玉唱起了。娜娜也跟著唱。


    “瘋了,倆丫頭瘋了。”爸爸媽媽們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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