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看著刑部省,想起了之前街坊鄰居跟她說過的,刑部省換天了。


    她有些恍惚,慢慢靠近了大鍾,好像要敲響它。


    路人以為她就是參觀一下,就像這段時間,好多人做的一樣。


    妻子連忙搖搖頭,還是決定先報官好了。


    這邊,衙門裏,幾個人已經來報官,就是大郎的事情。


    當然,他們也就是匯報一下大郎死了的事情。


    他們小門小戶,不想惹也惹不起他們。


    幾個小吏聽說了這件事,覺得就是幾個潑皮無賴鬧事,也不想管這事,因此主官甚至還不知道這事。


    妻子到了衙門報官,小吏甚至不讓她進去。


    沒有辦法,妻子隻能在衙門門口大哭大鬧。


    幾個小吏見狀,連忙將大郎妻子請進去。


    妻子還以為主官要見她了,高高興興進了衙門。


    結果就被幾個小吏架住強暴了一番,還打了她一頓,打斷了半條腿,扔到後門去了。


    衙門和刑部省都是辦公機構,位置還挺近的。


    於是她拖著滲血的短腿,一步一步爬向刑部省。


    路人看到這一幕,不由得駐足觀望。


    幾個好心人給她準備了一副拐杖,讓她拄著走了。


    這就是他們能做的了。


    “咣~”


    一聲悠揚的鍾聲傳來,響徹了整個刑部省。


    隻見她推動了大鍾旁邊的鍾錘,敲響了大鍾。


    裏織聽到鍾聲,立馬停下了手中的事情,帶人將當事人迎進來。


    看見大郎妻子的慘狀,裏織連忙去讓人請醫生。


    妻子看見裏織,連忙握住她的手,拽著她,不讓她走。


    “你們的領導在哪?”


    大郎妻子不得不扯著脖子看向裏織身後。


    裏織突然有那麽一絲無語。


    “我就是……”


    妻子懷疑地看了裏織一眼,隨後將他的經曆緩緩說出,一旁的少輔趕緊記下……


    等醫館的醫師來了,妻子的講述也結束了,裏織等人退出房間,讓醫師治療。


    “他們好可憐啊……”


    一個年輕的文書感歎道。


    “所以這就是我們的職責,維護公平正義。”


    裏織召集眾人開會。


    “這是我們接到的第一個敲鍾的案子。我希望大家可以拿出自己全部的力量和精力去麵對這個案子……”


    “這種案子不歸我們管吧……我們好像隻能管司法相關的事情。”


    一個官吏提出了意見。


    “沒錯,所以我們必須換一種方式。不過在此之前,我們必須先把事實調查清楚……”


    裏織點點頭,她也有這種顧慮。


    簡單來說,刑部省隻有司法權,隻能由政府機關將案件調查清楚後提刑部省司法,或者複核政府的司法行為。


    而且刑部省隻會處理會判處死刑的重大刑事案件,基礎司法權是在政府手中的。


    大郎案的問題在於政府沒有立案,刑部省沒有辦法插手。


    裏織安排少輔帶人將那些混混和衙門小吏先捉拿起來,留後待審,自己連忙拜會大名。


    大名見到裏織,笑嗬嗬地說:


    “小裏織,你來幹啥呀~”


    裏織有些繃不住了,但還是穩住了:


    “陛下,現在有一個問題,假如政府官員犯了案件怎麽辦?”


    “嗯?你去辦吧!”


    大名是人精啊,裏織什麽意思,她一說他就知道。


    “辦案不要太死板嘛……要辦的就去辦吧,實在不行你就迴歸老本行,自己寫兩條。”


    大名調皮地眨了眨眼睛,看得裏織有些辣眼睛。


    不過裏織看著大名的詔書,心裏有底了。


    另一邊,那個心腹還想著給刑部省上眼藥。


    他特意找了衙門的主管國都令,讓他賣伯爵府一個麵子。


    國都令以為伯爵等貴族要出手,也舍得出手,不僅把手底下一批積壓案子轉到刑部省審核,還特意交代今天不接受報案。


    反正刑部省管不到他頭上


    結果國都令等了一天,報案沒等到(?),卻等到了刑部省的人。


    少輔帶人,先是拿住了那些混混,然後帶人來到國都衙門拿人。


    “你們是什麽人?敢來我衙門鬧事!”


    國都令生氣死了,他還沒找刑部省晦氣呢,刑部省反倒先“鬧事”了。


    “在下刑部省少輔。貴地有人牽扯案件,需要緝拿,還望國都令行個方便。”


    少輔帶著笑顏說道。


    從行政等級上,二人層級相仿。


    不過國都令是行政主官,還是國都的行政官,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少輔還是留了幾分麵子。


    國都令倒是覺得,刑部省就是在打自己的臉,甚至都敢上門拿人了。


    今日拿小吏,明日拿文書,後日就該拿國都令了!


    正好,借這個機會,國都令覺得自己還能刷一波貴族支持。


    “我衙門的人,你刑部省拿不住!今天你要拿人,就先拿我吧!”


    少輔有些為難:國都令拿不得,裏織的事情也要辦。


    也是可憐他一個五十多的老頭還要左右為難。


    不過,馬上也不用他為難了。


    “那就一起都拿走吧!”


    裏織出大名府就直接趕往衙門,正好趕上這一幕。


    國都令瞪大了眼睛,震驚地看向裏織,直到侍衛的手放到他的身上才反應過來。


    “你沒搞錯吧!我是國都令,你不能拿我!”


    其實刑部省確實沒有這個權限,但是大名有啊!


    裏織剛從大名府出來,說是大名親自下令都會有人信。


    不過裏織打算好好做做文章,搞出一套體係,而不是靠大名的權威去強力推動這件事。


    迴到刑部省,裏織準備開始虛空印卡。


    本來裏織還想組織幾個專家,一起來進行立法工作。


    但是不巧,這幫人都不在國都。


    這件事又搞得很急,裏織沒有時間等那幫人,隻好自己來了。


    木葉前2年1月6日,裏織以火之國大名府和刑部省的名義,頒布了《火之國行政與司法法》。


    該法律明確規定了火之國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的職責、建製和運行等規則。


    這個法律也成為了《火之國總法典》三篇的首篇,對火之國的司法實踐與木葉的司法建設具有重要的指導和借鑒作用。


    其實裏織隻是梳理了一下火之國的行政體製和司法體製,這方麵在常人看來很重要的部分,實際上並不是裏織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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