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可以說,寫話本不止是一個正當職業,還是一個地位挺高的職業。


    畢竟,寫話本的人,不僅僅要求作者能識字,寫出來的文字還要有一定的故事性。


    大盛朝,能識字的讀書人,地位總是不低的。


    趙楚楚發現,大盛朝對於話本也有像現代小說那樣,有版權。


    寫話本,需要與書肆簽訂協議。


    協議分兩種。


    一種是直接買斷,也就是書肆直接將話本買了,交了錢後,作者與話本再也沒有關係了。


    一種是分成,這種價格可以隨時調整。


    第一種買斷,價格比較高,一般有名氣的作者都不會選擇。


    大盛朝,話本一旦受歡迎,還會改編成說書,改編成畫冊,甚至還會有戲班來商談,想獲得改編話本登台唱戲的權利。


    而一旦買斷,後續的其他改編都與作者無關。


    而分成,有一定的風險,如果話本不暢銷,作者的收益將會很低,但如果暢銷,甚至能獲得改編,收益將源源不斷。


    每個大書肆,一般都會與幾個有名氣的寫話本的作者合作。


    書肆給他們提供售賣的平台,給他們高利益。


    而追求的百姓購買話本,也增加了書肆的收入。


    風雅書肆是在仁和縣新開的書肆,宋婉嫻是費了好幾一番功夫,讓了很大的利益,才簽了幾個話本作者。


    但有名氣的話本作者幾乎沒有。


    而剛剛看見到的何玲,是簽的幾個話本作者裏,最有名氣的。當然比起其他的還差了許多。


    何玲說,仁和縣的桃華書肆在挖她,希望她寫得畫本子能在桃華書肆售賣。


    宋婉嫻與她簽訂的是五五分成的協議,但何玲說,桃華書肆願意給她加零點五個點。


    何玲說,若希望她留下的話,得改成六四分成,她六,風雅書肆四。


    對於何玲的事,宋婉嫻早有耳聞,桃華書肆確實給她拋了橄欖枝,但給出的是四六分,她四,桃華書肆六。


    不怪桃華書肆會開出這樣的協議,桃華書肆不僅僅是仁和縣最大最老的書肆,它在其他的縣,府,都有分店。


    一旦與桃華書肆簽訂協議,話本還可以在分書肆售賣,等於話本作者多了一筆收入。


    可要在分書肆售賣,必須是高質量話本,但何玲的書,根本達不到這個要求。


    何玲撒謊了,她為的是借桃華書肆,希望能提高在風雅書肆的分成待遇。


    六四分,宋婉嫻不是不能接受,但何玲的書的質量達不到宋婉嫻的要求,於是她拒絕了。


    被拒絕的何玲態度很不好,於是就有了剛剛的爭吵。


    “何玲去留,我已經不在意了,既然她說桃華書肆在挖她,那就讓她去那裏吧。”宋婉嫻看著溫婉,實則也是個有脾氣,不願意妥協的。


    但,何玲的話說的也不無道理。


    若是何玲離開,確實會讓風雅書肆失去一筆收入。


    新開的風雅書肆,其實每個月賺得並不多,若再沒有暢銷的話本出現,還真的有可能會虧損。


    宋婉嫻將愁色壓下,道:“不說她了,遠哥兒,你剛剛說你寫了話本,快拿來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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