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章:初吻被奪去
金正華嘴裏突然蹦出來的一句“花花,我們談戀愛吧”把我嚇到了,我差一點就將口裏的白粥噴出來。
“你,你說什麽呀,我現在被那個王傑王子已經煩死了,你還跑來摻和?”
金正華低聲道:“你聽我說,花花,為什麽現在我們都苦惱著?為什麽有人追著我們?就是因為我們單身呀,如果我和你談戀愛,他們肯定不會再纏住我了。”
“我總算聽明白了,胖子,你的意思是叫我和你假裝是情侶,這樣子你的那個郭莎莎就不會繼續追求你了,對不對?”
“是的,是的,花花你真的是聰明!”金正華賠笑著,“這是兩全其美的好辦法。”
“哪裏兩全其美,那個王傑王子其實早就將你看成是我男友了,你現在提出這個,完全就是想借我之手,撇掉那個郭莎莎。其實胖子呀,我看郭莎莎也挺不錯的呀,你真的不考慮一下麽?我看得出她是真心真意喜歡你的。”
金正華一臉的苦瓜臉,哭喪著說:“花花,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情況,我現在又窮,我才不想拍拖,我現在隻想勤工儉學賺多一些錢,還有學習好一些,拿獎學金。拍拖這種事情,我真的不想呀,花花,你就幫幫我吧,叫晗芬我不好意思,叫你就敢。”
“你這話是什麽意思?意思就是我不知廉恥,沒有羞恥感啦。”我開玩笑地道。
“不不不,花花,求你了。”
“那好吧,為了幫助你脫離苦海,我也隻好委屈一下自己,和你假裝是情侶了。不過,我提醒你一句,你可千萬別假戲真做,愛上我哦。”
“知道了,謝謝你了,花花。”
因為這個原因,我和金正華成為了情侶。
接下來,郭莎莎再來找金正華的時候,金正華立刻將我扛了出來當擋箭牌,說:“郭莎莎,其實我不想欺騙你,我一早就已經有了女朋友,她就是花花。”
我裝著有禮貌的微笑,對著郭莎莎點點頭。
其實我內心充滿了罪惡感,我覺得這樣子欺騙一個付出真心真意的女孩子,那真的是罪大惡極。
不料,郭莎莎指著我,說:“金正華,我知道這是你的同鄉,你們之前常常整天黏在一起,但是我的直覺告訴我,這個女孩子,並不是你的女朋友。”
我內心哢嚓一聲,暗自驚奇,心想這郭莎莎還真的是厲害,居然一下子就識破了我們的計謀。
金正華說:“這為什麽不是,我們自小青梅竹馬,兩小無猜,讀大學之前,一直禁錮壓抑著我們彼此的心意,因為那時候以學業為主,現在讀大學了,能夠自由戀愛了,我們那些壓抑的愛意自然就噴薄出來,源源不斷地好像火山爆發。”
我在旁邊聽得一身的雞皮疙瘩全部冒出來,好像剛剛吃了一大塊肥油滴滴的肥肉一般。
這胖子也太能說了,我真是想不出他居然是這樣的人,說得好像言情劇一般,這小子才應該去寫言情小說才對的。
“既然你們說你們是情侶,為什麽不見你們手牽手?”郭莎莎又補充了一句。
“我們天天手牽手,已經膩了,難道非得要一天24小時每分每秒都手牽手好像糖粘豆一般,粘在一起?”
郭莎莎的臉上露出了一絲的迷茫,看起來她眼睛有些動搖,開始相信我和金正華真的是一雙了。
郭莎莎說:“我知道,如果真的你談戀愛了,已經有了女朋友的話,我的確是不可以繼續追求你的。那好吧,你證明一下給我們看,你們是不是真的是情侶。”
我有些哭笑不得,我說:“我們是拍拖,談戀愛,不是結婚,所以也沒有像結婚那樣子有結婚證的,所以,我們也沒有證明得了給你看。”
“不會的,那金正華,你吻一下你的女朋友我看看。”
我暗自震驚,看來這個郭莎莎真的不是省油的燈,比我和金正華厲害多了。難道真的要金正華吻我麽?我可不要,我打死都不想和他吻,不是說我嫌棄金正華,而是我覺得這太尷尬了,我怕會按捺不住,笑出聲來。
倒是金正華,沒有啥表情,說:“那好啊,我就吻她給你看,不然你真的不會死心。”
金正華轉身一把就抓住了我的雙肩,我的右邊肩膀其實能夠感受到金正華的手指在我肩膀當中用力劃了一下。對於這個金正華的暗示,我不用看他,都知道他這個是什麽意思:
麻煩你配合一下,讓我吻一下吧。
我其實內心很抗拒的,但是兵臨城下,我又不能臨時退縮,隻好裝出一副非常甜蜜的享受表情,嘟起自己的嘴巴,迎了上去。
我的初吻,就是在這種巧妙的狀況下,被金正華這個臭胖子奪去了。
別人都說初吻無限美,特別是那些言情小說,說初吻非常甜蜜,好像蜂蜜一般,充滿了充電的感覺。而我完全沒有,我隻是覺得胖子的嘴唇好大好有肉,而且他的臉龐很熱,熱烘烘的一股氣息撲麵而來。
金正華吻完之後,笑著對郭莎莎說:“如果不是情侶的話,絕對不可能會做出親吻這種事情的。所以,你總該相信了吧?”
郭莎莎眨著水汪汪的眼,說:“我相信。”
“那你現在知道我已經有了女朋友,應該知道如何做了吧?”
我和金正華都鬆了一口氣,看來這個郭莎莎會知難而退了。
沒想到郭莎莎卻說:“那又怎麽樣?除非你娶了她當老婆,不然我都還有追求你的機會,我依然可以繼續追求你!”
她這話血淋淋的,好像兩塊石頭,砸在我和金正華的臉上。金正華氣的都說不出話來了,他說:“你,你,你是不是應該去精神病看看?我都已經有了女朋友,你還想什麽追求我?”
金正華的語氣越來越重,看來他真的是被這個郭莎莎弄得心煩意燥。
我趕緊說道:“郭莎莎,愛情不是一方的事情,而是雙方的事情,就算我現在不是金正華的朋友,金正華如果不喜歡你的話,你這樣子無異於飛蛾撲火,沒有結果的。既然這樣,你倒不如早一點放手。”
“你不是我,你怎麽知道我對金正華的感情?哪怕真的是飛蛾撲火,我也願意呀,而且我堅信隻要功夫深鐵杵磨成針,隻要我堅持不懈,我一定會打動金正華的。”
“你——”,金正華已經氣的咬牙切齒,惡狠狠地道,“那隨便你吧,反正從現在開始,我當你是空氣,我看到你就躲得遠遠的。我醜話說在前麵了,你要幹什麽,隨便你好了,你開心就好,反正不管我的事情!”
金正華說完,就拉著我的手走了。
我走的時候,還扭頭看了幾下郭莎莎,因為我覺得金正華的話很重,恐怕會對這個小姑娘造成很大的傷害。沒想到,我看到的,都是她臉上一種沒有任何不開心的表情,她甚至還笑了笑。
金正華一邊走,一邊說:“這種女人真的太煩人了,這哪裏還是愛意啊,完完全全就是騷擾。”
“這小姑娘的確是有些走火入魔了。我覺得呀,你的顏值,也沒有好看到令一個女孩子神魂顛倒啊?我覺得,應該是比賽那天晚上,你唱的那首原創歌曲,打動了她,她因為你的歌曲,而對你著了迷。其實,那天晚上在大禮堂你唱歌時候,我就看到了她,她聽著你的歌,一直哭著。”
“不會吧,這麽說來,其實她隻不過是我的歌迷,而不是真的喜歡我的吧?”金正華煩惱地撓了撓頭,垂頭喪氣的歎息一聲,“別人都是有女人追求會很開心很自豪的事情,為什麽我被女人追求,卻覺得好煩呢?”
我惡狠狠說:“你還煩什麽,我的初吻就這樣被你無端端奪去了,奪去我也認了,關鍵是這個初吻掉得毫無意義!”
“哈哈哈,演戲嘛,沒辦法啊,你沒看到她這麽煩人麽?”金正華笑得有些尷尬。
“還有啊,胖子,我發現你說謊越來越順溜麵不改色了哦,以前你每次說大話,都會吞吞吐吐麵紅耳赤的,你說這是好事還是壞事呢?”
“這,這還不是環境所逼嘛,沒辦法。”金正華尷尬笑著,說:“我以後反正見到她就跑,隨便她弄了。”
“哈哈哈哈,你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而且是豔福!”我調侃金正華,但是我其實內心也和他一樣,煩,因為那個泰國來的王傑王子,其實他和這個郭莎莎一樣,也在對我展開熱烈的追求,我也是有苦說不出。
被一個校草追求,其實應該是一件虛榮心得到極大滿足的事情,但是我完全沒有,因為我知道這個王傑王子來曆不明,我現在連他是人是鬼都不知道。
我不可能接受他的愛。
我想,金正華也不可能會接受郭莎莎的愛的。隻是,近來幾天,我發現金正華的心情越來越煩躁,那天吃早餐時候我碰到他,他眼睛通紅,樣子非常憔悴。
我問他發生了什麽事情,金正華非常不耐煩地說,沒事,還不是被那個郭莎莎煩的,她絕對是神經病,我打算和學校反映反映了,她現在已經不是追求了,而是騷擾。
金正華告訴我,她天天不斷打金正華的手機,弄得他煩死了,金正華設置了拒絕她的號碼之後,沒想到這個郭莎莎居然買了那麽多手機卡,不斷變換著不同的卡號撥打金正華的手機。
晚上時候,郭莎莎也一直撥打他宿舍的電話,弄得宿舍其他人很有意見,不得不晚上睡覺前將電話放開來,令對方打不通。
而且,郭莎莎不斷寄快遞給他,在如此一個學校,她居然花錢不斷寄快遞給金正華。
“我,我真的被這個瘋女子弄得快神經衰弱了,花花!”金正華說著這一句話的時候,他咬牙切齒狠狠地罵道。
金正華早上和我說了這一番話,中午時候,他就爆發了。11點多課間休息的時候,郭莎莎又跑過去找金正華,那時候金正華正在上專業課。郭莎莎走到走廊,對其他人說要找金正華。
金正華的怒火徹底被點燃了,他氣衝衝地走出去,好像一個發怒的獅子一般,對著郭莎莎狠狠地罵了一頓,他將這些天來的怒氣全部發泄了出來,就像刮起了暴風雨一般。
周圍的同學看到金正華那猙獰的樣子,都被嚇到了。這一次,郭莎莎似乎是受到了一些傷害,沒有再說什麽,而是低著頭,一聲不出地走了。
然後,郭莎莎就失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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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華嘴裏突然蹦出來的一句“花花,我們談戀愛吧”把我嚇到了,我差一點就將口裏的白粥噴出來。
“你,你說什麽呀,我現在被那個王傑王子已經煩死了,你還跑來摻和?”
金正華低聲道:“你聽我說,花花,為什麽現在我們都苦惱著?為什麽有人追著我們?就是因為我們單身呀,如果我和你談戀愛,他們肯定不會再纏住我了。”
“我總算聽明白了,胖子,你的意思是叫我和你假裝是情侶,這樣子你的那個郭莎莎就不會繼續追求你了,對不對?”
“是的,是的,花花你真的是聰明!”金正華賠笑著,“這是兩全其美的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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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華一臉的苦瓜臉,哭喪著說:“花花,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情況,我現在又窮,我才不想拍拖,我現在隻想勤工儉學賺多一些錢,還有學習好一些,拿獎學金。拍拖這種事情,我真的不想呀,花花,你就幫幫我吧,叫晗芬我不好意思,叫你就敢。”
“你這話是什麽意思?意思就是我不知廉恥,沒有羞恥感啦。”我開玩笑地道。
“不不不,花花,求你了。”
“那好吧,為了幫助你脫離苦海,我也隻好委屈一下自己,和你假裝是情侶了。不過,我提醒你一句,你可千萬別假戲真做,愛上我哦。”
“知道了,謝謝你了,花花。”
因為這個原因,我和金正華成為了情侶。
接下來,郭莎莎再來找金正華的時候,金正華立刻將我扛了出來當擋箭牌,說:“郭莎莎,其實我不想欺騙你,我一早就已經有了女朋友,她就是花花。”
我裝著有禮貌的微笑,對著郭莎莎點點頭。
其實我內心充滿了罪惡感,我覺得這樣子欺騙一個付出真心真意的女孩子,那真的是罪大惡極。
不料,郭莎莎指著我,說:“金正華,我知道這是你的同鄉,你們之前常常整天黏在一起,但是我的直覺告訴我,這個女孩子,並不是你的女朋友。”
我內心哢嚓一聲,暗自驚奇,心想這郭莎莎還真的是厲害,居然一下子就識破了我們的計謀。
金正華說:“這為什麽不是,我們自小青梅竹馬,兩小無猜,讀大學之前,一直禁錮壓抑著我們彼此的心意,因為那時候以學業為主,現在讀大學了,能夠自由戀愛了,我們那些壓抑的愛意自然就噴薄出來,源源不斷地好像火山爆發。”
我在旁邊聽得一身的雞皮疙瘩全部冒出來,好像剛剛吃了一大塊肥油滴滴的肥肉一般。
這胖子也太能說了,我真是想不出他居然是這樣的人,說得好像言情劇一般,這小子才應該去寫言情小說才對的。
“既然你們說你們是情侶,為什麽不見你們手牽手?”郭莎莎又補充了一句。
“我們天天手牽手,已經膩了,難道非得要一天24小時每分每秒都手牽手好像糖粘豆一般,粘在一起?”
郭莎莎的臉上露出了一絲的迷茫,看起來她眼睛有些動搖,開始相信我和金正華真的是一雙了。
郭莎莎說:“我知道,如果真的你談戀愛了,已經有了女朋友的話,我的確是不可以繼續追求你的。那好吧,你證明一下給我們看,你們是不是真的是情侶。”
我有些哭笑不得,我說:“我們是拍拖,談戀愛,不是結婚,所以也沒有像結婚那樣子有結婚證的,所以,我們也沒有證明得了給你看。”
“不會的,那金正華,你吻一下你的女朋友我看看。”
我暗自震驚,看來這個郭莎莎真的不是省油的燈,比我和金正華厲害多了。難道真的要金正華吻我麽?我可不要,我打死都不想和他吻,不是說我嫌棄金正華,而是我覺得這太尷尬了,我怕會按捺不住,笑出聲來。
倒是金正華,沒有啥表情,說:“那好啊,我就吻她給你看,不然你真的不會死心。”
金正華轉身一把就抓住了我的雙肩,我的右邊肩膀其實能夠感受到金正華的手指在我肩膀當中用力劃了一下。對於這個金正華的暗示,我不用看他,都知道他這個是什麽意思:
麻煩你配合一下,讓我吻一下吧。
我其實內心很抗拒的,但是兵臨城下,我又不能臨時退縮,隻好裝出一副非常甜蜜的享受表情,嘟起自己的嘴巴,迎了上去。
我的初吻,就是在這種巧妙的狀況下,被金正華這個臭胖子奪去了。
別人都說初吻無限美,特別是那些言情小說,說初吻非常甜蜜,好像蜂蜜一般,充滿了充電的感覺。而我完全沒有,我隻是覺得胖子的嘴唇好大好有肉,而且他的臉龐很熱,熱烘烘的一股氣息撲麵而來。
金正華吻完之後,笑著對郭莎莎說:“如果不是情侶的話,絕對不可能會做出親吻這種事情的。所以,你總該相信了吧?”
郭莎莎眨著水汪汪的眼,說:“我相信。”
“那你現在知道我已經有了女朋友,應該知道如何做了吧?”
我和金正華都鬆了一口氣,看來這個郭莎莎會知難而退了。
沒想到郭莎莎卻說:“那又怎麽樣?除非你娶了她當老婆,不然我都還有追求你的機會,我依然可以繼續追求你!”
她這話血淋淋的,好像兩塊石頭,砸在我和金正華的臉上。金正華氣的都說不出話來了,他說:“你,你,你是不是應該去精神病看看?我都已經有了女朋友,你還想什麽追求我?”
金正華的語氣越來越重,看來他真的是被這個郭莎莎弄得心煩意燥。
我趕緊說道:“郭莎莎,愛情不是一方的事情,而是雙方的事情,就算我現在不是金正華的朋友,金正華如果不喜歡你的話,你這樣子無異於飛蛾撲火,沒有結果的。既然這樣,你倒不如早一點放手。”
“你不是我,你怎麽知道我對金正華的感情?哪怕真的是飛蛾撲火,我也願意呀,而且我堅信隻要功夫深鐵杵磨成針,隻要我堅持不懈,我一定會打動金正華的。”
“你——”,金正華已經氣的咬牙切齒,惡狠狠地道,“那隨便你吧,反正從現在開始,我當你是空氣,我看到你就躲得遠遠的。我醜話說在前麵了,你要幹什麽,隨便你好了,你開心就好,反正不管我的事情!”
金正華說完,就拉著我的手走了。
我走的時候,還扭頭看了幾下郭莎莎,因為我覺得金正華的話很重,恐怕會對這個小姑娘造成很大的傷害。沒想到,我看到的,都是她臉上一種沒有任何不開心的表情,她甚至還笑了笑。
金正華一邊走,一邊說:“這種女人真的太煩人了,這哪裏還是愛意啊,完完全全就是騷擾。”
“這小姑娘的確是有些走火入魔了。我覺得呀,你的顏值,也沒有好看到令一個女孩子神魂顛倒啊?我覺得,應該是比賽那天晚上,你唱的那首原創歌曲,打動了她,她因為你的歌曲,而對你著了迷。其實,那天晚上在大禮堂你唱歌時候,我就看到了她,她聽著你的歌,一直哭著。”
“不會吧,這麽說來,其實她隻不過是我的歌迷,而不是真的喜歡我的吧?”金正華煩惱地撓了撓頭,垂頭喪氣的歎息一聲,“別人都是有女人追求會很開心很自豪的事情,為什麽我被女人追求,卻覺得好煩呢?”
我惡狠狠說:“你還煩什麽,我的初吻就這樣被你無端端奪去了,奪去我也認了,關鍵是這個初吻掉得毫無意義!”
“哈哈哈,演戲嘛,沒辦法啊,你沒看到她這麽煩人麽?”金正華笑得有些尷尬。
“還有啊,胖子,我發現你說謊越來越順溜麵不改色了哦,以前你每次說大話,都會吞吞吐吐麵紅耳赤的,你說這是好事還是壞事呢?”
“這,這還不是環境所逼嘛,沒辦法。”金正華尷尬笑著,說:“我以後反正見到她就跑,隨便她弄了。”
“哈哈哈哈,你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而且是豔福!”我調侃金正華,但是我其實內心也和他一樣,煩,因為那個泰國來的王傑王子,其實他和這個郭莎莎一樣,也在對我展開熱烈的追求,我也是有苦說不出。
被一個校草追求,其實應該是一件虛榮心得到極大滿足的事情,但是我完全沒有,因為我知道這個王傑王子來曆不明,我現在連他是人是鬼都不知道。
我不可能接受他的愛。
我想,金正華也不可能會接受郭莎莎的愛的。隻是,近來幾天,我發現金正華的心情越來越煩躁,那天吃早餐時候我碰到他,他眼睛通紅,樣子非常憔悴。
我問他發生了什麽事情,金正華非常不耐煩地說,沒事,還不是被那個郭莎莎煩的,她絕對是神經病,我打算和學校反映反映了,她現在已經不是追求了,而是騷擾。
金正華告訴我,她天天不斷打金正華的手機,弄得他煩死了,金正華設置了拒絕她的號碼之後,沒想到這個郭莎莎居然買了那麽多手機卡,不斷變換著不同的卡號撥打金正華的手機。
晚上時候,郭莎莎也一直撥打他宿舍的電話,弄得宿舍其他人很有意見,不得不晚上睡覺前將電話放開來,令對方打不通。
而且,郭莎莎不斷寄快遞給他,在如此一個學校,她居然花錢不斷寄快遞給金正華。
“我,我真的被這個瘋女子弄得快神經衰弱了,花花!”金正華說著這一句話的時候,他咬牙切齒狠狠地罵道。
金正華早上和我說了這一番話,中午時候,他就爆發了。11點多課間休息的時候,郭莎莎又跑過去找金正華,那時候金正華正在上專業課。郭莎莎走到走廊,對其他人說要找金正華。
金正華的怒火徹底被點燃了,他氣衝衝地走出去,好像一個發怒的獅子一般,對著郭莎莎狠狠地罵了一頓,他將這些天來的怒氣全部發泄了出來,就像刮起了暴風雨一般。
周圍的同學看到金正華那猙獰的樣子,都被嚇到了。這一次,郭莎莎似乎是受到了一些傷害,沒有再說什麽,而是低著頭,一聲不出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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