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老金:今天,我要做這條街上最靚的仔!
異世界社畜打工人實錄 作者:蠕動的胖頭魚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叮叮當當!叮叮當當!**
鐵匠鋪聚集的區域,總是充斥著打鐵的聲音,熱鬧非凡。商業發達,國家才能富強。老金 走在街上,感覺空氣中都彌漫著一股熱火朝天的氣息。赤膊的工人們來來往往,搬運著木材和貨物,熔爐裏火光衝天,仿佛置身於工業區一般。
老金 一家家地逛著,準備挑選一家合適的鐵匠鋪。有錢了,逛街的感覺就是不一樣!街道兩旁,各種刀劍和盔甲琳琅滿目,看得他眼花繚亂。
他今天打算買一副護手和一把新劍。他的劍已經用了很久了,早就想換一把了。
老金 走進街邊一家鐵匠鋪,準備先看看再說。
“歡迎光臨!您需要點什麽?”
“我想看看劍。”
老金 謝絕了店員的熱情招待,徑直走到武器架前。
鐵匠鋪裏擺放著各種骨劍、骨矛,還有一套造型誇張的骨甲,肩膀上裝飾著巨大的骨刺。這玩意兒…穿在身上,胳膊還能動嗎?
“這是我們店的招牌——骨劍,您要不要來一把?”
“我要鐵劍。”
骨劍,顧名思義,就是用怪物的骨頭打造的劍。老金 總覺得這玩意兒不太靠譜,看起來容易斷,而且,那些亂七八糟的裝飾,也讓他很不爽。
他可是個實用主義者!
而且,這個級別的怪物的骨頭,怎麽可能比鐵還堅硬?據說龍骨打造的武器,比鐵還堅硬,但那種東西,他連見都沒見過。他覺得,還不如買一把稀有金屬打造的武器。
這家店…好像專門賣骨製武器的,老金 果斷轉身離開。骨頭什麽的,還是留著燉湯吧。那些造型奇特的骨甲和骷髏頭盔,雖然很酷,但中看不中用。
老金 繼續逛街,很快,他就找到了一家專門賣刀劍的鐵匠鋪。
“您要買劍?來對地方了!”
“看來…我的確來對地方了。”
老金 看著琳琅滿目的刀劍,不禁發出一聲感歎。各種類型、各種尺寸的刀劍,整齊地擺放在貨架上,看得他熱血沸騰。
“您想買什麽樣的劍?看您的身材,應該…適合用巨劍。”
巨劍?那玩意兒是戰場上士兵用的,冒險者怎麽可能用得了?那玩意兒又大又笨重,一般人根本揮不動。
老金 仔細地觀察著那些刀劍。有威風凜凜的樸刀,有輕巧靈動的單刃劍和細劍,還有裝有護手的闊劍和長劍,當然,也少不了單手劍和盾牌的組合。
怎麽沒有…武士刀?開個玩笑。
老金 正在猶豫,突然,一把劍吸引了他的目光。
“哦?您看中了這把雜種劍?眼光不錯啊!”
“我可以…摸摸嗎?”
“當然可以,我幫您拿。”
老金 接過那把造型簡潔的雜種劍,仔細地端詳起來。
雜種劍,顧名思義,就是介於單手劍和雙手劍之間的一種劍。它的優點是,既可以用單手握持,也可以用雙手握持。但它的缺點也很明顯,單手用有點長,雙手用又有點短。
“握感不錯…”
不過,老金 的體型比一般人要大,所以這些缺點對他來說,根本不算什麽。對他來說,這把劍…隻有優點!
“重量也合適…”
這把劍長約一米,重量估計在一公斤多一點。
好!就它了!
“我就要這把了,多少錢?”
“兩枚銀幣三十個銅幣。”
我的天…
真貴啊…
“有點貴啊…對了,老板…”
“您說?”
“我…我想把我的舊劍賣掉,您收嗎?”
老金 掏出他那把用了很久的舊劍。這把劍已經傷痕累累,刀刃上滿是缺口,但好歹還沒斷。
“嗯…這把劍…最多能給您十個銅幣。”
“那…我用這把劍抵一部分錢,兩枚銀幣二十個銅幣,怎麽樣?”
“可以。”
成交!老金 拿著新劍,心滿意足地離開了鐵匠鋪。
他將新劍的劍鞘掛在腰帶上,感覺腰間沉甸甸的,讓他不禁挺直了腰板。
接下來,該去買一副鐵護手了。
戴上護手,在戰鬥中,可以用小臂格擋敵人的攻擊,保護手腕。
如果沒有護手,手腕很容易被砍斷或者骨折。護手可以大大提高生存率。在實力相當的情況下,裝備的差距,往往決定了勝負。老金 早就想買一副護手了,而且,護手還能增加拳頭的威力!
“你說…這副護手要四枚銀幣?我的天…”
當然,好東西的價格,自然不便宜。這副護手的價格,幾乎是那把雜種劍的兩倍!老金 看著護手,驚訝地說道。
“一對護手,當然要四枚銀幣,這價格很合理。”
“也是…”
就這樣,老金 在短短一個小時內,就花掉了六枚銀幣二十個銅幣!這花錢的速度…真是太快了!
不過,錢花出去了,東西也到手了,這才是最重要的。這些裝備,都是他以後賺錢的本錢!有了好裝備,他就能更容易地獵殺更強大的怪物,這筆投資,絕對是值得的!
現在,他有了新劍,還有了一副結實的護手,他恨不得現在就去找個怪物練練手!可惜,時間有點晚了,他不能出城了。
現在出城,時間太尷尬了。就算現在出發,天黑之前也做不了什麽事,但待在城裏,又太浪費時間。
老金 決定去冒險者公會看看。
他想找幾個熟悉當地情況的同伴,幫他完成莉夏 的任務。克拉斯海姆 他很熟悉,但伊斯班特 他人生地不熟,根本不知道那些材料在哪兒。就算他想采集,也得先知道那些東西生長在哪裏。
“聽說西北邊出現了一群亞龍。”
“是嗎?那最近那些高手,肯定都去那邊了。”
公會裏人不少,看來…冒險者的就業形勢,的確很嚴峻。冒險者們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喝著啤酒,閑聊著。
“兄弟,你對靈魂修煉教感興趣嗎?”
“你是說那個邪教?沒興趣。”
“別這麽說嘛,聽我說,修煉靈魂,可以提升精神境界,讓你…”
“我看你再喝三杯,靈魂就該出竅了。”
老金 一邊聽著他們的閑聊,一邊走到任務公告欄前。他無視那些亂七八糟的信息,開始尋找采集任務。
嗯…大部分采集任務,都是f級冒險者發布的。魔法師和煉金術師給的價格太低,除了那些低級冒險者,沒人願意接這種任務。
看來,他隻能加入f級冒險者的隊伍了。不過,他實在不想和那些菜鳥一起行動,太麻煩了。
“嗯?”
老金 正在四處張望,突然,他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
“吉布森?”
是吉布森!
不是柯布森,是吉布森!就是上次和他一起清理哥布林巢穴的那個少年冒險者。這小子…人還不錯。老金 熱情地打招唿道:“喲,這不是吉布森 嗎?好久不見!”
“老金 先生?自從上次清理哥布林巢穴之後,就再也沒見過您了。” 吉布森 也認出了老金。
這小子…這個時間還在公會裏閑逛,看來…也是個閑人。正好,他正愁找不到人問路呢!
“你…你最近在忙什麽?我…我正好沒事兒。”
“我…我也沒事兒,正在找任務呢。”
“這樣啊…是這樣的,我…我接了個任務,需要找一些東西…”
“您是想…組隊嗎?如果任務難度不高,我可以…可以和您一起。”
太好了,找到一個隊友了!
“算是吧,你…你認識魔力草嗎?還有…鱗甲狼,我…我需要這些東西。”
“鱗甲狼?東邊的沼澤地就有。”
“它們…它們在那兒?”
“鱗甲狼的皮很值錢,如果您想去獵殺它們,我可以…可以和您一起去。”
鱗甲狼…
顧名思義,就是全身覆蓋著鱗片的狼。
其實…老金 也不知道它到底是不是狼。狼身上長滿了鱗片,尾巴斷了還能再生,這…這到底是狼還是蜥蜴?仔細想想,除了用四條腿走路,它和狼…好像也沒什麽共同點。
雖然它看起來和狼一點關係都沒有,但既然大家都叫它鱗甲狼,那就…叫它鱗甲狼吧。總之,這玩意兒…挺難對付的。它的鱗片很硬,刀劍很難刺穿,而且,它速度很快,還很兇猛。它是沼澤地裏的頂級掠食者,經常捕食其他小型動物。老金 曾經和它交過手,費了好大勁才把它幹掉。
“組…組隊吧!”
“啊?”
“太好了,吉布森,我們一起去獵殺鱗甲狼吧!”
老金 和吉布森 組成了隊伍。沼澤地裏,通常生長著很多魔法材料,包括魔力草。雖然那裏有點危險,但隻要再找兩個實力不錯的同伴,應該…能賺不少錢!
老金 和吉布森 在任務公告欄上發布了“前往東部沼澤地獵殺鱗甲狼”的任務。
“獵殺鱗甲狼?算我一個!”
很快,他們就招募到了兩個閑逛的冒險者。第一個是個看起來上了年紀的大叔,是個使用斧頭的e級冒險者,名叫莫裏斯,身材魁梧。
這年紀…當冒險者,應該…挺不容易的吧?
“你們要去東部沼澤地?都是e級冒險者?那…我可以加入嗎?”
第二個是個棕色皮膚,淡紫色頭發的女性e級冒險者,名叫克勞迪,穿著緊身衣,戴著兜帽。她的腰間,竟然掛著兩把彎刀!難道…她就是傳說中的…雙刀客?這姑娘…還挺有品位的!
辦完組隊手續後,克勞迪 笑嗬嗬地和老金 比了比身高,說道:“你看起來…挺強壯的,你是…米爾凱薩人?這次…應該能賺不少錢。”
“哈哈,你看起來…也很厲害啊,沒錯,我是米爾凱薩人。”
克勞迪 的皮膚是棕色的,看來…她也是異族人。老金 還是頭一迴見到用雙刀的人…雙刀流,可是高難度的劍術!難道…她是個高手?也可能…她隻是帶了一把備用武器?
四人簡單地介紹了一下自己,然後約定第二天早上在東城門集合,出發前往東部沼澤地。
老金 和他們告別後,來到一家雜貨店,買了一些生活用品,還買了一個大麻袋。以後,他要經常收集材料,交給莉夏,所以,麻袋是必不可少的。
他打算把那些皮毛和…那些奇奇怪怪的器官,裝進麻袋裏,再把那些草藥,裝進腰間的口袋裏。
鐵匠鋪聚集的區域,總是充斥著打鐵的聲音,熱鬧非凡。商業發達,國家才能富強。老金 走在街上,感覺空氣中都彌漫著一股熱火朝天的氣息。赤膊的工人們來來往往,搬運著木材和貨物,熔爐裏火光衝天,仿佛置身於工業區一般。
老金 一家家地逛著,準備挑選一家合適的鐵匠鋪。有錢了,逛街的感覺就是不一樣!街道兩旁,各種刀劍和盔甲琳琅滿目,看得他眼花繚亂。
他今天打算買一副護手和一把新劍。他的劍已經用了很久了,早就想換一把了。
老金 走進街邊一家鐵匠鋪,準備先看看再說。
“歡迎光臨!您需要點什麽?”
“我想看看劍。”
老金 謝絕了店員的熱情招待,徑直走到武器架前。
鐵匠鋪裏擺放著各種骨劍、骨矛,還有一套造型誇張的骨甲,肩膀上裝飾著巨大的骨刺。這玩意兒…穿在身上,胳膊還能動嗎?
“這是我們店的招牌——骨劍,您要不要來一把?”
“我要鐵劍。”
骨劍,顧名思義,就是用怪物的骨頭打造的劍。老金 總覺得這玩意兒不太靠譜,看起來容易斷,而且,那些亂七八糟的裝飾,也讓他很不爽。
他可是個實用主義者!
而且,這個級別的怪物的骨頭,怎麽可能比鐵還堅硬?據說龍骨打造的武器,比鐵還堅硬,但那種東西,他連見都沒見過。他覺得,還不如買一把稀有金屬打造的武器。
這家店…好像專門賣骨製武器的,老金 果斷轉身離開。骨頭什麽的,還是留著燉湯吧。那些造型奇特的骨甲和骷髏頭盔,雖然很酷,但中看不中用。
老金 繼續逛街,很快,他就找到了一家專門賣刀劍的鐵匠鋪。
“您要買劍?來對地方了!”
“看來…我的確來對地方了。”
老金 看著琳琅滿目的刀劍,不禁發出一聲感歎。各種類型、各種尺寸的刀劍,整齊地擺放在貨架上,看得他熱血沸騰。
“您想買什麽樣的劍?看您的身材,應該…適合用巨劍。”
巨劍?那玩意兒是戰場上士兵用的,冒險者怎麽可能用得了?那玩意兒又大又笨重,一般人根本揮不動。
老金 仔細地觀察著那些刀劍。有威風凜凜的樸刀,有輕巧靈動的單刃劍和細劍,還有裝有護手的闊劍和長劍,當然,也少不了單手劍和盾牌的組合。
怎麽沒有…武士刀?開個玩笑。
老金 正在猶豫,突然,一把劍吸引了他的目光。
“哦?您看中了這把雜種劍?眼光不錯啊!”
“我可以…摸摸嗎?”
“當然可以,我幫您拿。”
老金 接過那把造型簡潔的雜種劍,仔細地端詳起來。
雜種劍,顧名思義,就是介於單手劍和雙手劍之間的一種劍。它的優點是,既可以用單手握持,也可以用雙手握持。但它的缺點也很明顯,單手用有點長,雙手用又有點短。
“握感不錯…”
不過,老金 的體型比一般人要大,所以這些缺點對他來說,根本不算什麽。對他來說,這把劍…隻有優點!
“重量也合適…”
這把劍長約一米,重量估計在一公斤多一點。
好!就它了!
“我就要這把了,多少錢?”
“兩枚銀幣三十個銅幣。”
我的天…
真貴啊…
“有點貴啊…對了,老板…”
“您說?”
“我…我想把我的舊劍賣掉,您收嗎?”
老金 掏出他那把用了很久的舊劍。這把劍已經傷痕累累,刀刃上滿是缺口,但好歹還沒斷。
“嗯…這把劍…最多能給您十個銅幣。”
“那…我用這把劍抵一部分錢,兩枚銀幣二十個銅幣,怎麽樣?”
“可以。”
成交!老金 拿著新劍,心滿意足地離開了鐵匠鋪。
他將新劍的劍鞘掛在腰帶上,感覺腰間沉甸甸的,讓他不禁挺直了腰板。
接下來,該去買一副鐵護手了。
戴上護手,在戰鬥中,可以用小臂格擋敵人的攻擊,保護手腕。
如果沒有護手,手腕很容易被砍斷或者骨折。護手可以大大提高生存率。在實力相當的情況下,裝備的差距,往往決定了勝負。老金 早就想買一副護手了,而且,護手還能增加拳頭的威力!
“你說…這副護手要四枚銀幣?我的天…”
當然,好東西的價格,自然不便宜。這副護手的價格,幾乎是那把雜種劍的兩倍!老金 看著護手,驚訝地說道。
“一對護手,當然要四枚銀幣,這價格很合理。”
“也是…”
就這樣,老金 在短短一個小時內,就花掉了六枚銀幣二十個銅幣!這花錢的速度…真是太快了!
不過,錢花出去了,東西也到手了,這才是最重要的。這些裝備,都是他以後賺錢的本錢!有了好裝備,他就能更容易地獵殺更強大的怪物,這筆投資,絕對是值得的!
現在,他有了新劍,還有了一副結實的護手,他恨不得現在就去找個怪物練練手!可惜,時間有點晚了,他不能出城了。
現在出城,時間太尷尬了。就算現在出發,天黑之前也做不了什麽事,但待在城裏,又太浪費時間。
老金 決定去冒險者公會看看。
他想找幾個熟悉當地情況的同伴,幫他完成莉夏 的任務。克拉斯海姆 他很熟悉,但伊斯班特 他人生地不熟,根本不知道那些材料在哪兒。就算他想采集,也得先知道那些東西生長在哪裏。
“聽說西北邊出現了一群亞龍。”
“是嗎?那最近那些高手,肯定都去那邊了。”
公會裏人不少,看來…冒險者的就業形勢,的確很嚴峻。冒險者們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喝著啤酒,閑聊著。
“兄弟,你對靈魂修煉教感興趣嗎?”
“你是說那個邪教?沒興趣。”
“別這麽說嘛,聽我說,修煉靈魂,可以提升精神境界,讓你…”
“我看你再喝三杯,靈魂就該出竅了。”
老金 一邊聽著他們的閑聊,一邊走到任務公告欄前。他無視那些亂七八糟的信息,開始尋找采集任務。
嗯…大部分采集任務,都是f級冒險者發布的。魔法師和煉金術師給的價格太低,除了那些低級冒險者,沒人願意接這種任務。
看來,他隻能加入f級冒險者的隊伍了。不過,他實在不想和那些菜鳥一起行動,太麻煩了。
“嗯?”
老金 正在四處張望,突然,他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
“吉布森?”
是吉布森!
不是柯布森,是吉布森!就是上次和他一起清理哥布林巢穴的那個少年冒險者。這小子…人還不錯。老金 熱情地打招唿道:“喲,這不是吉布森 嗎?好久不見!”
“老金 先生?自從上次清理哥布林巢穴之後,就再也沒見過您了。” 吉布森 也認出了老金。
這小子…這個時間還在公會裏閑逛,看來…也是個閑人。正好,他正愁找不到人問路呢!
“你…你最近在忙什麽?我…我正好沒事兒。”
“我…我也沒事兒,正在找任務呢。”
“這樣啊…是這樣的,我…我接了個任務,需要找一些東西…”
“您是想…組隊嗎?如果任務難度不高,我可以…可以和您一起。”
太好了,找到一個隊友了!
“算是吧,你…你認識魔力草嗎?還有…鱗甲狼,我…我需要這些東西。”
“鱗甲狼?東邊的沼澤地就有。”
“它們…它們在那兒?”
“鱗甲狼的皮很值錢,如果您想去獵殺它們,我可以…可以和您一起去。”
鱗甲狼…
顧名思義,就是全身覆蓋著鱗片的狼。
其實…老金 也不知道它到底是不是狼。狼身上長滿了鱗片,尾巴斷了還能再生,這…這到底是狼還是蜥蜴?仔細想想,除了用四條腿走路,它和狼…好像也沒什麽共同點。
雖然它看起來和狼一點關係都沒有,但既然大家都叫它鱗甲狼,那就…叫它鱗甲狼吧。總之,這玩意兒…挺難對付的。它的鱗片很硬,刀劍很難刺穿,而且,它速度很快,還很兇猛。它是沼澤地裏的頂級掠食者,經常捕食其他小型動物。老金 曾經和它交過手,費了好大勁才把它幹掉。
“組…組隊吧!”
“啊?”
“太好了,吉布森,我們一起去獵殺鱗甲狼吧!”
老金 和吉布森 組成了隊伍。沼澤地裏,通常生長著很多魔法材料,包括魔力草。雖然那裏有點危險,但隻要再找兩個實力不錯的同伴,應該…能賺不少錢!
老金 和吉布森 在任務公告欄上發布了“前往東部沼澤地獵殺鱗甲狼”的任務。
“獵殺鱗甲狼?算我一個!”
很快,他們就招募到了兩個閑逛的冒險者。第一個是個看起來上了年紀的大叔,是個使用斧頭的e級冒險者,名叫莫裏斯,身材魁梧。
這年紀…當冒險者,應該…挺不容易的吧?
“你們要去東部沼澤地?都是e級冒險者?那…我可以加入嗎?”
第二個是個棕色皮膚,淡紫色頭發的女性e級冒險者,名叫克勞迪,穿著緊身衣,戴著兜帽。她的腰間,竟然掛著兩把彎刀!難道…她就是傳說中的…雙刀客?這姑娘…還挺有品位的!
辦完組隊手續後,克勞迪 笑嗬嗬地和老金 比了比身高,說道:“你看起來…挺強壯的,你是…米爾凱薩人?這次…應該能賺不少錢。”
“哈哈,你看起來…也很厲害啊,沒錯,我是米爾凱薩人。”
克勞迪 的皮膚是棕色的,看來…她也是異族人。老金 還是頭一迴見到用雙刀的人…雙刀流,可是高難度的劍術!難道…她是個高手?也可能…她隻是帶了一把備用武器?
四人簡單地介紹了一下自己,然後約定第二天早上在東城門集合,出發前往東部沼澤地。
老金 和他們告別後,來到一家雜貨店,買了一些生活用品,還買了一個大麻袋。以後,他要經常收集材料,交給莉夏,所以,麻袋是必不可少的。
他打算把那些皮毛和…那些奇奇怪怪的器官,裝進麻袋裏,再把那些草藥,裝進腰間的口袋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