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偷襲!不講武德
異世界社畜打工人實錄 作者:蠕動的胖頭魚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呀啊——!”
老金在心裏默默給自己打了聲氣。畢竟是偷襲,喊出來就不靈了。他握緊劍柄,朝著正埋頭啃食地精屍體的鱗甲狼猛衝過去。
“嗚嚕?”
然而鱗甲狼的野性直覺更勝一籌。
它一看到老金,立馬扔下地精的屍體,朝著反方向拔腿就跑。
“吉布森!”
“收到!”
早有準備的吉布森在另一邊現身了。
這就是團隊狩獵的精妙之處。鱗甲狼被突然冒出來的吉布森嚇了一跳,像隻受驚的貓一樣猛地刹住腳步,慌不擇路地轉向旁邊跑去。
但此時,老金已經追了上來。他看準鱗甲狼的腰部,揮起手中的闊劍,裹挾著全身重量,一劍劈下,勢要將它一刀兩斷。
“噗嗤!”
“該死!”
老金忍不住咒罵一聲。
劍刃隻砍進鱗甲狼的脊背一半,沒能完全將其斬斷。真他娘的!明明是奔著一擊必殺去的,結果還是砍淺了。看來是鱗片的防禦力太強了。
“嗷嗚——!”
雖然沒被砍成兩截,但這一擊也夠它受的。鱗甲狼在地上痛苦地翻滾著,發出淒厲的慘叫。那副痛不欲生的樣子,看得老金都忍不住牙酸。這要是換了他,被人一斧頭劈在脊梁骨上,估計也得在地上疼得直打滾。
“呃啊——!”
鱗甲狼一邊慘叫著,一邊在地上扭動著身體,最後翻了個身,露出了肚皮。看樣子,劍刃應該是傷到它的神經了。
鱗甲狼的腹部沒有鱗片,要害部位完全暴露在外。老金正準備給它個痛快,結果……
“閃開!”
“啊?”
莫裏斯突然舉著斧頭衝了過來。
“鐺!”
他蠻橫地用肩膀撞開老金,手起斧落,幹淨利落地將鱗甲狼的腦袋和身體分了家。這斧法,簡直是賞心悅目,就像專業的伐木工一樣,沒有一絲多餘的動作。
當然,主要是指他撞開老金的那一下。老金心裏真是日了狗了,這老東西發什麽神經?
“唿!搞定一隻!”
莫裏斯說著,用胳膊抹了抹額頭的汗水。那副神清氣爽的樣子,看得老金更加來氣。
“我說大叔,你突然撞我幹嘛?差點把我撞倒了知不知道?”
“嗯?啊,抱歉抱歉。為了幹掉這畜生,我也是沒辦法啊。”
這老小子從剛才開始就有點不對勁。以老金的經驗,這種人最後肯定會惹出麻煩。為了防患於未然,他決定先發製人。
“我也能解決它啊,用得著你這樣嗎?”
“行了行了,我這不是已經把它解決了嗎?萬一你失手了呢?”
“它都被我一劍砍翻在地,疼得直抽抽了,我怎麽可能會失手?”
“……”
“剛才你用命令的語氣跟我說話,我也就忍了。但你要是再這麽沒禮貌,我可就不客氣了。”
“……哼,隨便你。”
莫裏斯冷哼一聲,轉身走開了。
作為一個在禮儀之邦長大的五好青年,老金一向尊老愛幼。但這並不意味著他會無條件地容忍別人的無禮行為。敬老也得看對方值不值得尊敬。
之前沒少吃隊友的虧,現在好不容易有了點實力,自然要硬氣一點。
“真是簡單粗暴啊。”
吉布森走過來說道。
“接下來剝皮吧。鱗甲狼的價值主要就在這身鱗片上了。”
老金掏出匕首,準備剝皮。這把匕首還是上次從強盜手裏繳獲的,他一直沒舍得賣,放在腰包裏好好保存著。
“這玩意兒該怎麽剝?”
老金說著,用匕首劃開了鱗甲狼的腹部。雖然沒有專業的剝皮技術,但好歹做了這麽久的冒險者,耳濡目染之下,多少也懂點皮毛。
他小心翼翼地將皮肉分離,然後用刀尖挑斷筋膜……比想象中要難啊。看來想靠這點三腳貓功夫完整地剝下一張皮,還是有點困難。更何況這玩意兒體型跟大型犬差不多大,真要慢慢剝,估計得剝到猴年馬月去。
“不是這麽剝的,給我吧。”
在一旁觀摩的克勞迪看不下去了,直接從老金手裏搶過匕首。
“我來教你。”
克勞迪說著,毫不猶豫地將匕首插進皮肉之間。
“唰!”
“嗤!”
“滋啦!”
“哦……”
老金忍不住發出一聲驚歎。
克勞迪的剝皮手法十分嫻熟,動作行雲流水,沒有一絲拖泥帶水,簡直就像專業的屠夫一樣。隻見她手起刀落,轉瞬間就將一張完整的鱗甲狼皮剝了下來,然後將沾滿鮮血的匕首遞還給老金。
“你的刀有點鈍了,最好磨一磨。”
“哇,太厲害了!這手藝,絕對能賣個好價錢!”
“就是背上那道傷口有點可惜。”
“啊,對哦,差點忘了這茬。真是的!”
魔獸的皮毛越是完整無損,價值就越高。不過還好,隻是脊背上有一道傷口,應該不會影響價格。
“你的剝皮技術是在哪裏學的?這手法,一看就是專業的。”
“我們家鄉人人都會。話說迴來,你不是也應該會嗎?我聽說你們米爾凱薩人都是遊牧民族吧?”
老金尷尬地笑了笑。他可不是什麽遊牧民族,而是來自二十一世紀的現代人,哪裏會什麽剝皮技術。
“是啊……我從小就笨手笨腳的,什麽都學不會,被族人嫌棄,所以才離家出走的……”
他裝出一副悲傷的表情,開始胡謅起來。反正也沒人了解遊牧民族的生活,隨便編個理由糊弄過去就行了。
“啊,抱歉,我不是故意的。看來是戳到你的痛處了。”
“沒事,都過去了。”
克勞迪露出同情的表情,但老金對此毫不在意。反正都是假的,有什麽好在意的。
“你還是先洗洗手吧。”
“嗯?”
為了感謝克勞迪幫忙剝皮,老金擰開了水囊的蓋子。克勞迪的雙手因為長時間接觸鱗甲狼的屍體,早已沾滿了鮮血。在野外,保持雙手清潔衛生可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在隨時可能發生戰鬥的情況下。
“來,把手伸出來。”
老金說著,將水囊遞了過去。克勞迪古怪地看了他一眼,然後默默地伸出了雙手。老金傾斜水囊,將清水緩緩倒在克勞迪的手上,幫她衝洗幹淨。
“……謝謝。”
“應該是我謝謝你才對。”
之後,老金本來還想翻找一下地精的屍體,看看能不能找到他要的東西,但很可惜,地精的屍體已經被啃食得麵目全非,想要找到目標,無異於大海撈針。反正已經被鱗甲狼吃掉了,這次就放過它吧。
“看來這次的任務會很順利啊。我們繼續去找下一隻吧。”
“嗯……也好。你知道哪裏還有嗎?”
“隻能慢慢找了。”
吉布森和莫裏斯說道。於是,一行人再次出發了。鱗甲狼都有各自的領地,短時間內應該不會出現在同一個地方。
至於那具被剝了皮的鱗甲狼屍體,老金也懶得管了。就讓它留在這裏吧,說不定還能吸引來其他的魔獸,為民除害呢。
一行人沿著河岸走了沒多久,就發現了一片散發著潮濕水汽的苔蘚地。這種地方通常靠近沼澤,因為常年潮濕,所以長滿了各種各樣的苔蘚。
這對老金來說,反倒是一件好事。
因為魔法草就生長在這種地方。
“等等,先停一下。”
老金叫住了眾人。
“這種地方通常會生長一些值錢的草藥,我們花點時間找找看吧。”
“我們這次是來獵殺鱗甲狼的,可不是來挖草藥的。別浪費時間了。”
莫裏斯的意見不無道理。但老金還有其他的任務在身,必須想辦法說服他們留下來。
“是嗎?那大叔你過來看看這個。”
老金指著岩石下生長的一株藍色植物,說道。運氣不錯,這麽快就找到魔法草了。這玩意兒還挺顯眼的,在一片綠油油的苔蘚中,這抹藍色顯得格外突出。
“這玩意兒一根能賣1銅幣呢,當做額外收入也不錯吧?而且這裏又不是隻有一株,周圍還有很多呢。撿錢這種事,怎麽能說是浪費時間呢?”
老金說完,環顧四周,發現其他人都沒有異議。一聽到有錢賺,就連莫裏斯也點頭同意了。
“魔法草啊,真是懷念啊。我已經很久沒有關注過這東西了。既然這裏這麽多,那就找找看吧。”
“嘿,這草藥還真值錢啊?漲見識了。”
眾人紛紛露出貪婪的目光,迫不及待地朝著魔法草伸出了魔爪。岩石下方,沿著縫隙,生長著十幾株魔法草。老金的任務隻需要五株,看來很快就能完成了。
話說迴來,這森林深處的資源就是豐富啊。想當初他還是個菜鳥的時候,隻能在城鎮附近活動,賺的那點錢勉強糊口。
魔法草長得跟雜草似的,但根部卻像小蘿卜一樣粗壯。老金小心翼翼地將它們挖出來,放進背包裏。就這樣,花了大概半個小時,每個人都收獲了五株以上的魔法草。
“這是什麽東西?”
老金發現了一株長得像“鬼筆”的怪異蘑菇,偷偷地把它藏了起來。這玩意兒是什麽?迴去問問莉夏好了。
“這些應該夠了。卡特,這東西要到哪裏去賣?”
“城裏的煉金術師公會應該會收。”
“以後看到就挖走。”
克勞迪似乎不是本地人,對魔法草一無所知。
“吱吱!”
“吱吱吱!”
就在一行人準備離開的時候,前方突然出現了幾隻哥布林。它們似乎察覺到了人類的氣息,嚇得驚慌失措,四散逃竄。
有哥布林的地方,附近肯定會有以它們為食的掠食者。
哥布林一般不會輕易離開巢穴,隻有在食物短缺的時候,才會派出工蟻外出覓食。這麽說來,附近肯定有鱗甲狼的“食堂”。那些家夥的視力跟瞎子沒什麽區別,抓捕哥布林對它們來說簡直易如反掌。
“看來附近肯定還有鱗甲狼。”
“我們要不要跟上去看看?”
“好啊,走吧,吉布森先生。”
一行人決定跟蹤哥布林。這附近不僅有地精,還有哥布林,看來這片沼澤的生態環境相當不錯啊。不過可惜的是,老金還需要哥布林的蛋蛋。真是造孽啊……
反正魔法草已經到手了,接下來隻要再搞定鱗甲狼的皮、地精某個部位和哥布林蛋蛋,任務進度就能達到40%了。
哥布林逃跑時留下的腳印清晰可見,追蹤起來非常容易。老金等人沿著腳印一路追蹤,翻過一座小山丘,眼前出現了一個小型洞穴。
“看來這就是那些哥布林的巢穴了。”
莫裏斯說道。
“這麽說來,附近肯定有鱗甲狼出沒。我們先在這裏埋伏一會兒吧。”
吉布森提議道。於是,一行人找了個隱蔽的地方,躲在灌木叢中,一邊休息,一邊等待鱗甲狼的出現。
“唉……走了這麽久,腿都酸了。”
老金忍不住抱怨道。真是的,這才走了多久,就開始腰酸背痛了。
鱗甲狼不可能不知道哥布林的巢穴在哪裏,隻要在這裏守株待兔,肯定會有餓著肚子的家夥自己送上門來。
老金在心裏默默給自己打了聲氣。畢竟是偷襲,喊出來就不靈了。他握緊劍柄,朝著正埋頭啃食地精屍體的鱗甲狼猛衝過去。
“嗚嚕?”
然而鱗甲狼的野性直覺更勝一籌。
它一看到老金,立馬扔下地精的屍體,朝著反方向拔腿就跑。
“吉布森!”
“收到!”
早有準備的吉布森在另一邊現身了。
這就是團隊狩獵的精妙之處。鱗甲狼被突然冒出來的吉布森嚇了一跳,像隻受驚的貓一樣猛地刹住腳步,慌不擇路地轉向旁邊跑去。
但此時,老金已經追了上來。他看準鱗甲狼的腰部,揮起手中的闊劍,裹挾著全身重量,一劍劈下,勢要將它一刀兩斷。
“噗嗤!”
“該死!”
老金忍不住咒罵一聲。
劍刃隻砍進鱗甲狼的脊背一半,沒能完全將其斬斷。真他娘的!明明是奔著一擊必殺去的,結果還是砍淺了。看來是鱗片的防禦力太強了。
“嗷嗚——!”
雖然沒被砍成兩截,但這一擊也夠它受的。鱗甲狼在地上痛苦地翻滾著,發出淒厲的慘叫。那副痛不欲生的樣子,看得老金都忍不住牙酸。這要是換了他,被人一斧頭劈在脊梁骨上,估計也得在地上疼得直打滾。
“呃啊——!”
鱗甲狼一邊慘叫著,一邊在地上扭動著身體,最後翻了個身,露出了肚皮。看樣子,劍刃應該是傷到它的神經了。
鱗甲狼的腹部沒有鱗片,要害部位完全暴露在外。老金正準備給它個痛快,結果……
“閃開!”
“啊?”
莫裏斯突然舉著斧頭衝了過來。
“鐺!”
他蠻橫地用肩膀撞開老金,手起斧落,幹淨利落地將鱗甲狼的腦袋和身體分了家。這斧法,簡直是賞心悅目,就像專業的伐木工一樣,沒有一絲多餘的動作。
當然,主要是指他撞開老金的那一下。老金心裏真是日了狗了,這老東西發什麽神經?
“唿!搞定一隻!”
莫裏斯說著,用胳膊抹了抹額頭的汗水。那副神清氣爽的樣子,看得老金更加來氣。
“我說大叔,你突然撞我幹嘛?差點把我撞倒了知不知道?”
“嗯?啊,抱歉抱歉。為了幹掉這畜生,我也是沒辦法啊。”
這老小子從剛才開始就有點不對勁。以老金的經驗,這種人最後肯定會惹出麻煩。為了防患於未然,他決定先發製人。
“我也能解決它啊,用得著你這樣嗎?”
“行了行了,我這不是已經把它解決了嗎?萬一你失手了呢?”
“它都被我一劍砍翻在地,疼得直抽抽了,我怎麽可能會失手?”
“……”
“剛才你用命令的語氣跟我說話,我也就忍了。但你要是再這麽沒禮貌,我可就不客氣了。”
“……哼,隨便你。”
莫裏斯冷哼一聲,轉身走開了。
作為一個在禮儀之邦長大的五好青年,老金一向尊老愛幼。但這並不意味著他會無條件地容忍別人的無禮行為。敬老也得看對方值不值得尊敬。
之前沒少吃隊友的虧,現在好不容易有了點實力,自然要硬氣一點。
“真是簡單粗暴啊。”
吉布森走過來說道。
“接下來剝皮吧。鱗甲狼的價值主要就在這身鱗片上了。”
老金掏出匕首,準備剝皮。這把匕首還是上次從強盜手裏繳獲的,他一直沒舍得賣,放在腰包裏好好保存著。
“這玩意兒該怎麽剝?”
老金說著,用匕首劃開了鱗甲狼的腹部。雖然沒有專業的剝皮技術,但好歹做了這麽久的冒險者,耳濡目染之下,多少也懂點皮毛。
他小心翼翼地將皮肉分離,然後用刀尖挑斷筋膜……比想象中要難啊。看來想靠這點三腳貓功夫完整地剝下一張皮,還是有點困難。更何況這玩意兒體型跟大型犬差不多大,真要慢慢剝,估計得剝到猴年馬月去。
“不是這麽剝的,給我吧。”
在一旁觀摩的克勞迪看不下去了,直接從老金手裏搶過匕首。
“我來教你。”
克勞迪說著,毫不猶豫地將匕首插進皮肉之間。
“唰!”
“嗤!”
“滋啦!”
“哦……”
老金忍不住發出一聲驚歎。
克勞迪的剝皮手法十分嫻熟,動作行雲流水,沒有一絲拖泥帶水,簡直就像專業的屠夫一樣。隻見她手起刀落,轉瞬間就將一張完整的鱗甲狼皮剝了下來,然後將沾滿鮮血的匕首遞還給老金。
“你的刀有點鈍了,最好磨一磨。”
“哇,太厲害了!這手藝,絕對能賣個好價錢!”
“就是背上那道傷口有點可惜。”
“啊,對哦,差點忘了這茬。真是的!”
魔獸的皮毛越是完整無損,價值就越高。不過還好,隻是脊背上有一道傷口,應該不會影響價格。
“你的剝皮技術是在哪裏學的?這手法,一看就是專業的。”
“我們家鄉人人都會。話說迴來,你不是也應該會嗎?我聽說你們米爾凱薩人都是遊牧民族吧?”
老金尷尬地笑了笑。他可不是什麽遊牧民族,而是來自二十一世紀的現代人,哪裏會什麽剝皮技術。
“是啊……我從小就笨手笨腳的,什麽都學不會,被族人嫌棄,所以才離家出走的……”
他裝出一副悲傷的表情,開始胡謅起來。反正也沒人了解遊牧民族的生活,隨便編個理由糊弄過去就行了。
“啊,抱歉,我不是故意的。看來是戳到你的痛處了。”
“沒事,都過去了。”
克勞迪露出同情的表情,但老金對此毫不在意。反正都是假的,有什麽好在意的。
“你還是先洗洗手吧。”
“嗯?”
為了感謝克勞迪幫忙剝皮,老金擰開了水囊的蓋子。克勞迪的雙手因為長時間接觸鱗甲狼的屍體,早已沾滿了鮮血。在野外,保持雙手清潔衛生可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在隨時可能發生戰鬥的情況下。
“來,把手伸出來。”
老金說著,將水囊遞了過去。克勞迪古怪地看了他一眼,然後默默地伸出了雙手。老金傾斜水囊,將清水緩緩倒在克勞迪的手上,幫她衝洗幹淨。
“……謝謝。”
“應該是我謝謝你才對。”
之後,老金本來還想翻找一下地精的屍體,看看能不能找到他要的東西,但很可惜,地精的屍體已經被啃食得麵目全非,想要找到目標,無異於大海撈針。反正已經被鱗甲狼吃掉了,這次就放過它吧。
“看來這次的任務會很順利啊。我們繼續去找下一隻吧。”
“嗯……也好。你知道哪裏還有嗎?”
“隻能慢慢找了。”
吉布森和莫裏斯說道。於是,一行人再次出發了。鱗甲狼都有各自的領地,短時間內應該不會出現在同一個地方。
至於那具被剝了皮的鱗甲狼屍體,老金也懶得管了。就讓它留在這裏吧,說不定還能吸引來其他的魔獸,為民除害呢。
一行人沿著河岸走了沒多久,就發現了一片散發著潮濕水汽的苔蘚地。這種地方通常靠近沼澤,因為常年潮濕,所以長滿了各種各樣的苔蘚。
這對老金來說,反倒是一件好事。
因為魔法草就生長在這種地方。
“等等,先停一下。”
老金叫住了眾人。
“這種地方通常會生長一些值錢的草藥,我們花點時間找找看吧。”
“我們這次是來獵殺鱗甲狼的,可不是來挖草藥的。別浪費時間了。”
莫裏斯的意見不無道理。但老金還有其他的任務在身,必須想辦法說服他們留下來。
“是嗎?那大叔你過來看看這個。”
老金指著岩石下生長的一株藍色植物,說道。運氣不錯,這麽快就找到魔法草了。這玩意兒還挺顯眼的,在一片綠油油的苔蘚中,這抹藍色顯得格外突出。
“這玩意兒一根能賣1銅幣呢,當做額外收入也不錯吧?而且這裏又不是隻有一株,周圍還有很多呢。撿錢這種事,怎麽能說是浪費時間呢?”
老金說完,環顧四周,發現其他人都沒有異議。一聽到有錢賺,就連莫裏斯也點頭同意了。
“魔法草啊,真是懷念啊。我已經很久沒有關注過這東西了。既然這裏這麽多,那就找找看吧。”
“嘿,這草藥還真值錢啊?漲見識了。”
眾人紛紛露出貪婪的目光,迫不及待地朝著魔法草伸出了魔爪。岩石下方,沿著縫隙,生長著十幾株魔法草。老金的任務隻需要五株,看來很快就能完成了。
話說迴來,這森林深處的資源就是豐富啊。想當初他還是個菜鳥的時候,隻能在城鎮附近活動,賺的那點錢勉強糊口。
魔法草長得跟雜草似的,但根部卻像小蘿卜一樣粗壯。老金小心翼翼地將它們挖出來,放進背包裏。就這樣,花了大概半個小時,每個人都收獲了五株以上的魔法草。
“這是什麽東西?”
老金發現了一株長得像“鬼筆”的怪異蘑菇,偷偷地把它藏了起來。這玩意兒是什麽?迴去問問莉夏好了。
“這些應該夠了。卡特,這東西要到哪裏去賣?”
“城裏的煉金術師公會應該會收。”
“以後看到就挖走。”
克勞迪似乎不是本地人,對魔法草一無所知。
“吱吱!”
“吱吱吱!”
就在一行人準備離開的時候,前方突然出現了幾隻哥布林。它們似乎察覺到了人類的氣息,嚇得驚慌失措,四散逃竄。
有哥布林的地方,附近肯定會有以它們為食的掠食者。
哥布林一般不會輕易離開巢穴,隻有在食物短缺的時候,才會派出工蟻外出覓食。這麽說來,附近肯定有鱗甲狼的“食堂”。那些家夥的視力跟瞎子沒什麽區別,抓捕哥布林對它們來說簡直易如反掌。
“看來附近肯定還有鱗甲狼。”
“我們要不要跟上去看看?”
“好啊,走吧,吉布森先生。”
一行人決定跟蹤哥布林。這附近不僅有地精,還有哥布林,看來這片沼澤的生態環境相當不錯啊。不過可惜的是,老金還需要哥布林的蛋蛋。真是造孽啊……
反正魔法草已經到手了,接下來隻要再搞定鱗甲狼的皮、地精某個部位和哥布林蛋蛋,任務進度就能達到40%了。
哥布林逃跑時留下的腳印清晰可見,追蹤起來非常容易。老金等人沿著腳印一路追蹤,翻過一座小山丘,眼前出現了一個小型洞穴。
“看來這就是那些哥布林的巢穴了。”
莫裏斯說道。
“這麽說來,附近肯定有鱗甲狼出沒。我們先在這裏埋伏一會兒吧。”
吉布森提議道。於是,一行人找了個隱蔽的地方,躲在灌木叢中,一邊休息,一邊等待鱗甲狼的出現。
“唉……走了這麽久,腿都酸了。”
老金忍不住抱怨道。真是的,這才走了多久,就開始腰酸背痛了。
鱗甲狼不可能不知道哥布林的巢穴在哪裏,隻要在這裏守株待兔,肯定會有餓著肚子的家夥自己送上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